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郎中:“哦。”
陈郎中道:“那你还真是为他着想。”
年轻人怎么又开始秀了。
“也就是夏日热,打地铺也没啥,若是冬日,那是断然不行的。不然村里人瞧见,还以为我虐待你们俩,连床都不让人睡。”陈郎中对任何恋爱脑都没好语气。
他也只是嘴巴有点损,但依旧满足了奚九的要求,道:“行吧,你跟我来。”
奚九抱了被子和凉席回来。地上打扫干净以后,便将凉席扑在地上,就地躺下了。
因为裴知行没醒,所以奚九并没有点灯,动作也是轻手轻脚的,害怕把他吵醒。
躺下以后,奚九感受到了久违的困意。这几天都没睡好,奚九再是优越的身体素质,也有点倦了。
皎洁月光透过窗撒在床上,清辉洒落,勾勒出裴知行清瘦的身形。他侧着身子,对着奚九,半边脸埋在枕头里,呼吸均匀绵长。
少有的,奚九觉得内心很宁静。
或许是这里没人认识她,没了那些繁杂纷扰的事情。奚九的大脑不用时刻处于紧绷,应对着各种各样发生的,或者即将要发生的事情。
这里只有山谷、村落、稻田、月光、还有裴知行。
这里只有他们。
很快奚九便有了睡意,她缓缓闭上眼睛。
好眠
夜半的时候,裴知行悠悠转醒,迷蒙着双眼,他下意识的摸了摸旁边被褥,又摸了摸,一片冰凉。
裴知行心中一紧,猛地睁开双眼。
“奚九!”
房间里黑黢黢的,一片空荡,四周静得离谱,全世界都陷入了寂静之中。这房间里好像有妖魔鬼怪,或者这个隐世的村落根本只是妖怪编织的一个幻象。
奚九呢?
裴知行怀疑,白天发生的所有事情是否真的发生,或者他从始至终都不在奚九身边。
裴知行仍旧没有从那些惊心动魄的追杀里出来,再加上生着病,本就心绪不稳。
他几乎是翻身就要下床,神情慌张,裴知行赤脚踩在地上,脚踝线条修长,他甚至慌得连鞋都忘记穿。
夜太黑,裴知行的心又太乱,他完全没有注意到在不远处躺着的奚九,就这样径直的从她身边走过,随后感受到一只冰凉的手握着他的手腕。
裴知行汗毛竖起。
“世子去哪里?”
夜里,奚九的声音冷清,带着刚睡醒的微哑。
裴知行僵硬的转过身来,看到坐起身的奚九。他看不清奚九的脸,只能就着月光,看到她的轮廓。
是奚九,裴知行感觉到自己的心猛地跳动了一下。他一下子扑过去,跪在凉席上,上半身紧紧的贴着她,抱着她。
“奚九,我以为你不在这里。”裴知行的声音很闷,他的头埋在奚九的肩上,脸蹭着她的颈窝,是一个极其依赖的姿势。
奚九感受到怀中人温热的体温,以及盈在鼻尖的清淡的冷香。奚九微怔,良久,才抬手轻抚裴知行的背。
“别怕,我会一直守着世子的。”
半夜,屋内燃起了油灯,豆大的火光,将空荡的室内的黑暗驱散。
裴知行坐回了床上,视线紧紧的盯着奚九,直到昏黄的光将整个房间笼罩,而奚九的身影彻底清晰,裴知行揪着的心才逐渐放下。
现在已经到了四更天,夜已经很深,整个山谷,整个村落都陷入了深眠之中,连月亮也被云笼罩着。
“世子睡吧,我守着你。”奚九站在一旁道。
昏暗的光映在奚九的脸上,半明半暗,让她看着平静又淡然。
裴知行抓着手下的薄被,话哽在喉间,似乎有些难以启齿。半晌,他才开口,欲盖弥彰道:“睡在地上太冷了,你到床上来睡吧。”
其实现在是夏夜,根本不冷,但裴知行找不到更好的借口了。
“不用,世子先睡吧。”奚九拒绝道。
“但地上很硬,就一张凉席,你睡不好的,奚九。”裴知行又道。
“不碍事。”奚九仍旧拒绝。
“地上不干净,你伤口还没好,睡在地上可能会被感染。”
“有凉席。”
裴知行紧抿着唇,不说话了。
其实裴知行是一个极保守的人,他没成婚,身边也没有别的女人,就只有奚九一个人,他甚至初吻都是给了奚九。裴知行家世好,家风严谨,到了靖安侯府学的都是正统的四书五经。
书上可从来不会教如何去跟喜欢的人相处。
裴知行只是仗着从小到大的情谊,仗着自己梦臆不清醒,仗着自己醉酒,可以没道理的缠着奚九。但若真的是清醒过来,如万花楼的那些陪侍那般,搔首弄姿,去讨要一点亲密。
裴知行做不来。
裴知行本就是矜贵的,高高在上的世子。
奚九的连番拒绝,让裴知行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好看。他静静的看着奚九,冷不丁道:“哦,忘了,你本来就不喜欢我。”
“不愿跟我挤在一起也正常,是我冒昧了。”
裴知行开始说些气话,冷言冷语。奚九还没开口,裴知行就抱起床上的薄被,铺到了地上的凉席上。
“世子做什么?”奚九握着裴知行的手腕。
裴知行挣开奚九的手,冷声道:“你受了伤,不适合睡在地上,我来睡。”
“我不会跟你挤在一起,你放心好了。”
裴知行跟奚九对峙着,奚九知道,裴知行生气了。因为他生气的时候眼睛总是亮晶晶的,眼里跟燃着两簇小火苗似的。
“夜里地上凉。”奚九沉默道。
“你能睡我就不能睡?”裴知行反驳道。
“世子身体还没好。”奚九又道
“你用不着管我,睡不死就成,反正你也不喜欢我,跟我挤在一起委屈你了,不好意思。”
奚九有时候不得不承认,闹气脾气来的裴知行很难招架。打不得骂不得,说重话还会哭,你跟他讲道理,你讲一句,他能给你顶回来三四句。
偏偏奚九话少,很不擅长吵架。
当然,裴知行不闹脾气的时候很乖顺,很好说话,除了有点黏人。
奚九定定的看了裴知行半晌,突然觉得没必要跟他讲着么多,反正他也不听。
奚九径直抓住裴知行的手腕,将人拉到床上,她用了力气,裴知行根本挣扎不开。奚九用薄被将裴知行拢住,让他整个人都陷在被子里。
随后一把吹灭油灯,屋内瞬时陷入黑暗之中。
“奚九,你敢这样对我?!”裴知行更生气了,开始端起世子的姿态。
屋内有两床薄被,裴知行一条,奚九一条。裴知行整个都被奚九裹住,跟蝉蛹似的,动弹不得。奚九走到凉席处,拿起自己的被子,丢到床上。
随后躺在裴知行的旁边。
她自顾自的闭上眼,沉静道:“气多伤身,睡觉。”
奚九的气息猝不及防的出现在裴知行身侧,裴知行刚准备斥责奚九竟敢以下犯上的话,猛地哽住。
屋内一下子就变得安静下来,方才剑拔弩张的气氛突然消散。
裴知行慢吞吞的侧头,在迷蒙的夜色中,他能看见奚九轻闭的双眼,以及高挺的鼻梁。床很小,因此两人不可避免的肩碰着肩,而被子又太薄,根本不能阻止体温的传递,
裴知行突然觉得自己的心跳的很快,很快。
夜深人静,朦胧的情意流转——
作者有话说:这脾气
第27章 第 27 章 他是谁?
早上醒的时候, 破天荒的,裴知行没有缠在奚九身上。
裴知行睡在里侧,几乎挤在了墙边。本来就很小的一张床,跟奚九中间居然还留出了一条距离。要知道, 在他们幼时, 裴知行睡觉就很喜欢扒着人。
他是睡觉的时候规规矩矩, 睡着以后恨不得整个人挤在你的怀里。但奚九睡觉很板正,睡着以后不会乱动。
刚开始的时候, 奚九特别不习惯。
父母还在的时候,奚九和妹妹是一间屋子里有两张床,她和妹妹分开睡。奚九从来都是一个人睡, 所以流浪的时候,某一天早上起来, 发现自己怀里有个人, 特别懵。
那时候她和裴知行都很小, 裴知行还比奚九小一岁。他们睡在破庙的稻草堆上, 虽然庙里漏风,但好歹是个住的地儿。再加上稻草堆晒干以后其实挺暖和的,生了火堆, 温暖又有安全感。
裴知行小时候不太爱说话,总是用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奚九。他那会儿脾气没现在骄纵,可能是跟奚九不熟,害怕被她丢下。
但是很倔倒是跟现在如出一辙。
他知道奚九不是特别想带着他,很多时候不会主动往奚九跟前凑,都是默默的跟着,没什么存在感,睡觉亦是如此。
“今晚就这样睡吧, 你一边,我一边。”奚九看着燃起来的火堆,又看向铺的柔软舒适的稻草,甚是满意。
“好。”裴知行乖乖点头。
裴知行睡在离奚九一臂远的距离,背对着奚九,两个人井水不犯河水,一人睡在一边,谁也不招惹谁。
但睡着以后,裴知行整个人会不自觉的往热源靠近。先是用额头抵着奚九的肩,渐渐的整个人就钻进了奚九的怀里,头埋在她的颈侧,温热的呼吸轻轻洒在她的肌肤上。
这样的姿势睡觉,会让裴知行很有安全感。
奚九小时候睡眠质量很好,睡觉很沉,几乎不会半夜醒来,因此完全察觉不到夜里怀中有个人。还是早上醒来感觉到怀中的温热。低头一看,才发现是裴知行。
睡得跟小猫一样,脸粉粉白白的,睫毛浓密纤长,怎么看怎么乖巧。
奚九有妹妹,因此对待比自己年纪小的人,总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责任感。带上裴知行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当然他长得好看,也有一部分原因。
没有人会不喜欢好看的孩子,奚九也不例外。
后面他们长大了,就很少睡在一起,除非裴知行梦癔,晚上会游荡着来找她。长大以后裴知行也很缠人,喜欢挤在奚九怀里睡觉,奚九也纵容,毕竟裴知行不清醒。
奚九总是为自己没有推开裴知行,找适当的理由。
……
但今天早上,裴知行没在奚九怀中睡觉,而是一个人挨着墙,看着挺可怜的。
奚九先醒来,她看了一眼裴知行,发现人蹙着眉头,明显睡得不好。奚九一动,裴知行就醒了,他睁开双眼,忙转头去看奚九。
“我昨晚压着你左肩的伤口没?”裴知行问道。
裴知行害怕自己睡觉不老实,碰到奚九的肩,晚上的时候迷迷糊糊醒过来好几次。
其实他昨晚说要一个人去打地铺,不全是气话。就像裴知行说的,奚九受了伤,所以他才想着把床让给奚九睡。
当然,能和奚九睡在一起更好。
“没有。”奚九摇头道。
“哦。”裴知行有些困倦,“那就好。”
奚九抬手,摸了一下裴知行的额头,凉凉的,没发低烧了。
外面天色微明,天光犹未破晓。村野卧在青灰色的薄明中,静得如同沉入水底的石头。四野里浮动着乳白的雾,模糊了远山,只将些个黑瓦屋顶浮在上面,恍若舟船。
“现下还早,世子再睡一会儿。”奚九轻声道。
奚九很自律,几乎不会贪睡,人醒了就会起床。她起身,将外衣穿好,站在床边看着裴知行。
裴知行翻了个身,终于不再靠着墙。他的半张脸埋在奚九睡过的地方,闭着眼睛,懒懒道:“好。”
随后又想到什么似的,猛的睁眼,看向奚九,道:“你去哪里?”
奚九回答:“我就去外面探探路。”
随后奚九又加了句:“不会太远,世子别怕。”
“我才不怕。”裴知行低声嘟囔一句。
他将被子扯起来遮住脸,闷声闷气的说:“你去吧。”
裴知行不清醒的时候,行为处事总像在撒娇。
奚九看了他半晌,见裴知行还用被子蒙着脸。于是弯腰,将被子给他拉下来,露出口鼻,让他能呼吸更顺畅。
奚九耐心道:“等世子醒了我就会回来。”
“哦。”裴知行声音低低的。
奚九出去以后,轻声将房门关好。裴知行整个人已经不再靠着墙,而是睡在了奚九这边,全身都萦绕着奚九的气息,淡淡的。
好像奚九还在身边。
外面薄雾弥漫,奚九洗漱完便出了院门,正巧碰到了带着大黄狗从外头散步回来的陈郎中。
老人家觉少,醒的很早。天不亮,鸡还没打鸣的时候就醒了。
陈郎中看到奚九出门,调侃道:“你这年轻人还起挺早的,你那小郎君醒了吗?”
“他昨晚没睡好,还没醒。”奚九回答。
陈郎中了然道:“他才退了烧,身体虚弱,确实睡不好,需要好好休养。”
随即陈郎中又问道:“那你这是去哪里?”
奚九回答:“我想在这四周逛一逛。”
这是奚九作为暗卫的习惯,她在做任务之前,都会尽力去考察地形,这样不仅在行动时更迅速,在后退时生存的几率更大。
刚到这里的时候裴知行生着病,奚九走不开,必须守着。现在人好些了,奚九便想着把这个村落探查一番。
“你随便逛,这村子不大,几步就走完了。”陈郎中摆摆手道。
奚九颔首。
陈郎中牵着大黄狗,准备回去了。大黄狗还是特别怕奚九,夹着尾巴跟在陈郎中另一侧,不敢靠近奚九。
“哎,还有一事。”走了几步路,陈郎中停了下来,他转身道:“过两日村长说要为你们接风洗尘,让我带你们过去,你记得跟你那小郎君说一声。”
奚九点点头,道:“好,多谢。”
“没什么好谢的,来者是客。”陈郎中道。
薄雾不是铺天盖地而来的,乃是从田垄间,草叶尖,河面上丝丝缕缕生出,又悄悄汇作一片,淹没了路径,淹没了村庄。
奚九走着走着,便到了河边。
犹记得村长说过,到时候有人会带着他们坐船离开。
隔着雾,隐约能看见河边有几个人,他们正在河边捕鱼。现在稻谷还没成熟,不算是农忙时期,村里的农人便会去山上或者河里,找些吃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他们是一群年轻人,有男有女,一手拿着鱼篓,一手持着铁叉,在河边走动着。
奚九在下游,他们在上游。隔得老远,他们就看到了奚九。
有人撞了撞身边的同伴,低声道:“你昨天不是问嘛,这不今天就碰到了。”
“她就是外乡人。”
被撞的男人看向奚九,他身形高大健壮,皮肤黝黑,很有性张力的身材。但他的眼睛却是微微垂下的狗狗眼,有着虎牙,看着阳光开朗。
沈亭向奚九颔首,当做打个招呼,奚九同样回礼。
他们和奚九不熟,奚九也不会主动去跟别人交谈,于是各自做各自的事情。奚九站在河边观察四周,他们一群人则在河边叉鱼。
夏至天热,哪怕是早上,水也不凉。那一群人便挽着裤腿,下到河里叉鱼。有人眼疾手快,很快就能抓到鱼,河边不时传来欢声笑语。
“沈亭,你好厉害!”
“咋那鱼就往你身边游,我们这里愣是一条没有,连鱼影子也没有,不然定与你比个高低。”
有人揶揄道:“赵四,你抓不到就抓不到呗,找什么借口,输给沈亭不丢人的。”
沈亭年轻力壮,孔武有力,无论是抓鱼,还是干农活都是一把好手。
奚九自觉与他们无法融入,在河边呆了半晌便准备离开。
河里有人的鱼篓不小心被水冲走了,水流湍急,那人没抓住鱼篓,很快便冲到了下游,恰巧奚九就在下游。她足尖一点,腾空跃起,捞起河面的鱼篓,随后掠过水面,回到岸边。
宛如一只翩然的鸟,没有引起任何的波澜。
“我天。”
“这世上真有人会轻功啊?”
在场的几个年轻人都惊呆了,他们都是普通人,又没出过村里,从未接触过会武功的人。尤其是那位叫沈亭的,这本是他的鱼篓,他方才一直在追逐,后来看到奚九帮忙,整个人都愣在原地。
“你的?”奚九提着鱼篓问道。
“啊,对,是的,是的。”沈亭一下子回过神,忙跑过来接过奚九手中的鱼篓。
他甚至有些不敢看奚九,全程都垂着眼,连声道:“谢谢姑娘,谢谢姑娘。”
“没事。”奚九回答。
本就是举手之劳,这恩情在奚九看来远不如这个村庄的人收留了她和裴知行。
要论谢意,也得是奚九感谢才是。
奚九把鱼篓递还给主人后便准备回去了,她估计裴知行应该是快醒了。
太阳已经升了起来,辽远的金光洒落在大地上,让万物更显生机勃勃。那光落在奚九的脸上,让她的眼眸在晨光之下不再是沉沉的漆黑,而是变得剔透,像墨玉。
“姑娘留步。”
奚九已经转身,走了几步,身后的人叫住了她。
沈亭又走上前来,他似乎还没从方才追逐鱼篓中的缓过神来,因此呼吸有些重。
奚九问道:“何事?”
沈亭开朗一笑,道:“这个送给姑娘,权当姑娘帮我捡回了鱼篓。”
奚九垂眼看去,是两尾肥美的草鱼。鱼很新鲜,活蹦乱跳的。
“这样姑娘不方便拿。”沈亭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有些羞怯,“先等我片刻。”
沈亭从河边扯了两根香蒲叶,搓成条,穿过鱼嘴鱼鳃打个结,方便奚九提起来:“给。”
“不用。”奚九道。
她并不想接,毕竟她其实没帮什么大忙,而这个谢礼太贵重。本质上,奚九更遵守等价交换的原则,这样无需牵扯太多人情。
但是这原则,在裴知行身上不适用。
如果奚九敢这样客气疏离的对待裴知行,他会大发雷霆,裴知行必须要在奚九身上感受到绝对的偏爱和纵容。
这跟是不是爱情没有关系,就算现在奚九说不喜欢裴知行,在奚九的生命中裴知行也必须是第一位才可以。
非常霸道。
“鱼在河里有很多,不值钱的。”沈亭忙解释道。
“对啊,你就收下嘛,若是没有鱼篓,沈亭可带不回去这么多鱼,还得谢谢你嘞!”
“不必跟沈亭客气的,重新做个鱼篓可比抓两条鱼麻烦多了。还得去砍竹子,削竹篾,再编起来,可麻烦了。”
“就当是交个朋友。”
沈亭的几个同伴都帮他说话。
他们都是村里人,十分真诚热情,身上带着从未被世俗沾染的质朴和纯粹,让人很难拒绝。
奚九没再推拒,接过沈亭的鱼,道:“多谢。”
“没事没事。”沈亭忙摆手道,他爽朗一笑,露出两侧的虎牙
奚九提着鱼推开院落门的时候,裴知行已经醒了,正好也推开了房门。
他早已穿戴整齐,想来是醒了有一会儿了。
奚九没有上前,鱼有鱼腥味,裴知行不太喜欢。因此奚九站在远远的地方问道:“世子何时醒的?”
“你没回来的时候。”裴知行直言道。
奚九离开的时候说,裴知行醒了她就会回来。但奚九被刚才沈亭的事绊住了手脚,因此回来的晚了一会儿。
裴知行也没到一点小事都要闹脾气的程度,很多时候他的脾气挺稳定的。尤其是对待外人,有礼有节,端正雅致,挑不出一点错处。只是在奚九面前,脾气多了一点,鲜活了许多。
裴知行看向奚九手中的鱼问道:“你哪来的鱼?”
“村里人送的。”奚九回答。
奚九又解释了一句:“帮别人捡鱼篓,所以耽搁了一会儿,他送了我两条鱼。”
这是在向裴知行说明晚回的原因。
“哦。”裴知行轻哼了一声,脸颊泛起一丝极淡的红,“没让你跟我解释。”
随后人转身就去洗漱了。
奚九看着他修长的背影,没说什么,将鱼提到了厨房,去收拾。
奚九和裴知行虽说是客人,但也不能白吃白喝人家的,因此这饭还是得自己做。陈郎中的厨房是在院落里简易的搭了个棚子,旁边有一口水井,看着挺简陋的,但是该有的都有。
裴知行洗漱好以后,便来寻奚九。
奚九处理鱼的手法很熟练,她给鱼开肠破肚,刮鱼鳞,又把鱼尾刺多的地方砍下来。
“以前我父母煮鱼的时候,会把鱼尾另留下来,让我和妹妹贴在厨房的门上。”奚九轻描淡写的说着她的过往。
奚九极少说她自己的事情,尤其是长大以后,她变得沉默,不再让自己流光溢彩。
裴知行坐在烧灶火的地方,那里有个木凳,做饭烧火时人可以坐着。裴知行不喜欢鱼腥味,所以不碰这些,但是他又想要黏在奚九身边,就坐的远远的陪着。
“为什么?”裴知行适时问道。
奚九微微勾唇,道:“我母亲说,留下一点鱼尾,便是年年有余的意思。”
“世子喝鱼汤吗?”奚九将鱼收拾好,转头问裴知行,“我会做这个。”
裴知行点点头,道,“那我给你烧火。”
裴知行没烧过火,在静观寺的时候,他就是捡捡柴,厨房的事轮不到他插手。被接回靖安侯府后,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吃喝住行都有人安排。
但裴知行不是傻子,在灶台面前捣鼓几下,火就升了起来。
奚九和裴知行,一人煮着汤,一人烧着火,分外和谐,陈郎中从院子里经过,真是啧啧称奇,暗叹这一对实在恩爱。
汤在锅里咕噜咕噜的煮沸着,奚九抽空看了眼裴知行,发现他专心致志的看着灶火,眼睛在火光映照下亮晶晶的。
似有所感,裴知行抬头看向奚九,问道:“怎么了?”
突然盯着他,裴知行有点不好意思。
奚九弯了弯眉,给裴知行指了指脸上的地方:“世子这里,脏了。”
裴知行脸上不知何时蹭上了黑灰,他生的白皙,因此脸上脏了,就格外显眼。
裴知行倏然低下头,用手在脸上抹了抹。他挺注重在自己在奚九面前的形象的,因此耳尖很快就红了。
但这里没镜子,裴知行根本没抹对地方。奚九洗了洗自己手,才上前,将裴知行脸上的灰擦掉:“在这里。”
那气氛是粘稠的,悬在两人之间的空气里。这其实并不算什么逾矩的动作,毕竟更亲密的行为他们都做过,连昨天晚上都是睡在一起的。
但这好像不一样,就仿佛有万千丝线,于二人目光交缠处,无声的牵连。
裴知行觉得自己心跳都有些快了,他猛地偏开头,慌乱道:“鱼,鱼汤快好了。”
厨房内,汤沸腾着,咕噜咕噜的声音格外清晰。
奚九突然意识道自己做了什么,她一下子变得清醒,收回自己的手,道:“属下冒犯。”
裴知行太害羞了,所以没感受道奚九的情绪抽离,他只低头道:“没事。”
最后这鱼汤做的很成功,奚九和裴知行邀请了陈郎中一起用了餐
两天后,村长家布置了接风洗尘宴。
说是为奚九和裴知行接风洗尘,但全村的人几乎都来了。就是来不了的人家,也让家里来一两个人,代表家庭出席。这俨然成为了一场宴席,村长家的院子甚至都坐不下,席面都摆到了外面去。
村里几十年没有外乡人进来,热闹一下好像是应该的。
奚九和裴知行作为主人公,定然是要出席的。吃席,两人没带什么谢礼,裴知行将自己的玉佩取了下来,递给了村长。
裴知行祭天的时候,穿的朝服都是有规矩的,能戴什么不能戴什么已经写在礼制中,因此逃跑时他身上就只有一个荷包,一块玉佩。
荷包里的银子给了陈郎中还有之前给他们带路的两个大伯。
剩下的也只有这块玉佩值些钱。
“这我不能收,本来就是为你们接风洗尘的,哪里能收这么贵重的礼。”
村长虽然多年没见过外面的东西了,但这块玉佩莹润,透着光晕,一瞧便价值不菲,这点眼力见村长还是有的。
“不能收,不能收。”这么贵重的东西,村长不收。
“您拿着,这玉只是身外之物,若不是村里收留我们,我们或许还住在荒山野岭,性命堪忧。”
裴知行坚持,最后村长还是收了下来,热情的把他们迎了进去:“里面请,里面请。”
村里许多人人没见过这两个外乡人,自奚九和裴知行到了,目光便一直放在二人身上。
“就是他们两个?”
“哎哟,长得真高真俊俏,般配的很。”
“人家在外面是夫妇,本来就是一对,可不得般配嘛。”
众人目光如炬,裴知行面不改色,他是高高在上的世子,外面这样看向他的人很多。甚至他们的眼神更复杂,不单单只是好奇,还有艳羡,恭维,或者是嫉恨。
人多的地方,奚九便会站在裴知行侧后方半步,时刻将人放在视线中。
两人还没落座,从村长屋里走出一个高大的身影,皮肤黝黑,笑容灿烂。
他笑眯眯的走到奚九身边,跟她打招呼:“好巧,又遇见你了。”
裴知行脚步顿住,神情莫测,缓缓的打量面前的这个男人。
裴知行以近乎平静的语气问道:“奚九,他是谁?”
第28章 第 28 章 能有别人吗?
在外人眼中, 裴知行这句话问得并不突兀。
在场人都以为这只是一句普通的询问,毕竟他前两天因为生病,一直都在陈郎中家里,没出过门, 不认识村里的人也正常。
他只是面上带着笑意, 一双清冷的眸子, 一眨不眨的看着奚九,似乎在等奚九的回答。
奚九对裴知行没有任何隐瞒, 她回答道:“前两天拿回来的鱼,是这位公子送的。”
那天奚九和沈亭没有交换名字,因此奚九不知道如何称呼沈亭, 只客气称他为公子。
沈亭在旁边替奚九打圆场,他爽朗笑道:“两日前的清晨, 我们在河边捕鱼, 是这位姑娘帮我捡回了鱼篓, 所以送了她两条草鱼。”
沈亭说的, 与奚九之前所说没有任何出入,这似乎只是一场再普通不过的相遇。
裴知行嘴角勾唇,笑容很淡:“原来是公子送的鱼, 奚九做了鱼汤,味道十分鲜美。”
沈亭挠了挠头,立即道:“不是什么值钱玩意儿,你们喜欢就好。”
“敢问公子大名?”裴知行又问道。
“叫我沈亭就行。”
“沈公子。”裴知行颔首。
他微微一笑,向沈亭介绍自己:“沈公子,我是奚九的夫君,我叫裴知行。”
裴知行话说的自然,脸上的笑意不变。随即他看向奚九, 眼眸微弯,眼底充满着柔情蜜意,看着十分恩爱。
奚九默默与他对视,觉得冷飕飕的,没说话。
村里人都知道新来的外乡人是夫妇,因此沈亭面上没有一点惊讶之色。他似乎没听懂裴知行话中的深意,依旧笑呵呵的:“裴郎君,幸会。”
裴知行道:“幸会。”
奚九全程安静的站在一旁,听着二人你来我往。
沈亭跟裴知行客气了几句,又转头看向奚九。眯眼笑着,看着十分热情。方才裴知行宣示主权的话,对沈亭没有任何的影响。
沈亭恍然道:“原来你叫奚九啊,那天忘记问你的名字了。”
“没事。”奚九道。
沈亭笑了笑,道:“确实没什么,毕竟村子就那么大,以后总能遇见,这次不就好运气的碰到了嘛。”
他郑重的向奚九介绍自己:“我叫沈亭。”
“奚九。”
沈亭表现的实在坦荡大方,看不出有任何暧昧的迹象,让人挑不出毛病。
他们三人没有交谈很久,很快就落了座。因为是客人,被奉为上座,与主家坐在一起,所以奚九和裴知行跟村长一家人坐在一桌。
座位很快就坐满了人。
让人没想到的是,沈亭竟然也坐在这桌。
村长向奚九和裴知行介绍沈亭,道:“这是我的外甥,名叫沈亭。”
沈亭跟着母亲姓,或者说,这个村里所有的人都是随母姓,与母亲的家族生活在一起。这里没有嫁娶观念,若是男女看对眼了,男方只需要夜间前往意中人的“花楼”居住。
因此,男女皆不受婚姻束缚,这与外界有很大不同。
仔细看,沈亭与村长确实长得有几分相似,高大健壮,剑眉星目。沈亭笑了笑,对村长说:“舅舅,我和奚九姑娘,还有她身边的裴郎君都认识的,用不着介绍。”
“你们认识?”村长诧异问道。
沈亭又将那日清晨与奚九的相遇说了一遍,村长抚掌道:“原来如此,甚好。”
“既然二位与沈亭相熟,我就不多加赘述。等过了织云节,便让沈亭送二位出山谷。”村长道。
村里每隔一段时间,会有人划船出山谷采买,这出山谷之人便是沈亭,后面也是由他送奚九和裴知行出去。
“多谢。”奚九、裴知行道
村里的席,和中京那些达官贵族举办的席面全然不同。
在中京,举办宴席无不精巧细致,任何一道菜肴,任何一个举动,都暗合了沿袭数代的规矩,总之繁文缛节一大堆。
但是在村里就全然没有这些规矩,四方桌,一桌坐八个人,男男女女,大人小孩都坐一桌。桌上的菜大多都是时令鲜蔬,从山上来,从河里来,虽不那么精致,但却十分新鲜。
连每桌喝的酒,都是村民自带的甜米酒。
村长给奚九和裴知行敬酒。
他声音洪亮,嗓门粗,笑着向奚九和裴知行举杯:“山深路远,难得二位能来到此处,这便是山水安排的缘分!今日这接风宴,聊表心意,这都是我们自家酿的米酒,先干为敬!”
言罢,村长便仰头痛快饮尽,亮出杯底。
奚九和裴知行也饮下杯中的米酒。
酒过三巡,桌上的人便谈天侃地,欢声笑语,他们本就是一家人,聊起家里的趣事儿,你一言我一语,跟说相声似的,挺有意思。
席间有人看向沈亭,揶揄道:“说起沈亭,就想到他小时候做的糊涂事儿。”
“可不是嘛!哎,你说这么小一个娃,从哪里学会的离家出走哦。”席间有人起哄,用手比了比当时沈亭的身高,才到大人的腰部,可小一孩子。
沈亭脸红,但他脸黝黑看不出来。他瞟了一眼奚九,见奚九面不改色,沈亭忙摆手道:“各位姨母莫要打趣我了,有客人在嘞!要笑话我了。”
“哎哟,我的亭哥,你还害怕被人笑啊!”
席间众人笑得前仰后合。
沈亭小时候不知道在那里看到的话本,说外面的世界广阔无垠。外面的男女结为夫妻后,皆是一生一世一双人,与山谷里全然不同,就是两个世界。
话本里将爱情故事描写的忠贞不渝,凄美动人。
沈亭想出去见识一下,竟然夜里偷偷划了家里的船出山谷。他虽然年纪小,胆子却奇大无比,向来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一点不带害怕。
后来还真让这小子出去了。
但是沈亭忠贞不渝的爱情没见到,却差点被人牙子骗去卖了。还是家里人发现孩子不见了,吓得要命,赶紧出来找,才从人贩子里把人抢回来。
后来沈亭跪在院子里,被他母亲和舅舅,男女混合双打。
“沈亭,现在可不想要去找外面找真爱了吧。”席间众人开玩笑的打趣道。
沈亭忙摆手,认怂道:“那是小时候不懂事嘛,哪里懂这些。”
席间沈家人说着家里趣事,奚九和裴知行是外人插不上话。
沈亭看向奚九,似乎被家里人打趣,有些羞赧。他忙转移话题,将面前的鱼端到奚九面前,道:“奚九姑娘吃鱼,这是今天早上才从河里抓的,你尝一口,可新鲜了,要趁热吃。”
“多谢。”奚九礼貌回答。
奚九没有动筷,她看向裴知行,见裴知行垂着眼,百无聊赖的样子。他用筷子戳着碗里的米饭,偶尔挑一点来吃,没什么胃口。
主人家没下桌,当客人的哪有下桌的理,裴知行向来最懂这些礼数,因此他现在是在磨时间。
奚九看了一眼桌上的菜,了然。她先是夹了一块鱼肉,放到裴知行碟子里,道:“尝尝这个鱼,不辣。”
山谷里的人无辣不欢,这一桌辣菜裴知行都不太能吃。
裴知行从小就吃不了辣,每次一吃脸就通红,直冒汗。有一次辣椒呛到嗓子眼里,裴知行咳得惊天动地,嗓子哑了好几天。后面靖安侯府的膳房,就极少做辣菜,都很清淡。
沈亭坐在一旁,看着奚九的动作亲昵自然。他笑容一僵,又很快恢复自然,依旧笑的开朗。
裴知行看着碟子里的鱼肉,没动筷,嗓音轻淡,道:“有刺。”
他抬眼看着奚九,安安静静的眼神,没有任何的嫌恶,只是单纯的说出一个客观事实。
但是在旁人看来,就娇气的不行。
就几根刺,不能自己挑了吗?
“行。”奚九没说什么,抬手将裴知行碟子里的鱼肉夹走。
她又重新选了一块鱼腮边的肉,这块肉嫩,且没有刺,不会卡到喉咙。奚九将鱼肉放到裴知行的碟子里。
“这块没刺,尝尝。”奚九自然道。
“好。”裴知行这才缓缓将鱼肉吃了。
两人之间的氛围太亲密,关系好到令在座的人都赞叹。村里人虽与外界的嫁娶观念不同,但是遇到真心在一起的年轻人,仍旧是祝福的。
有好几个人都在好奇的询问他们怎么认识的。
“在大街上撞到了他家的马车,他下车,见他长得好看,就认识了。”奚九脸不红心不跳的撒谎。
随后便是一系列的,类似于七大姑八大婆的盘问,奚九都一一作答。奚九是那种不苟言笑的人,她的眉眼疏淡,眼睛黑白分明,瞳仁极黑,看着就一本正经的样子。
“我们平时都这样相处,他脾气挺好的。”
“他比我小一岁。”
“我们半年前成的亲。”
“随遇而安,现在还不想要孩子,父母不催。”
等等。
裴知行在旁边撑着个下巴,眉眼弯弯的听着奚九回答。奚九说什么他都附和着点头,完全不反驳,一副妇唱夫随的样子。
席间的话题已经全部转移到了奚九和裴知行这两个外乡人身上。
有一道目光始终看向这边,裴知行不经意的侧目,是沈亭。二人双目对视,沈亭一愣,原本沉默的眼眸开始微微勾起,对着裴知行笑了一下。
裴知行也礼貌的微笑,随后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似有暗流涌动
酒足饭饱,便开始散席,渐渐的大家都离开了。
村长喝的酩酊大醉,只得让沈亭送一送奚九和裴知行。
沈亭在席间竟然没怎么喝酒,有些心事重重。反而是裴知行心情愉悦,喝了一点甜米酒。
不过别看这酒喝起来甜滋滋的,后劲儿大的很。裴知行喝了两三杯,现在走路,已经感觉脑袋有点晕了。
见他走路打飘,奚九在一旁默默抓住裴知行的手臂,害怕人走路摔倒。
沈亭清醒得很,原本以为他就客气一下,把奚九和裴知行送到村长家的院子门口。没想到他送老远了,再走一截路,都能到陈郎中家里。
要知道,陈郎中家的院子,在村尾,可远了。
“就送到这儿吧,实在麻烦你了。”奚九牵着裴知行的手,对沈亭道,“你忙你的去,我们自己回去就行。”
沈亭垂眼,看向奚九和裴知行交握的手,眼底神色难辨。他抬眼,看向奚九,突然笑道:“你们二位感情真是感情深厚,实在让人艳羡。”
“谢谢。”奚九淡淡道。
沈亭笑的爽朗,小虎牙露了出来:“奚九姑娘,我有一句话不知当问不当问?”
奚九道:“但问无妨。”
沈亭犹豫了两秒,还是问了出来:“你们外乡人只能一夫一妻?”
“能有别人吗?”
沈亭直直的看着奚九,他的语气是那样的坦荡,神情是那样的求知若渴,仿佛在探讨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
他是山谷里的人,对于婚嫁的约束,远不如外界的人强。在沈亭看来,奚九就算成婚了,也是独立的个体,自己仍旧可以追求她。
气氛有些奇怪,说不上来,奚九沉默了一会儿。
其实在大梁,一夫一妻并不代表只能和一个人在一起。很多达官贵人,女人有正夫,也有男宠;男人有正妻,亦有妾侍。
这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奚九还没有回答,牵着的人仿佛站不稳一样,栽倒在她的怀里,奚九忙一把搂住人的腰。裴知行醉醺醺的,脸上泛着薄红,连呼吸都带着米酒的清甜。
他的唇蹭了蹭奚九的下巴,嘟囔道:“热。”
现在是下午,正是日头最晒的时候,他们在外面站了有一会儿,裴知行额头上都是细细的薄汗。
奚九扶着裴知行的腰,让人站直。她看向沈亭,语气难得的认真,存了劝诫的心思:“在我这里是不能的,认定了一个人便不再更改。”
她没等沈亭回答,继续道:“我得带他先回去了,再见。”
沈亭怅然若失,体面的没有说更多。见奚九要走,沈亭急忙道:“过几天织云节,奚九姑娘也来参加吗?在祠堂那边,可热闹了。”
织云节是山谷里的传统节日,一年只有一次,其实这个节日与外界的乞巧节相似,但是又不太相似。
村里家家户户都会将面点、美酒,带到村祠堂去,供众人食用。祠堂会举行焚香拜月,燃起篝火,村民会围绕着篝火载歌载舞。
男男女女还会手持信物,女人是芍药,男人则是红豆,若是看上了谁,就把自己手中的信物交给对方,代表心意。
若对方与之心意相通,则会交换手中信物。若心意不通,便将信物退还。
“到时再看。”奚九颔首道
是夜,白日的喧嚣早已沉寂下去,取而代之的是无边无际的宁静。
清冷的一弯月爬过高高的山梁,将银纱般的清辉洒向村落。月光下的黑瓦屋顶泛着幽光,石板小路也变得清晰可见,整个村子仿佛一幅墨迹未干的水墨画。
屋里的油灯早就灭了,只有朦胧月光透过窗,泄进来一丝。奚九闭着双眼,开始酝酿睡意。
而身边的人却翻来覆去,焦灼不安,心绪不宁。
奚九幽幽睁眼,看着漆黑的屋顶,半晌无奈问道:“世子,是有何事吗?”
裴知行方突然就不动了,变得极为安静。
他的呼吸变得轻缓,心跳却并不平静,似乎压抑着很多情绪。裴知行不说,奚九不会多问,她作为下属,不会去打探主人的事情。
奚九又闭上双眼,夜已经很深了,整个山谷的人都陷入了睡眠。
“他喜欢你。”
黑暗的房间里,裴知行的声音低低的,清冽如玉石撞击。
裴知行翻了个身,侧着身子面对着奚九。在黑暗中他睁着双眼,就着朦胧月光,裴知行可以看到奚九的轮廓。
裴知行又重复了一句:“他喜欢你,我看的出来。”
裴知行下午是有点醉,但是没到完全失去意识的状态。他听见那个男人问奚九,能有别人吗?
能有别人吗?这已经是很直白的邀约了。
那一瞬间,裴知行的心都像是被针扎了一下,有些说不上来的慌张。
他不愿再听到多的,于是装醉打断了他们说话。
夜里,奚九没有睁眼,只平静道:“我拒绝他了。”
“可我们之间的关系是假的,你根本没有成婚。”裴知行的语气有些僵硬,还带着一丝难以察觉的焦灼。
“这不影响我拒绝他。”奚九终于睁开了眼。
“我对他无意。”
她不太理解裴知行为何会为这样一件小事彻夜难眠,因为在奚九看来,这里的一切都是短暂的,他们总会离开。
但奚九还是承诺了一句:“我会平安无虞的带世子离开,这里的一切都不会绊住我们的脚步,包括沈亭。”
裴知行喉咙干涩:“不是因为这个。”
他从没有怀疑过奚九的能力与决心,他知道奚九总能出色的完成每一次任务,包括保护他。
“那是什么?”奚九问道。
“你说你认定了一个人便不会再更改,我是你认定的人吗?”裴知行仓皇问道。
他们这段时间在这个村落里,隔绝了俗世,外界纷扰全部消失,甚至裴知行和奚九变成了夫妇。
这样世外桃源的生活,让裴知行完全沉溺了。
他就像真把自己代入到了那个位置,光明正大的和奚九在一起,接受奚九的体贴,接受众人艳羡的目光。
这差点让裴知行忘了,这段关系是假的。
假的。
那就总有结束的一天。
今天的沈亭不得奚九的喜欢,那以后呢?以后那些张亭,李亭,那么多人会出现在奚九身边,如果真有一个奚九喜欢的,认定的人。
那他怎么办呢?要站得远远的看着她幸福吗?
裴知行无法接受,也绝不会看到这种情况出现——
作者有话说:没事,奚九会对你负责的[狗头叼玫瑰]
第29章 第29章 扶我
那晚的问题最后不了了之, 两人都默契的没再多说。
没过两天就到了一年一度的织云节,家家户户都准备着吃食,喜气洋洋。
山谷里的村民,因为长期居住在此处, 已经形成了他们特定的传统服饰。女子上身穿着黑色右衽短衣, 下着蓝色褶裙, 中间系着彩色腰带。男子则上穿右衽大襟长衫,下着宽松长裤, 脚蹬高筒皮靴。
平日干活,无人这样穿,村民只会在重要的节日时穿上这身传统服饰。
奚九和裴知行是外乡人, 本来是没有这样的衣服穿的,没想到那天下午, 村长让人送来了两套新的服饰, 说是送他们的离别礼。
因为他们会在织云节的第二天坐船离开山谷。
再见便是遥遥无期。
“给你们的, 你和你那小郎君, 一人一套。”陈郎中将手中的衣服递给奚九。
奚九看着陈郎中递来的衣服。针脚细密,一看便是花费了了许多功夫,才能做好的新衣。
奚九心中有些动容, 半晌才接过,道:“多谢。”
陈郎中摆摆手,道:“没什么好谢的,快去换上,祠堂那边已经有人过去了。”
奚九进了屋里,将衣服递给裴知行,道:“世子先换吧,我在外面守着。”
两人虽睡在一张床上, 但始终很规矩,几乎没有越界。除了早上裴知行睡觉姿势有点黏人,其他没有任何逾矩的地方。
裴知行接过奚九衣服,“嗯”了一声,清清冷冷的,抿着唇,没多说一句话。
“那我出去了。”奚九面不改色,似乎感受不到裴知行的冷淡。她转身出门,随后将门合上。
两人始终因为那晚的事情,有了一点隔阂。虽然面上不显,但心中就像梗着东西似的。
裴知行看着奚九的背影,眼中滑过一丝苦涩。
织云节要晚上才正式开始,现在是申时,太阳还高高的挂在天上,离天黑还早。
奚九站在外面守着,陈郎中在院里收晒好的药草,他担心晚上回来的时候,夜里的露水将药草浸湿,于是想着早点将这些药草收到屋里放好。
药草分门别类的放在簸箕里,搭着梯子放在屋顶的青瓦上,这样能最大限度的晒到阳光。
陈郎中见奚九站在外面,道:“年轻人,过来帮忙搭把手。”
陈郎中年迈,身形有些佝偻,踩着梯子爬上爬下着实危险,奚九上前,道:“我来收吧。”
“行。”陈郎中没有推辞,道,“我在下面帮你接着。”
奚九身姿轻盈,踩在木梯上,将簸箕端下来。她站在梯子上弯腰,将簸箕递给陈郎中,陈郎中接过放到一旁。
两人配合倒是挺默契的。
奚九站在高处,逆光勾勒出她的身影。陈郎中目光有些恍惚,他看着奚九,但又不像在看她,而是透过奚九看向另一个人。
陈郎中突然道:“我也有一个女儿,以前总是帮我收药草,如你这般。”
“她搬出去住了?”奚九动作都没停,收着上面的簸箕,随口问道。
“没,”陈郎中没什么情绪,道:“她死了,死在了外面。”
奚九的手一顿,又恢复正常,继续收着东西,道:“节哀。”
“她那是自愿,我没什么哀伤的。只是今天看到你爬上去收药草,突然又想起了她。”陈郎中语气轻松,听着没什么悲伤的感觉。
奚九没说话,陈郎中也缄默不语,气氛有些压抑。
“接着。”奚九将簸箕递下去,陈郎中抬手接过。
青瓦房上面的簸箕已经全部取了下来。现在是要把地上的药草全部都端回屋里,这样才能不被外面的露水浸湿。
现在轻松了很多,奚九帮着陈郎中将药草端回屋里。
陈郎中又道:“你知道她为什么离开吗?”
“不知道。”
“不过。”奚九语气平直,转头看向陈郎中,认真道,“先生若是心里难过,可以不用说。”
陈郎中怔住,饱经风霜的眼中隐有泪光闪烁。良久,他笑了笑,道:“你这女娃娃倒是心善的很。”
“心善之人,好,也不好,跟我那乖女一样。”陈郎中叹息一声,里面有说不出的悲凉。
陈郎中的女儿离开已经是三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她原是村里最为能干的女子,精通水性,还继承了陈郎中的一身医术,那时候负责出山谷采买的人便是她。
原本只是再平常不过的一次出谷。
却没等到女儿回来,待陈郎中出去寻找时,才发现女儿早已殒命。她是这样的似水年华,为了救落水的孩子,竟然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他的女儿死了,别人的孩子活了。
陈郎中不知道女儿救的人是谁,因为那个孩子以及他的家人害怕摊上事,早早的就隐匿在人群中离开了。独留他女儿孤零零的躺在岸边,无人收尸。
这让陈郎中怎能不恨!
所以陈郎中刚开始不愿救奚九和裴知行,他觉得山外人向来虚伪冷漠。但当时的奚九和裴知行实在狼狈糟糕,陈郎中又是真的仁心。
最后还是收留了他们。
陈郎中最后也没将女儿的事情讲出来,就像这么多年,他极少在村里说女儿的事。他不愿将自己女儿的死亡说出来,成为别人的谈资
药草收完,陈郎中先行去了祠堂,他说:“我先过去,你在这儿等你那小郎君吧。”
“好。”奚九点点头。
奚九安静的站在外面,与许多时候一样。她极少说话,只需要像影子一样沉默的守在裴知行的身后,时刻保护着他,这就是她的使命。
因为到了下午,太阳渐渐西斜,落日余晖洒落在小院内的地上,金灿灿的一片。
身后的门被拉开,发出“吱呀”一声。
奚九转过头看去,是裴知行换好衣服出来了。
裴知行白皙,总显得有几分文弱。别人穿上这身传统服饰,可能会野性粗犷,但裴知行穿上却清冷如隐世的祭祀,疏离淡漠。
裴知行第一次穿这样的衣服,这屋里也没有镜子,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所以在奚九面前有些不自在。
奚九虽然神色平静,但那目光总是让裴知行觉得脸红心跳。他转头瞪她一眼,嗔道:“看什么看,眼睛不准放在我身上。”
“是。”奚九听话的垂下眼去。
裴知行骄横,但所幸奚九对他根本没脾气。
等奚九换好衣服,两人便往祠堂而去。
夕阳挂在群山之巅,金黄的余晖笼罩着整个山谷。霞光蒸腾,先是绛紫,继而玫红,最后是熔金般的橙,一层层洇染过来,如打翻的颜料。
祠堂里早就热闹非凡。
家家户户搬来桌子,摆起了长龙,将桌子围成一个大圈,上面放满了瓜果糕点。中间是一块空地,木头垒的高高的,这是晚上要烧的篝火,但现在还没到正式点火的时候。
祠堂前方正对着河流,村民们身着色彩艳丽的传统服饰,三三两两的围在一起说着话。年轻一些的则聚在一起比赛打水漂。
河边时不时传来一阵热烈的喝彩声。
打水漂一般都是比赛谁打出去的石头在水面掠过的次数多,或者谁的石头能够打得更远。
沈亭被围在人群中央,他向来是玩这些的佼佼者。但他却心不在焉,目光时不时往远方看去,想要看奚九来没来。
直到看见远处走来的两个身影,沈亭神情微动,但他这次没有上前,只是远远的看了一眼。
沈亭的朋友见他情绪落了下来,有些苦闷。撞撞他的肩,瞥了远处一眼,道:“你怎么不过去,那外乡人来了。”
“人家不喜欢我,我还是别上去讨嫌了。”沈亭丢下石头,挤出人群,完全没了继续玩的心情。
他的朋友也跟着挤了出来,跟在沈亭身后,八卦道:“她拒绝你了?”
“差不多是拒绝的意思。”沈亭沿着河道,准备回到祠堂,“她已经成婚了。”
“成婚怎么了!你不是早就知道她成婚了嘛,但是我们这里又没有这些观念,你照样可以追求她啊。”好友拍拍沈亭的肩,为他加油鼓气。
“人家说了,只会认定一个人。”沈亭拂开朋友的手,神情郁郁。
“哦。”沈亭的朋友也知道没戏了。
朋友又转头,看向奚九和裴知行,两个人在落日下的身影格外般配。朋友也叹息一声道:“那只能算了,不过没关系,他们不是明日就离开了嘛,见不到就不难受了。”
朋友的安慰没起到任何效果,沈亭的心情更加郁闷了。
对啊,明天奚九姑娘就要离开了。
太阳很快落了山,霞光渐散,天色逐渐暗了下来。
祠堂的篝火烧了起来,里面吹拉弹唱,好不热闹。
由村长还有村里几个德高望重的长辈站在祠堂的大门口,他们面前是盛满的美酒,还有柳枝和山谷最前方的瀑布水。
每个村民手中拿着信物,女持芍药,男拿红豆,依次走到祠堂门口。站在最前方的村长会用柳枝碰一碰瀑布的水,随后洒在来者的头上。
这是寓意着净化和神圣的祝福。因为祖先之所以会搬来这里,就是看中了那个巨大的瀑布,唯有水源才能滋养万物。
向后面走,便有人送上美酒,一口饮下这米酒便可进入祠堂。
祠堂里面热火朝天,一进去直面的便是熊熊燃烧的篝火,烈焰升腾,向上猛蹿,令人兴奋不已。
拿着鲜花的众人,走进祠堂,坐在相应的位置上,直到人齐以后,这个织云节才算真正的开始。
……
村民载歌载舞,欢声笑语。
开始有人将手中的信物送出去,奚九身旁的女子,便收到了一枝红豆。
红艳艳的豆子,颗颗饱满,格外好看。那个男人脸羞红,身旁是撺掇他的好友。男人终于鼓起勇气问道:“我能邀请你一起跳舞吗?”
男人的眼中全是期盼和紧张,众人也看向这里,屏住呼吸,目光灼灼。这样的氛围,实在是让人不自觉的心跳加速。
半晌,女人递上自己的芍药,笑道:“可以。”
男人一把拉住女人的手,两个年轻的身影围着篝火,大方的跳起舞来。女人的裙摆如花一般散开,看起来赏心悦目。
“哇!!”
场面一下子沸腾起来,欢呼声响了起来,连吹奏的音乐都更来劲儿了,大家起哄,还有年轻人扯着嗓子尖叫着!
连奚九都不自觉的勾了勾唇。
而坐在一旁的裴知行却十分安静,只低头看着手中的红豆。
他用指尖扯下枝上的一颗红豆,豆子朱红,衬得他的手指更加白皙,竟然隐隐带着艳丽。其实一颗红豆,没什么好看的,但裴知行就是垂着眼,一眨不眨的看着。
祠堂里人声鼎沸,裴知行整个人却静的出奇。
身旁有人来给他敬酒。
村里人知道他们明日就要离开了,便有不少人来向他们敬酒道别。
“好啊。”裴知行欣然同意,他丢下手中的红豆枝,那红豆熟透了,因为这一扔还掉下来几颗,滚到桌下,找不见了。
裴知行顿了一下,却没有去捡起红豆。他直直的盯着,良久笑了一下,笑容中带着点涩意。
火光映在他的眼底,碎光跳跃,漂亮极了。裴知行实在生的好看,平日里清冷得很,但现在一笑,冰雪初融般,真是让人晃了眼。
“聊表心意。”裴知行举起手中的酒杯,一口饮尽里面的酒,十分爽快。
众人见他原来这么好说话,以前不敢跟他搭话的人都过来给他敬酒,说些不舍祝福的话。裴知行皆来者不拒,笑着喝下敬来的酒。
裴知行如此豪爽,连奚九都侧目看了过来,觉得有些不对。
奚九按住裴知行的手腕,提醒道:“你醉了。”
裴知行拂开奚九的手,淡淡道:“我没醉,不用你管我。”
奚九还想说什么,有人叫住了她。
“奚九姑娘,能借一步说话吗?”
沈亭站在不远处,火光勾勒出他高大健壮的身影。他紧紧捏着手中的红豆,整个人都非常紧张,绷的很紧。
“就几句话,不会浪费你太多时间的。”沈亭声音弱弱的,有些委屈。
奚九起身,走了过去。
裴知行背对着奚九,垂着的眼睫颤了颤,抿着唇没说话。
“有什么话,就在这儿说。”奚九并没有走太远,就几步路,正好能看到裴知行的位置,但这里要比祠堂里面清净很多。
火光远远的映在奚九的脸上,她的面上是没有太多情绪的,很平静。
两人之间也静悄悄的。
沈亭呼了口气,平复了一下心中的情绪,道:“其实我不应该再来打扰你,但我知道你们明天便会离开,我还是想把心意都告诉你。”
“你知道吗,我很羡慕裴郎君。他只要站在那里,你的眼睛就会落在他身上,时刻关注着他,再也看不到别人。”
沈亭苦涩一笑,有些难堪,道:“这让我产生了妄想,若是奚九姑娘喜欢的人是我,那你是否也会用同样的目光看向我。”
奚九抬眼看向沈亭,眼神清浅无波,直白道:“我对你无意。”
“我知道!”沈亭忙道。
他似乎怕奚九误会,一把将自己手中红豆塞到奚九的手里,羞怯道:“我不是为了让奚九姑娘接受我的,我只是害怕再不说就没了机会。”
今天朋友的话彻底点醒了沈亭,继续难过伤心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奚九姑娘明天就要走了。
“这个红豆你……你收着,事后丢了都可以,随你怎么处置,这只代表我的心意。”
“再见!”
沈亭说完,人就一溜烟跑了,徒留奚九站在原地,手里拿着一丛红豆。
奚九也没有真的扔掉沈亭的红豆,这样实在太不尊重人了。
等奚九再回去的时候,裴知行身边已经围满了人。他一直都很受欢迎,在中京也是如此。只是他身份太尊贵,许多人在他面前都恭敬着,不敢造次。
奚九皱了皱眉头,走回座位上,将红豆放到桌上。
透过人群,会发现裴知行散落在桌上的红豆枝,不知何时已经全部不见了,只剩了光秃秃的桌面。
但奚九此时并没有关注到这个。
她始终游离在这个村庄之外,因为奚九知道,她总会离开这里。所以连这个节日,她的内心也没有太多触动。
奚九拨开人群,见中间的裴知行已然喝的酩酊大醉,他的脸上泛着红晕,眼神迷离,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喝着别人敬来的酒。
“他人醉了,这杯我替他喝。”奚九夺过裴知行手中的被子,站在裴知行身侧,跟众人举了举杯,随后一口饮尽杯中酒液。
“哎哟!好酒量!”大家都有些醉了,于是情绪高涨,“再来一杯!”
又有人给奚九的杯中满上。
裴知行仰头,愣愣的看着奚九,脸上的笑再也挂不住了。他的嘴角落了下去,垂着眼,手指蜷缩着,捏紧那一颗小小的红豆。
奚九虽然性格沉默,却也明白人情世故,这个村里的人对他们有恩,今天又是佳节,所以她也不扫大家的兴致。
基本上敬来的酒,她都喝了。
到最后,这祠堂里喝倒了一大片,奚九还眼神清明。
“走了,回去睡觉。”奚九拿起桌上的的红豆,握着裴知行的手腕,把人牵起来。
裴知行不知道是醉了,还是怎么,一句话都不说了,安静的跟在奚九的身后。
奚九一手牵着他,一手握着红豆。裴知行低头,死死的盯着那束红豆,恨不得一把夺过那红豆,扔在地上踩个稀巴烂。
“世子怎么了?”听见身后传来吸鼻子的声音,奚九转头看去,才发现月光下,裴知行眼尾绯红,漫着晶莹湿意。
奚九沉默。
其实她也有些醉了,毕竟喝了很多酒,后劲儿上来,情绪被放大了很多。她盯着裴知行眼尾那的泪意,心中微微有些堵。
她知道是因为什么,但是很遗憾,奚九不能回应裴知行的感情。
奚九总是克制自己。
裴知行眼睛一眨,晶莹的泪便落了下来。裴知行猛的偏过头,紧抿着唇,抬手抹掉眼中的泪意:“没事。”
“好。”奚九又转过头,牵着裴知行往家里走。
裴知行声音闷闷的,他低声说:“我等会儿要洗澡。”
裴知行讲究,他喝了酒,坐在篝火旁又出了汗,不洗干净,他根本不会睡觉。
“好,属下回去给世子烧水。”奚九道。
两人都将方才波动的情绪按下,当做无事发生。
月光清冷,寂静,如薄纱般笼罩着山谷万物。皎洁清辉洒落在二人身上,将他们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
……
“世子洗吧,属下在外面守着。”奚九放下手中的热水。
陈郎中的院子简陋,不似靖安侯府有浴房。在这里,洗澡只能在屋里。奚九自然不能在屋内,只能守在院子里。
夜已深,万籁俱寂,唯有屋內一豆烛火,在窗纸上投下温暖而朦胧的光晕。那光并不明亮,却足以勾勒出裴知行清瘦修长的身影。
他缓缓脱下外衣。
奚九蓦然转过身,定定的看着脚下的土砾。没过一会儿,撩动的水声响起,在夜里格外清晰。奚九闭了闭眼,又走远几步。
时间似乎过了很久,又或者只是一两炷香的时间,奚九也不知道。她感觉自己脑子因为喝了酒,变得很迟钝,不该出现的画面,总是无法抹去。
她沉默的立在院内,如木头一般。
“砰——”一声,屋内有什么东西倒在地上,随后是一声痛呼。
这声音瞬间将奚九的思绪拉回,她神情一凛,快步走到房门口。
“世子,可是出了何事?”奚九厉声道。
“世子?”里面没人说话。
奚九的面色彻底沉了下来,那些刀光剑影瞬间涌入她的脑海,是她最近的生活太安逸,所以懈怠了,竟然忽略了她和裴知行正在被人追杀。
奚九一把推开房门,屋内氤氲的,湿润的水汽,裹着淡淡冷香扑面而来。
地面一滩的水,裴知行摔在地上。
薄薄的素白亵衣,松松垮垮的穿在他的身上,从肩头滑落。因为摔倒,素白亵衣被水浸湿,湿湿的贴在裴知行的肌肤上,隐约透出粉色的两点红梅。
一头青丝散落在裴知行的肩头,媚态横生,仿佛那山林中会吸食人灵魂的精怪。
意识到看到了什么,奚九酒一下子就醒了。她猛的垂下自己的眼,垂在身侧的手捏紧,涩声道:“属下冒犯。”
她立刻便想退出去,关门,走得远远的。
裴知行抬眼看着她,哪里能让她就这么跑了。裴知行态度强硬道:“你给我站住。”
奚九的脚步停了下来,但她仍旧垂着眼,不敢去看裴知行。
裴知行的声音又低下了来,软绵绵的,带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的暧昧:“奚九,我好疼,你来扶我。”——
作者有话说:姐太回避了,必须给她上点手段。[狗头叼玫瑰]
第30章 第 30 章 好喜欢你
裴知行对奚九的感情是极为霸道的。
准确来说, 他的占有欲很强。他可以允许奚九不喜欢自己,但他不能允许奚九身边有别人,他必须保证自己在奚九的心目中,分量是最重的人。
任何人都不能越过他去。
所以奚九那句:“在我这里是不能的, 认定一个人便不会再更改。”给了裴知行极大的打击, 让他产生了很浓的危机感。
他有些焦灼。
如果那个该死的人突然出现了, 奚九喜欢上了他,那裴知行怎么办?
裴知行没有办法去思考这个可能性, 只要一想想,他就好像将内心放在火上炙烤一样,感到焦躁不安, 难以控制自己的脾气。
他靠在浴桶里,昏黄灯光落在他白皙清瘦的肩颈, 裴知行的目光凝视着漂浮在水面的青丝, 陷入了沉思。
他想, 他不能再等了。
坐以待毙只会被别人抢占先机, 哪怕只是一个还未出现的,莫须有的人,也必须要将其扼杀
奚九第一次觉得有些难办, 尤其是屋内的水汽氤氲在她的鼻尖,带着清淡的,独属于裴知行的冷香。
她垂着眼,死死的盯着自己的脚尖,可是映入眼中的画面,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消散。而且极其霸道的,蛮横不讲理的往她脑子里钻。
“奚九,我好疼, 你来扶我。”
夜里,裴知行的声音又轻又软,低低的,跟妖精趴在奚九的耳边说话一样。
奚九喝了酒,越发觉得自己脑子昏沉,思绪迟钝。她难耐的闭了闭眼,连呼吸都很努力的克制,让其变得平缓。
“是。”奚九哑声道。
她走进了氤氲的水汽中,越靠近裴知行,那冷香越是往她鼻子里钻,缠缠绵绵的将她束缚,裹紧,最后沉溺在这满室的水汽中。
其实裴知行不是在骗人,他是真的磕到了腿。
他是准备勾引奚九,但他其实没什么经验,他在屋里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干脆今晚趁着奚九睡意朦胧的时候偷亲她
就很保守。
但这对裴知行来说已经很大胆了,毕竟矜贵的世子也只接吻过一次,而且过程还非常糟糕。
他想的太入迷,出浴桶的时候滑倒,小腿结结实实的撞在旁边的凳子上,把水桶里的温水也打翻了,非常狼狈。
给裴知行人都痛懵了。
“世子摔到哪里没?”奚九将裴知行从地上扶起来,她的手放在裴知行腰侧,皮肤的温度透过湿润的衣服,传递到奚九的掌心。
奚九就像被烫到一样,不着痕迹的松开手。
裴知行“嘶”了一声,有点委屈道:“磕到了腿。”
奚九将人扶到床上坐着,裴知行其实穿的挺妥当的,亵衣亵裤都穿的很整齐,只是被水打湿了,有些透的贴在肌肤上。
奚九很注意的让自己的目光避开那些让人遐想的地方。
“属下看看世子的伤。”
奚九半跪在裴知行面前,她将素白的亵裤挽上去,露出裴知行的小腿。
裴知行的小腿纤直,线条匀称。他皮肤薄,因此撞到的红痕就格外明显,而且还撞得不轻,已经有些红肿。
如果不处理,明天早上肯定有淤青。
“世子怎么伤到的?”奚九低声问道。
“地上湿的,踩滑了撞在一旁的凳子上。”裴知行回答。
“是属下疏忽,没将凳子拿开。”奚九主动认错。
裴知行低声嘟囔道:“我自己伤的,跟你有什么关系。”
奚九没回答,她垂眼看着裴知行的伤处,红肿了一大片,有些骇人。奚九起身道:“属下去找陈郎中要些药来,世子稍等片刻。”
陈郎中知道裴知行摔了,在药匣里给他找药,一边问道:“伤的严重吗?”
“小腿上红肿了一大片。”奚九回答。
“哎哟,那挺严重的,明早估计有淤青。”陈郎中将一个粗瓷瓶递给奚九,嘱咐道,
“这药酒是活血化瘀的,你给他擦药的时候,记得给他揉揉小腿,将他腿上的淤血揉散,不然明早痛的路都走不了。”
奚九接过药,点头道:“好。”
回去的时候,裴知行仍旧坐在床上。夏日本就热,再加上有夜风,裴知行湿润的亵衣亵裤已经有些干了,至少不再像刚才那样湿湿的贴在裴知行的身上。
他安静的坐在昏黄的室内,穿着一身素白,干净又纯洁。
听见门口的声音,裴知行转过头来。因为刚沐浴完,他脸上透出一种淡淡的红,像白玉里晕开的一抹胭脂。
“奚九。”裴知行低低的唤她。
奚九没应,走到裴知行面前,她又半跪着,抓住裴知行的脚踝,把他的脚放在自己腿上。
裴知行哪里都白,连脚也生的白皙修长。奚九又穿着一袭黑衣,这浓重的黑衬得裴知行的皮肤愈加瓷白如雪。
裴知行的脸蹭的一下就红了,急忙收回自己的脚,磕绊道:“你干什么,不不用这样。”
“别动。”奚九抓住裴知行秀气的脚踝,道,“需要擦药。”
“我自己来。”裴知行立即道。
这个姿势实在太过暧昧旖旎,带着难以言喻的涩.情,裴知行羞得耳朵都红了,感觉整个人都快烧了起来。
奚九仍旧没有放开他,她将药酒倒在自己掌心中搓热,随后将掌心贴在裴知行的小腿上,用了点力度,将药酒揉开。
裴知行轻哼了一声,痛的缩了缩腿。
“疼?”奚九问道。
“轻点,力度太大了。”裴知行蹙眉道。
奚九的力气没变,面不改色道:“要把淤血揉开,不然明天更疼。”
裴知行蹙着眉,忍着疼痛,手指攥住床上的薄被。他现在也挣脱不开奚九的束缚,只能等到奚九松开他。
月亮挂在天穹,洒下清辉。屋子里没人都没说话,静得能够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裴知行垂眼看着奚九,她敛着眼睫,眉眼线条清晰利落,鼻梁高而挺直,唇色较淡,整个人沉静如秋日静水。
但她紧贴着小腿的掌心是温热的,渗透进裴知行的皮肤中。
因为习武,奚九的掌心有些薄茧,擦过裴知行的肌肤,会给他一种粗粝的触感,激的裴知行身体一颤。
奚九抬眼,看向裴知行,似乎想问他怎么了。裴知行的心跳猝不及防的跳动起来,逐渐加快,仿佛要从胸腔里挣脱出来。
深夜中,在昏黄的灯光下,两人的目光交缠着。空气中,有什么似乎变了,裴知行也不知道,他只觉得,他想离奚九近一点。
再近一点。
“奚九。”裴知行又唤了她一声,声音低且缓。
“奚九。”
奚九没有应,她半跪着,抬眼看着高高在上的世子。
她漆黑的眼眸直直的盯着裴知行,带着难以言说的侵略性,好像裴知行只是被她盯上的猎物,时刻准备将他拆吃入腹。
但是再仔细看,又会疑惑,因为她的眼睛平静无波,如深不见底的幽潭。
可裴知行是甘愿的,他甘愿献上自己的吻,献上自己的身体,献上自己的所有,只为得到奚九的喜欢,矢志不移的喜欢。
裴知行低头,他的吻轻轻落在奚九有些干涩的唇上,像一片羽毛落下。随后便是柔软的舌尖,舔舐着奚九的唇,跟小猫一样。
自从上次糟糕的接吻体验以后,裴知行私下去了解了很多,没有那么笨。
可是奚九始终没有启唇,无论裴知行如何讨好,也不得而入。奚九睁着眼,定定的看着近在咫尺的裴知行。他紧闭着双眼,害羞得眼睫轻颤。
奚九的心在缓慢的跳动着,一声接着一声。
或许是夜太深,情绪被不断的放大,也或许是喝了酒,思绪变得迟钝。奚九似乎想不起来太多东西,那些枷锁,那些束缚。
奚九都想不起来了。
她只能清晰的感受到自己的心在跳动。
因为裴知行的亲吻而跳动。
奚九闭了闭眼,她克制了又克制,脑中的那根弦还是崩断了。
她轻声低语:“世子别后悔。”
“嗯?”裴知行蒙蒙睁眼,眼中尽是迷离。
奚九欺身上前,抵住裴知行的肩,直接将人按在床上。奚九逆着灯光站在他身前,压迫性极强。
奚九垂眼看着现在薄被里的人,裴知行一头青丝铺在床上,他肤如瓷白,明眸皓齿。奚九轻声叹道:“世子真好看,哪里都美。”
脸好看,腿也是。
裴知行脸上泛着羞意,他抬手扯住奚九的衣角,将人拽下来,骄矜道:“那你还不亲我?”
奚九顺着裴知行的力度弯腰,看清楚了裴知行眼眸中的羞涩。奚九微微勾唇,低声道:“好。”
炽热的吻落了下来,奚九撬开裴知行的牙关,探入他的口腔,纠缠着他的舌。她可不像裴知行那样软绵绵的亲吻,奚九强势的掠夺裴知行的呼吸,几乎要让裴知行喘不过气来。
裴知行抬手勾住奚九的后颈,把她整个人都拉下来。奚九趁势覆在裴知行的身上,眼看着越吻越凶,裴知行脸憋得通红,推了推奚九的肩。
奚九低笑一声,道:“世子怎么不会换气。”
裴知行急促的呼吸着,整个人都晕乎乎的。
奚九的吻往下,亲吻着裴知行的白皙的颈,裴知行扬起头,难耐的哼一声。奚九的手抚摸着裴知行的腰,探入进去,掌下是细腻的皮肉。
这实在是太刺激了,裴知行从没经历过这么多。他喘息着,手颤抖的制止奚九的作乱:“奚九奚九,别。”
这一声,让奚九的动作顿住,理智瞬间回笼。她的唇还停留裴知行的颈侧的肌肤上,奚九难受的喘了口气。
他们的第一次,决不能在这里。
裴知行整个人都乱糟糟的,衣服被扯得松松垮垮,皮肤白里透红。他脑子乱的要命,整个人都很蒙,这已经超出了世子所能承受的范围。
“属下出去洗把脸。”奚九哑声道,她克制的抽身站了起来,转头就往外面走。
裴知行还躺在床上,他抬手,轻颤着将自己的衣服拢好,但也遮不住脖颈的红印。似乎感应到什么,裴知行往身下看去,那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来了。
裴知行一把扯过被子盖住,整个人都羞耻的冒烟。
等收拾好一切,躺在床上的时候,意乱情迷早已消散,屋内变得有些诡异的寂静,连空气的流速似乎都变得缓慢下来。
裴知行很乖的躺在床上,用被子将自己盖住,拉到下巴处,只露出来一张嫩生生的脸。
奚九沉默的看了他一眼,问道:“世子,现在可要熄灯?”
“嗯。”裴知行忙不迭的点头,根本不敢看奚九。
奚九熄了油灯,躺在裴知行身侧。她抬眼看着黑暗,觉得自己实在是放纵,竟然如此沉溺,犹不满足。
身旁的人呼吸很轻,控制着,裴知行也没睡着。
半晌,悉悉索索的响声,裴知行靠了过来,奚九的手中被塞入一颗冰冰凉凉的小东西,质地坚硬。
“红豆。”裴知行的嗓音有点哑,在黑夜中有些勾人。
“你不能接别人的红豆,只能接我的红豆。”
裴知行没忘今天沈亭在祠堂找奚九,随后奚九回来,手中就拿了一束红豆。红豆代表了什么,所有人都知道。
沈亭知道,奚九也知道。
裴知行当时就有些憋不住自己的眼泪,觉得心里又酸又涩。他几乎是赌气的将自己的红豆全部都扔掉了,一点也不想送给奚九。
反正有的是人喜欢她,有的是人要将心意送给她。
可是真要扔了,裴知行又舍不得,最后还是偷偷的留下了一颗。
“你必须把那个男人给你的红豆扔掉,等回了中京,你把我送给你的这颗红豆穿起来,时刻戴在身上。”
“我会检查的。”裴知行的话霸道骄横,但是语气又软软的,像在撒娇。
奚九捏着指间的这颗豆子,沉默半晌,道:“好。”
听到奚九答应了,裴知行勾了勾唇。他凑上来,轻轻的贴了贴奚九的唇,害羞道:“好喜欢你。”
“你喜欢我吗?奚九。”
“喜欢世子。”
第二日天刚亮的时候,奚九和裴知行就要起床,今日是他们在山谷的最后一天,要离开了。
天色微明的时候,奚九就醒了,裴知行还在睡。他依偎着她,侧脸贴在她的肩上,呼吸轻洒在颈侧肌肤上。
奚九睁眼看着屋顶,心绪算不上平静。
她的脑子似乎现在才稍微清醒一些,而不是如昨晚一般混沌,眼里只有裴知行泛红的肌肤。她轻轻的呼了一口气,纾解心中郁气。
和裴知行的关系,已经超出了奚九的预想,完全过了界,一发不可收拾。
她想,裴知行总有一天会后悔,会恨她的。
她就是一个骗子。
时间悄然而逝,天际泛起了鱼肚白,第一缕金色晨光穿透窗纸,落在床上,落在裴知行的脸上。裴知行的眼睫轻颤,眉头蹙起,有些烦扰。
奚九抬手,裴知行的眉眼处落下一块阴影,阳光被遮住了。
裴知行的眉心又松开,陷入安眠。
他没睡很久,因为已经天光大亮,他们要在早上的时候坐船离开。
“世子醒了?”奚九问道。
裴知行轻轻的“嗯”了一声,闭着双眼,脸在奚九的颈窝蹭了蹭,随后轻轻碰了碰奚九的唇,道:“早上好。”
“世子早上好。”奚九回答。
见裴知行醒了,奚九就率先起身,道:“世子醒了,就起身收拾衣物,今天我们要出去了。”
“好。”裴知行的声音还带着刚睡醒的哑意。
陈郎中将奚九和裴知行送到了河边,一艘船停在了河边。晨光洒在河面上,驱散了河面上漂浮的稀薄雾气,不时有鱼跃出水面,又潜入水底,只留下河面荡漾的涟漪。
沈亭早就在船上等着了。
陈郎中站在河边,颇有些不舍,道:“走吧走吧,回自己家里去。”
奚九和裴知行向陈郎中行礼道:“这段时间劳烦您了,实在感激不尽。”
陈郎中摆手,无所谓道:“哎!都给了银子,还说什么谢不谢的,没必要。”
陈郎中拍了拍奚九的肩,中气十足道:“小女娃,和你那小郎君要好好活着,不枉费老夫花了这么多精力救你们。”
奚九眼眸微动,动容道:“好。”
临别的话总是叙不尽,但再多的叮嘱,也无法阻碍离去的脚步。陈郎中知道人生多有别离,只叹了一声,赶人道:“走吧走吧!再不走,赶不到午时到岸边了。”
一艘船迎着清晨曙光,沿着山谷蜿蜒的河流,往前,直至变成一个黑点,再不可见——
作者有话说:嘿嘿,好久没亲了[狗头叼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