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不速之客?!(1 / 2)

当然,到现在为止,这些都只是程乾单方面的,他并不知道尉迟玉对自己是什么情感,也不敢真的迈出那一步。

一向流连三千软红尘却片叶不沾身的程大少爷,第一次栽了坑。

他不敢就那样冒冒失失地闯进一个他前所未知的世界,如今这个世界对他敞开了一扇窗,他已经十分满足,若是硬生生想要门户洞开,只怕他的大祭司,会头也不回地转身而去。

到时候他怎么办?

程乾不是傻子,懂得知足常乐。

只是……

在这样无数个相处瞬间,程乾每次都能察觉到自己内心的想法和冲动,像游蛇,像跗骨之蛆,难以回避,反反复复晃荡在他的心里。

如果人真的可以知足常乐,那就好了。

所以,在三百年后的今天,哪怕那些回忆和故乡的东西早已变成发黄的旧页,在他的心里,却始终能勾起最原始的冲动,只是在那之后,又徒增伤感无数罢了。

程乾低头看看被撞出一个大坑的胸口,嘴角向下不自然地撇了撇,很快让开身子,避开人群,像游蛇一样在大街上游移于人群之间。

反正没人能看到他,只有天生的精怪,人妖混血,和……尘缘满身的人才能察觉到他这个百年前的不速之客。

程乾的心脏之处,贴身的地方突然开始冒烟发烫,像要生生烫掉他一块皮肉下来,他面色如常地伸手进衣服,掏出了一枚黑色的珠子。

若是躺在迟余身边像金毛犬一样拱来拱去的程乾看到了,一定会惊奇,好家伙你给我情侣款的珠子,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诚然,他是对这个程乾有意思。

但无关爱情。

三百年前的程乾叹口气,轻轻拍了拍那颗黑色的珠子,像是自言自语道:“好了,你的脾气总是这么暴躁,我知道,该回去了。幸好另一个你,脾气好点,他总不至于把你直接扔出去。”

说完,他转过身来,面对着人流潮水,车辆奔腾,他知道,再过不了几个时辰,就会有千万盏明灯在各家各户的窗户里点亮起来,像是奔向未来的希望。

他缓缓张开双臂,嘴角使劲向上提了提:“又是时候了,又要回到那个没有你的地方了,但没事,总会有我在你身边,不管是不是这个我。”

他轻声念道:“总是要笑的,我从前让你多笑笑,我也会一起笑,如今,我不能食言。”

他站在那里,忽而一阵风起,吹落了程乾一直戴在头上的兜帽,兜帽下面,一张脸面目全非,哪里还有当日流连花丛,温柔多金的程氏大少爷的半分模样。

若是尉迟玉还活着,见到这样的他,不知道会不会被吓一跳,会不会觉得丑。

程乾苦笑。

他知道不会。

那个人,只会心疼地捧住他的脸,亲吻所有的沟壑纵横,用手一点一点抚摸他自己都难以直视的伤痕。

他知道的。

就是因为知道,才更不能让他看见,不管是有记忆的尉迟玉,还是没了记忆,只以为自己是个先天灵物修炼出来的苹果精的。

迟余……

三百年前的程乾手上用了些力气,竟就那样把手中的黑色珠子捏成了齑粉,随即光芒乍现,温暖的一片白光势不可挡地将他的身体覆盖在内。

不过几秒钟的时间,街道上便没了这个人的影子。

远处的几个人盯着这边看了半天,脸上带着刀疤的首领摸了摸自己干净一点儿胡茬都没有的下巴,试图装出深沉的模样。

“哎,老大,你盯着那丑八怪半天了,怎么啦?”

回答他的是身边一个人的重拳:“闭嘴,老大做事,还需要向你解释不成?老大做什么都是对的,你也不想想,老大活了多少年了?!”

“三百年而已,而且我也不是一开始就有化形的本事的,聒噪什么?”

皮肉都在伤疤旁边翻卷开来的男子一身肌肉,还带着点看不清楚的纹身,他从高处的窗沿上跳了下来,身姿轻盈。

若是迟余在这里,他一定会惊奇出声:“你不就是我之前见过的小白菜地里黄……额,伤疤卷边的……□□刺青老大哥!”

幸好他不在。

不然可能需要程乾上去跟人家拼命。

尉迟樟干脆落在地上后,随意地甩甩手,一副世外高人的派头。

“我说你们,觉不觉得他有点眼熟?”

一片寂静。

随即爆发出尖锐的狂笑,像是烧水壶被人撞翻在地。

“哈哈哈哈哈哈,老大,你开什么玩笑?!”

“就是啊老大,哈哈哈怎么可能?!”一个小弟浑身的刺青都跟着一起抖动,他半天拍了拍自己的脸颊,气喘着笑道:“这么丑的人,要是真的见过,我们兄弟几个怎么会不记得!”

“是啊,老大,你一定是看错了吧,我们敢拿这多年的修炼成果发誓,这么丑的,真的没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