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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夜回信 林格啾 17744 字 2个月前

第61章 残阳里的小城姑娘。

而在翌日清晨的深城。

这已经是陈之华两周来换的第十个住处。

从酒店到私人公馆,从私人公馆到地下接头点。

此前他为了防备国内警方的眼线,几乎从不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一夜。

直到最近黄玉的身体恶化,他才不得不暂时“安顿”下来,搬到这间位于郊区的私人别墅。

只好在还有跟随回国的白骨等一众心腹,时刻乔装成普通住户和安保人员在附近时刻盯梢,他才算是勉强心安。

住到第四天。

他又如旧起了个大早。

却是足足两个小时后,才大汗淋漓从健身房出来:虽已是五十有五的年纪,如今光/裸着上身,却仍旧看得出一身肌肉扎实。

“华叔。”

比较起来,反倒是一旁陪练的白骨气喘吁吁。

缓了好半天,又问:“我叫人送早饭过来?”

“嗯。”

他点点头。

然而白骨转身正要走,却又被他叫住。

陈之华问:“之前让你准备的东西怎么样了?”

白骨看他脸色,瞬间回过意来。

表示已经让人去办,估计明天就能到手。

陈之华这才放心。

又不忘叮嘱:“但记得,微型是微型,效果绝对不能弱。”

“我明白,华叔。”

一番心照不宣的交谈过后。

陈之华上楼去叫黄玉起床。

等到再下来,白骨已识相的提前离开。

只餐桌上放着丰盛的早餐,中式西式应有尽有。

他心情好,又主动拿了干净碗筷来,亲自给黄玉添粥。

“阿玉,我听你昨天夜里老咳嗽。先喝点清淡的,回头我再让人找个厨师过来,给你煮点润肺的雪梨汤。”

他语气极尽温柔。

言谈间,亦无需黄玉有任何回应。

只搁下粥碗,又伸出手、爱怜地摸了摸“妻子”那失去光泽的一头乌发。

“才染了多久?”陈之华说,“你看,这会儿又有白头发了。”

“……”

“你就是整天烦恼太多,所以才总是生病。”

“……”

“还是你不喜欢这里?你觉得孤独,想要女儿回来陪你对不对?”

他说再多都好。

黄玉却始终不愿答话,只一个劲低头喝粥。

然而。

才喝了没几口,粥碗又被人扣住。

紧接着,瓷碗便被强硬地从她手里夺走。

“阿玉。”

陈之华说:“我很不喜欢你现在的样子。”

仿佛刚才的温情亦只不过是转瞬的错觉。

他再开口,语气里已然带上十足的警告意味:“我说过,如果你和我的心不齐,是带不回来女儿的。你不为我就算了,难道也不为我们这个家考虑?”

黄玉闻言,无助地闭上眼睛。

只有心神俱疲。

……已经五年了。

她想。

五年来,有无数次,她几乎都忍不住要提醒面前这个俨然疯魔的男人——那根本不是你的女儿。

甚至于这一点都不用她提醒。

在陈之华身边,已有不少人看出端倪,其中就包括那个对他忠心耿耿的白骨。

迟雪一而再再而三地逃跑,白骨等人也一而再再而三地找人探访她的过去。

太多怀疑的理由,他们疑心渐起。

于是无数次地建议陈之华去做亲子鉴定。

然而,陈之华却一口咬定,迟雪只有可能是他的女儿,是他亲眼所见。

他拒绝去做亲子鉴定。

也严厉警告,不许任何人在未经他允许的情况下做“多余的事”。

关于血缘的纷争,由此只能不了了之。

黄玉却无从得知,陈之华究竟是因为知道真相所以回避,还是喜欢这样自己欺骗自己的把戏。

只有无数个午夜梦回,她在噩梦中骤然转醒,却发现枕边人依旧未睡。

黑夜中,一双冷幽幽的眼睛静静盯着自己。

【阿玉。】

那时他说——没来由地,只是突然开启了某个久违的话题,他说:【从十六岁开始,我心里就想着,有一天我会娶你。】

十六岁,陈之华还未混出什么名头,只是永常路一带、某个“老大”身边的小跟班而已。

而黄玉亦家贫,彼时早早便辍了学。

为了补贴家用,整日在路边做珠串和小饰品卖钱。

后来。

便如一切狗血的时代爱情故事的开始。

她凑不出混混头子逼交的保护费,被当街拖到小巷。

一旁的摊贩明明都看着,却都不敢惹事,不敢出声、更别提救援帮助。

她惊慌间厉声喊叫,拼命挣扎,却仍旧推不开身前凶神恶煞的男人。

原以为自己一生的清白就交代在此。

绝望之际,男人却忽然停住动作。

继而不敢置信地捂住脑袋回头。

“陈之华——!”

下一秒,男人高声痛骂道:“你他/娘的臭小子!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她吓得一动不敢动,抬起头去,见那少年逆光站着。手里豁口的啤酒瓶,“滴滴答答”往下滴血。

他却依旧面不改色,

只当机立断赶开几个上前来围攻的小混混,一声“跟我走”,便弯腰拽起衣衫不整的黄玉。

两人向着小巷深处夺路狂奔。

小巷七弯八绕,身后的人骂声不停。

一路鸡飞狗跳。

——但,尽管很多年后,他们已然反目成仇,两看生厌。

黄玉还是忍不住,会很偶然地梦到这一天:想起那天的风,那天的路,那天的人。

想起狂风刮得她头发乱舞、睁不开眼,旁边的少年却像是沐浴在光里——他紧攥着她的手臂,把俗世的一切抛在身后,只对她说:“跟我走。”

她就真的跟他走了。

可是以后该怎么办呢?

他们后来靠躲在垃圾桶里避开追捕的人群。

她却来不及松口气,又开始担心,说今天虽然逃了,以后这些人还会来的。

那时的她,还不知道眼前的少年亦是“那些人”中的一员。

甚至是第一次,从旁人口中得知这个少年的名字。

“陈之华”。

在此之前,她对他却实在没什么印象。

只记得他每周都会来买一只手串,然后静静坐在旁边看她串珠——是个十足的怪人。

这一次亦如此。

少年生得虽不算俊美,却清瘦而干净,闻言,静静垂眼看她。

半晌,抬手摘去了她发梢不小心沾上的落叶。

“我会解决。”

他说。

她却并不知道他具体是怎么“解决”的。

只知道他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再出现,而那群人也没再来找过她的麻烦,甚至收保护费、每每都有意跳开她。

直到两个月后。

她才又一次看见他。

只不过这次,他不再是跟在别人身后亦步亦趋的小弟,而是一群人亦步亦趋地跟着他。

一群人乌泱泱涌来她的小摊,少年伸出手,如旧让她做一只珠串,而后坐在小板凳上——长手长脚无处伸展,但他仍是乖乖坐着,看她串珠、打绳结。

只是,等手串做好,他却不接。

兀自给了两倍的钱放在摊上,又轻声说:“送给你的。”

随即转身离去。

从此,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他每周都来,每周却都只待那么一会儿。

一整条街上,人人都知她是他的女人——那年代女人的名声最重,他却总含糊不给个说法。她气恼间,泼辣的劲上来——也许亦有几分羞怯,于是有日,终于是按捺不住地找上门去。

那少年独自一人住间破烂公寓。

大清早,睡眼惺忪给她开门。

她却不绕弯子,站在门口,开门见山便问他:“你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

“你是不是——”

“喜欢你?”

“……”

陈之华抢了她的“台词”。

见她愣住,却又突然笑了。

这还是她第一次看见他笑。

他笑起来,不似平日里的冷冷清清还带点匪气,反倒有些可爱——也许是因那两颗笑起来才冒尖的、小小的虎牙。她看得有些回不过神来。

“是。”

而后却听见他说:“……所以你跟了我吧,阿玉。”

八十年代的边境小城,龙蛇混杂。

各种思潮、学派在明面上碰撞,桌布底下,则是底层的地盘拼杀。

陈之华出身贫家,少时受惯了穷的苦,因此格外敢拼,没三年,便闯出了些名头。

而黄玉之所以知道他闯出了名堂——则是因为到后来,她无论走到哪。

路边那些无所事事的社会青年,大多都会过来跟她打声招呼,规规矩矩喊声“华嫂”。

她由起初的不知所措到后来的淡然以对,陈之华见得多了,每每笑着把她搂在怀里,说她天生就是做阿嫂的料,说等他赚更多钱,就过来她家里正式提亲。

“我要买楼、买地,让你除了做阿嫂,还做富贵婆。”

他说。

“阿玉,从你跟了我那一天起,我就发过誓,只要有我一口饭吃,我绝不让你喝粥。”

然而。

天似乎总不遂人愿。

那之后没多久,陈之华便因组织械斗,被人举报故意伤害罪而被捕入狱。

她惶惶不可终日,想联系他又没有门道,只等到他托人传信给她,要她等他三年。

她是一心想等的。

家里人却等不起——因她还有个弟弟,弟弟需要娶妻的彩礼。

在那年头,女孩十八九便嫁人是常事。

何况她早早辍学,本来也没有别的牵挂。于是没多久,家人便做主给她找了门“好亲事”,要她嫁给邻镇做药草生意的富商。

她被关在家里出不去,关得万念俱灰。

然而,真等到了订婚那天,一群人拖着当时的“三大件”——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喜庆的红被褥、红棉袄,甚至开了一辆挂着大红花的婚车进了她家院子。

父母开心都来不及,却看他们紧跟着从车上拽下来个鼻青脸肿的男人。

这个男人正是她本来的“未婚夫”。

而这群人,又嬉皮笑脸喊她:“华嫂,订婚啊?订婚怎么不喊我们来吃酒?”

父母吓得脸上血色尽失。

收了东西,从此再不敢提让她嫁人的事。

一直等到三年后,陈之华出狱。

秋风萧瑟的天里。

他出狱的第一件事,就是领着她去结婚、领证。

聘礼好几车,扎扎实实堆满了她家的小院。

她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那么多钱。

他却叫她不用担心,尽管收下。

“因为你等了我这么久。”

他说。

他分明在笑。

表情却是她那时察觉不到的冷。

“这是你应得的——你没有跟人跑掉,没有像我那个妈一样。所以,阿玉,这都是你应得的。”

她那时年纪太小,只以为这是爱的表现。

后来的婚纱照上。

她烫着时兴的波浪卷,鬓边扎着一只红缎花。

在一群人的簇拥之中,亦独独挽着身边清瘦的新郎,向镜头笑得由衷灿烂。

那时她的确是幸福的。

那时,她也以为所有的故事本该都在这里画下标准的完美句号。

正如小说话本里,从来都只写王子公主排除万难幸福生活在一起,却从不写他们所谓生活的本意。

她多想自己的生活也是如此,便可以不用面对三年牢狱生活对他的改变,不用面对他的多疑和喜怒无常——那些争吵发展到最后,为了绑住她在身边,他甚至逼迫她去碰毒/品,要她以“共沉沦”来做获取他信任的唯一筹码。

她以死相逼和他分手,可是没多久,他又来求和。

他说其实他在监狱里已向警方投诚;

说他做这些事只是为了让上头的老大相信他的忠心,为了“打入敌人内部”。

说只有他连家人都能拉下水,那些所谓的“老大”才会给予信任,才肯把生意给他做,他才能提供更多更详细的名单给上级——说他早已是好人,说他未来会陪她去戒毒。

她还是太年轻。

结婚数年,也不过才二十多岁,因此轻易便相信他的鬼话。

后来,甚至还作为“线人”,心甘情愿以一个情妇而不是妻子的名头,去和那些所谓的“太太帮”打交道。

她不知道自己成为了他同时迷惑老大和警方的工具。以为自己在做好事,却逐渐在毒和欲的拉扯下越陷越深。

等到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再离不开,等到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成了罪恶的帮凶,已经全都来不及。

她只能痛哭流涕地跪倒在他脚边。

她说求你放我走。

他却平静地对她说:“可是你是我老婆啊。”

他说:“难道你不想跟我同患难吗?还是你只能同甘不能共苦?阿玉,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

回忆至此,她总每每从噩梦中惊醒。

亦从来都想不明白。

他到底是爱她还是恨她?

如果恨她,何必娶她。

如果爱她,又何必拉她一起被世人唾弃?

然而。

许多年后的这个深夜。

这个牵累她一生,纠缠她一生的男人,却只幽幽地望着她,轻声说:【我一直想要和你有一个完整的家,想要和你永远都不分开——哪怕是下地狱,阿玉,只要有你和我在一起,我都觉得坦然。我问心无愧。】

……骗子。

【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永远不会背叛我。】

他说。

【我们的女儿,我一定要把她带回来,只有这样我们的家才是完整的。她是年轻的你——只要她还是,这就够了。】

他的心里总有一个抓不住的执念。

黄玉却恍惚觉得,自己喉口仿似含着一口血。

在那一夜,在这个早晨。

她看着面前似癫若狂的男人,真相混在血中,堵住喉口。

她却只有最后的力气,仍然嘶声的,最后一遍说:“你已经害过一个我,为什么……还要害另一个?”

她说你放过迟雪吧。

“你可以走的,你明知道现在的情况,你这样去也是自投罗网——所以你就这样跑吧,好不好?出国去,我也认命了,我跟着你,你不要去害她了——”

“怎么会?”

然而陈之华仍然微笑着打断她。

“我不仅要把女儿带回来,我还要保下那个五成的合同,只要她还在我们手里,姓叶的就不敢乱来……他们以为是引我入局,但其实,自投罗网的明明是他们才对。”

“阿玉,这一次,如果赢的不是我,我也要个两败俱伤的结局,谁也别想好过。”

黄玉一愣。

不知他说的两败俱伤是怎么个两败俱伤法。

陈之华却又俯下身来,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

短短两句话而已。

她不敢置信地抬头,男人仍然微笑着看她,说你知道警察最怕的是什么,是殃及池鱼,他们不敢赌——但是我可以。所以,我会赢。

下一秒。

却仿佛掐准时间一般,他放在桌上的手机骤然响起。

他当着黄玉的面接起那个电话。

表情从平静,到掩不住的惊喜,最后似笑非笑。

“哦——”

末了,他拉长尾音。

“南生,小雪在你那里?……那也好,”他微笑,“她在你身边吗?让她接个电话?”

那头沉默半晌。

但他却极有耐心,似乎笃定最后一切将如他所言。

末了,果然。

“……喂?”

几分钟后,一道熟悉的女声响起。

尽管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音节,没有后文。

然而陈之华的笑意仍然渐浓,又伸手,安抚着黄玉因恐惧而不住颤抖的手背。

“小雪。”

他说:“在外面玩得开心吗?——爸爸妈妈可还一直担心你……你好好休息,好吗?过两天,我们就会来接你。”

第62章 (二合一)窗含西岭千秋雪。……

陈之华一向擅使这种心理战术。

通过暗示和话语威胁的方式,迫使对方在惊惧下自露马脚。

过去的五年里,或者说,过去的半生里,他正是这样无数次恫吓着掌心那只怯怯发抖的雀鸟,于是理所当然的,他亦认为雀鸟的孩子应当重蹈覆辙,乖乖投降。

“……”

然而事实上。

与他无声“对峙”良久的迟雪,最终却并没有对这通电话多做评价。

只是在挂断电话后向周围人摊摊手,又摇头道:“他一向都是这样的。这次和上次不一样,一开始就有警方介入,不会有问题的。”

说话间,复又看向身旁的解凛,轻握了下他的手。

却冷冰冰的。

她眉头微蹙,习惯性拿两只手去捂热。

此刻,偌大的酒店房间里。

亦只叶南生、解凛与迟雪,再加熟悉的大波浪与薯片仔两人。

年长的几个知道此行凶险,或站或坐,都是心事重重。

也就只有两个小的,为了缓和气氛——大概率也是为了安慰自己,闻言又忙摆手道:“是啊是啊,绝对没问题的。”

一个说:“地方我们已经去看过百八十回了,该有的火力配置都早安排上,因为有长官的行动命令,这边的同僚都特别特别配合,绝对不会有问题的。”

一个说:“而且有头儿在……”

话未说完,背在身后的手被大波浪掐得快出血,薯片仔的后话戛然而止。

大波浪却表现得像个没事人。

一脸正色,又扭头看向解凛。

“头儿,别听他乱扣帽子,长官很重视这次行动的。还专门点名、派了深城的方警督全权负责这次针对陈之华的缉捕任务,方警督人特别nice,资历也很这个。”

她说着,又举起大拇指。

“之前还破过不少大案,是绝对的实干型大佬——今天是因为有个很重要的会所以才不在的,一个特别可靠的大前辈。”

解凛过去在警校时已听说过此人,知道她所言非虚,闻言点头。

沉默片刻,却又忽然问她:“老头儿这几年身体还好?”

“都好、都好。”

而大波浪腼腆一笑:“就是常念叨你,他老想让你回来。”

解凛:“……”

当年是他头也不回离开,又怎么可能真的“来去自如”,真当上级是摆设么?

只不过五年不见。

到底也是跟着老头儿在上头混了五年,大波浪显然在为人处世上成熟不少,说话做事面面俱到。

察觉到自己似乎拍马屁拍到马蹄子上,连忙又补充:“他是说,明面上没有就算了,私下里总要来看看他嘛。何况他也不是天天在警队,等到过两年退休,假更多着,老念叨着说要你陪他钓鱼呢——”

话落。

旁边的叶南生却像是被提醒着想到什么。

一扭头,看向自己这位反应始终冷淡的堂弟,又开口道:“忘了跟你说,今天奶奶也来了。”

言下之意。

你都知道主动关心千里之外的所谓“老头儿”,近在眼前的亲人,是不是也该关照一下?

“……”

“毕竟,是我跟她说过你会来,所以她才来的。”

他说:“奶奶也快九十了,之前病重,身体这两年才好些,出一趟远门不容易。我是不准备让她后天到场,太危险了。但人都来了,你至少去见一面。”

从小到大。

为了讨好家人,得到夸奖,他习惯于虚伪奉承、假言假意。

然而,这份讨好中又到底掺杂了几分真情实意的爱,或许连他自己也分不清。

他说:“你知道奶奶对你很愧疚,解凛,她也一直很想你,很想见见你……和迟雪。”

突然被点了名。

迟雪一直在旁听着,此时却亦忍不住有些好奇,接话问道:“奶奶?”

解凛此前从没着重跟她提起过其他的家人。

尽管决定结婚前那一晚,他们有过一整夜的促膝长谈。

解凛说了自己的脸盲症,说了自己的过去,但对于那些家人和往事,他始终还是讳莫如深,一笔带过。

也因此,她对于叶家的印象,多都还停留在多年前从叶南生那里听到的“八卦”。

追溯到最近,也就解凛随口提过一句,自己此前已因为她的关系向叶家低头,甚至回过老本家一趟。因此,她疑惑双方之间的关系究竟软化到哪一步也实属正常。

叶南生闻言,却似乎瞅准时机,瞬间知道了该从谁那里下手:

俗语有云,水滴石穿。

撬不开顽固的石头,就去挽一捧清水。

而迟雪就是他要攻破解凛的最佳突破口。

“是我跟他的奶奶,叶家人。”

于是他亦好声好气地回答:“她专门过来,就是想要见一见解凛的。”

“那……她知道我……和你‘订婚’?”

“她知道是假的。”

是假的。

知情者都知道是假的。

希望它是真的的人,也许全世界只有一个。

叶南生面上却仍然笑着:“她不仅知道,而且这几年来,说实话,包括这个航运费的事上,也是奶奶出了不少力,不然不可能能压下其他股东的非议。”

“除此之外,不仅是一直关照解凛公司的生意——就连当初解凛让我找侦探满世界找你,这个人脉,也是奶奶找人去联络的。这几年,她有心想要弥合一下双方的关系。”

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一句谎话。

但话也终究只能说到这地步。

“老人家活到这个年纪,总是见一面少一面。她终归是做了不少事,也付出了不少。”

他说:“你如果有心,也有空——迟雪,解凛不愿意去,那你就代替他去一趟吧。她只是见到你,应该也会很开心的。”

当然。

明眼人却都看得出来他的小算盘:毕竟,按照解凛的脾气,如果迟雪去了,他压根就没有不跟去的道理。

叶南生说完,甚至还想再给自己这算盘上稳加几个砝码,不料很快却被一通生意上的电话叫走,离开了房间。

紧接着是还有事在身的大波浪和薯片仔。

偌大的酒店房间里,转眼只剩下夫妻二人。

解凛原本还想当做无事发生,先去看看叶南生确定好的所谓场地。

却不想迟雪实在是个实诚孩子。

思虑再三,又冲解凛拍拍胸脯,说:“那我一个人去楼上看看那个老太太吧、去给老人家道个谢,你在这里等我一下。”

毕竟。

从刚才的反应里就不难判断,解凛实际上是不想去见叶家人的。

——她并不想因为自己的事让解凛在他的底线问题上一再退让。

“你一个人?”

解凛却仍旧眉头紧锁,拉着她不放。

嘴上没说不让去。

动作里倒是一览无余。

“我只过去给人家道个谢。”

迟雪只得无奈的笑:“而且,五年了,我知道在找我这件事上,叶家花的钱确实不少。我在陈之华那里,也不是完全两耳不闻窗外事的。”

“……”

“而且……其实我也想着,结婚这个事,多少要通知家里人的。我前脚跟你结婚,后面又跟叶南生走过场,怎么都不好交代。”

“交代?”

解凛说:“我们从来没必要向叶家人交代。”

不是你或我。

是我们。

在这件事上,他划领地的意识倒是空前敏感。

究其原因,大概也是他自己都控制不住,每每一碰到叶家的事,恍惚间,就又会回到多年前、那个因被赶出家门而手足无措的、小孩子的状态。

他分不清这是讨厌还是逃避的情绪。

尤其是因为陈之华的事,因为迟雪身处危险之中。

这段时间以来,他的精神本就始终处在一种高度紧绷的状态。

换了旁人,或许早都被他冷脸吓住。

只有如今的迟雪却丝毫不受影响。

反而语气里,甚至带着似有若无的安慰意味。

“嗯——但是也不算交代吧,只是我不要你为了我欠人家的人情,”迟雪说,“他们欺负小时候的你,我也不要你为了我原谅他们,我也和你一样不原谅他们。但解凛,我只是不想你因为我、以后也觉得是欠他们的。我不喜欢别人拿我来威胁你,软刀子硬刀子都不行。”

她只是不爱说话,不代表记性差。

那些大雨滂沱里被赶出家门,被迫向一个个冷言冷语的所谓亲戚磕头道歉的过去。哪怕只是听旁人说的,但关于他的事,她从来都牢牢记得。

也因此。

她永远不要解凛为她再低头。

“毕竟,人情债嘛,”她笑着伸手,又摸了摸解凛的脸,“最怕就是牵扯不清了,我们以后的日子还很长很长,不能利滚利滚下去吧。所以,我想去见一见,见完了,很快也就回来了。”

语毕。

她一副已然做好准备的表情,深呼吸完,起身就准备上楼——这回为了配合警方,他们一众人等,包括叶家来的老太太,以及叶南生的父亲方进,都住在这座叶氏名下的五星级酒店中。

老太太年纪大了,爱清静,据叶南生说,回回都住顶楼的套房。

然而她才刚起身,人还没出门。

解凛又追上来,自然地牵住她手。

“一起去。”

他说。

“……啊?”

“怕她凶你。”

“……会吗?”

迟雪脸上写满怀疑。

听叶南生的语气,明明老太太这几年态度都很柔和才对。

解凛却并不往下解释。

只是如旧握住了她的手,说:“总之我们一起。”

*

而迟雪也是上了楼才知道,所谓顶层,只有一间比别的套房要宽敞数倍以上的总统套房。根本专门就是为了老太太准备的。

两人摁下门铃,是一位穿着朴素的老妇人开的门。

迟雪正犹豫要称呼对方什么,解凛已然在旁淡淡开口,喊了一声:“陈嫂。”

被称作陈嫂的女人,是叶家几十年来的住家保姆,专门服侍叶家老太太的生活起居。

认出来人竟是久未见的小少爷,她显然很是惊喜。

不等解凛表明来意,她赶忙招呼两人进门、倒了茶水,又转身去叫叶家老太太:这时正是老人家焚香冥想的时间。

也因此,声音没能及时叫来老太太,倒是叫来了另个太太——迟雪坐在沙发上,怔怔看里间的另个卧室门打开,探出一张陌生的脸。

但细看却又不算陌生。

迟雪看看解凛,又看看对方。

尤其是鼻子嘴巴,是看得出又血缘之亲的长相。

那女人生得模样端方,身材高挑,简单的浅灰色丝缎睡衣上身,亦穿出莫名的雍容感。眼神却不客气地看向解凛,长时间的打量过后,又转向迟雪。

然而只一眼。

那眼神中的意味却又莫名微妙起来:仿佛竭力在她脸上找着什么。

“你以前,”末了,只径直抛下一句,“读书的时候,是不是戴眼镜?”

“……啊,是,您是?”

迟雪求助的目光看向旁边沉默不语的解凛。

只不过,却还没等到他开口。

“你是迟雪吧。”

那女人倒已先准确叫出她的名字。也利落干脆,转而自我介绍起来,纤长手指指着自己,“我是南生的妈妈。你——该叫我妈妈,还是姑姑?”

迟雪被她问得一愣。

最担心的问题果然出现。

叶南生的母亲,亦是如今叶氏的掌舵人,叶贞如,丝毫不吝在这些小辈面前表现出自己强硬的一面。

解凛听罢,却忽然抬头,冷冷看向对方。

开口便是反呛:“你觉得呢?叶女士。”

“……”

“谁现在坐在她身边,有眼睛就能看到——还需要别的证明吗?”

少年时的他苍白阴郁。

成年后的他,沉稳中仍有掩不住的棱角。

恍惚间,的确是像极了……

叶贞如倏然一愣。

回过神来,刚想再还嘴,老太太却已捻着佛珠缓缓从里间踱步出来,一声“贞如”,径直截断了她的后话。

“贞如啊,”老太太温言道,“这么久不见,何必一开口就夹枪带棒的?让他们小孩子看笑话。”

尽管已八十有七,又重病过一回,如今的老太太却还精神气十足,一米七几的个头,丝毫不见驼背。

一头白发盘在脑后,以木钗挽起,白衣布衫,清瘦却不掩干练。

叶贞如被她说得缄口,又不想让母亲为难,只得转身回了房间。

很快,陈嫂也颇有眼色地找借口“躲”去了厨房。

老太太在靠近迟雪一侧的短沙发上落座,却并不急着开口,只又拎起桌上茶壶,慢悠悠倒了杯茶。

“孩子。”

末了,她说:“听说你叫……迟雪?”

这架势。

似乎在叶家,比起解凛,迟雪才真正是“不见其人,早闻其名”。

迟雪点头。

三人概都沉默片刻,末了,只听老太太若有所思地低声道:“那,也算是阴差阳错了。”

……什么阴差阳错?

老太太说:“南生前头,本来还有个哥哥,只可惜,长不到两岁就夭折了,我给他取名叫‘东君’,取自成雁雄的《柳枝词九首》,‘东君爱惜与先春,草泽无人处也新’。”

她的神色之间渐渐流露出怀恋。

仿若陷入极远的回忆之中。

“后来又有了南生——《晏子使楚》里写,‘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我给他取名叫南生,是愿他在适合他的土壤之中自有硕果……他呀,现在也算……没有辜负这名字的本意吧。”

迟雪听了半天,却仍想不明白她为何突然提起名字的事。

直到后来这一句。

“排在前面的孩子,先有东,又有南,所以,到了阿凛,就轮到‘西’了。”

老太太说:“但西这个字不好取,寓意上也容易有歧义,西去,牺牲……我只想着怎么能往好的取,后来又想着,他出生在冬天,冬天应当是要望春来才好。”

“于是挑来挑去,两边兼顾,最后取了杜甫《绝句》里那一句——春意盎然的那一首《绝句》。”

【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是以。

——叶西岭。

这才是解凛最初写在叶家族谱上的名字。

“只可惜他妈妈不喜欢,觉得既比不过东君文雅,又没有南生秀气。”

老太太忍不住叹息:“后来只能改成了同音的凛……再后来,离了我们叶家,又把中间的‘西’字去掉,如今都习惯阿凛、阿凛的叫。没成想,他真的把‘千秋雪’带了回来。”

冥冥之中。

似一切早有天定。

她倏然叹了口气。

低头看向杯中茶汤,映出自己衰老的面容,这么多年,一个个儿孙长大、离开,结仇或负恩,到最后,原都只剩下一句“早有天定”。

解凛忽然开口,说:“我早都不姓叶。”

而老太太点点头,说:“奶奶知道。”

只是,如叶南生一般,她接下来的话,却也选择向迟雪开口。

又慈祥地、握住迟雪无从着落的手。

“孩子,你的事,我之前已经听南生提起过。这五年,你过得辛苦,阿凛也辛苦——良缘难成,我活了这么多年,看了太多人和事,也清楚你们为什么今天专程来见我。”

她分明不看解凛。

却又明明是字字句句都对解凛说。

“前几年我病得厉害的时候,腰都直不起来,有进气没出气,好几次,我都觉得,大概是到这为止了,但心里总觉得还有什么放不下……我总是梦见我儿子……就是阿凛的爸爸,我梦见他还小的时候,围着我跑的时候。后来梦见阿凛,梦见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我总在想,我自己的孩子,那么小的时候,我只要求他开心、快乐,为什么到了阿凛这,我却要求他比大人还明辨是非,懂事、成熟呢?”

“明明是我没有教好我的孩子,为什么当初的我却偏偏要把罪恶感发泄在一个更小的孩子身上呢?他只是做了社会、老师都教他‘正确’的事,我却用自己的私情审判他,对一个才不满十岁的孩子来说,是不是太残忍了?”

“……”

解凛听着。

表情仍是冰冷的,沉默不言。

眼神却在自己都不察时莫名抖颤,长睫落低,看向迟雪于无声中伸出来紧攥他手的手指。

亦于沉默中,十指紧扣。

“所以。”

老太太最后说:“你们从不欠我们叶家什么,也不必感念什么。”

“头几年,我总想着做这些事,也许阿凛,你有一天会原谅我当初对你做的事。但现在我只想着,‘原谅’从来都是件奢侈的事,我当年都没有原谅你,凭什么要求你来做同样残忍的事?——我也只希望,你在这件事过后,真的能有属于你自己的,崭新的人生。”

“至于具体怎么选,做生意也好,做警察也罢,奶奶不会干涉你。我只答应你,在叶家,奶奶会把属于你的那一份留给你。”

老太太轻声道。

亦最后一次,平静地望向解凛。

“我不敢说叶家是你的退路,但,也让我这个老人家,最后再为你做点什么吧。”

……那天的最后。

事实上,一直到最后,解凛亦坚持没有主动开口说过一句话,没有说过谢谢。

只是在离开前。

他喝了老太太倒给他的那一杯茶。

叶贞如在两人离开后,才如掐准时间般从房间出来,看着那杯见底的茶,她眸光幽幽。

“我知道你一直担心什么,贞如。”

老太太却双手微合,拢在膝上——她不知何时坐到了窗边的躺椅上,望向窗外,正午的太阳灼烤大地,纵然是冬日,午后的阳光依旧足以照亮一切污浊。

而她是快要落下的太阳。

“南生,他是我们叶家名正言顺的孩子。我百年之后,他可以和阿凛一样,拿到一半的叶氏资产。而至于方进那边……那是他们方家的事了。让他们去决定吧,我已经管不着了。”

“……”

“贞如,阿凛三十岁了。”

她说:“他父亲走的时候,也是这个年纪。他们长得越来越像。”

“……嗯。”

“只是,不知道如果振宗还活着,会不会怪我这个妈妈,竟然还会允许他唯一的儿子去做那么冒险的事?”

老太太竟哽咽。

“我刚才看了,阿凛的左手,已经抖得快要拿不稳我那碗茶——他才三十岁啊。”

暖阳残照。

错落洒在她衰败的脸上。仿佛方才强撑出的精神气一瞬间都被抽出去。

她的确老了。

不再是曾经独断专行扛起叶家的那个她,只无声间看向远方,无声地,忽然便湿了眼眶。

而叶贞如怔怔看向母亲。

莫名地,却又突然想起刚才那一面,想起几年前,自己意外从刚留学回国的叶南生钱包里,翻出来的那张照片。

梳着两条长黑辫子,戴着笨重瓶盖眼镜的少女,不太自在地被他揽着肩膀。

女孩不算出众的漂亮,可她却意外于儿子对这张照片的珍重程度,于是追问之下,才又第一次记住了——原来这个女孩叫迟雪。

【你喜欢她?】

那时她问叶南生。

而她那个一向聪明出众、处事圆滑的儿子,却也第一次露出了有些迷茫的神情。沉默良久过后,他说,我不知道。

他说我这次回来,就是要找一个答案的。

他说,不是要派人回南方吗?跟爸爸说一声,让我去吧。

她不知道儿子是否找到了属于他的那个答案。

如今所谓的“走个过场”,又究竟是真的做局,还是圆满一场本就此生无望的奢望。

只是兜兜转转,年岁枯尽。

原来。

机关算尽太聪明的人,却都终究没有得到自己最想要的。

*

至于迟雪和解凛。

在离开老太太的住处后,两人则是又去了订婚式的正式“场地”:因行动不宜声张,陈之华也要求只有双方家人到场,叶南生便选了一个相对私密的近郊庄园。

庄园位置不算偏僻,周边甚至还有新开拓的人工河经过,据闻有不少城中新贵在此购置房产。

叶南生大概看中它那露天花园,足可给狙击手提供宽阔视野,因此一眼便相中了这地方。

恰巧薯片仔此时亦在场。

便又正好陪同着,向解凛介绍了己方已经安排好的火力配置:在斜上方两处楼顶,配备有四名经验丰富的狙击手;此外,当天的侍从、警卫,都是警方派来训练有素的便衣。

以及,当天,相关的高层亦会在距此约一公里处全程待命,全程监控缉捕过程。

“头儿,你的身份不方便出现,”薯片仔说,“但到时你可以和方警督一起,在那边的监控车上看情况,距离比较近,制动上也没有什么障碍。”

解凛对此不置可否。

只是,在这一夜——在所谓的“走过场”到来的最后48小时。

深夜,迟雪累极。

只解凛仍有耐心,抱着她、给她擦拭半干的头发。

她半梦半醒间,听吹风机声音轰隆,咕哝着说半干了就好了,多吹才会坏了发质,解凛遂停了吹风机。

但却仍用干毛巾给她捂干发尾,不让她枕着湿头发入睡。

迟雪侧躺着,盖到脖颈处的被子不时被她不安分的睡姿扯动,露出几颗遮不住的暧昧红印,解凛就坐在外侧的床边,晕黄的台灯下,他以站军姿似的耐心毅力,轻轻擦拭着她一头乌黑长发。

许久。

她似乎睡着了,呼吸逐渐平稳下来。

解凛看着,听着,却忽然倾身下去,没来由地从背后环住她肩,头抵住她颈侧。

如此亲昵的依偎。

无言的脆弱。

“迟雪。”

他小声说:“我们生个孩子吧。我们一起,让她做个健康的、快乐的、被父母疼爱长大的孩子。”

“……”

回应他的,却始终只有平稳的呼吸声。

还带着几句迷糊的梦呓——大概率是骂他是小狗。骗人是小狗。

明明说好了今晚养精蓄锐,怎么是这么蓄锐的?

他听得失笑。

却仍然紧紧抱住她,小声如私语。

“希望是个女孩,女孩会长得像你,男孩的话——男孩,我怕我忍不住像带兵一样训他,小时候,可能八成会留下阴影吧。所以我还是希望是个女孩,如果长得像你,我是不会忍心凶她的。”

“虽然我还没有看过你小时候的样子,一下想象不出来会是什么样?但是一定很可爱。”

可爱。

从他的嘴里说出来这两个字。

他说得自己都忍不住笑。

笑声一不小心,却惊醒怀中人的美梦。

迟雪挣扎了下,睡眼惺忪,问:“头发还没干么?”

“快了。”

她倒没觉得这拥抱有什么。

甚至睡意间,还习惯性侧头亲了他脸一下。

说:“你也快睡。”

这亦只是他们之间,再寻常不过的一夜而已。

第63章 鲜血染红了他雪白的西装。

直到转眼到了“订婚”当天。

叶南生专程派了叶家私人的发型师同化妆师过来。

也因此,一大清早的,迟雪人还没完全睡醒。

前脚刚和先行去场地准备的解凛告别,后脚便又被迫坐在镜前,被人洋娃娃似的装点打扮。

一头乌黑长发被烫出和天生自然卷的“大波浪”一样弧度,平白成熟不少。

等她稍打完盹、回过神来,被催促着换上礼服。

更是眼见得镜中人妆容精致,烫卷的八字刘海修饰出巴掌大小脸,雪白的一字肩长裙裙摆坠地——和她平时素净寡淡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她有些讶异于自己竟还能有这一面。

不大自在地停步镜前,又忍不住左右转着裙摆细看。

“迟小姐,好看吧?我也觉得这个裙子好适合你哦,一看就是用了心的。”

化妆师见状,边往她的锁骨上拍打亮粉,又顺口奉承起来。

“这次是时间比较急。本来嘛,前前后后都选了十几套的衣服备选,结果叶先生看了都不满意,差点就来不及换了……最后,只能还是他自己亲自去联系的设计师。估计是走了别的门路,加班加点才赶出来的,裙子都是昨天才到我这边。”

“他平时忙的咧,但这次,从场地到服装,各种各样的大小事,都是他亲手安排的。光这衣服一套下来,少不了□□十万就出去了——还只是订婚呢。等到结婚,估计更不得了。”

比起那天见到的化妆师张张,眼前的这位显然要人精很多,试图抓住一切机会拍好自家老板马屁。

迟雪闻言,却唯有默然。

心说还结婚?订婚都不过是走个过场而已。

且衣服虽漂亮,要是到了外头,估计这么站一天,八成要感冒。

她正忧愁着如何开口。

“迟小姐,披上这个吧。”

方才突然接了个电话出门的发型师却又气喘吁吁回来,给她递上一条披肩。

“……诶?”

化妆师看着,忍不住眉头微蹙。

中途拦住两人交接的动作,又拿过披肩、翻来覆去打量。

“怎么临时搞来这个?”她问,“还是米色,颜色都不很搭的,会压个子。反正到时候会先披着外套出去啦,要脱的时候也不很多,我看还是别画蛇添足了。”

“但是刚才那个先生——”

话音未落。

听发型师吞吞吐吐的语气,迟雪却已明白是哪个“多管闲事”又放不下心的先生,顿时忍俊不禁,又笑着把那披肩接过,说了句很受用的“谢谢”。

化妆师亦再不好多说什么。

只得最后给她拾缀好妆容,换上高跟鞋,便一同结伴下楼。

但其实此刻天边也才刚蒙蒙亮,七点而已。

叶南生却显然已在酒店大厅等待许久。

摆在面前的三明治空碟和仅剩的半杯黑咖啡说明了一切。

只不过他丝毫没有久等的怨言,相反,人这日换了新的金边眼镜,一身雪白西装。文质彬彬,谈吐斯文,倒的确颇有些“白马王子”的即视感。

甚至于,是先把摄影师、化妆师等一干人等送上车,又让人送来早餐,给他们在车上吃,才带着迟雪另外上了一辆车。

他开车。

两人同行。

迟雪还没吃早餐,此刻小心翼翼地低头吃面包、喝牛奶,唯恐碰脏了身上这件金贵的礼服裙。

调试前视镜时,他却忽然轻声说了句:“今天很漂亮。”

迟雪听得一怔。

才知他原来刚才待人接物亲力亲为,实际上,也分了些许余光打量自己。

而比起多年前或调侃或虚伪的赞美。

这句话显然无端端又真挚太多。

于是她亦笑笑。

扭头看向叶南生,看向他身上熨帖的雪白西装,回以一句:“谢谢,你今天也很帅。”

“……有吗?”

“嗯,”她点头,“这件衣服很适合你。”

简单的寒暄而已。

却是从前只会低头沉默的迟雪绝不会说出口的话。

叶南生脸上的表情说不上是怅然若失还是落寞。

只沉默良久,又淡淡道:“之前我就想说,你好像开朗了不少。”

说话间。

他发动引擎。

“而且你看起来对今天的事也很放心,不太害怕的样子,”他说,“我以为你会很担心。”

“嗯。”

而迟雪很坦然地承认了这一点:“我可能是最不害怕的人之一吧,”她说,“至少,肯定比解凛好就是了。”

“为什么?”

“因为解凛在啊。”

“……”

迟雪很平静地说:“没有解凛在的时候,我都从那么黑暗的日子过过来了,总感觉,现在的快乐像是偷来的,但是……多一秒钟也是好的。我现在就在无数个一秒钟组成的日子里。所以,真的没有什么遗憾、也不害怕将要面对的事了——好的坏的,都不害怕了。”

的确。

从前的她平凡,温和,普通。

但并不是她天性如此的——是社会一步步磨平了她的棱角,是因为,她总觉得,这一眼就能望到头的人生,自己必定也会和无数个普通的“迟雪”一样,度过平平无奇的一生。

可原来她的人生并非如此。

甚至有无数种可能:她因此惊心动魄过,颠沛流离过;她走进过最黑暗的生活,也跌跌撞撞地逃离过。直到最后,有个人、她一直等待着的人,伸出手,牢牢地托住了她。

所以。

还有什么可害怕的呢?

世上最恐怖的事情,无外乎绝望和遗忘。

可她现在知道,自己对于那个人有着怎样的重量,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不会被遗忘。哪怕在这条黑幽幽的甬道里,她的烛火亦始终都在。

“叶南生,”她说,“小时候,我还记得,你是第一个发现我喜欢解凛的人。这辈子,我被改变的事很多,被迫去回避的事也很多,但只有这件事,我一直坚持到了现在,从来都没变过。”

所以,喜欢他。

也就不能——也就从未喜欢过你。

这便是“赞美”之外,言外之音的拒绝了。

一如许多年前,那个坚持冒着雨也要拉着他回去上课的小姑娘。

她有最柔软的心肠,却也有最坚定的方向——十头牛都拉不回。

汽车平稳上路。

叶南生目视前方,沉默良久。

忽却又低笑一声:“知道了。”

他原以为她在陈之华身边呆的五年,总会留下或多或少的灰色痕迹。

但如今看来,似乎重逢的快乐已然压过了昔日的痛苦。迟雪还是迟雪,甚至是欣然于自己人生的迟雪——还有什么比这件事更值得开心呢?

他压下心底那些莫名的情绪。

甚至可以如常地和她开起玩笑。

“听解凛说,你们提前去领证了。”

“嗯。”

“怎么?他怕我把他老婆拐走了?”

“……拐?”

迟雪愣了一下。

反应过来什么意思,却倏然失笑,忙又解释道:“哈哈,不是不是。他肯定没有这个意思,只是那个情绪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