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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起来看着习武的霍岚练剑,自己也过去热身,让霍岚指点他两下;上午处理府内事务,查账问话;下午在府内的小马场,学学骑马,练练骑射。

这么重复的日子,实在没有什么好写。

他总不能跟宋碧冼说,他察觉到霍岚不喜欢他,直到最近才对他转变了态度;也不能跟宋碧冼抱怨,她送他的那匹温顺小马,一跑起来就跟她一样得意忘形,差点把他从马背上摔下去。

他更不会告诉她,他很喜欢那批新做的衣服,日日,都穿着它……

李景夜总是很懂事,知道自己什么身份,什么位置;知道在什么时候,要说什么话。

他只把这些藏在心里,写些无关紧要的字句,表示府里一切平安。

*

李景夜帮着隋绿邀管家已有段时日。

虽然没有那个必要,但他很喜欢易容之后从后门溜出去,进出府下打理的铺面突击查访,看看外面的世界。

为了避免再受到袭击,他已经逐渐习惯了小白狼的时刻跟随,甚至为了让小白狼看上去更加无害化,特地给它套了个铃铛。

他是出来逛逛,不是出来找茬。

小白狼体型越长越大,看着实在唬人,他只好费点心思,让它看上去没那么凶恶。

李景夜拿着府上的牌子去商行看了看账本,又去街上查了查物价,看时间尚早,便想去墨庄逛逛,看看有什么新进的墨。

他的父君喜欢写字,他也便喜欢上了买墨,会挑剔地用不同的墨,写不同用途的文书。

那墨庄开的很大,遇到李景夜这样的贵客,自然是要将人请到楼上喝茶,让楼里的伙计把自家的好东西端上去,供他慢慢挑选。

李景夜带着乖顺的小白狼上了楼,只坐了一会儿,便选了几锭心仪的好墨。

伙计连连夸赞他眼光极好,顺着话引下去:“巧了,今日做这墨的师傅也在店里,贵人可要见见,亲自定制几锭?”

李景夜无可无不可,便让伙计将人带来看看,只是他没想到,来的竟是熟人。

“我知道你喜欢这个,便做了这些出来。”

薛常鸢一身简装打扮,气质彬彬地进来,“本只是想碰碰运气,没想到你真的会来。”

她认得那匹跟在李景夜左右的小白狼,即使李景夜调整了身形容貌,她也全然不觉得陌生。

伺候的伙计见人都到了,恭敬地关上门,退了出去,留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话。

李景夜皱眉,立马察觉了其中的关窍。

“你投奔了李景仪。”

若说谁既如此了解他,还有能力,在这上京城里将薛常鸢引到他跟前的,只有李景仪——

作者有话说:小年快乐~上份特典吧!

如果喜欢特典要告诉我哦,以后会多写写。

后院人员大盘点:

按进门顺序,没有位次。除了夜夜,小宋根本不拿他们当男人……

老大:连廊,家中遭祸,女扮男装进门,擅长解毒、内调(是个腹黑暖女来着)

老二:连谢,出生医学世家,和连谢是姐弟,擅长外伤(为了小宋私下学兽医治狼)

老三:隋绿邀,世家出身,擅长经商,喜欢穿改良女装乱晃(因为男装看上去不如女装有气势)

老四:霍岚,小郡爷,将门虎子,身手不错,常穿劲装or披甲(其实,他跟隋绿邀私下关系非常好)

老五:陆厌书,高级白鹭,卉炽的相好,聪慧洒脱(主要来督促小宋,让她别太离谱)

小六:漱十,前楚死士,编外白鹭,喜欢连廊(喜欢到愿意做连廊的@#¥)

小七:夜夜,爱装菟丝花的矜贵大美人,小宋的心肝脾肺肾(等着我!食髓知味虽迟但到!在写!)

第46章 不乖 她想他了,求求他也想想自己。……

李景夜没想到, 上京城最大的墨庄,居然会跟李景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薛常鸢早知李景夜玲珑心思,却也没料到他反应如此之快。

“是我自己想过来。”她如往常般和煦地笑了笑, 没有承认, 却默认了。

她想要靠李景夜近些, 却被踱步过来的白狼挡在中间。

这头狼比她初见时长大了很多,它横着身体,守在李景夜跟前,深邃沉静的狼眸冷漠地盯着她, 静静评估着她的危险性。

李景夜没让小白狼离开,只是伸手抚了抚它头,让它别乱来。

他垂下眼睫, 静静地问薛常鸢道:“她许了什么好处给你?不要做傻事。现在放弃还来得及,李氏……只会利用你。”

……连我, 也只是在利用你。

他从心里补充道。

薛家无权无势, 满门清贵。

在楚国改朝为梁后,更是散尽了家财才保住上下性命,根本没有什么利用价值。

他的皇姐这时推薛常鸢出来跟他接触,无非两个目的。

一是,为了隐藏自身, 不暴露踪迹;二是,防止将来传讯的事情暴露后,她们还能推薛常鸢出去顶祸,伪装成他与薛两人私相授受、旧情复燃的样子。

不, 还有。

她们还想拿着薛常鸢威胁他,若他生有二心,薛常鸢不会落得什么好下场。

李景仪一直没有传讯给李景夜。

可眼前的一切都显示着, 李景仪在暗中活动得十分顺利。

他该夸李景仪不愧是留着李氏的血,行事作风,都依然是那副将人利用殆尽的做派。

“不是傻事。”薛常鸢站在原地,如春水般温柔地望向李景夜,“敬王殿下答应,此间事了,会为我们主婚。”

李景夜猛地抬头,薛常鸢依然是他印象中儒雅秀美的样子,只是眼神中,多了那么多他看不懂的偏执与暗潮。

“可我已经不——”

“过去了,都过去了!我的心意不会改变!”

薛常鸢突然打断李景夜,“我不在意那些流言蜚语,也不在意你的过去。这都不是你的错,是梁人作恶!我愿意的,我愿意!”

她紧紧攥着自己的衣袖,心痛又愤怒,嫉妒而愧疚。

她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她一定能接受这样的成颂,她会如以前一样待他!

李景夜听着薛常鸢脱口而出的话,感觉不像是薛常鸢要说给他听的,更像是,她要说给自己听的。

他见薛常鸢不受控制地红了眼睛,便知道了,薛常鸢在意。

这样一个谨守礼法的人,克己复礼二十年,怎么可能会不在乎正夫的名声与清白?

李景夜轻叹了口气,既然在意,这又何必。

*

李景夜回来后便将自己锁在了屋里。

他卸掉自己的伪装,脱去外衫,轻衣薄裳地站在铜镜前,扶上镜中人的脸。

这副撩拨人心的羸弱容貌,是他赖以生存的根本,也是他逃不开的囚笼。

他用它来争取更好的生活;母亲用它来巩固自己至高的地位;姐姐用它来拉拢世家女摇摆的心弦。

就连宋碧冼,也沉迷于它……

总是目不转睛地,追随着它。

他的光环与痛苦,荣辱与尊严,全都因它而来。

他的处境因它造成,他也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可他没有勇气……去摆脱这副绝美的样貌带来的巨大收益。

若没了这副盈盈可怜的样子,他还能剩下什么呢?

又有谁,会真的为他以身涉险,肝脑涂地?

是他先靠样貌上位,以色侍人。

所以他被美貌架上祭台,被挟制着,走向越来越不受控制的未来。

得了这样的恶果,是他走捷径的报应。

他早该从眼前的美梦中惊醒,早该意识到自己根本不配拥有感情。

他的“感情”是这副皮囊的武器,是他傍身的根基,是政治的一部分,从来,都不会纯粹。

喜欢?

他不配。

李景夜穿好衣服,拆了刚买的墨。

墨锭在砚台中化开,有松烟的香气。

宋碧冼已经到塞外了,信也从原来的五天一送,变成了十天半个月才能送上一回。

李景夜蘸了墨,不同于往日写信时那般犹豫不定,只草草勾了两笔,便放下了。

就这样吧。

一个叛徒,跟主人能有什么好交代呢?

*

在边塞草原,训练有素的游隼代替了信鸽传讯。

越族就藏在这片半沙化的草原中,过着迁徙放牧的生活。

他们追逐着水源草场生息,只有特定的联系方式,才能联络上这支淹没在苍凉大地上的族群。

烈风夹杂着黄土泥沙,阵阵地吹在脸上,刮的生疼。

宋碧冼裹着头巾,在空旷的地方收游隼的信,如往常一般,得到了三枚细小的竹筒。

一枚是卉炽的传讯;一枚是李景夜的家书;最后一枚,是陆厌书折腾出来的“李景夜观察汇报”。

卉炽一般都不会用游隼传什么大事,宋碧冼便先拆了李景夜那枚没什么内容的书信。

这次的内容更简短,只有短短两个敷衍的字,“平安”。

她笑了一声,摇摇头,再拆开陆厌书的。

白鹭的讯息简短明了,上面明明白白地提到了——薛常鸢跟李景夜暗中见过一面。

宋碧冼眸色一暗,握了握身侧的佩刀。

她回头,向身边的人要了纸笔,立马就坐在地上,写起了给李景夜的回信。

她舔舔干裂的唇。

这个黑心的小坏东西,真是一点儿都不乖。

*

李景夜不想将薛常鸢拖下水。

为了避免两个人接触,他不再像之前那般经常出门,也换了更隐蔽的形式传递消息。

复国只是李景仪的一厢情愿,没必要拉着这么多人一起,万劫不复。

若不是他还需要借着李景仪生事作乱离开这里,他早就不跟她联络了。

或许是李景仪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所以她将薛常鸢也牵扯进来,方便更好地控制住李景夜,继续让李景夜为她卖命。

所以,如果李景夜想与薛常鸢撇开关系,就要表现出仇恨梁人、与李景仪一样有复国野心的样子。

他要表现出妄想手握权力的贪婪,表现出她再也不满足于下嫁一个小小的世家女,表现出“他不惜再嫁和亲,也要狠狠报复梁人”的讯息。

此后,李景夜日日周旋在示好李景仪和劝退薛常鸢中,想要离开的心思,愈发野蛮疯长。

他要抓紧时间,学习一切可以帮助他离开、藏匿的技能,他要远远地逃离所有人的掌控!

霍岚见李景夜最近骑射练的更卖力了,便抽空也去教教他。

他开始确实不喜欢李景夜,但跟李景夜相处久了,渐渐开始理解宋将军为什么喜欢李景夜了。

他明明看上去像朵柔弱的菟丝花,却坚韧顽强,生生不息。

*

宋碧冼这次的信拖了将近半月才传过来,李景夜拿到手时,竟是厚厚一叠。

信鸟根本传不了这么多内容,之所以晚这么久,是因为特地换了信使传讯,用人力快马送回来的。

李景夜将信收起来没有立刻看,他近日很忙,直到晚上去温汤洗掉了一身疲惫后,才得闲躺上软榻,拆开宋碧冼的来信。

唉……让他来看看,这次又是什么废话,能写这么多?

宋碧冼传信说,“她很想他,但是衣服上的味道淡了,让她在夜里回味他的时候有些苦恼。”

——衣服?

李景夜脸上发热地想,是宋碧冼离家前的最后那几日里,不让他穿自己的衣服,只能穿她的睡袍,最后全都打包走的那几件?

他有些恼她,这次怎么……不写废话了,开始写这些艳词浪语!

李景夜接着看下去,想知道宋碧冼狗嘴里还能吐出什么象牙来!

只见宋碧冼写道,她夜里常常做梦,可惜梦里的李景夜,她尝不出味道,连咽下去时的感觉都不一样。

——这个臭流氓!

李景夜羞恼地想要把信纸撕碎,抬手气了半晌,才慢慢收回被他捏得皱皱巴巴的信纸,深呼吸,继续读下去。

果然,宋碧冼早就拿捏了李景夜的脾气,后面的内容不再故意逗他,写的异常认真。

她说,她想他了,求求他也想想自己。

她说,外面的月亮时圆时缺,她看着月亮,就会觉得他也在想她。

她说,如果他愿意,请他多看看月亮,这样当她身披月辉时,也会觉得异常欢喜。

宋碧冼写的情真意切,可李景夜读完,却没感觉到缠绵的甜味,反而因为心里装着太多不能与人明说之事,苦涨得厉害。

她也就现在还能写出这种东西来哄骗他。

若她知道了他做的那些事,是会将他五马分尸,还是千刀万剐?

他泄露出去的那些秘密,会让卉炽雷霆震怒,会让她丢宠失势。

他会让她在梁国的文武百官跟前丢尽颜面,让她在面对军中将士时满怀歉疚……

那时,她会后悔吧……

后悔亲手从宫里接了条毒蛇回来,咬了自己一口;后悔从他身上,倾注了那么多耐心和精力;后悔在他意乱情迷之时,白白付出的忍耐和温柔。

“对不起……”

李景夜捧着信纸,抚在胸口。

第47章 噩梦 “这下你逃不掉了,我的心肝。”……

他情愿宋碧冼别有用心, 一直以来都在欺骗他。

开弓没有回头箭,他做的那些事无法挽回,注定了与宋碧冼越走越远。

夜深了, 李景夜捏着信纸, 疲累地侧躺在床上, 睡熟了。

他梦中惊悸的毛病已经很久没再发作,直到今夜心神不宁地入睡,令他又陷入了恐怖的噩梦里。

这仿佛是他与宋碧冼初遇时的情景,却又十分不同。

梦里, 他看见自己被人掳走,呼救间,铺天盖地的狼群眼冒绿光地冲过来, 咆哮着撕碎了歹徒。

血肉铺了满地,宋碧冼从黑暗里走出来, 拖着一条粗长的尾巴, 扭头看他,露出一张半人半狼的脸。

她长了一对狼耳,眼神冰冷深邃,面容不断变幻着,仿佛是没化好形的恶狼, 不停在人面和狼面间来回崩坏。

李景夜摔倒在床上,定定地看着她人高马大地向自己迈步过来,低头时,狼面的嘴巴尖尖长长, 狼舌擦过獠牙,舔上他的脖颈。

他闭眼,等待着被撕咬至死的结局, 但狼吻落下来时,又变回了人类柔软的薄唇。

她的唇瓣温热,熟练地轻啃他的皮肉,在他身上不厌其烦地盖着章。

她毛绒绒的耳朵蹭得他好痒,又大又蓬松的狼尾使劲在身后摇摆。

宋碧冼不耐烦地起身,将他彻底按在床上,尖尖的指甲一划,便勾碎了他身上的衣衫。

她拆着他的碎成布条的衣袍,耳朵开心的晃动,像是在拆一件期待已久的礼物。

可当她掀开他的胸口,锐利的狼眸下压,只看到了李景夜胸腔里一颗发黑发臭的心脏。

“……叛徒!”

宋碧冼低低地出声,尾音沙哑的不成样子。

她的人脸突然崩坏的厉害,獠牙张开,唇齿间满是血污!

宋碧冼猛地扑向他,一边玩弄他,一边撕咬他!

李景夜看见自己的心被宋碧冼用利爪剜出,跳动的心脏在她手中腐烂融化!

她把那颗破破烂烂的黑心重重地扔了出去,让阴影中躲藏的狼群争抢着,分食入腹!

“为什么?为什么!我对你不好吗?”

宋碧冼深情地逼问他,锋利的狼爪狠狠地撕扯着他的血肉!

李景夜看见自己只是很悲伤地在哭,任凭宋碧冼将自己开膛破肚,也说不出一句辩解的话。

他的上半身支离破碎,下半身还被她紧紧压制,往死里吞食。

“嗯……好了。”

宋碧冼发出了满足的声音,她摇着尾巴,拆碎了他,只留下他一颗完整的、披着长长墨发的头颅。

她把他的脑袋放在了床边,每晚都抱着他餍足入睡。

她的尖锐的狼爪轻抚着他美丽的脸,梳着他黑亮的发,沉醉地低笑道:“这下你逃不掉了,我的心肝。”

李景夜见自己闭着的眼睛里流出了血泪,卑微又甘愿地道:“是……我是你的,我永远爱你,绝不离开。”

李景夜猛地睁眼,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后怕地抱紧自己,浑身打颤!

李景夜静静等噩梦的余韵过去,过了一会儿,鬼使神差地翻找出连谢给他调制的宁神香,摆放在床边点燃。

他刚回将军府的时候,香还是正常点的,他也习惯了闻它入睡。

但宋碧冼为了让他重新习惯跟她睡,偷偷在这上面使了小心思。

她将自己入睡时穿的衣服用这香熏透,然后掐灭香炉,翻到床上,平躺在李景夜身边。

宋碧冼回来时,往往是李景夜没完全睡熟的时候。

他对这香味有些依赖,总是不由自主地向味道更浓的地方倾身,这一靠,便自动滚进了宋碧冼怀里。

“嗯,接住了。”

宋碧冼每次张开怀抱接住他后,都会低低地笑出声,与他交颈相拥。

若只是这样,李景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

可她后来变本加厉,总是披着一身香气压他、吻他,过分到他一闻到这个味道,就会想起她不知节制的索取。

这香让李景夜乱了心神,此后便被他藏了起来,勒令她不准再熏了。

也不让连谢再偷偷做给她。

香炉里升腾起青烟,一圈一圈缭绕在屋里。

李景夜嗅闻着熟悉的香气,对自己心道:“燃这香,只是因为做了噩梦,不为别的。”

可当他闭上眼,脑海中先响起的,是宋碧冼宠溺的轻笑声。

是了,李景夜想,她虽然过分,但从来不舍得让他破一点皮,又怎么会伤害他呢。

他的手掌贴上自己的左肋,从心脏一点点抚按下去,确认着自己身体的完整。

呼吸渐渐变了节奏,手掌不知不觉间,从检查确认变成了摸索安抚。

这里似乎要再用力些,才会像她按上去的力道……

几息之间,他的身体似乎熟透了。

他回忆着宋碧冼的曾经对他做过的“好事”,不受控制地去重现它们。

宋碧冼每次贪欢时都抓的他好紧,赐予他痛苦,也带来欢愉。

记不清的片段,总是在这个时候翻涌上来。

他想念宋碧冼粗粝的手掌,贪恋她过分的指尖,肖想她温热的口腔……

他大口喘着气,眼前朦朦胧胧地浮现着她轻轻张口,露出犬齿的样子。

她的牙齿很齐整,两颗犬齿尖尖的,莹白可爱。

她喜欢用犬齿轻咬他的皮肤,经过重要处,会小心收着,留心不磕到他脆弱的地方。

李景夜想起宋碧冼陪自己吃饭的样子,她的味觉很灵敏,总是习惯吃前嗅闻味道。

楚国的食物大都精致,却也偶有几个猎奇玩意儿,会被厨艺精湛的师傅拿去,做给贵人尝鲜。

宋碧冼不挑食,但狗鼻子闻着不对,便连碰都不会碰,也就更不存在“挑”的问题。

你不是很讨厌吃奇怪味道的东西吗?

为什么都闻到了不好闻的味道了,还硬要吃……

室内烟雾缭绕,香气更浓。

李景夜无意识地咬着自己的指节,让自己不要发出声音。

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这根被他留下牙印的手指,原来还被宋碧冼拿来做过什么。

情涌过后,理智回笼。

他怔怔地看着指节上的齿痕,发现自己的齿印,比起宋碧冼的,要更秀美小巧些。

李景夜眼神放空地长舒了口气,不愿意再想那些令他痛苦的事情。

他悉数着自己的呼吸,在凝神香气的拥簇中,沉入梦乡。

他真的变坏了,被宋碧冼带的,变得罔顾礼法,很坏很坏。

睡着前,他还在想,他这样放浪大胆,到底是为了安抚噩梦里的宋碧冼,还是现实中的他自己?

他不知道……

*

宋碧冼一行人已经到达了越族的营地。

这一路异常顺利,除了时不时处理了几条跟上来的尾巴,几乎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她跟随使者深入半沙化的草原腹地,在一片快要干涸的水源边,看到了越族放牧的牛羊和他们居住的车帐。

宋碧冼没那个耐心寒暄,她拿出辰辉的信物,直接去见了越族的汗王。

她宣读了卉炽的旨意,带到了卉炽的示好,还没等汗王起身站稳,立马便问他们准备几时出发,随她迁入梁境?

好在草原的人大多直爽,根本不会介意宋碧冼单刀直入,没有规矩。

汗王哈哈一笑,道他们早就为了迁族在做准备,等他们杀了最后这批牛羊,检查好车帐,立马就能跟她们出发。

宋碧冼点点头,回了汗王安排给她的帐篷休息,等着出发的讯息。

车帐里没有风,宋碧冼从怀里拿出李景夜传给她的书信,左右翻看。

这个小没良心的,自上次之后,就一直每天只赏她两个字敷衍她。

她想要知道他的近况,居然得去白鹭一板一眼的情报中一点点翻,在那满纸阴谋诡计里窥推他的日常。

当宋碧冼得知李景夜又将自己逼的太紧,累得从软榻上直接睡过去时,她又没那么气了。

想到他在这么忙的时候,还能写两个字应付自己,也该知足。

宋碧冼写完今天的信出了车帐,准备招呼游隼寄出。

一个眼睛明亮的卷发少年见她从帐篷里出来,欣喜万分,大大方方地追了过去。

宋碧冼将信卷入竹筒密封,放飞了游隼,一回头,便瞧见了这个朝气蓬勃的卷发少年。

“日安,狼王大人。”多玛笑着向她弯腰行礼,热情地夸赞道:“今日的您也十分俊美英武,令我心动不已。”

宋碧冼皱眉,她都快忘了,自她进了越族的车帐开始,便多了个麻烦在这里。

“您好,尊敬的狼王大人,我是多玛,越族汗王最小的儿子。

我的哥哥已经来信向我介绍了您。

他说您是梁国里最美丽强大的勇士,自由高洁,神圣勇敢。

所以,我郑重地向您求婚,希望您能答应我的成婚请求。

我渴望与您早日结合,为您生下健康强壮的子女,我会用心哺育他们长大,让他们延续您无上的荣光。”

那时宋碧冼刚跟汗王谈完事出来,迎面便被这个靓丽又热情的小朋友表白了。

被表白的当事人还没反应过来,随行在她左右的兔崽子们先沸腾了!

嚯!她们的头儿真是牛哇,一露面就被这么漂亮的异族少年追求,真是给她们女儿家长脸!——

作者有话说:琢磨了下还是给多玛换皮了,黑皮在古代还是太超前了,不太合适,等我以后有机会再写黑皮少年吧!

第48章 倒追 “我会努力,直到您允许我怀上您……

宋碧冼被这个少年的一番话说懵了。

什么……嫁给谁?

还要给她生孩子?

宋碧冼回想起宴席上卉炽饱含深意的眼神, 辰辉的那句喜欢。

……她就知道,卉炽一步棋算九道,但凡有利可图, 随随便便就会把她卖了。

草原的儿女向来奔放, 喜欢谁便追求谁, 并不觉得有什么丢脸。

加上宋碧冼模样好看,体格强健,越族的汗王也对宋碧冼十分满意,更加不会阻拦。

大儿子的后代只能留在宫里, 今后是指望不上了。

小儿子若努努力,她还能抱上一个像宋碧冼一样结实强悍的孙女,细心将养, 带领她们的部族繁荣壮大。

“……我们谈谈。”

宋碧冼对热情的草原人,比擅长伪装自己的中原人要照顾许多。

她递给那些吹口哨的兔崽子们一个闭嘴的眼神, 不想当面给一个小孩难看, 便提着这个小朋友的衣领子,避开众人,带他绕到僻静的地方说话。

宋碧冼告诉多玛,自己已经有心上人了。

在她的部落,女人一辈子只会娶一个男人, 她也只准备娶他一个,不会再有别人,也不会让其他男人生下她的孩子。

“你很有生气,四肢修长, 健康活泼,是草原女儿最喜欢的类型。”宋碧冼知道多玛很认真,所以也尽可能认真地拒绝他。

“若我依然生活在草原上, 你会是我愿意求娶的珍宝。可我已经遇到了我的月亮,他在我心里永远皎洁明亮,没有任何人能替代他的位置。”

宋碧冼以为自己已经说的够明白了,没想到多玛只萎靡了一天,第二天又生龙活虎地跑到她身边,说要继续追求她。

“如果只是被拒绝一次就放弃,那也不过是寻常的喜欢。

将军看不到我的诚意,自然也不会看重我。

您虽说自己是草原人,但我也知道您后宅里是有别人的,哥哥在信里都跟我说过了,我也做好了跟他们分享的准备。

勇士不管在哪都不缺男人,在我们这也是。

只有更优秀、更讨人喜欢的男子,才能被留在身边,繁育后代。

我不怕困难,也还年轻,谢谢您肯定了我的魅力,我愿意更加努力地去捕获您的喜欢!

直到您愿意恩赐我,允许我怀上您的孩子。”

当时宋碧冼正在跟姐妹们席地用饭,多玛打扮精致地跟一众身材高挑、浓眉大眼男人,送酒肉过来。

他当着所有人的面,进行一番惊天动地的倒追剖白后,这些围坐在一圈的中原女将士们,都被这一幕震的鸦雀无声!

她们从来没见过这么大胆自信的男子。

天哎,太热情了!

这里的男人不仅长得热辣,性子也奔放,追着要给你生娃!

一股子羡慕,油然而生!

还酸溜溜的!

靠!

被看中的人,为什么不是她们啊!

她们一百个愿意,这就跟这个火辣的小美人儿去帐篷里造人!

别说一个,造十个都行!

嫉妒和羡慕让她们拍红了手掌,连连怂恿这个漂亮得宛如小野马般澄澈的异族少年。

“上啊小美人!我们都支持你把头儿搞到手!”

“你别看她凶神恶煞的,她从来不打男人的,你就放心往她跟前凑就是!”

“我敬你是条勇猛的汉子!等你生了小宋将军,记得喊我们来喝她的满月酒!让我们都看看这娃娃到底像谁?哈哈哈哈!”

这些兵痞子一阵乱起哄,只有坐在一边的军医连廊,无奈地摇摇头。

前有豺狼,后有虎豹。

她真有点同情自己那个只知道默默付出的弟弟了。

*

“阿嚏!阿嚏!”

正在琅院里配药的连谢突然打了两下喷嚏!

他快速地捂住口鼻,揉了揉鼻子,心想:“自己穿的也不少,昨日也没有着凉,难道是姐姐背地里又在将军跟前说他坏话?”

哼!连廊这个大坏蛋!仗着比他早出生一会儿,天天败坏他的名声!

连谢有些生气地去洗了洗手,回来继续配药,准备处理完手上的这些赠出去伤寒药材后,去找李景夜,给他诊下平安脉。

他早上用膳时,隐约在景夜身上闻到了宁神香的味道,不知道是不是景夜这几日又没睡好?

绿邀曾跟他叮嘱过,说景夜的心思重,脸皮薄,让自己没事儿多去景夜跟前跑跑,别放景夜自己胡思乱想,伤了身体。

将军不在府里,他得替将军把人照顾好。

他可不能再让景夜逃了,得再去逮景夜!

*

可惜连谢注定要跑空。

李景夜今日一早便出了门,扮作女人的样子,独自骑马带小白狼去了大报恩寺。

他累了。

背叛宋碧冼,周旋在各方之间的日子,让他有些疲惫了。

他没有人可以诉说,只能借着去给父君扫墓,过来找父君逃避片刻。

这几日,他怕做噩梦,夜夜熏香。

那些不断在心中生出愧疚和心虚,总是让他不受控制地想要得到宋碧冼的原谅和抚慰。

李景夜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发展成这样。

他焦躁的睡不着觉,只能翻出宋碧冼的旧衣盖在身上,靠着自我排解,去忘却自己犯下的那些错,忘记自己送出去的那一条条对宋碧冼不好的消息。

好像只要他做些宋碧冼“喜欢”的事情,他就能如往常一样得到她的怜爱和夸奖,让她原谅他所有的不好。

他用自己的屈辱和羞耻,去替代对宋碧冼的歉疚与恐慌。

他病态地将这种行为,当做对宋碧冼的补偿,想着她喜欢的那些样式,对自己下手日渐激烈。

他踹息着,白皙纤瘦的身子隐在宋碧冼的衣袍下,缓缓放松。

似乎只要补偿过了她,他才能说服自己再按计划进行下去,才有底气逃跑,才……不欠她的。

李景夜将马停在山脚驿站,提着扫墓用的清水、纸钱等,和小白从后山徒步上去。

“如此干净,是谁打扫的?”

李景夜惊讶得发现父君的墓碑刷洗过,字也重新被描红,显然是经常有人过来清理。

“呜赫——”

小白狼转身,冲着一个方向示警。

“是谁?谁在那里!”李景夜听到了躲起来的脚步声,却没看到人影,“出来!再不现身,我放狼了!”

“是我,景夜。”薛常鸢在不远处的树后踱出来,有些尴尬地整理了一下衣衫。

李景夜有些哑然,他竟不知薛常鸢了解他到这种地步,总能猜到他会去哪里,早早在那里等着。

虽说薛常鸢做不到忽略他的过去,但她情意之深,让他实难面对。

“你不要误会,我不是故意打感情牌。云叔叔生前待我很好,你之前在宫中无法出来时,我也会时常来给他上柱香。”

薛常鸢发觉自己说出来的话,和她想表达的不是一个意思,连忙补救:“不,不是,我不是想用这个邀功……”

她觉得自己有些解释不清,遂放弃,道:“自从上次不欢而散,敬王殿下便很少找我。我见不到你,便经常过来看看云叔叔。”

“……我没想到你也来了。

我担心,若我这样阴魂不散地被你看见,会令你生厌,于是躲了起来,想就此离开。

可这狼的鼻子太灵,我还没动就……也罢,正巧我也有话想对你说。”

薛常鸢走过来,道:“景夜,我知道你自小聪慧,主意又大,应当时想了办法在敬王面前撇清我,要保我薛家安全。”

“与你相识这么多年,我了解你的性子。你总是嘴上不说,私下偷偷下苦功。

你倔强又心软,心怀仁慈,这样的你,是斗不过卧薪尝胆、蛰伏数年的敬王殿下的。

我不知道你用了什么手段让李景仪相信你,但我不想让你一个人去涉险。

对不起,我已经弄丢了你一次。

这次,我不想再跟你分开了。”

薛常鸢的眼中似有泪光,声音有些沙哑:“我家本就人丁单薄,母亲想要保全薛家香火,不愿意冒险造反,已决定辞官回乡,带薛家搬离上京。现在家中去向已定,我也再无掣肘。”

“景夜,我不知道你心中现在是何决断。

不管是什么,我都愿意陪着你。

你想报复梁人,我就去朝中当你的暗桩;你想离开,我就陪你去找喜欢的地方安家。

不要再撇开我了。

让我来照顾你,不要再自己硬撑了。”

李景夜看着薛常鸢,她温柔、痴情,对他死心塌地。

楚灭前,她愿意为他舍弃前程,答应娶他为夫,做一皇子妻,断绝仕途;楚灭后,她愿意豁出性命陪他,为他入局做饵,至死不渝。

薛常鸢是芝兰玉树、落笔成章的上京才女,与他志趣相投,相映成彰。

她曾经是他的向往。

他也曾设想过,跟她的一起的婚后生活,会是多么琴瑟和鸣,珠联璧合。

他与她同为楚人,有同样的家国情怀,薛常鸢才该是他选择,而不是那个——与他相隔着国仇家恨的宋碧冼。

“你才是,不要去做傻事。”

薛常鸢向李景夜伸手,道:“我们早就说好了,‘君抚琴,卿弄瑟,心意相知,此生相伴’。”

第49章 好惨 亲不到摸不到,还要日日被蝎子蛰……

李景夜心中动摇, 抬头望了望薛常鸢。

她胸怀锦绣、饱读诗书,若不是自己利用她在先,她本该有个锦绣的未来。

即使是楚国覆灭, 只要她肯隐忍退避, 以待来日, 以新陛下用人唯贤的气量,她早晚会有出头之日。

他何苦拖累她?

薛常鸢同他一样,都是被人拿上棋盘的棋子。

只不过,他是被母亲亲手送上去的, 薛常鸢则是被他牵带上去的——棋子的棋子。

他已受够了棋子的生活,决心逃离一切!

怎能再去捡那一步废棋,让她无辜受累?

李景夜看着薛常鸢伸出的手, 半阖双眼。

终是不发一言。

他既然放过自己,除了传递消息外, 不再参与李氏复国;那也该放过薛常鸢, 让她在这场郎情妾意的幻梦里解脱。

“薛小姐,我想你误会了。”

“我至始至终,都没有喜欢过你。”

*

李景夜下山的时候,正巧遇到慧明和尚背着背篓从山下走来。

慧明破旧的背篓里装了些木柴米面,想必是下山刚化缘回来。

“阿弥陀佛。”李景夜合掌低头, 向慧明师傅行礼。

“是李施主,阿弥陀佛。”慧明回礼,慈悲面上一派平静。

李景夜错身离开,没想到慧明师傅冲他摇了摇头, 在他突然出声道:“多日不见,未想到施主心性翻覆如此之大。和尚不知,如今的施主, 为何恨能放下,爱却执然迷苦?”

爱?

李景夜不知道慧明师傅是什么意思。

李景夜叹了口气,道:“不知师傅何出此言?我自觉并未放下仇恨,而是不知道要去恨谁。可悲现实因由错落,我茫然四顾,终是只能独自伤怀。”

“至于爱……师傅超脱世俗之人,也理的清情爱吗?”

他的一生都在利用别人,被各种人利用,这颗破破烂烂的心,哪里还能生爱?

慧明唱诵了声佛号,道:"施主,爱恨皆为执念,终究皆为虚妄。”

“施主入世,终究历六欲七情,何必刁难自身?

从心而行,才心无挂碍。

施主若能看破这执爱之苦,便可得自在清净,如行舟解缆,自由随流。”

慧明见李景夜沉默,知他向来聪慧,是理不清还是不想理清……

或许,是和尚多言了。

慧明不再戳破,指指李景夜身上的玉佩,让李景夜想清楚后,再带着玉佩来寻他。

李景夜握紧身上的玉佩,看着慧明师傅缓缓上山的背影才明白,慧明是父君留给他的人。

他知道这玉佩有用,却不知道要如何使用,只能日日出门时佩着,等着有人上门寻他。

怪不得父君离世前常道:“想父君了就多来看看父君。我的孩子,如果有天走投无路,就带着这枚玉佩来找父君,跟父君葬在一处吧。”

他那时,还以为父君旁边的空墓是给自己留的。

直到今日慧明主动暴露,他才明白,父君居然是这层意思。

*

李景夜下山后便去驿站牵马。

他没有上马,而是就那样一直牵着,靠自己的双脚往回慢慢地走。

回去的路上,他什么都没有想,没想李景仪,没想薛常鸢,更没想宋碧冼。

他只想去想一些令他轻松的,愉快的事情。

比如离开后要去哪里落脚?院子里要什么样的树?能不能在廊下按个秋千?

他喜欢烟火气,却又不想被左邻右舍打扰,暴露身份,那似乎住在郊野,做一个田舍翁也是很好的。

他不会种地,可以包些土地分给人种;待开市了,便乘牛车逛集,采买好物什,应着暮色回家。

他这一路想了很多,甚至在估算以后要赚多少钱,才能再买得起地毯,像现在一样铺在卧房里。

可惜,就算大报恩寺离将军府的路再远,他还是会走完。

当李景夜牵马站在宋府的后门外的小巷,已经能看到府里亮起来的灯笼。

梦醒了。

他知道连谢此时肯定府里等他,也知道漱十从他下山后不久,就悄悄跟上了他。

他还没那么大的本事能察觉漱十的跟踪,只是随行在他左右的小白狼,凭借气味闻到了漱十。

他见小白狼频频往身后转头,再转回来歪着脑袋看看他,不喊也不叫,说明闻到了熟人。

李景夜打开后门,连谢和隋绿邀正在不远处的小亭中,下棋等他。

见他回来,他们笑着迎上来,没有问他去哪儿,只是问他“累不累?”,告诉他“饭在小厨房里备着”,他们可以陪他再用些。

李景夜谢绝了两个人的好意。

其实,他早已可以独自用膳。

隋绿邀点点头,没有追究,只捧出一个装的鼓鼓囊囊的袋子,道了句:“信使来过。”,便将这些转交给李景夜。

——他不在的时候,谁都没有拆开宋碧冼寄回来的信。

李景夜怔怔望着那个袋子,只好接住那错送的心意,一回到屋里,便将袋子随手扔在桌案上。

他开始忙白天落下的事:先把要传递出去的消息封好,再查阅昨日府内的账面开支,最后安排好明天的事宜,叫些铺面上的管事过来问话。

等这些通通做完,已至深夜。

他去温汤洗漱,擦着头发坐上软榻,视线又不由自主地挪到了桌案上的袋子上。

他对它视而不见,故意拖延了这么久。

想要忽略……却没成功,还是时时惦记着它。

“……”

李景夜叹了口气,放下布巾,拆开袋子。

他取出一只只小竹筒,暗暗下定决心:不管信中写了什么,他都不会再有任何反应。

可当小小的信件一拆开,宋碧冼突然说,她被毒蛇咬了,很严重的那种。

只见信中道:“我发了高烧,眼前花花绿绿的,能见着连廊这个解毒高手被毒急的团团转的样子,实在是稀罕。”

李景夜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他急急站起来,将信件抱到蜡烛跟前,有些手抖地拆着每个竹筒。

宋碧冼在塞外深处,为了让游隼将信件带出去,把又臭又长的废话拆写成了一张张小页,有上文没下文。

他匆匆把那些小竹筒都拆了,把一张张小信纸铺开,按顺序往下读,发现她脱离了危险后,才放下心来。

“……臭流氓,知道什么是重点吗?少说些荤话真的能憋死你。”

李景夜拢了拢半湿的头发,这才发现发间的水渍,浸湿了他后背的衣料,凉飕飕的。

宋碧冼又不知廉耻地说,她高烧的时候梦见了他。

她吃的药好苦好怪,比他那个还要腥,咽下去火烧火燎的,胃里都涨的发痛。

她真不想吃这怪药,只想吃他,哪怕舔舔眼泪也行。

听说他的味道会跟他吃了什么东西有关,早知道她就多试试,什么味儿的她都愿意尝尝。

她还在梦里见他俯身,也要尝尝她的味道,可惜她被痛醒了,连廊拿着个大蝎子蛰她,活活给她痛醒了。

她说她好惨,亲不到他,摸不到他,还要日日被蝎子蛰手指。

每当她头昏眼花,想要在梦里同他滚做一起,立马就会被连廊毫不留情抽醒,不停给她灌那怪药下去。

唉……她做个梦都不行,日子真是没法过啦!

她现在已经能下地了,等她好全了,就把连廊手里的蝎子全烤了!

喂鹰!喂马!喂狼!

李景夜无语地揉揉眉心,觉得她身体确实是好了。

不然怎么写字时,还是这么横直有力。

他将几张没读的信件放到床头,起身去换掉了沾湿的衣衫。

他满脑子想着心事,换完低头,才发现自己穿的,是宋碧冼之前不管怎么央他,他都不肯穿的那套黑色裳袍。

她说他皮肤白,穿上黑色一定更加好看,像刚蜕掉野兽皮的男妖,专食人精血那种。

这衣服的系带很高,下摆开叉推的也高,轻轻一走动,什么也藏不住,腰窝也若隐若现。

第50章 琴音 乖狗儿的眼神,可没像你一样凶狠……

这是上好的贡缎, 柔软亮滑,不仅织了金丝银丝进去,还暗绣了十数个阴晴圆缺的月亮, 令其在夜晚的房中, 也能熠熠生辉。

算了, 就当成全她了,李景夜想。

他必不可能在她跟前穿这些,今日穿穿,也当全了她那些花花心思。

看在她中毒刚恢复的份上。

要做, 就做到最好。

他擦干自己的发,从妆奁中牵了根宋碧冼的黑色发带出来,将墨发松松在一侧扎好。

他知道她喜欢拨弄他的发丝, 却又嫌它们遮挡他的皮肤,总是急急撩开, 任性地强行皮肤贴皮肤, 像是想要描摹他的骨骼一般,掐捻着他的腰。

李景夜关紧了门窗,点燃了宁神香。

屋里的地面,从宋碧冼发现他总是赌气下跪后就铺满了厚厚的地毯。

他赤脚走在地毯上,地龙烧的火热, 即使穿的极少,也丝毫不觉得寒冷。

李景夜躺上床,做好了放纵最后一回的准备。

他都收到好多封信了,早就知道这个臭流氓, 写完正事,后面全都会是些什么混账话。

情债他都会还回去。

他已经放了薛常鸢自由,今夜便也遂了宋碧冼的愿, 此后,再也不要让她扰乱自己的心湖。

他要停止这夜晚食髓知味,清晨留遗的日子。

时机到了他会离开,再也不要想她了。

他记得,她喜欢看他在亮处情动,于是羞红着脸,点全了床榻周围的蜡烛。

李景夜用宋碧冼的枕头垫在腰下,拉过了宋碧冼的薄被,轻轻遮住身子。

穿上他才发现,这衣服实在夸张,简直不能蔽体,到处都是分叉,只是稍微抬手动肩,便开碎成一片片的薄纱……

着实不要脸。

李景夜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好,懒懒地用玉指拾起床头的小信。

他看不见自己温柔似水的眼神,也看不见唇边偷偷扬起的嘴角。

她来信问他,有没有想她?

是真的不想吗?

小夜也不想?

这人!

怎么乱起名字。

李景夜咬了咬粉嫩的下唇。

她问他有没有见过别的胡人,会不会担心自己被别人勾去?

她让他别担心,边塞的人说话中气很足,不像他一样声音清脆婉转,话说跟念诗似的。

她说他们的声音没有他唤她唤的好听。

而且,他被她欺负时,总是装得惨兮兮得,像是撒娇,又像是快乐到极致地呜咽。

她就是好喜欢他忍到发疯时喊她的名字。

喜欢他头脑一片空白时,眼底映衬着她的影子。

她闻着他香香的,软软的,身上便会涌起阵阵热流。

每到这时,她便想让这热流全都淌到他身上,让他感受她的温热,让他明白自己有多想他。

她问,你现在有没有想我?

如果她愿意做他的乖狗,他愿不愿意,在顶峰时,喊她的名字?

喊吧,我求求你。

求求你了。

只要是你,我愿意吻遍你的每一处,甚至是脚尖脚背。

只要你喊我,我就能听到。

李景夜好像是被她魇着了,入了魔。

他面色薄红,被宋碧冼蛊惑,渐渐分开黑色的低开衣领,将手探下去。

“宋……碧冼……你……”这狗东西……

没有气节,也没有骨头。

勾勾手,就会摇尾巴。

逮到机会,就往前猛进几分。

吃的明明也没多少,还总挑食,要吃甜的。

这一身使不完狗力气,总是这里捏捏、那里碰碰,明明白天都在军营里消磨掉不少,夜里,却还是不消停。

我记得,你可以拉开百旦重弓的。

怎么偏偏还要在我面装,红着眼睛说你控制不住自己,就是撑不起来身体……

指挥着千军万马,气吞山河的护国将军,你的部下可知道你这般嘤咛,色欲熏心?

你是不是人杀多了,遭了报应,嘴里长了什么坏东西,缠起人来一套一套的,什么脏污都爱往肚子里吞。

这个大尾巴狼,净想着装可怜小狗,在我跟前蒙混过关。

你也不看看你哪里小?

乖狗儿的眼神,可没像你一样凶狠贪婪。

像是要把人吸干。

你的眼睛,浅浅淡淡,真是漂亮……

它一定见过最美丽的星辰,最圆的月亮。

求求我?

你想要什么?

你说清楚。

只是两句干巴巴的话可不好用。

作为我的乖狗儿,你得更卖力才是。

李景夜觉得自己仿佛墙上挂的那把古琴,琴色低沉,闷响在她用过的软被里。

“宋碧冼……你说清楚啊……”

求我什么……

好好张嘴,让我看看你的犬牙。

你又想拿它咬什么?

不,不是我的舌头,也不是唇瓣……

嘶……你才是不乖的那个……

李景夜揉捻着琴弦,学着她的动作,不肯轻易放过自己。

弹琴讲究轻、缓、慢、匀,不可急躁。

他想要听她说句话。

说,快说呀……

她会夸他,她常常夸他。

若他在她手中到达满足,她会撩开他粘湿的发,夸他是“好孩子”。

若他受不住低低地抽噎,她会俯身将热气喷上他的耳廓,夸他泪失禁的时候“真是漂亮”。

她的夸赞跟别人都不一样,是那种由衷的,忠于野兽本能的赞叹。

李景夜低低出声,声音挣扎着,却如古琴悠远、绵长。

他追求着琴的“意在音先”,但他的音韵,早已被某个恶狼,死死把持其中。

左手吟猱绰注,右手抹挑勾剔。

指随意动,意由情生。

他在夜深人静时以身弹琴,终是顺了宋碧冼的意,在琴声最激烈高昂处,喊了她的名字。

“宋……碧冼……”

他死死咬着宋碧冼的发带,似是早已勾断了理智的琴弦,乱的自己一塌糊涂。

“呼……哈……”

李景夜平复着自己的呼吸,满身热汗,失神地躺在宋碧冼的衣被里。

“哈哈……哈哈哈……”

良久,他捂着脸嗤笑,身上薄红的余韵还未散开。

他怕是疯了……看看,这都像什么话!

别说愧对身份和尊严,他这样自甘堕落,怎么敢让连谢诊脉,让对方发现他不知廉耻!

李景夜发泄似地哭了会,然后抹干眼泪,捡起宋碧冼那些乱七八糟的书信,将它们锁在书柜最深处。

他收拾间,发现似乎有张小纸还没有读过。

这张纸,紧贴在了最后一张信后,不自信确认厚度,几乎没法察觉。

李景夜轻轻分开两张纸,读完后,狠狠地咬牙!

“宋……碧、冼!”

宋碧冼在最后这张信上才跟李景夜解释,他这般空虚难熬,其实是身体中的密药被催动了。

她说连谢研究过,这种密药被催发药刺激之后,可能会不定时发作,或许……直到生次孩子才会好。

宋碧冼献宝地先说,她留了自己的衣服给他,压箱底的小工具也都挑拣清洗过了,让李景夜“想纾解就纾解,想用药就用药。”

她让他不要想在冬天洗冷水澡,她的衣柜夹层里有些药丸,实在想她想的紧了,就去翻出来吃一颗。

她让他别太过火弄伤自己,还让他记得唤她的名字。

“呵呵……”李景夜将那封信揉的稀烂!

“我就不该同情你!这个自私无耻、下流不要脸的狗杂种!”

*

塞外。

宋碧冼一手持刀,一手拉着多玛,奔跑在沙漠里。

她现在身体状况不太好,脸色苍白,正如她给李景夜书信中写的那样,中毒初愈。

只是真相不是她被蛇咬,而是她在回程中与几波兵马厮杀,于乱箭中受了伤。

那箭头中有毒,这种毒又急又快,差点没去掉她半条命。

她没有告诉李景夜,有人想让她带的这行队伍,全都折在这风沙不断地荒漠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