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要我如何自证自己无罪?”奥森问。

“也许现在我们有了可以相信你的机会,奥森,”领头的人露出了莫名的微笑,奥森心里暗觉不好,果然听到他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他醒了。”

奥森一愣,他是谁?

然后很快反应过来,急切地站起来:“地面遥控的那个嫌疑犯?他醒了?我要去见他,你们问出了什麽?我要知道。”

“冷静,奥森,”领头的人推着他往后退,然后把他按回椅子上,“我说了,我们有了相信你的机会。”

奥森眼睛一冷:“什麽意思?”

“既然你说你不知道这次袭击的结果,那我们可以先告诉你一些实情,”领头的人给他倒水,“炮火来自哥谭那边,虽然我们禁止正义联盟参与调查,但他们自己要组织调查的话,我们也没办法阻止。”

“你一开始就算好了?把他们踢走,自己调查,查得出是你的功劳,查不出可以去找他们要线索,到最后还是你们的功劳。”身在CIA,奥森很明白这种内部斗争。

如果让正义联盟参与合作,那案件最后的功劳总要分给正义联盟一些,但如果一开始把他们踢出去,那不但调查的时候不必顾虑他们的原则,更妙的一点是,他们那些正义心泛滥的人是阻止不了的。

如果官方的调查没有出结果,但正义联盟查到了什麽,那他们可以去找正义联盟要,正义联盟不会不给的,最多只是丢点脸。

如果官方的调查和正义联盟的调查都没有结果,那有正义联盟在一旁,不会显得他们太过无能。

奥森太懂了。

领头的人露出一个讽刺又得意的微笑。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查到了炮火的供货商,哥谭的黑面具,罗曼·西恩尼斯,但我们现在找不到他,只能推断他在布鲁德海文。”领头的人没有卖关子,事实上也没必要卖关子。

这种如此高调的刺杀活动,还附带广告似的声明,要找到真凶并不困难。

这也是奥森不紧张的主要原因——真凶到时候会跳出来的,他不会让大家猜太久的。

困难的是找到证据。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哪怕黑面具跳出来说自己就是真凶,那也没有用,法官不会因为这种东西就定他的罪。

奥森很快就想通:“你们想要我找证据?”

领头:“不会让你难做的,我们也不是只有这一个线索。”

奥森:“还有什麽?他醒来后说了什麽?”

领头:“有一部手机,他曾经看到同夥用它来查东西,他不知道那里面有什麽,但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线索,我们验证过了,是真的,但是抓他的同夥时,那部手机并不在证物里,奥森,这是我们能相信你的机会,找到它,我想里面会有武器的证据的。”

奥森:“你们甚至不知道里面有什麽?!让我见他!我去问!”

他大怒,又惊又怒。

亚历克斯跟他的保证算什麽?他苦心为他们兄弟隐瞒又算什麽?

一部手机?!

现在科技那麽发达,他们居然在犯罪的时候用手机?

他就应该把计划写在一张纸上,让人看完后烧掉送水吞下去!

还手机!

奥森只想骂人。

“他死了,”领头的人声音平静,对奥森的愤怒无动于衷,“他吸的药太猛了,只来得及说这个,然后毒|瘾发作,全身休克后,抢救无效,死了。”

奥森不敢置信。

他睁大眼睛,看着明显有些兴灾乐祸的同事,只想说一个字:“FUCK!”

这麽恶心的事怎麽会被他碰上。

那他接下来还要不要联系亚历克斯?

但那家夥叫他最近不要联系他。

这下又进退两难了。

第30章 无法见光的东西

虽然我很相信自己的脑子,但我仍然需要验证。

虽然黑面具活着也是该死,但我不想漏杀真正的凶手。

我环视自己的新公寓。

刚搬进来时它还是极简酒店风,但和迪克去逛了一圈超市后,它已经大变模样了。

窗台上摆上了生机盎然的盆栽,墙上贴着有点过分可爱的插画——我一时想不起来是谁选的,大概不是我,因为我给迪克选的是画着银行的街景。

茶几上还放着几个木制的隔热垫,因为我们经常在这里吃早餐,一边吃一边看早间新闻。

早间新闻这个习惯到底是怎麽培养起来的?我思索了一下,这习惯有点莫名其妙,但我并不排斥,有共同固定的生活习惯对情侣来说是一件好事,而且说实话,我每天睡觉之前都会期待第二天醒来后和他见面。

还有厨房,那里放着我们才买回来的面粉、酵母,我刚开始养酵母,还没来得及正式做面包。

……

这个空间变得温馨了。

我没想到会这麽快。

对比一下我哥,他家里是什麽时候让人觉得温馨呢?大概是他儿子出生后、离婚前的一小段时间里。

那也是他保护欲最强的一段时间。

他跟我说:“亚里,不要把工作带回家里。”

我很难跟人表达我听到这句话时的感觉。

但我确实深受影响。

不要把工作带回家里。

我咀嚼着这句话。

工作并不只是工作,工作还是危险。

所以不要把危险带进家门。

所以真正危险的东西不在这里。

我“工作”的工具不在这里。

想要验证我的想法,我就必须回到我真正工作的地方。

我以前的房子的地下室。

确实我之前说过我的房子是租的,只不过业主是我,租客也是我而已。

你问我为什麽要搞那麽麻烦?

哎呀,都说了,不能把工作带回家里。

有迪克在的地方可以说是家里。

所以我不能让迪克接近我的工作。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有一天,迪克突然跟我说:“想要去你以前住的地方看看。”

我总不能说,不了,那里是我工作的地方,有点不合适之类的吧?

但如果有其他的租客把房子租了就说得过去了。

这样就可以避免物理上避免迪克的突发奇想了。

至于卧底工作?

当然算不上危险。

之前我确实说过卧底就是要拼命卖命这种话。

也不算骗人。

只不过我拼的是别人的命,卖的也是别人的命而已。

带上垃圾,我关好门,离开这间公寓。

我以前住的地方离市中心有点距离,毕竟是在海关上班的。

我并不着急过去,更何况现在布港进入了交通管制状态,想快也快不了。

我隔着车窗望向外面,虽然离爆炸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显然人们的恐慌还没有过去,大街上到处都是拖行李的人。

小时候我认为生命是平等的,所有人的性命都跟下水道的老鼠一样,死了也没人在意,但我哥明显不这麽认为,他虽然更暴力,但取人性命的时候比我谨慎很多。

迪克也差不多是这种,不同的是,他并不会取人性命,他行使暴力是为了维护秩序,但他本身又被秩序排斥。

我想起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不是他第一次见我,是我第一次见他。

那时候我还在当洗钱会计,然后我哥的合作夥伴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抢银行。

我对此表示拒绝。

因为我体力不好,耐力也不太好,我比他们好的地方在枪法和视力,但据他们说,抢银行是一个体力活,光有枪法和视力是不够的。

但那次我还是起了兴趣,原因无他——他们要抢的是哥谭的银行。

为什麽?哥谭犯罪率虽然高,但抢他那里的银行风险也很高,那时候的蝙蝠侠已经是著名都市传说了,完全没必要冒那麽大的风险去抢那里的,伦敦的银行够他们抢一辈子的了。

我哥说是雇主想要里面的东西。

是的,我哥他一开始只是普通的劫匪,到后来做大做强,已经变成雇佣兵,再到现在,已经和一些官方人员展开合作了,也算一种转型吧。

在哥谭银行的某个保险箱里,雇主让他们去把它拿出来。

——韦恩集团某个实验室的建筑平面设计图。

我起了一点好胜心——那只蝙蝠真的有那麽厉害吗?

我给我哥策划了整个流程,并计划好蝙蝠侠出现的话,应该如何应对。

一切都很顺利,他们拿到了设计图,但在出门的时候,很不幸,有个菜鸟不小心触发了银行警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韦恩旗下的银行,哥谭义警们来得特别快。

我哥他们按照我提前选好的行动路线撤离,一切都很顺利,很有条理,但是,你肯定猜到我要说但是了。

但是一个身影一直追在他们身后,完全不管车速,也不管交通,他就那麽不远不近地跟着。

然后,在交通情况变得复杂、我哥他们不得不将车速减下来的时候,他突然一个急速下降——

“碰”的一声,落到我面前。

那一刻我没有注意到他滑稽的制服,我只看到有个人,带着多米诺面具,蹲在高速行驶的车盖上,隔着车窗附下头来看我,笑容非常嚣张,非常自信。

我听到他说:“嘿,你们要去哪?带我一个。”

下一秒,我哥的夥伴直接向他开枪,但只打碎了挡风玻璃,他的鈎爪比子弹强多了,直接射穿挡风玻璃将开枪的人的手钉死在驾驶位上,此时挡风玻璃已经完全破裂碎掉,而他,他飞快跳了进来,坐在那个司机身上,同时把副驾驶的枪卸掉。

我听到他说:“开车的时候注意安全,可不能玩这麽多东西,而且看起来你们刚来哥谭,我带你们逛逛吧!”

非常好客。

竟然直接提速,想将车开往警察局。

但我哥也不是吃素的,他在罗宾跳进车子里和前排的两个人打起来后就直接跳车离开了,带着雇主要的东西。

噢,至于我?

我在摄像头后面,我隔着屏幕看他。

那是我第一次认识他。

那种非常不讲道理的追踪与非常不讲道理的暴力,制服我们的临时工作夥伴如闲庭散步般游刃有余。

我很难向你解释那时候我是什麽感觉,如果说是一见钟情那还好,但也不算,那只能算是引起了我的注意。

事情还没完,警察在他跳进车子里后终于赶到,一大堆警车围着我们的车,直接封锁了罗宾想跳出去追我哥的想法。

他只能刹车,然后举着双手下车,一群警察躲在警车的掩体后,用枪指着他,但他还是那麽从容自信,说:“你们来得不算好,再早点来或者再迟点来都比现在好,但我就先不陪你们处理后面的事了。”

然后他就当众消失了。

这才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种带秩序外的暴力,但暴力是为了秩序,被秩序不容,又为秩序所用。

好有效率,好厉害,好笨。

我坐在旧公寓地下室的沙发上,再次重温当年相遇时的录像。

手上抱着一个罗宾球球的抱枕,身后躺着一堆。

黑暗中只有放映机的光反射在我的脸上。

不管看多少次,我都觉得他很好看。

动作很利索,人很有活力,又热情,声音又有元气。

还非常克制,哪怕别人用枪指着他,也不生气,好像已经习惯了一样,让我莫名觉得自己被他纵容了。

被惯出来的。

活该你被我盯上。

被人用枪指着还只是打一顿。

这根本就不算代价。

活该你被我找上门。

我向后仰,睡坐在沙发上。

罗宾球被压到散开,围在我身边。

抬头,放映机的光打在我的上方,那是——

一串串照片。

罗宾时期的、哥谭高中时期的、警校生时期的……全是他的照片。

我说过吧,我以前租的地方,也就是这个旧房子,它没有阳光的。

因为我要在这里挂满迪克各种各样的照片。

他的脸上上下下地围着我,每一张都是我精挑细选的,每一张都是我觉得不能压在箱子底下的。

我有一种满足感。

尤其是有好多张,他直接对准了镜头,让我有一种对视感——他发现我在看他了吗?

还是说他已经习惯了这种无处不在的注视?

也是,但这不能怪我,要怪就怪蝙蝠侠吧,是他赞助了哥谭的摄像头,不然我也不能隔着屏幕看他那麽久。

但布鲁德海文就有点可惜了。

我调整了一下姿势,拿起箱子里刚印出来的照片。

这是最新的——夜翼时期的迪克。

黑蓝色的制服,如同飞翔般的姿态。

非常好看,但照片实在不多。

布港的摄像头还是比不上哥谭的。

我看了好一会儿后,才将用夹子把它夹起来,挂到新的一条在线。

这不能怪我。

谁让他要把我的照片收走。

我想起上次那张被我夹在钱包里的照片。

没关系,收走一张就一张吧,我还有很多。

但是为了不让你再收走它们。

这里暂时还不能被你发现。

我慢慢地笑出来。

唇印在夜翼的照片上,亲了一下他。

飞得那麽高,到现在不还是落到我手里?

可惜还没有夜翼球球,之后有空的话我自己再做吧。

我把被我躺乱的罗宾球球们摆好。

干完正事后,我才想起来,来这里还要做什麽。

验证一下黑面具是不是真的凶手。

怎麽验证呢?

我坐在计算机屏幕前。

决定钓鱼执法。

——WHERE IS THE GBU-28 BUNKER BUSTER IN RPG-7?

然后,一个算得上是大名鼎鼎的账号回复了我。

——

BLACK MASK:ME.

我呆了一下,虽然料到他们行事高调,但也没想到他真那麽容易被钓出来。

就好像一直在等人问一样。

可恶,不会被他爽到了吧?

我有点被人堵了一口气的郁闷感。

但也还好,省了我力气。

那就确定是你了。

我坐好,对着计算机屏幕再次思考。

我得想个办法,把他们都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