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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夜回信 林格啾 29424 字 2个月前

第51章 (一更)迟雪就站在那里。……

二十六岁,解凛的生日过得仓促而惨淡。

这一年的他,光是术后康复已花去足足九个月时间,几乎长驻在医院。

但尽管努力配合复健,尝试了各种办法,他的左手仍然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

同时,新伤旧患的密集发作,心理情绪的急剧低落,让他饱受病痛的困扰,一度消瘦到不足50公斤。

但也正是在这一年。

因解军的笔记和之前的“半份名单”带来的效果拔群,境内又有十五处毒/贩秘密窝点被破获,共37名重点人物于云南、贵州等地被捕。

作为“凛冬计划”仅存的独苗,他代表凛冬三期、总共约21位登记在册的卧底人员,得到了警队内部的授勋和高度嘉奖。

在他的同龄“同行”之中,不可否认,这已是旁人可望而不可即的成就。

老头是个惜才的人,为此再三挽留,希望他能够留在北城,任北城缉毒总队副总队长。

毕竟相比较于前线的缉毒工作,留在北城显然要轻松很多,未来也很有可能在仕途上有所发展。

但他仍是因伤推辞不受。

只借此机会,倒是将季忍和季一恬两人留在了老头身边。希望他们能够得到正规有效的培养,未来谋得一个不错的出路。

“如果可以的话,”他最后说,“当作是我的私心吧,不要让他们走我的老路。别把他们当过去的我培养。”

“你后悔了?”

“没有。”

“……”

“没后悔过,我一直对得起我过去亲口宣过的誓。”

解凛说着,低头点了一根烟。

但他的左手一直在抖,抖得几乎拿不住那只小小的火机。折腾半天才点燃。

而老头沉默着盯着他的动作。

不着痕迹却微红了眼。

“我只是觉得,这条路太陡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走到最后。”

他说:“这段时间的相处,我也能看出来,他们两个相依为命这么多年,并不是因为我们当初那种信仰、或者传承的信念才进了警队,纯粹是因为警队给一碗饭吃而已,他们只把警察当作一份职业。”

做一个普通的警察,有这样的觉悟大概就算合格。

但对于一个要时时刻刻直面纸醉金迷和残酷厮杀的缉毒卧底来说——这还远远不够。

“所以,如果到最后,他们发现事实远比他们想象的残酷,要面对的世界远比他们想象中要更黑暗,也许,只会让这世界多一个吹水,或者多一个梁振而已。生或者死都太痛苦了,他们还年轻,没有做好面对这个世界黑暗面的准备。”

“……”

语毕。

解凛吐了个长长的烟圈。

苍白的脸上没有表情——那点伴随他始终、眼皮上浅褐色的小痣,似乎也因他这段时间的消瘦而变得失去生机,掩映在长睫边缘,几乎再看不见。

他只是轻声说:“就让‘梁振’们只做一个普通的警察,度过平凡安定的一生吧。”

但这一次。

他既没有等一个是或否的回答,也没有回头。

而是带着满身的荣耀,勋章和伤病。

在二十六岁这一年,选择离开了自己矢志忠诚的队伍。

二十七岁。

他用自己多年的积蓄在南方创办了一家警用器材公司。

但毕竟他本也不是做生意的材料,更不擅长和商人打交道。

几年算下来,生意也顶多只能算是做得不温不火,小赚不赔——倒是叶家那位老太太,听说了之后,经常暗地里派人给他递些数额不小的单子。

自从去年她重病,而解凛以某个条件与叶南生做了交换,答应回去见老太太一面之后。

这位老人情况稍有好转,便似乎又想起了他这个多年来被丢在一旁的亲孙子。明里暗里提了很多次,希望他能够回来接管一部分家族的产业。

这种递单子的行为,亦当然可以视为一种主动的示好。

他看在眼里,却没点破也没接,依旧还是满世界到处跑——

是了。

他后来的好几年,一直循着叶南生高薪聘用的各国侦探的线索,来回奔波于金三角、旧金山、温哥华等地。这也是当初他和叶南生交换的唯一条件。

至于成立公司的初衷。

他不爱做生意,不爱打交道,原本也只是听了旁人的建议,希望老迟未来养老能有个倚靠罢了。这样,不管他或迟雪在不在,老人总还有个稳定的收入来源。

尤其是老街拆迁之后,诊所也在年后关了门。

他不想老人家整天闲得无聊,闲下来就会想女儿,就会哭。因此想给老迟找个工作的地方,要安全,也要不那么累。选来选去都不满意,最后索性自己开了个公司,就让老迟每天在里头转悠转悠也挺好。

公司的具体业务也不用操心。

他在国内的时候,会亲力亲为操持。

他不在国内的时候,则交给专业经理人来打理。

每年年底,他就把进账的钱一分为二。

七成交给老迟养老。

至于剩下的三成,出门在外花钱的地方也确实多,他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如此这般,竟也不知不觉过去几年。

陈之华如人间蒸发,遍寻不着,而他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不管不顾大海捞针。

所有疑似出现过黄玉或陈之华踪迹的地方,都意味着迟雪有可能会出现。

于是他就那样固执的,只要有消息,就一个接着一个地方找过去。

然后,一次又一次地扑空。

一次又一次地失望。

最后落魄回国。

时间一晃到了他二十九岁生日那天。

*

当时他在人纽约。

时逢国内的新年,但在国外、除了华人街之外的地方,似乎却感受不到什么年味。他差点忘了是自己的生日。还是老迟打电话问,他才想起今天原来已到了新年,于是在楼下的华人超市买了挂面,就在公寓里简单煮了一碗长寿面。

然而面刚煮好,相熟的线人突然打来电话,告诉他说布鲁克林公园有人发现一具华裔女尸,三十岁上下,外貌和他描述过的很像——但疑似是因吸/毒过量身亡,目前已经被送往法医中心进行鉴证。

他连外套都忘了穿,大雪天匆忙打车过去认尸。

进门前他的左手抖得不行,几乎握不住签名的笔。

同行的人只以为他是冷,礼貌询问他需不需要喝杯热咖啡,又调侃说找了这么多次都不是,放轻松,也许这次也没那么轻易中彩。他却什么话都没听进去。

掀开白布时,他的手抖得更厉害。

旁边的人嘴里说着安心,却还是饶有兴味地对照着他带来的照片。

而他低下头,眼也不眨地盯着那女人看:

确实,五官和脸型,乍一看都很像迟雪。

只是眼前的女人披散着长发,脸上全是淤青和冻伤的痕迹,皮肤也比迟雪稍黑一些,再细看,鼻子和眼睛又多了些异域的感觉。更不像了。

他站在停尸床前看了很久。

一点细节也不敢放过,决心下了一次又一次。

最后,才终于松了口气,又侧过头对人说:“不是。”

“不是她。”

他说。

出来的时候雪还在下。

而他只穿了一件毛衣,一离开警局,便冷得几乎要发抖。

他想着赶紧回家,赶紧打车。身后,相熟的线人却追出警局,又为他送来一件新外套。

他有些意外,但还是向对方道谢。

但不知怎的,把那羊绒外套接到手里时,手掌却又忽然禁不住的一痛。

他一愣。

翻过手掌看,才发现原来掌心不知何时已被抠出血痕。

指甲抠破了皮,密密麻麻许多指印,看着颇骇人——但却其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候弄成这样。

“也许是我太紧张了。”

他只能向那位熟人解释,以试图缓解眼下尴尬的局面。

“不。”

对方见状,却满脸遗憾地摇头,“我想你只是太爱你太太了。”

“……”

折腾一番,回到家时已是深夜。

餐桌上那碗面坨得夹不开,如一整块面饼。他索性烧了点开水加进去。

虽然口感差了点,但终于能搅开,他于是就着开水吃完了一整碗“长寿面”。

又给老迟发了个消息保平安。

最后确定今天没有遗漏什么事,跑遍了所有能去的地方,这才在一整天的提心吊胆和疲累中入了梦——几乎是一放下手机便睡着。

而他也只有在梦里才能见着她。

她坐在他梦中,坐在少时那间公寓的床边。

冬天来了,也许是为了闲暇时解闷,她正低头,织着一副手套或是毛衣。

而他推门走进房间。

坐到她身边,又静静侧过头去看她的脸:没有变化,总是安静的神情。

专注的时候,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和小时候做题做到入神时一模一样。

他明明有很多话想说。

但是此时此刻坐在她身边,却只想这个梦长一点。再长一点。

他不想说话打破这一份难得的平静。

于是,最后反倒是她先开了口。

“过了二九就三十了。”

“嗯。”

“解凛,生日快乐。”

“嗯。”

怎么老是嗯?

今天过得不开心?

她忽然放下毛衣针。

又若有所思地撑着下巴,侧头看他。

“那,今天我们去吃馄饨怎么样?”

她问他。

“你生日,不能让你做饭……但是我做饭又不好吃。”

她看着他的眼神永远是亮晶晶的。

想了半天,不等他回答,又小声提议:“不如吃完馄饨再吃长寿面?我知道有一家店做得可好吃了,就在老一中那个路口。过去不远的。”

“好。”

“那蛋糕呢?吃完饭再一起去做个蛋糕吧?”

“也好。”

“……”

她失笑:“你怎么什么都说好。”

然而说归说。

她还是开心地俯身过来拥抱他,脑袋贴着他的颈窝,习惯性地蹭了又蹭。

“那我去换衣服了。”

她说。

他点点头,目送她起身,走到房门口。

“话说,不如我今天穿裙子吧?我想起我上礼拜好像才刚买过一条白色的……就是不记得是放在哪了……”

嘴里咕咕哝哝说着话的她。

“对了,解凛,我想起来你昨天不还说嗓子疼吗?我让爸爸给做了凉茶的,放冰箱里了,你记得要喝啊。”

走前仍然不忘嘱咐他的她。

“解凛。”

直到手指握紧门把手的刹那。

她说:“……最近天好冷,不要感冒了。”

这即是这个梦里,在他的三十岁初。

她对他说的第一,也是最后一句话了。

她走出房间,又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

一直活在他的灵魂深处,在喜与悲的阵痛之外,她就站在那里,在门后的世界。

不管他是十七岁,二十五岁还是三十岁。迟雪就站在那里。

——他于梦中惊醒。

空荡的房间却依然空荡,没有她心心念念的白裙,没有冰箱里的凉茶,也没有她。

只有他愕然间,摸到自己脸上的一片湿痕。

第52章 (二更)“你到底是为了他好,……

一年后。

中国北城郊区,某地下会所内。

从一楼下来,负责引路的美貌姑娘始终巧笑倩兮。

末了,骨节分明的纤细手指微微一伸,便轻而易举推开通往地下室的门。

她不能再往下走,遂站定不再动。

只抬头,又朝着面前英俊的青年微微一笑,说道:“请。”

语毕,不忘悄然往他西装口袋里塞了张名片。

便这样目送着他,走进了底下牛鬼蛇神齐聚一堂的“盛宴”。

门紧随其后关上。

而很显然。

男人虽然来之前早有心理准备,但真的站在这种场合之下,仍然还是在四下环顾一圈过后,被眼前乌烟瘴气的局面吵得眉心一皱。

他的穿着打扮与满屋三教九流一比,亦尤其显得格格不入。

果然。

很快便有人注意到他,不怀好意地凑上前来——不过,却还没来得及上前来找茬,就被另一个负责上前来接引他的年轻人踹开。

……真的是踹。

干净利落的一脚。

男人手里的啤酒瓶“哐当”落地,一地狼藉。

那年轻人却看也不看他,一脚迈过地上人身体,又径直走到西装革履的贵客面前。

“白骨哥等很久了,”少年做了个“请”的手势,“叶先生,跟我来吧。”

有此一言。

叶先生,亦即叶南生。

自然很快便又见到了当年那个讹了他六百万的断眉青年。

听人人都称一声“白骨哥”,他也跟着入乡随俗。

不想白骨反倒客气不少——似乎这几年也被磨去不少戾气。

先是摆手招呼他坐,又紧接着笑着客套道:“叶先生,你可是华叔的贵客,还叫我哥?你小心华叔扒了我的皮吧。”

“那我叫你,白骨?”

“可以。”

白骨眼神示意旁边小弟给他倒酒。

而叶南生亦很给面子,让坐就坐,让喝就喝。两人当着一群小弟的面痛饮三杯。

末了,叶南生状似微醺,这才扶了扶眼镜,又装作不经意地问道:“不过,华叔呢?他说了最近会回国跟我见一面。”

“定是这么定的。”

“……嗯?”

“不过华叔老婆好几年没回来过,估计水土不服吧,”白骨摊了摊手,“下飞机就开始吐,直接送了医院。华叔不放心,所以跟着去了。”

白骨说着,又指指自己。

“今天这面估计见不成,所以,只能我一个人来招呼你了。叶先生。”

撒谎也不知道找个好点的理由。

陈之华在国外逃了几年,回国敢这么大张旗鼓去医院?

这么蹩脚的借口,是个人都不会信。

叶南生心中冷笑。

表面上却仍是波澜不惊的模样,甚至笑着关心了两句。

果然。

又是几杯酒下肚,白骨忽然旧话重提:“五年,五成航运费。说实话,叶先生,如果不是华叔的确看到了你的诚意,这一面,他是可见可不见的。”

“我知道。”

叶南生闻言,抬手与他碰杯,“但华叔心里应该也明白,我之所以会这样做,愿意出让这么大的利益——理由也只有一个。”

“那就是我对自己的‘家人’,从来不会有保留。”

“喔……”

“就要看我这五年的努力,能不能打动华叔了。既然他愿意回来见我一面,我想应该也算是迈出了关键一步。”

叶南生道:“如果能够顺利,我想,不用多久,航运费这个东西就不用存在了。”

白骨的眼神微微一动。

便听对面又含笑道:“毕竟如果都已经是一家人了,还收什么钱呢?是吧。我如果能够有机会叫华叔一声岳父,咱们之间,也就不分彼此了。”

话倒是说得有理有据,情真意切。

看起来还真是对华叔那个便宜女儿情深不悔的,绝种好男人了呗。

白骨心里冷嗤。

右耳的蓝牙耳机里,亦几乎同时,传来陈之华一如既往平淡的声音:“问他想什麽时候和迟雪见一面。”

“你想什么时候和迟雪见一面?”

“当然是越快越好。”

“那,今年的航运费合同——”

“在我见过她之后,我会立刻签完给你们。”

叶南生的表情直到这时,终于凝重而严肃起来。

“这也是你们答应过我的,一年一成,拢共五年时间。只要我们互相都遵守彼此的协议,那么最后,我交钱,你们给人……华叔一向是个说到做到的人,该不会到这个时候才突然反悔吧?”

“这……”

“如果这次见不到人,我想,我们之间的交易,应该也要从长计议了。”

几乎同步的音频传到另一个人耳中。

下一秒,蓝牙耳机被狠狠摔落在地。

“……!”

“他妈的——该死!”

黄玉原本便是两眼发直地躺在酒店床上。

听到这下动静,身体却不由自主颤了颤,缩成虾米似的一团。枯槁的面容上流露出恐惧的神色。

而陈之华——现在或许应该叫他Jimmy华。

五年的时间,已足够让他通过整容、购买国籍等方式更换数次身份,如今,他早就以美籍华裔、天使投资人Jimmy华的身份暗地里活跃在北美一带。

当然,中文名也早已更改。

他上午甚至光明正大,以新的身份证带着“妻子”登记入住。

不可否认,叶家所掌握的庞大航运事业,对他这样一个国与国之间的“二道贩子”来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这也是为什么他会愿意冒着风险再次回国。

然而。

老天爷却似乎总是喜欢和他开玩笑。

他阴沉着脸环视房间一圈。

像是忽然想起什么,又摁亮壁灯。

任由刺眼的白炽灯光惊醒床上人迷瞪“美梦”,又径直坐到了妻子身旁。

“她跟你说过吧。”

他轻轻抚摸着黄玉的脸。

“阿玉,女儿什么话都跟你说,她最信任的就是你。”

“……”

“每一次她学着老鼠一样逃跑,不都是你教给她的吗?不都是你跟她一起计划的吗?”

他微笑:“你看,她这次逃跑都没有带上你,你不恨她吗?凭什么她就可以逃走,却把你这个、为了她吃尽苦头的人丢在这里,她难道想象不出来她跑了,你会经历什么吗?”

“我早说过了,你们是共同体,只要跑一个,另一个就别想活——她都知道,竟然还这么对你,我为你不值啊,阿玉……”

阿玉。

这个名字仿佛某种诅咒。

黄玉的眼神惊恐至极,忽然发疯似的去推他的手。

然而哪里推得动?

这几年他为了改变形象,开始健身,从最初的胖子变成瘦子,又变成如今肌肉虬扎的模样,她在他掌下犹如一只小虫,根本只有拼死挣扎的份。

然而这正正也是陈之华最喜欢看到她的样子。

恐惧。

不安。

容易支配。

“让我想想……”

他又做出思考的模样。

“她第三次逃的时候,我就说过要打断她的腿吧?是你跪下来求我,我才只让她受了那么一点点惩罚——一点点而已,果然她不长教训。”

“所以都怪你,如果那个时候把她的腿打断,就不会有第四次、第五次……还有现在了。阿玉,都是你的心软,害我现在要损失一大笔钱。”

“我、我没有——”

“那为什么别人家的女儿都那么乖乖听话,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但我的女儿却总是要跟我作对呢?”

他猛地捏住她下巴。

“还不是因为她那么像你。”

长得像你。

同样的,也像你这样害怕我,这么恨我。

老天爷为什么总是这样作弄他呢?

眼前这张衰残而枯萎的脸,最近已经越来越让他找不到昔日的影子。

他一眨不眨地盯着黄玉此刻蓄满眼泪的双眸。

竟突然有些后悔。

如果让阿玉死在最年轻的时候。他想。或许……这样他就永远只记得她盛开的样子了。而不是现在,她已经老得只剩一具枯败的壳。

“告诉我,我们的女儿去哪了。”

他说。

“我不……我不知道……”

“我数三下,阿玉,如果你再不告诉我。”

他的手拂过她的脖颈。

“那等她回来的时候,大概就只能看到你冷冰冰的躺在这里了,女儿又要崩溃一次了——”

“……”

“而且你知道吧?阿玉,她的脸长得可太像年轻时候的你了。”

他说:“如果不是她太值钱,我都舍不得把她拿出去跟人换。”

“你……”

“只不过原先我觉得,有你的话,没有女儿也没什么,”他喃喃,“但如果连你都不在了,那她那张脸对我来说,就变得意义重大,我要重新考虑怎么处置她了。你知道我的意思的——”

黄玉听着,眼皮止不住地发颤。

良久,却终于是滚落下两颗豆大的泪水来。

末了。

随着陈之华的头渐渐贴近她的耳朵。

她嘴唇簌簌发抖,仍是屈服地、抖落出两个破碎的音节。

*

当晚。

叶南生离开地下会所时已是深夜。

虽然已经走出那地方,却总觉得身上似乎依稀还留着点奇怪的味道。

他眉头紧蹙,边往和司机约定好的停车地方走,路上,索性又干脆脱了身上那高定的西服外套,随手往路边的垃圾桶里一丢。

这下终于感觉轻松不少。

不过上了车也闲不下来。

他紧接着便又联络了那个新调来和他“接头”的警员。

女孩声音大,性格聒噪,名字却叫什么——季一恬?和甜并不沾边。

三言两语交代了事情始末,他一方面叮嘱对方和上级汇报、一定要加大北城区域内的搜捕;另一方面,也不忘警告,“不要告诉解凛这件事”。

“……哈?”

“我以前见过你。你当时和另一个小孩一起跟着解凛。”

“首先,我不是小孩……”

“无所谓。”

他今天一天折腾下来已十足心烦,当下直接打断她。

“总之,这是我配合你们警方做的让步,我有权要求你们为我保密。之前也是这么干的,换了你也不会有区别。”

“你你你……!”

“而且,据我所知,他现在也不是警察了吧?如果让他知道,等同于泄密,我会向你的上级举报你。”

“你这就是在公报私仇!”

季一恬,也就是昔日跟着解凛的“两护法”之一——大波浪,闻言彻底怒了:“你明知道头儿在满世界找人,竟然还故意不让他知道?你太过分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我们头儿那才是叶家真正的太子爷,你根本就是鸠占鹊巢,是——”

话匣子一打开,旁边的薯片仔拉都拉她不住。

眼见得再说下去,实习新人就要成为下岗女警。

“说够了没有?”

叶南生扶了扶眼镜,捏按鼻梁的动作渐缓,却再一次打断她:“说够了就照我说的去做。警民合作,事半功倍。”

“你——”

“而且我再说最后一遍,我一直都有私心,我从来不否认这一点。”

太不要脸了。

也不想想自己钱哪来的。

简直太不要脸了!

大波浪怒发冲冠。

“何况我花了这么多钱,为什么不能有自己的私心?”

叶南生却话音淡淡。

“但我也有我的理由。”

“同样的事交给我来做,我可以心安理得,但你交给解凛,我敢担保,他绝对不会让你们这么操作。他这个人,眼里从小到大揉不得沙子。”

有的时候,适当的牺牲和忍耐,在成功面前是必要的。

他就是因为能忍,所以才有了今天,有了和对方拉锯的筹码。

但是你看解凛。

这五年,他忍过吗?

他难道不知道用这样的方式就可以吸引来围着腐肉转圈的蝇虫吗?

但他绝不让步,绝不低头,绝不“把灵魂出卖给魔鬼”——哪怕是假装出卖也不行,因为撒谎也不行。

“这样的人,”叶南生说,“你告诉他,到底是为了他好,还是让他去送死。”

“……”

“你应该也很清楚,他现在已经是半个废人了。”

*

而亦在这通电话的几乎同时。

“已经是半个废人”的解凛刚刚下了飞机。

这也是他时隔两年,又一次回到南方——为了回来陪老迟过个春节。

自从去年他过年只吃一碗阳春面的事不巧说漏嘴被发现,老迟整天都在念叨让他回来,说是起码一年得要有个休息的时候,不能跟个拉满的弓似的,天天都绷得死紧。

“再这样下去会出事的。”

电话里的老迟语重心长:“叔叔也知道你的心,叔叔也担心小雪,但是……”

老父亲这几年眼窝子愈发的浅。

没说两句,电话那头就开始要抹眼泪。

“叔叔已经没了小雪,叔叔不想看你把自己的身体也搞垮了,如果小雪还在,一定也不愿意看到你一年到头都在外头奔波,一年到头都没个安生日子过。叔叔的心里跟火烧似的啊,过意不去——你知道,叔叔这几年的身体也一年不如一年,没几年活头了……小解啊,你就当陪陪叔叔,也给自己放个假吧。你回来看看叔叔吧。”

解凛最听不了的就是他这么说话。

是以年底,终于还是买了回国的机票,结束了又一年的漂泊生活,重新踏上故土。

周遭是久违的乡音。

面前是亲切的中国面孔。

他的心已很久没有这样久违的、简单的快乐过。甚至刻意放慢脚步,就这样慢吞吞地。拎着行李往外走。

只可惜还没走到门口,却又接到公司里生活助理的电话。

“解总,你已经出机场了吗?这这、这边有个急事。”

说起话来结结巴巴的。

不过也不意外。

毕竟他公司里请的人,除了那些专业的经理人外,大多不是退伍兵,就是一些身体上有残疾所以工作不便的人——反正医用器械这一行,也不需要他们有多么强大的表达能力或令人瞩目的工作效率,只要能够完成基础的工作就行。

这个新来的助理也是个年轻的退伍军人,才二十五岁,学历不高,平时就负责照顾照顾老迟,陪着去做做透析,顺带帮他看着点“家里事”之类的。

工作任务不重,因此一般都不会主动来打电话烦他。

——所以倒推过来。

能打电话来烦他,估计就是真出事了。

“怎么了?”

解凛听出对面的弦外之音,语气亦随即变得严肃:“我现在在机场外面,你说。”

闻言,对面的话瞬间如倒豆子一般往外倒。

“是这样的,就、老街,您年前不是说等开发完之后要买一块地吗?就是大公寓楼对面,迟叔以前开诊所那一片。本来张经理已经安排好了,迟叔也去看过了,说等房子建好之后,陆陆续续准备可以把以前的一些家具弄进去了。”

“结果这几天,工人在那边连着丢了两次东西,好像把迟叔很宝贝的一个盒子也弄丢了。迟叔最近透析情况本来就不好,这下气得进了医院——”

解凛的脸色一变。

拖着行李拉杆的手骤然攥紧。

“现在情况怎么样?”

“这、还在做检查,去年迟叔老念叨着不乐意做体检,一直拖着,这次一查,好像是查出来不少问题——我也是刚接到医院电话,本来下班了在家的,现、现在也在去医院的路上……还有那个贼也……”

“我现在过去。”

“那、那个贼……”。

“报警处理。”

话毕。

解凛不愿再多说。

当即在机场门口拦下一辆的士,赶去了市医院。

第53章 他喊她:“迟、雪,迟雪。”……

解凛在医院陪护了老迟一夜。

直等到人脱离危险,清早时苏醒过来,他心头的大石这才稍落下。

只可惜许久未见,话还没来得及多说两句。

他紧接着便又被老迟“赶”着回去休息——说是这边有护工和助理看着就好,让他赶紧回去。该倒时差倒时差,该补觉补觉。

“我这好着呢。”

病床上,老迟说话全是气声。

却仍是固执地冲他摆手,“你累了一天、去睡觉,你看看你,这眼圈……”

诚然,老父亲这几年实在苍老不少,从前精神利索的样子一去不复返,头发里的白色已彻底遮住乌青,唯有啰嗦唠叨的本性却不变。

解凛看得不忍,只能先答应下来。

然而等走出医院,一看旁边助理掩不住的满面愁容,便知眼下还有个烫手山芋需要处理。

“贼呢?”

他于是干脆开门见山问:“报警了吗?人现在在哪,昨晚看你的电话没停过。”

“这个、这个。”

人高马大的男助理闻言,却只为难地挠挠头。

小心翼翼打量了下半天自家老板的脸色,察觉对方似乎没有发火的前兆,这才低声答道:“给人跑了。”

气氛沉寂了几秒钟。

解凛问他:“什么叫跑了。”

“她、那一个女生嘛,我们请的搬家工人里头也有女的,看她挺可怜的,瘦巴巴的,问什么也不说话,怀疑她是被家人打了赶出来,精神不正常什么的。就带着去吃了碗面,心说本来人也没偷什么贵重东西,就拿了个盒子——”

“……然后?”

“然后,吃完面她们去上了个厕所出来,人就跑了。不晓得去哪里了,只能先联系岸边的商场调监控,”助理说到后面,声音也越来越小,“只不过都是昨晚的事了,现在商场还没开门。解总,可能得等到十点多、再看有没有消息了。”

意思是这一晚上电话没停过,但接的都是“报忧电话”。

解凛疲惫地揉了揉眉心。

又问:“那盒子呢?”

刚才在病房里,他没具体问老迟那到底是个装什么的盒子,就是怕刺激到老人家。不过从反应来看,估计也只有可能是迟雪的东西了——只要盒子能找到,一个小姑娘家,贼不贼的,他也懒得继续追究。

结果是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

“盒子、说是那姑娘一直抱着不撒手,”助理边说,脑袋已快钻进地缝里,“他们那几个做事的人心软,跟我说人可能是吓坏了,得找个东西抱着,不然就哭叫的,就让她抱着了。结果人一跑……跑了,就把盒子也给带走了。”

翻译过来说,也就是人和盒子一个都没捞着。

解凛默然片刻。

当下让原本来接他回望天苑的司机原路返回,把助理留下陪老迟,自己随即打车去了趟老街——

但说是老街。

如今其实也该叫“新区”了。

解凛已许久没有踏足这里,眼见得记忆中的破旧街区焕然一新,商贸大厦高耸入云,几座小型商城,如众星拱月般围着中心喷泉广场。周边穿行的人群,也多从过去那些不着调的社会青年,变成了西装革履往来匆匆的各色白领。

换了谁来看,似乎都实在很难将眼前的场景,和以前那满地碎石、残砖破瓦,晚上九点就家家闭户的街道联想到一起。

他过去住的那间公寓早早拆了,重建了一栋高层商品楼。

对面那块地则在年前被他拿下,因房子还没装修好,此时仍拿围栏撑着遮布、没有露出全貌。和旁边的高楼比起来倒显得寒碜——也不知道是怎么给贼看中的。

他揉了揉太阳穴。

紧接着在电话里向助理要来了那家面馆的地址。

面前的几间商城里,肉眼可见,这家小面馆所在的商城属规模最小那一类。

面馆亦开在租价较低的地下一层,店面不大,拢共不过四张桌子。

他装作客人和店主搭话。

一碗面下肚,果然打听到附近还有一扇逃生专用的侧门,推开便可直达商场后巷。

“要说那姑娘我还有印象呢。”

而店主也是个热心人。

听他说完来意,杵着下巴冥思苦想好半天。

最后又连说带比划地补充道:“看起来年纪不大,样子也还清秀吧。但可怜兮兮的……感觉神经也不太清醒哦。我瞧她鞋破了、头发也打结了,披头散发的像个乞丐似的,估计好几天都没洗过澡——差点还和我老婆报警说是不是被拐了呢。”

“后来带她来吃饭的人一直解释,我们才说算了,大家都是打工的,也不容易……话说你是来找她吗?家里人啊?”

解凛听他像是同情心泛滥,当然也不好直说自己其实是来抓贼。

只能含糊其辞说了句“算是吧”,便起身结账离开。

推开防火门,便见后巷亦有两条路:一条通居民楼,地砖略破且渗水;一条通大路,地势稍高些——想来没太受到前两天大雨的影响,虽没有地砖,但土已干透。

联想起店主说女生“鞋子也破”,他随即便往大路上走。

这么一穿过来,竟又横岔到了过去老区的酒吧街。

只不过如今酒吧少了,倒多了不少网红景点和美食店铺,眼下快到中午,更是香味一阵接着一阵。而他出来的这个街口,又正好是一家火锅串串店。

冬天生意好,就连临街的露天座位上,也坐着不少恩爱约会的小情侣。

他四下环顾一圈。

看屋顶,没有找到很明显的监控。

倒是有个正在和女伴吃饭的少年和他不巧四目相对。

不知为何,突然吓得一哆嗦。

“……?”

认识的人吗?

解凛在记忆库里短暂搜索了一番,没有找到相对应的人脸。

遂径直离开。

逐渐便走到了街道中心区域,开始推测可能的路线。

正沉思着。

“大、大哥!”

肩膀却突然被人轻轻一拍。

小屁孩来得仓促,行迹也过于鬼祟,他差点下意识给人一个过肩摔。

还好那人似乎早有准备,在他回身瞬间连连摆手,又指向自己的脸,“那个,你不认识我了吧?但我们以前见过的,在臭老……在,在七叔的那个诊所。我还被你揍过呢。”

被他揍过的人多了去了。

解凛还在给人对号入座,少年已自行啰啰嗦嗦解释起来:“我那时候还在读初中,就,不怎么学好,经常跟着大点的大哥什么的在附近惹事。那天还趁着停电去撬诊所的门了,结果七叔不在,就他女儿在——”

后面的事,不用他再说,解凛已依稀想起来。

只是仍然惊讶于过去那些机车少年的其中之一,如今会专程跑过来向他打招呼。

似乎还隐隐有表达感谢的意思。

“那个,当时还小不懂事,到处混来着……结果那段时间被打了一顿,收拾坏了,又怕碰到你再被揍,只能干脆在家读书。读着读着,莫名其妙,还竟然考上高中了,嘿、嘿嘿。”

少年说着,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袋。

“后面就到一中念书,考了大学——我以前从来想都不敢想自己会考大学的,大一放寒假,回来和女朋友来怀旧,没想到还真的碰到大哥你了。”

当年的不良少年也已经长大。

看来,以后是不太需要思考“吃牢饭”的问题了。

解凛看着他,沉默片刻,突然失笑。

又问:“那你现在多大?”

“十、十九。”

少年怯生生地抬头看了他一眼。

随即补充道:“五年了嘛……当时不懂事,现在十九了。”

话音未落。

他的小女朋友亦后脚追上来。

脸红红地看了一眼解凛,又作势在背后狠拧了他一把,“你账都没结!跑什么呀?”

“我出来找人……你不是没吃完吗?”

“就你话多!我、我明明吃得就那么一点点。”

“你明明吃了——”

“没有!就是没有!闭嘴闭嘴闭嘴!!”

男孩一脸莫名所以。

女孩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却羞得满脸通红,快要滴血。

而解凛久久无言。

沉默看着眼前的这对小情侣,忽然有些晃神:似乎在他和迟雪最好的那段青春里,总是充斥着错过,遗憾,等待和等不到。他们还没有能来得及,有过如此温馨可爱的回忆,就不知不觉被推着长大。

长成了沉默而懂得容忍的大人。

迟雪。

迟雪……

他的心忽然难过起来。

是没来由地难过,仅仅因为在这样普通的日子里,他想起她。

面前的女孩却突然抬头看向天空。

伸手一抓。

“呀——”

她说:“下雪子了。”

细细碎碎的雪沫融在雨里,是南方入冬的雪。

男孩下意识抬起手遮住女孩头顶、怕她淋雨感冒,又连忙问解凛要不要跟他们一起去吃个饭,顺便躲躲雨。

“不了。”

但解凛拒绝:“我在找人。”

话说出口才觉得怅然若失。

在国外还是国内。

似乎他都逃不脱找人的宿命。

他说完转身要走,没成想那对情侣却依旧热心地追上来,冒着雨问他要找什么人,长什么样,要不要帮忙云云。

他禁不住这热情,只得简单说了几句特征,女孩跟着走了几步,突然却似恍然大悟,“啊——那我有印象!”

她说。

“大冬天那个女生就穿了一个好薄的开衫,鞋子还开线了,看着都冻脚趾,我一眼就看到她了,我还说她怎么孤零零一个人抱着个盒子……”

盒子。

解凛眼神一动,问她有没有看到那个女生往哪走。

而女孩思忖片刻,手指随即指向向对面马路右侧。

“那边!”

她笃定地说:“我看到她往那走了!”

*

解凛告别了热情的情侣,让他们赶紧回去吃饭,自己又照着那女孩指的方向往前找。一路走过了诸如奶茶店、面包店等等会适合坐下休息闲聊的地方,都没见着想象中那个脏兮兮的人影。

过程中他甚至问了路边的酒店——担心那女生是不是精神不正常被人拐走,然而一家家问过去,也没有前台表示登记过类似的入住信息。

直到问到最后一家咖啡馆。

终于有了一丝曙光:领班说确实碰到过一个衣衫单薄、抱着盒子的姑娘,还请她喝了一杯热水。

“但她好像要去什么地方哦,我让她坐她也不坐,”领班说,“后来我说给她打电话找家人,结果不说还好,我一提打电话,她‘嗖’一下就跑了,拉都拉不住。”

“……那她往哪跑了?”

解凛问。

“前面红绿灯,应该、应该是右转。”

领班说。

这么算下来,七弯八绕,离着最那间面馆,他已足足走出几公里。

但解凛始终算是个有耐心的人。

既然决定了要找,哪怕眼皮打架、身体累得马上就要睡着,他也坚持要做完这件事。于是仍然冒着雨夹雪天气、淋雨感冒的危险,按照好心人的指路方向往前走。

过马路,右转。

走不远就是一间便利店。

他忽然停下脚步。

看着眼熟的灯牌和店门口的长椅,亦不禁一怔。

此时已有不少人在檐下躲雨。

便利店里热闹得很,长椅上亦坐满了人:男孩女孩,或年轻白领。

手里不是捧着热腾腾的关东煮就是熟食便当,看手机,或三两聚成一堆,叽叽喳喳话说个不停。

他站在那。

意识却恍惚回到许多年前的夜。

长椅上,他和她肩靠着肩,他递给她薄荷糖,低声说:“其实你就是他吊着的那一口气。”

他还记得那天她侧过头来看他的眼神。

含着泪的眼神,有将落未落的晶莹。

【因为真正可怕的并不是死,而是无意义的活。】

【至少你让他在那一刻找到了自己生命的意义。】

多么冠冕堂皇的安慰啊。

但如果那时的他知道,说出那句话,之后付出的代价,会是一千八百个无眠的寻找的夜;如果他知道,自己教给她的道理,会让她在之后同样做出了付出和牺牲的选择。

解凛想。

那个时候至少不该这样说的。

他明明更应该告诉她。

无论什么时候,“正因为你是‘他’吊着的那一口气,所以,请千万珍重自己啊。”

这比什么都重要。

那个时候,怎么就没有说呢?

雨逐渐下得越来越大。

雨点夹着雪子,打在脸上,刺痛的疼。

而他站在店外,光是看着那长椅已看了许久——直到助理的电话再度打来,惊醒他怔然的迷梦,他这才一边接起电话,一边走进便利店里,买了杯热咖啡,又如“惯例”要了一包薄荷糖。

“解总。”

而电话里的声音不出所料,显得相当不好意思,“那个,我、我让人调了监控了。”

“嗯。”

他一边听电话一边结账。

仍然是习惯性的只付现金,接着把找来的零钱随手放进了旁边的公益捐款箱里。

“不过,监控好像没有拍到那个女生后面去了哪里,只拍到她从救生通道离开了商场——”

“嗯。”

他接过了店员递来的热咖啡。

而店员亦礼貌地抬手示意他,身后靠窗的高脚凳还有空位。

“啊不过……”

店员说完又有些后悔,低声道:“请你等一下。”

接着便绕出收银台。

解凛转过头去,正好看见她正半蹲下身,低声“劝退”那个坐在地上,低头抱着铁盒的“女乞丐”。

是了。

女……乞丐。

他看着对方怯生生抬起头、露出的小半张脸,左手突然开始不受控制地发抖。

他愣愣低头看,发觉自己几乎要洒落整杯咖啡,只能慌乱地把手里的东西全放在收银台。

然而他的身体仍然在发抖。

好似是迟来的感冒。

他无法控制这种颤抖,眼前一阵眩晕。

“你不能再在这边了,这里有客人了。”

而店员依然在劝着:“或者你去后面?那里也能吹到一点空调的,但你在这边肯定影响别的客人坐了,等下人家坐你旁边会要投诉的,麻烦你——先生?!”

店员一脸愕然地被挤开。

侧过头去,只眼见得一双颤抖的手扶住了那女乞丐的肩膀。

他的左手抖得几乎无法自控。

却像是怕碰碎她,紧握住她肩膀——又不可置信地松开,只虚虚地附在肩上。

而女人怀里抱着铁盒,却似乎对外界没有任何感知,任他扶也好握也罢,眼神只痴痴地盯着地面。

她身上的衣服已脏得辨不清原来的颜色,开衫敞开着,里头一件薄毛衣,靠近腰的地方破了个洞。

鞋子开了线,也不知走了多久走成这样,右脚甚至有两只脚趾露在外头。

她只抱着那只铁盒不放。

许久,有些呆滞地抬起头,看向眼前两眼通红的男人。

打结的头发遮蔽了她的视线。

仿若从乌黑的阴云下探出一双亮晶晶的眼。

他颤抖的手拨开她的头发。

他喊她:“迟、雪,迟雪。”

是破碎而不成调的声音。

似乎快要哭了——她大概觉得这个腔调配上表情都有些好笑。

于是脏兮兮的手捂住嘴,她吃吃的笑了。

第54章 “你安全了,你到家了。”……

“解先生,不行啊。你另外请人来吧。”

“解先生,你这又不许按着人,又不能凶她……我动一下她衣服就打人,还非要抱着那个铁盒子不撒手,怎么搞嘛?别说洗澡了,换衣服都是个大问题——我手上,你看,这都被挠成什么样了?”

望天苑公寓里。

前后接连来了三个信心满满的阿姨,但几乎个个都是殊途同归的命运:

摩拳擦掌地走进浴室,最后如落汤鸡般狼狈收场。

而解凛听着她们大多类似的抱怨。

除了中间给转了三回钱打发人走外,自始至终都在阳台上抽烟。基本没回过头。

原因亦无他。

脑子里各种可怕的念头在叫嚣。

久违的阴郁情绪快要把他吞没。

烟灰缸许久没用,久违承载如此沉重的痛苦忧愁,满得要溢出。

但他此时此刻,除了机械地用尼古丁压抑燥郁的心情,似乎也终究是什么都做不了——他是不能崩溃的。他绝不能在这个时候先倒下。

两眼不知不觉满布的红血丝,甚至最终意外吓退了最后一位到场的阿姨。

对方才刚进门。

还没有进浴室,大概是想着和雇主打个招呼搞好关系,是以先找到了阳台来。无奈四目相对,话未出口,却当即被眼前雇主这相当不妙的精神状态劝退。

公寓门“咔哒”一声。

从打开到关上,前后不过五分钟。

于是偌大的平层,又只剩下两个活人。

……没有别的办法了。

解凛想。

换了谁她都不信任,也就意味着换了谁都一样。

包括他自己。

于是他最终还是咬牙,顶着一头被自己挠得狗窝似的头发走到浴室,往里一看:

小板凳上,她果然如阿姨所说环抱铁盒坐着,动也不动,正盯着地板发呆。

不知已维持了这姿势多久。

衣服和鞋子都还是原模原样的脏,只有肩上多了他抱她回来时顺手给她盖上的外套——但已滑落半边,她痴坐着,犹然不觉。

整个人好似就那么一团,小小的、微弱地蜷缩于衣衫之下。

苍白。

充满恐惧。

瘦骨嶙峋。

因此尽管是他。

迟疑良久,走过去蹲下身,双手虚握着她的肩膀。

“迟雪。”

“……”

“……迟雪。”

尽管是他,似乎也无法从她麻木的眼神中读出半点清明。

她的视线始终无法聚焦。

只不断僵硬地偏转着头,拒绝与他对话。

仿佛在她心理世界之外的一切都犹如洪水猛兽。

她连对迟雪这个名字都没有任何反应。

种种的表现和特征,都无法不让他联想起诸多过去亲眼目睹的可怕画面——但他仍旧只能强压下去。心想不会的,怎么会?转而又安慰自己,她至少没有像那些阿姨说的那样主动攻击。

这也许是个好的征兆。

于是一边安抚着,试图缓和她的恐惧,又尝试着先脱下她的鞋。

看她抿着嘴,像是在强忍什么,却终究没有太过激的反应。

他松一口气,又紧接着轻手轻脚、脱下她肩上的外套。

随后是那件破旧的开衫——

“……!!!”

然而手指触碰到她衣扣的瞬间。

却仿佛是连带触发了某种应激反应,迟雪倏地瞪大双眼,惊恐间从板凳上跌落,顾不上裤脚被沾湿,又手脚并用地爬到浴缸旁边“易守难攻”的角落,整个人缩成一团。

“别……!过来!”

她把那只铁盒横在胸前当做“盾牌”。

一副只要他敢再过来,她就要摔打或砸人的防备姿态。

解凛知道她是在害怕。

当即停下靠近的动作,转而双手举起,示意自己没有武器、也绝不会做出任何伤害她的举动。试图安抚她。

然而他根本无法控制、抖颤不止的左手却似乎仍给了她某种可怕记忆的联想。

下一秒,迟雪尖叫着,随手抄起浴缸旁的一只肥皂盒便冲他扔来。

之后是牙刷杯。

沐浴露。

洗发水。

……

所有能扔的东西都扔个遍、

然而还是没办法赶走眼前这个人,她的情绪瞬间彻底陷入崩溃,抱着脑袋不断向后退,嘴里呜呜咽咽咕哝着“死了”、“他死了”、“我要回去”、“小远”——

她的哭声从一开始的压抑,到最后如孩子般嚎啕出声。

而解凛的额头亦被她前前后后扔来的物什蹭出几道血痕,血迹蜿蜒着往下流,痛倒是不痛,却糊住了眼睛,亦只能随手拿纸巾擦了便扔。

顾不上地上一片狼藉。

她起身去爬旁边的窗,他只能拼命伸手去抱她,双手在她身前收拢。他从背后抱住她,几乎是把她整个人都提溜起来,铁盒落在地上也顾不上,他把她拦腰抱起,紧接着放进浴缸。

但还不够。

他只能自己也进去,这才压住她乱动的手脚。

“迟雪……迟雪!”

他扬高手,拿起旁边的花洒,放了点热水淋在自己身上。

紧接着手捧起一点热水,在手掌心,又试探性地去碰了碰她的脸。

“洗脸。”

碰了碰她的头发。

“洗头发。”

他像一个初初教孩子学会基本生活技能的新手家长,就那么一遍遍往自己身上头上淋水,一遍遍地教她,“我不会伤害你”。迟雪的头靠在浴缸边缘,怔怔看着他。

良久。

却伸手,试探性地摸了摸他额角蜿蜒的血痕。

她的手指正好戳到伤口,紧贴的肌肤带来沁人的痛意,他却强忍着没有动。

“我不会伤害你。”

只又一次重复,“迟雪,这里是安全的地方——”他说,“你安全了,你到家了,迟雪。你到家了。”

说到“家”字的一刻。

迟雪忽然抬起头,沉默地、睁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许久。

染血的指尖,却又好奇地抖簌一下,去触碰他颊边那一颗泪。

她忽然笑了。

*

破旧的开衫和毛衣、牛仔裤等等贴身衣物尽数被塞进洗衣篓。

迟雪乖乖坐在放满水的浴缸里。解凛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找出一只水鸭子给她玩、以分散她的注意力。

然而,一头湿透的长发,好不容易洗完后被堆成一个“包子”顶在头上。

她却孩子气,又故意仰起头把它弄倒——头发尾巴全掉进水里,又沾上泡沫。于是解凛不得不重新帮她把头发再洗一遍。

他在洗澡这件事上,实在有十足的洁癖。

正如她对于玩水这件事也同样乐此不疲。

就这样折腾了快两个小时。

解凛饱受良心的谴责,全程没有说过一句话,到最后,一声不吭帮她擦完背,便又起身去卧室拆了一条新浴巾,准备把人裹起来抱上走。

然而迟雪却似乎已经喜欢上这种久违的,雾蒙蒙且“安全”的感觉,又开始不配合起来。动也不动,只一双水灵的眼睛紧盯着他,嘴唇不乐意地紧绷着。

“……”

这是什么意思?

解凛看不懂,却觉得自己人生前三十年的道德观,似乎都在这短短的一天内饱受折磨。

又流血又流泪——又流汗的一天。

他只能装作视而不见,直接给浴缸放水,便随即展开浴巾、试图裹上人就走。然而,浴巾才刚松垮垮围了一圈,她却突然捉住他的手。

他不解其意,直到她捉着他的手、带着从“领口”往下探。

“这、里,”她说,“没……洗,要洗。”

他的手指划过她的锁骨。

并不算暧昧的动作,他脑子里却顿时“嗡”一声,警铃大作,如过电般猛地甩开她手。

想也不想,便拿浴巾把人从头到尾裹成个粽子,拦腰抱起、送回了卧室。

——“所以她这算是什么行为?”

半小时后。

卧室中,时断时续的吹风机背景音里,解凛仍然在和迟雪的一头长发“长期作战”。

而迟雪显然毫不关心头发吹干没有。

换上新睡衣的她,只依旧对那只压箱底吃了十几年灰的小鸭子兴趣浓厚,把鸭子放在铁盒上,来来回回地吹气、要把它吹倒。

可惜吹着吹着人就往前走,离开了吹风机的“可操作范围”。

“我知道,但是她现在就像个小孩子,难道把我当成‘家长’了?”

解凛一边打电话,见状手一伸,又拦腰抱住她、往自己这头轻轻一拖。

他平常吹头发的习惯堪称狂野,给她吹头却是一缕一缕仔细地过目。

电话里,听来听去,心理医生的说法在他听来近乎“恐吓”。

但他也清楚心理问题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事,而相对应的,贸然把迟雪的消息公之于众则绝对是个有风险的选择,因此也只能暂时先和医生约定、花高价包下了对方明天一天的面诊时间,这才紧蹙着眉挂断电话。

又看向眼前吹鸭子吹得不亦乐乎的迟雪。

忽然伸手攥住她的右手,在她茫然回头的视线中,观察着她光洁的手背。

没有针孔。

没有被虐待的痕迹。

至少……没有。

他心里说不上是松一口气,又或是陷入更深的疑惑里。

只给她吹完头发后,把人塞进被子里裹好,又起身,去把整间公寓里所有的门窗都关牢,最后找出胶布,把目之所及尖锐的桌角和茶几边缘都包裹完毕。

助理的电话此时却又打来。

先是疑惑不解,为什么三四个阿姨都没能满足需求,询问要不要再为他找个住家保姆;后又告诉他,说老迟现在的情况已基本恢复,只是后天又要做透析,因此干脆决定在医院休养几天。

解凛一时迟疑于要不要立刻告诉迟父找到迟雪的消息。

但想到现在迟雪的状态和迟父的身体——

“你,”他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把话吞进了肚子里,只话音一转,“算了。你对国内这边的消费比较熟,网上帮我买些小孩子喜欢的玩具吧。”

“……啊?”

对面没忍住惊悚的语气。

不用联想也知道,此时此刻,脸上八成是“听到了老板不得了八卦”那种快要生吞鸡蛋的表情。

“你不在病房吧。”

“哦、哦,不在,在楼道里。”

“这件事不用告诉迟叔。”

“啊……”

“买点女孩子喜欢的,洋娃娃,之类的?”

他又不懂。

“总之,买了就送过来吧,放门口就行。我自己去拿。”

语毕,也不等那边结结巴巴回复说好,电话随即挂断。

解凛站在卧室门口发了好一会儿呆。

推开门前,仍恍惚觉得今天经历的种种像是在做梦,然而,推开门,瞧见迟雪两手抱着那个铁盒子,已然在床上睡得沉沉,心仿佛陡然向下一坠,紧接着,是某种久违的、踏实的、点点温馨的错觉。

他坐在床边,离那铁盒不过一伸手的距离。

却终究没有去碰这最后属于她的“隐私”。

只是就那么靠着床边坐着,在离她最近的地方。

上下眼皮一相碰,彻夜不眠的疲惫和时差感,几乎瞬间又找上门来。

这一觉不知道睡了多久。

他醒来时,四周已是一片漆黑,夜幕沉沉。

他伸手摸床,才发现床上不知何时竟已空无一人,忙伸手摁亮床头柜边的壁灯,晕黄灯光照亮室内,床上只剩凌乱的被子、铁盒也随人一起消失不见——他竟然会睡得这么熟,这种动静都没吵醒他。

愕然又懊恼着。

解凛几乎是跌撞起身,一路走,把从走廊到客厅的灯全都给摁亮。然而全都没有,哪里都找不见人。

他打开客厅门,门外把手上还挂着沉甸甸的一袋玩具,洋娃娃到兔子小熊布偶一应俱全,但也没有被碰过的痕迹。

一时间章法全乱,只能下楼去找。

九十点钟,雨还在下,小区里路上没有人,绿植竟显得阴森。

他打着手电筒一路找,连灌木丛都钻进去,结果除了惊扰到两窝野猫外一无所获。后知后觉感觉到冷,他才发现自己是只穿了个短袖、穿着拖鞋就下了楼。手臂上已经被冻出一大片鸡皮疙瘩。

但他却仍痴痴站着,

问过保安,晚上没有类似打扮的人出小区,便固执地继续找,任由寒风刮得脸颊生疼,一次又一次地弯腰,钻进绿植中,在每一个楼道拐角处,他低声喊她的名字,直到手电筒的光越来越微弱。

不理智。

他知道这样的办法很愚蠢,不理智。

但是脑子乱成一锅粥,没有办法思考,他好像已经习惯这种近乎自虐的办法来逼迫自己清醒——好像今天的一切都是一场梦,美梦都是易碎的,他习惯了自己总是一次又一次地扑空,却无法忍受那个梦当着他的面被摔得粉碎。

迟雪。

何况是已经被摔碎过一次的迟雪。

……

一直到夜里两点,公寓的保安终于看不下去,劝他回去加件衣服、之后再联系附近安保人员,实在不行就破一次例查监控,这才勉强把他劝回了家。

他手脚此时已经冻得没有知觉。

走进室内,又是冰火两重天。

他怔怔坐在沙发上发呆,许久,双手忽捂住头,却发出痛苦的嘶吼。

脑子里那根筋一直在抽痛。

叫嚣着,告诉他,快到极限了。

这么多年,他日日夜夜都在被这种力不从心的痛苦折磨,从前他悔恨自己为什么不去死,后来悔恨为什么受苦的不是他,为什么所有事都迟一步、差一步、错过一步即圆满。

“叮铃——”

他本可以忍受自己孤独死去的。

可偏偏他在迟雪身上,看到了微薄却足够照亮自己的希望。

老天却一次又一次在他看到希望的同时把希望夺走,把烛火熄灭,让世界漆黑。

“叮铃——”

迟来的夜风拂动风铃,金属片敲击出独特的细碎音调。

破碎的断续的声音,从没有关严的阳台门传到他耳边。

解凛一愣。

花了很久才终于扶住沙发扶手站起,几乎蹒跚着走动阳台边。

头顶是陈旧的风铃,脚下,被花盆和书架掩盖的角落,只穿一件睡衣的迟雪赤着脚,怀里抱着那只铁盒,正呆呆看着楼下——

楼下。

斜对面的那一户阳台,一只白色小猫,正在猫窝里睡得香甜。

她花了很久才察觉到身后突然多了一个人,或者说是看到一个依稀投映在窗台玻璃上的影子。于是回过头来,迟疑片刻,又仰起头看他。

四目相对。

解凛通红着眼圈。

什么话都没说,他蹲下身去抱她。

良久,亦只问了一句:“冷不冷?”

“……”

“蹲在这冷不冷?”他的声音在发抖,“迟雪,你为什么……”

想说的话太多,可仍然是连质问都不舍得说出口。

他只能用他的体温捂热她。

直到她终于回过神来,小声地,又轻轻对他说了一句:“我的小猫。”

“……什么?”

“猫。”

寒风凛冽,风铃声如入梦曲。

不会再回来的青春里,她恍惚又回到许多年前那个夏天,抬起头,有个少年在含苞的玉兰花丛中,低下头,和她说了第一句话。

他也许知道,也许永远不会知道,此后的许多个年头里,她都在自己的人生里试图寻找他的痕迹。

哪怕是在最黑暗的时光里。

没有水喝没有面包的阁楼。

老鼠在脚边爬行,发出让人头皮发麻的吱吱声。

她知道所有人都在等待她屈服的答案,她只需要说,“我不是迟雪”。

不要做迟雪。

去做恶魔的女儿。

这样所有人都可以得到看似快乐的解脱。

可是她不行。

她柔软温和的面孔下有继承自父母不屈坚韧的个性。

她是迟家的女儿。

贫穷但坚强的女儿。

是哪怕一块钱掰成两半花也可以活下去的小雪;

是答应过妈妈、要代替她看到世界上没有病痛没有恐惧的日子的小雪;

是和爸爸一起守着那间小诊所、等着灯光都熄灭才安睡的,是在痛苦的日子里也答应着爸爸要让他过上真正好生活的小雪。

她人生的前二十六年,都是抱持着这样的信念活下去的。

所以要逃……

一定要逃。

察觉到陈之华的真正意图之后。

她唯一的念头就是要逃。

第一次逃走被抓回来,她被活生生砸断了一根手指,被砸断了拿手术刀的手指;

第二次逃走,被抓回来,她被关在阁楼上整整一个月,每天只能靠一点点烂水果和面包充饥,她饿得有好几次都差点幻觉要死,那时唯一支撑她活下去的,只有阁楼外的那只小猫,白色的、和她一样瘦弱的小猫。

她祈祷这只小猫能代替她活下去。

她祈祷陌生的生灵能够向外传达出她的消息和声音。

之后便有了逃跑的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每一次。

如果她没有顺利逃出来。

还会有第六次,第七次。

而每一次抓她回去的青年都是同一个人,叫梁振。这一次也不例外。

只是这一次,被他找到的时候,她是真正离自由只有一步——她已经快到火车站,只要能够上车——然而还是差一步。

他从后拖住她头发的那一刻,她已经知道,这一次她又要失败了。

那种撕心裂肺的哭喊,挣扎,似乎是被逼出来的一声绵延不绝的叹息。

她的声音喊破,她的衣服被磨破,她说我走了好远好远的路才到这里,放过我,你放我走。

他从不心软,

但只有这一次,却似乎奇迹般地,他忽然停下了手,问她,你为什么还是不死心。

“你为什么还是要逃,”他说,“陈之华认你当女儿,只要你服软,等熬到他死,什么都是你的——他只要你服软。”

用你现在这张脸服软。

和我们过一样的生活。

他的眼神瞥过她光洁如初的手背。

“你只需要一针,证明你的决心。”

他说:“你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你应该很清楚,他的耐心快要用光了,下一次等着你的,不会那么简单了。”

但她说绝不。

“绝对……不……”

她的眼泪和鼻涕糊成一团,拼命地抓住地上的石子、砖块,什么都好,她不松手,只是反反复复地说,我是迟雪,我只是迟雪,我是迟家的女儿,我不是陈之华的女儿我不服软。

“如果我……而且,如果我屈服了……”

她说:“那我怎么对得起,那些拼了命保护普通人,的人……”

“……”

“难道他们不知道怎么才能过上轻松的生活吗!难道他们不想过纸醉金迷的生活吗!”

迟雪往前爬。

她拿手术刀的手满是血,她仍然往前爬。

“可是人活着不是只为自己的——”

“还有很多——比短暂又脆弱的生命更久的——”

我要活下去。

所以我一定要活下去。

“如果一个人活着,只是为了眼前的苟且,根本就是苟活!我不要苟活!”

我要睁开眼睛看一天比一天美好的世界。

“解凛……”

她的手指陷进湿软的泥土里。

头皮被扯得痛极,她仍然不死心。

只差一步了。

“让我回家——”

她说:“我要回家!!”

声音似乎惊动了黑暗中的某处。

于是下一秒,身后忽传来一声闷哼。

扯着她头发的力气松开。

虚弱的猫叫声紧随其后响起,然后是黑暗的巷道里窸窸窣窣的动静。一只、两只、三只……

她手脚并用地爬起。

“迟雪——”

听到身后有人在喊。

她仍然不管不顾地,跌跌撞撞向前跑。

就差一步了。

就这一步——

如多年前趔趄着跑出小巷,倒进少年的怀中。

许多年后,她痴痴抬起头,迎向解凛通红的眼睛。

她只说:“我在找,小猫。”

但原来找了一大圈,它就在家附近,只是睡着了。

还像以前一样。

第55章 “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

然而,这种难得的正常交流似乎仍显得奢侈而短暂。

一夜过后。

第二天的诊疗过程依旧进行得堪称艰难。

磨磨蹭蹭耗了大半天,心理医生终于从卧室出来,在客厅和解凛坐下聊天。

而等待许久的解凛。

亦最终从面前的心理医生口中,久违地听到了“癔症”这个名词。

有一瞬而过的怔愣。

“我曾经有个战……朋友,也得过这个病。”

他说:“也是在受到惊吓之后突然发病的——之后就完全处在一种类似梦游的状态,或者长时间保持在一个动作不动,也不吵,不和我们任何人交流。”

尽管事隔经年。

解凛对这件事仍然记得很清楚。

因为惨痛的经历本身,发生在一个只比他大了几岁、在任务中万幸生还的缉毒警察身上。而也就在他手术脱离危险的当日,他还未来得及撤离边境的的妻儿,被报复者乱刀砍死,横尸街头。

从那以后。

那位警员再也没有主动开口和周边人说过一句话。

不少人都说他是受到刺激疯了。

旁观者有之,同情者有之,当然,也有人不解他怎么如此轻易就被“击溃”。解凛毫无疑问属于后者。

直到后来和老头子一起去看望那位退伍的前辈:那时他已从警队卸任、回到农村,每天如一个普通农民般在田地里挥汗如雨。

一切都仿佛恢复了正常。

他没有别的问题,只是依然不太爱讲话。每天与农田为伴,机械式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解凛看在眼里,于是又私下里问老头,说逃避是没有用的。

为什么不试着帮他治疗?也许还能让他回到警队发挥作用。

在彼时的少年看来,学了一身本领,熬了千辛万苦,就这样度过余生,未尝不是一种残忍。

老头闻言却摇摇头。

又反问他,说如果逃避能活,直面就要死,你觉得别人会怎么选?

“你看得到的,都是扛过来的人;你看不到的地方,解凛,这样的人还有千千万万个。几十年后,你未尝不会理解这种选择。”

当时的无心感慨,多年后竟一语成谶。

许多年前,曾经对此嗤之以鼻的少年,许多年后,果然迎来了殊途同归的命运。

解凛突然沉默下来。

又回过头去看长廊尽头的卧室。

没有关严的门扉,只有迟雪一人的房间,却隐约传来孩子气的“对话”声:

她显然对于昨天买来的小猫玩偶情有独钟,却又放不下可爱的黄鸭子。

于是,在黄鸭子和白色小猫之间难以取舍,索性自己囫囵扮演起这两个角色。

“争辩”着到底谁才更应该放在床边靠近她的位置的同时,也像初学说话的孩子,嘴里不时发出些含混不清的气声——

模样之专注认真。

仿佛房门外的世界已彻底与她无关。

身在哪里,身边有些什么人,所有的一切都无法再撼动她内心默默关紧的“门”。

这或许也是为什么,一天下来,无论心理医生采用什么样的办法,都无法撬动她亲口说出自己这一段时间的经历。

她拒绝和人沟通过去。

就像当初的那位“前辈”拒绝和任何人聊起感受、聊起后悔。

他们并不是失忆。

只是不愿意回头的恐惧支配了一切。

“……所以,她还是完全认不出我给你的那些照片吗?”

解凛忽又侧头看向面前的心理医生,“她爸爸的照片,你给她看了,也没有反应?”

“没有。”

“但我的确是在她以前的家附近找到的她。”

“这不奇怪,”医生闻言,摊了摊手,“很多病人在潜意识里都会有一个她自己默认‘最安全的地方’。很大概率也就是这个念头支撑着她,所以哪怕在精疲力尽的情况下,还是一直不停地试图靠近那个目的地。”

说罢,见解凛表情仍然凝重,又给他长篇大论介绍了一番癔症的痊愈病例和注意事项。

最后才总结道。

“总之,癔症不算是一种罕见病,病发原因也有很多种,通俗点说,就是逃避痛苦或者孤独,对抗外界或者自身无法承受的压力。”

“……”

“至于具体的症状,别说神游,就算是失忆、瘫痪、假性痴呆,老实说这些年来我也看到过的案例也不少——毕竟现代人的困境真的算是千奇百怪。如果心理问题真的能够随随便便无障碍面对,就不会有我们这些心理医生了。”

说着。

老先生将自己实习生送来的药片分门别类装好,颤巍巍推到解凛面前。

又道:“不过当然,癔症作为其中一种比较特殊的心理疾病,也的确存在不药而愈的情况。而且,就算拿给我们专业的人来治疗,其实也多半只能用心理暗示的疗法来辅助病人抽离而已。只是现在考虑到你爱人、她还有主动攻击人的情况,所以我再给她开一些抗精神病、抗焦虑和帮助睡眠的药。”

“……好。”

“但如果她还有继续攻击你的话。”

预约的诊疗时间已到,老先生站起身来。

临走前,又向他抛来一声严肃的提醒:“那我建议,你最好不要因为心疼或者之类的原因耽误治疗,哪怕让她吃点苦,受点累,还是送去专业的精神病院,或是疗养机构来介入治疗比较好。”

理智地考虑。

这当然是最“高效”也最能够节省精力的选择。

解凛这次却始终无话,没有任何回应。

直到目送那位医生离开。空荡的客厅里,只剩下他静静看着那些几乎堆成山的药盒,仍然在沙发上坐着沉默了很久。

末了,起身慢慢走到卧室门前。

迟雪此时依然还坐在床上,背对着他和玩偶做“长期斗争”。他的脚步声显然没有惊动到她。直到他走过去,出现在她的视线范围之内。

持续十分钟在床边坐着不动后。

迟雪终于注意到他,呆呆抬起眼来。

紧接着护食一般,把铁盒、小鸭子、小猫拢在怀里。

他蓦地失笑。

只能一本正经地哄她。

甚至把双手举起,一副清白的投降姿态,说:“我不抢你的。”

“……”

“我还会给你买新的。”

解凛说:“你想要小猫,是吗?”

“……?”

迟雪歪了歪头。

*

解凛第一次带迟雪出门,是带她去了附近的宠物店。

因为怕她被人群吓到,还提前一天联系了宠物店的老板,包下了一上午的“单独使用权”。

但事实证明,迟雪其实并不大吵大闹——她哪怕陷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从来不愿意主动给别人添麻烦。至多只是像个小蘑菇似的蹲在猫笼前,看猫舔爪子挠肚皮,一副惬意的样子,她就“嗬嗬”直笑。

解凛也不打扰她,就跟着蹲在她旁边。

她听得懂或听不懂,他也小声地在旁边给她介绍,说这只是什么猫,那只又是什么品种,眼睛是什么颜色,他不厌其烦地教她说话或认字,迟雪偶尔会侧过头来看他,最初是疑惑地眨巴眼,后来,她也一眨不眨地看他,突然笑一笑。

“猫。”

她叫他。

“我不是猫。”

而他立刻纠正:“是解凛。”

“……小猫。”

“是解凛。”

“……?”

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纠正,她似乎觉得不开心。

于是皱了皱眉,突然便又不说话了。

他就这样沉默地和她大眼瞪小眼“对峙”了半分钟。

“……是。”

最终却还是在她的委屈和突如其来的笑容里屈服。

屈服得自暴自弃:“是猫。是布偶猫,金吉拉,银渐层……”

有个名字总比无名无姓来得好。

宠物店老板也没闲着,在旁边看得慈母笑。

等到一回生二回熟,来了第三回 ,才终于忍不住问他,说要不要给妻子买一只小猫带回家去玩。

“我看你老婆很喜欢的呀。”

店老板劝他:“你这样每次过来都包一上午,都够买两三只猫了,不如直接带一只回家呀,猫粮什么的给你打折好了。”

他正给钱结上午“包场”的账,闻言回头看一眼:迟雪还恋恋不舍地坐在猫笼前,逗猫逗得不亦乐乎。

但想了半天。

末了,他却仍是摇头。

“不了。”

解凛说:“现在还不用。”

虽然他答应过她,但是——还是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吧。他想。

等到迟雪真正是喜欢一只猫、他们能够一起照顾一只猫,对一只小猫的生命负责,而不是只能把猫当作玩具和寄托的时候。

到那时,小小的生命,也能让一个家变得温馨。

他还要和她一起等待着那天的到来。

他牵着她从宠物店离开。

不料出门时还是晴天,这会儿,外头连下了几天的雪又开始断续落下,从最初的雪子到后来的大雪,落满地,堆成小丘,走在路上,深一脚浅一脚,回头看,能看到一排深浅不一的雪地黑脚印。

他们并肩走在雪地上。

“迟……”

迟雪却突然把他推向前。

解凛正在想着什么时候带她去见老迟的事,被推了个措手不及。

不想连累她摔倒,只得匆忙松开两人相牵的手,就这样趔趄着向前走了好几步。

“迟雪。”

他无奈地回头。

不知她又耍起了什么鬼主意。

却见迟雪认认真真地低头看,一脚接着一脚,踩在他留下的脚印上向前。

然而距离本就拉得不远,脚印很快“用尽”。

她不动了。

只小雪花飘扬着落在她头发上,眉毛、睫毛都被染得雪白。

她又抬起头冲他笑。

解凛只得又往前走几步。

果然,迟雪立刻接着按他走过的脚印,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走完了又停下,他一走她也接着走,对这种幼稚的游戏乐此不疲。

解凛却不放心,走两步又要回头看她。

他索性倒着走。

“慢慢走。”

他说:“迟雪,别摔倒了。”

“慢点。”

“……”

“把帽子戴上。”

他好意提醒,她却不听。

甚至很喜欢自己这个“新造型”,故意在他面前抖落发丝上沾染又半消融的白雪。

这么一步一步。

任由小雪变大雪,霜雪落满头。

他不知怎的,竟也逐渐地不说话了。

尽管被路人们行注目礼,尽管几次差点被绊倒。

但他什么也不说,不在乎,只是亦开始认真地对待她心心念念的幼稚游戏。

她要玩,他就陪着她做不被理解的笨小孩。

尽管看似是向前走,实则是一步步往后退,他依然谨慎的、温柔地等候——在雪地里等候着他的女孩,一蹦一跳沿着他的脚印,如跳格子一般,一点一点向他靠近。

直到小区门口的最后一步。

“没有路了。”

他无奈,冲她笑笑,张开手。

迟雪却恶作剧一般,忽然故意夸大动作似的抬高脚、踩下去,踩在他的最后一个脚印,踩在他的脚上。

她“嗬嗬”地笑。

好像故意要激怒他,故意做一些从前的她从不敢做的坏事。

好像在说,从前我一直只能看你的背影。

但你看,你今天也要为我停下。

好像在说,哈哈,解凛,你也有今天。

又或者只是单纯地为自己的恶作剧成功而开心。

她笑得脸蛋红红,整个人都红扑扑,抬头幸灾乐祸地看向他。

——但为什么呢?

他竟不生气、反而还来拥抱她。

她头发上还全是雪呢。

怎么小猫一点也不怕冷,也不叫,他竟然还伸出爪子来抱她了。

他说:“迟雪,你开心吗?”

又自问自答:“我想你是开心吧,你以前……没有机会做这种事。你开心,比什么都重要。”

好傻。

她却觉得他的怀抱很暖,整个人钻进他的外套里,闻到很香的味道。

他身上一直有很香的味道。

她于是忽然就不生气了——因为小猫不给她新的小猫而生气,这一刻,她觉得,只要有小猫陪她玩就好了。

小猫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朋友。

还有最好最好的……

最好的。

什么呢?

“迟雪。”

她正在想着奇怪的问题,奇怪的答案。

他的怀抱却突然收紧,手指轻轻拂落她头上、身上的雪花。

她听见他说话。

“如果这个世界让你觉得不开心,”他说,“我可以一直陪你闭着眼。”

“……”

“但原来我也有我的私心。”

“我多希望你还能醒过来,能再看一眼这里。”

这里是哪里?

他的手牵着她的手。

摸索着,触碰着,她感受到手掌底下清晰地跳动。

“希望你能听完那天,我没有跟你说完的话。”

他说。

“我说过,会用另一种方式跟你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

“哪怕我把生命的尊严交给我的信仰。”

他把她紧紧抱在怀里。

隔绝于风雪之外。

却低声地,在这大雪之日,轻声对她说:“但我把这里交给你——迟雪,请你,慎重地,严肃地,帮我保管吧。”

扑通。

扑通。

是心跳的声音。

她的手指忽然如过电般抖簌一下。

“无论你是什么样,我们不会再分开。”

而他说:“迟雪……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

第56章 明月何时照我归。

迟雪的“出逃”。

对于解凛来说,毫无疑问,是失而复得的一场美梦,一场跨越数年的重逢。

但对于叶南生和他所面对的各方势力而言——由于信息的不对等,某种程度上而言,却实在称不上是一个好消息。

他们对此甚至一无所知,只能在等待和应付陈之华提出来的一个接一个刁钻要求中度过了焦头烂额的一周。

而或许陈之华也敏锐地察觉到他的耐心正在逐步耗尽。

因此,在这一周的周末。

这个诡计多端的老狐狸竟时隔半年、第一次不借助他人之口,不用各种奇怪的变声设备,而是亲自给叶南生打来了一个颇为“亲切”的电话。

电话里,陈以迟雪的父亲自居,又一口一个称呼他为“好女婿”。

“总之,你的诚意我已经看到了。”

他说:“把女儿交给你,老实说,南生,我也是能够放心的。”

……什么叫做“把女儿交给你”?

天知道接这个电话,叶南生原本已做好了最坏的心理准备。

这时反倒被他的“热情”打了个措手不及。

更有甚者,聊了没两句,陈之华又一反之前谨慎且不断推脱的态度。

不仅干脆地和他约定了之后的见面一定兑现,话里话外,更是提到,既然叶南生对自己的女儿一往情深,过去的五年也信守承诺,那么他很乐意在这件事上做个好人,撮合他们这一段难得可贵的姻缘。

“至于我们的见面,”陈之华说,“不如也就放在订婚仪式上吧。”

“……什么?”

怎么就聊到订婚这个事情上了?

叶南生从不否认自己在和陈之华的接触这件事上有私心。

但也从没有自大到觉得迟雪会被这样的灰色交易打动。能和她结婚,对他来说更像是天方夜谭的玩笑。

一时间怔愣当场。

电话那头,陈之华却似乎早有准备,预演充分。

给他画的“大饼”也还在进一步的完善中:

“而且,既然是我的女儿要出嫁,阵仗当然是越大越好。只不过国内的事,各方面譬如酒店住宿之类的,我离开太久,现在也不太熟悉了,南生啊,一切还都得交给你安排了。”

“到那天,我一定会带着家人一起到场——而且在那种场合下,我想,我们双方也会更愉快、更安全一些。像你说的,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只要有这样一层关系在,我这个老丈人也能在你的‘地盘’呆得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