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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攻[快穿] 木木无言 16229 字 24天前

第231章

231.

余水仙印象中自己是没有过过这些坎儿的,什么贪嗔痴慢疑,植物得道的谁会有这些。

但这个梦却让他有种身临其境的幻觉,仿佛过去,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也曾剥离过身上的七情六欲。

因为梦里的每个世界,也同那些新飞升的神仙们说的一样,将你曾最珍视的,在意的,宝贝的,偏执的,一切一切,一一用最惨烈,最折磨,最煎熬的方式,从灵魂深处,一片一片剐去。

每一个世界都在迫使他用最痛苦的方式放下。

可放下后呢?

除了索然无味,除了麻木空洞,他还剩下什么。

【这就叫神性。】

余水仙恍惚间听到了答案,好像也是那个神仙给的答复。

那个神仙似乎并不让他厌烦,他能跟他聊上几句。只是隔了太久,现在让他回忆那人是谁,他是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了,他只记得,那个神仙还补了一句。

【成神的代价。】

余水仙很少去回顾自己的过去。

对他而言,回顾相当于反思。

他没错过,有什么可反省的。

但这半个月里,这些光影斑驳、时光错乱的梦境,却让他不可自控地回想起过去。

作为水仙花的过去,作为花神的过去。

他从来不是懒散的人。

他记得还作为一株花的时候他有多努力活着,也记得为了活下去,他有多努力让自己成长。

他拼命吸收养分,即便不适宜开花的季节天气,他也会拼尽全力开花。他知道,只有开着花,才能象征着他一直活着,灿烂漂亮地活着。

然后,他获得了修行的契机。

然后,他得到了天道的青睐,一朝飞升成神。

可成神之后,他都在干什么?

要么守在南天门,见一个丑货讽刺一句,然后跟那些脾气火爆的仙家比斗,把人打得鼻青脸肿去凌霄殿告他状,被罚进雷阁面壁;

要么主动去到各重天找事,然后上天入地的追逐奔逃。

直到太白金星制定出功德支付体系,将现代化科技与仙法融合搬上天庭,他失去了闹事的资本,x只能龟缩在自己的洞府终日对镜自赏。

往日深陷其中不自知,如今回首才发现,好他娘无趣空虚。

难怪太白那老头要搞什么穿越部门,要搞什么体验生活旅行,有的还得花功德值才能体验参与,那会他还参了太白一本,当着天庭众仙把人骂了一顿,现在想想,无知无趣的竟是他自己。

有点可笑,也有点蠢。

尤其是现在反省过,对比过,他意识到在功德系统经历的这几个世界,丰富多彩归丰富多彩,却也有种替他找回贪嗔痴慢疑的错觉。

他在被动地失去他的神性,他的五觉。

……

余水仙反省归反省,但上千年来的怠懒惯性让他没心情去用脑子思考太多。船到桥头自然直,他就不信太白那群丑老头子们敢在体验服里把他神格玩没了。

清醒之后,余水仙第一时间去看了卫殊,这家伙皮糙肉厚,按理说没理由跟他一起陷入沉睡昏迷。不过余水仙在搞傀儡上就是个门外汉,要不是司马临风告知卫殊是精力透支,他还以为自个儿对卫殊彻底失去了掌控。

不过眼下卫殊跟失去掌控也没什么区别。

余水仙醒来没多久,卫殊也就跟着一块醒来,宛若贴身侍卫,牢牢跟在余水仙身边,余水仙命令他回去休息都不听。

都已经叛逆到这份上了,余水仙不禁开始担心起自个儿的小命。他可没忘了卫殊这小子有多想弄死把他炼成傀儡的自个儿和原主。

所幸卫殊现在还没有噬主的意图,他就单纯跟在余水仙身旁寸步不离,然后一双幽深阴冷的异色瞳紧紧盯着余水仙身边的司马临风。

司马临风自余水仙苏醒就一直在他身边晃悠着,时不时偷觑余水仙一眼,似是好奇,又似探究。

虽说祖祖辈辈口中的余水仙是只鸟妖,能活个五百年也算不得特别稀罕,而且人还有人皇乌苍立碑建庙聚起的香火供奉,长寿理所应当。

但他看到的余水仙却只有人的气息。

众所皆知,人妖两族是泾渭分明的两族,彼此间除异术机遇外不可能互相转换,不然两族交合诞下的子嗣怎么可能是人人喊打的混血种,是半妖,而非他们各自的种族。

不过作为一城之主,司马临风再好奇也不可能那么唐突地去问,况且,不论余水仙是人是妖,只要他是那个身份,他就是所有妖族、乃至他司马家族的座上宾。

当然,司马临风也有隐晦地试探过余水仙,余水仙也不知道听出来没,基本上有问有答。

司马临风似是追忆地聊起五百年前的事,余水仙也没藏着掖着过多掩饰,口吻熟稔,表情追忆,仿佛整个人还处于五百年前那个年代。

当然,司马临风不知道的是,余水仙确实只经历过那个时代。

所以,当知道司马瑃城有在历代城主宗祠里还挂有他的画像,带他一起享受司马子孙后代的香火供奉,余水仙那叫一个大惊失色,难以置信,无法理解。

他跟司马瑃城的关系,也没亲密到这种地步吧,这实在……

受宠若惊,受宠若惊。

“人皇也同您一块挂在祠堂里,若不介意,在下可以带您去看看。”

余水仙下意识要拒绝,可听到乌苍也被挂在那,那句拒绝还是被他吞了回去。

他还是,有点想见见他离开后的乌苍究竟变成了什么模样,他的眼睛,有没有好一些。

司马家的宗祠并不大,方寸之地,垂落的布帘也极朴实无华,有点脱离一城之主威风的寒酸感,司马临风解释说是为了警醒后人不要贪图享乐,要脚踏实地,实事求是,才能将脚下的位置坐稳坐牢坐久。

余水仙闻言忍不住笑,他知道司马瑃城为什么会留下这些“名言警句”,这都是他过来人的血泪史。

“看来你祖上没有跟你们说过三春城跟妖族的渊源。”

司马临风摇摇头:“非也。”

“祖上只是不希望我们犯同样的错。”

所以不说,不记,不留有样本,便杜绝了模仿的可能。

虽说这招不一定一直管用,但现在,这五百年里,它的效果斐然。

掀开布帘,入目的便是一张排列整齐又宽大的供桌,桌上摆着数十座牌位,只有祭年跟名讳。

余水仙大致扫了一眼,足足有七排,司马瑃城被放在第三排的第一列。

随后,余水仙向上看了一眼,那一眼,他当场怔住。

第232章

232.

乌苍变化太大了。

一如江别冠一别半年再见到乌苍时的震惊。

余水仙这会儿乍一眼看到乌苍的画像,也是震惊到难以置信。

这真的是乌苍吗?

向来温柔和煦,如旭日下的金沙,金红双色温暖悲悯的眸子此刻只余冰冷幽深的黑色。

他也不爱笑了,沉着脸的他威严又高冷,眸子里的死气让他看上去是那般拒人于千里之外,无情冰冷到叫人心颤。

他也不再喜欢穿白,简朴又深沉的黑色衣袍庄重肃穆。

他挂在那,在高处,目光向下,睥睨着低矮于他的蝼蚁。

他的目光,不再是所谓的众生平等的包容。

余水仙的心狠狠颤了颤,他实在难以相信这是乌苍,这是那个以天下太平、人妖平等为毕生追求的圣父乌苍。

他还记得乌苍对他说的每一句话,跟他一起做过的每一件事,为了完成他的心愿,他还曾差点掏空他的功德值。

可眼下,这个目光冰冷又轻蔑的人是谁?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司马临风自然看出余水仙脸上的异色,这无疑是证明余水仙身份的最佳证据。

“人皇是因为失去您的下落才变成这样的。”

余水仙目光黯然,他知道,可这并非他所愿。

他只是想让乌苍记住他……

“人皇曾来过我们三春城,跟祖上聊过一会,之后,宗祠便留下了您跟人皇的画像,而最繁华的中心街,也立有您的石像。祖上说过,这是为了让所有人记住您,是人皇的要求。而祖上也留过祖训,不论何时何地,三春城永远是您跟人皇的后盾。”

“您,随时都可以在三春城留下。”司马临风后撤了一步,向余水仙恭敬一躬身。

“我现在,还不能留在这里。”余水仙还有太多问题需要解决。

“您是要去妖境吗?”

余水仙嗯了声。

司马临风了然:“妖族首领詹合欢昔日也确实是人皇乌苍的挚友,您前去拜访,理所应当。但那两个混血种,恐怕并不适合跟着您过去。这一届的奇门争斗赛,可就在鹤山附近。”

“我会让他们小心。”

司马临风知道劝不动余水仙,只能道一句保重,“若真有事,尽管来三春城。”

余水仙道了谢。

他说是说急着去妖境,但还是在三春城待了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他把三春城逛了个遍。

卫殊跟在他身边。

乌苍其实在三春城做了很多部署。

除了中心街的石像,城主府的画像,他在所有隶属人皇旗下的店铺牌匾上都留下了水仙花的刻印。

只是,让余水仙心口酸涩堵胀的是,水仙花是黑色的。

他有问过店家为什么他牌匾上的水仙是黑色的,店家是个八十多的老人,说话有点迟缓,但记性还不错,对这点记得比他曾孙的名字都牢。

他说,人皇说他的妻子是黑色的水仙。

他也笑,这世间,哪来黑色的水仙。

“只是人皇也不知从何处寻来的,真有那么一把子黑色水仙花。”

水仙花哪有黑色的,所谓的黑色水仙,实际是用鲜血浇染而成。

正因如此,当初江别冠见到乌苍,见到他肩头的黑色水仙才会失色成那样。

谁能想到,当年最仁善的乌苍,竟也有杀人不眨眼的一天。

将一朵花完完全全浸染成黑色,这得多少鲜血灌溉,才能让其不褪色不变色,永远保持着最新鲜的黑色。

余水仙不是傻子,怎么会想不到这里头的关窍,正因想的到,他才更难受。

【水仙是什么颜色的?】

【黑色,独一无二的黑,天下最好看的黑。】

独一无二。

由鲜血浇灌成的黑,算是天下无双、独一无二了吧。

……

余水仙去了雪妖一族所在的薛家庄。

卫殊瞥了他一眼,动了动唇,还是一言不发地跟着过去。

薛家庄比五百年前昌盛太多,人也多了不少,就是他们的族长薛牧不在,说是应邀去了湖城做评委。

薛老爷子还活着,这让余水仙意外又在他意料中。

雪妖一族待人和善,若不是五百年前乌家不分青红皂白派人屠戮,他们的规模只会比现在更壮大。

不x做恶,不沾血,顺顺当当活个几百年对妖来说,算得上是稀松平常,更何况他们严格意义上算不得妖,而是精灵。

薛牧不在,薛家庄暂由薛鸮坐镇。昔日那个冲动的少年郎如今已经长大成人,成熟稳重,果敢英武,手底下教出来的子弟也是一等一的好手,一个个都在准备着阵前磨炼,等过几天就去湖城参加奇门赛。

薛鸮乍一听门人来报,还以为是听错了,是有人在拿余水仙开玩笑,差点没让人出去把假冒余水仙的人揍一顿。

但等他真的出来了,看到那张熟悉得仿佛在这五百年里一笔一划、一遍一遍深深印刻到他灵魂的脸,先前那些暴虐愤怒的情绪一下烟消云散。

“小水仙……”薛鸮踌躇地站在门槛边,几乎不敢去认。他高兴,激动,却也近乡情怯。

他怕是他的错觉。

当年乌苍来到三春城,也曾来过薛家庄。

他永远也忘不了那时候万念俱灰、不见一丝活人气息的乌苍的模样。

仿佛失去了余水仙,乌苍也成了行尸走肉。

那双充满暮色的黑眸,深沉冰冷的吓人。

乌苍过来就是询问他是否还记得余水仙,那双沉沉的眸子死死盯着他,仿佛只要他说出一句不如他意的内容,他就会杀了他。

可那只可爱的小鸟妖,那只他最亲近的小鸟妖,他怎么可能忘记。

从此,薛家庄的祠堂里也多了一副画像,余水仙的画像。

时隔五百年,薛鸮以为这辈子也只能跟乌苍一样睹画思人,甚至到最后,他都不敢再去祠堂,他不敢记起有这么一个朋友,他消失在了五百年前。

这种思念,这种回忆,对活到至今的人来说,不算恩赐,而是一种难言的折磨。

五百年,太长了。

“是我,薛鸮,好久不见。”

……

余水仙进了薛家庄,由薛鸮亲自领进去。

薛鸮还是有点难以置信,时不时打量着余水仙。

小鸟妖身上没了妖气,只有人族的气息。

他还跟外面那些道人一样,收了个混血种在身边做傀儡。

只是过了五百年而已,居然物是人非到这种程度,不论是乌苍还是小鸟妖还是他自己,好像都变了好多。

余水仙过来本意只是想来看看薛鸮,故地重游,自然要探望一下朋友。

当知道薛家庄也有供奉他的画像时,他越发不解乌苍的谋算。

薛鸮倒是知道几分:“他是怕忘记你。”

怕这世间的每一个人忘记你。

余水仙不知道,他一离开小世界,小世界的人就开始遗忘他的存在,如果不用一些特殊手段,没有一些特殊经历,恐怕连主角都会把他忘掉。

乌苍答应过余水仙会永远记住他,一直一直记住他,那么,所有人都不能忘记他。

他们必须,跟他一样,永永远远,祖祖辈辈,记得他。

第233章

233.

余水仙没在薛家庄多呆。

薛鸮倒是有意挽留让他在薛家庄小住几日,但听说余水仙要赶着去妖境找詹合欢,他也就打消了念头。

“詹首领……若是这些年他还在妖境的话,应该也在等着你吧。”薛鸮用着怀恋又深远的目光看着余水仙。

五百年,即便小鸟妖容貌未曾有变,也逃不过岁月雕刻的物是人非。

他,他们,终究不一样了。

薛鸮都有这种感触,余水仙又怎么会没有。

谁能想到他还会回到这个世界,见到这么多熟人。

谁又能想到,五百年的时间跨度,会有那么多叫人恍惚的变幻。

等离开了薛家庄,两人重归闹市之中,即便市中心就立着余水仙的石像,余水仙走在人群中也未曾被人认出。

茫茫人海间,余水仙苍茫四顾,莫名有点孑然一身的错觉。他下意识看向卫殊,一直以来默不作声跟在他身侧的卫殊。

他感觉的到,卫殊跟他之间的契约束缚越来越弱。

“你应该看出来了,我不是他。”

卫殊淡淡瞥他一眼:“所以呢?”

余水仙慢步前行,逆行于人群。

“你可以不用再跟着我。”

“你应该感觉得到,你现在随时可以离开。”

卫殊一脚停住:“你是怕了?”

余水仙想笑,于是就笑了:“这些天,你应该知道我是谁了。”

卫殊掀了掀眼皮,所以?

“该怕的人是你。”余水仙装模作样拍了拍卫殊的肩,像是替他掸去灰尘。

卫殊面无惧色,冷冷淡淡:“我可以在他们杀我之前,杀了你。”

余水仙也是一脸无畏,甚至还笑起来,葱白的食指调戏般滑过他的下颚:“那就努力吧少年,我的命,等你来拿。”

余水仙转身进了人流,卫殊一个人在人群中怔立许久,随即,抬起手碰了下被余水仙滑过的地方。

没来由的,有点痒,像是有根羽毛从他心尖故意扫过。

……

卫殊还是像之前一样一直跟在余水仙左右。

余水仙本来是想把屠幼留在三春城的,毕竟这趟前往妖境风险太大,余水仙也有点担心。

屠幼:你还是担心担心自己吧,也不想想之前是谁那么羸弱,一昏迷就是大半个月。

余水仙嘴角一抽,这怪他?这该怪他?

两个混血种一起上路目标太大,很容易成为“飞蛾扑火”的那团烈火。卫殊是没法遣走的,哪怕余水仙之前已经跟他摊牌,但人是主角,是他在这个世界的唯一目标,说什么都不能让人真的走人。

于是,屠幼被余水仙忽悠着成了独行侠。

“一路小心,万一发生什么事,飞雾传信。”

屠幼惴惴:“那到时候,你们来救我?”

余水仙义正言辞:“赶得及的话,给你收尸。”

屠幼:……

距离奇门争斗赛还有三个月。

余水仙是没打算去参加了,虽然原主千辛万苦跟卫殊翻脸把人做成傀儡就是为了这届的奇门赛。

余水仙的主要目的还是去妖境找詹合欢,所以即便在路上有遇到过一些道人追捕混血种,甚至是当场残忍虐杀混血种的场面,他也从未露面出手。

他现在太弱了。

而他的打手,如今不受控制,听不听话都是两说。

只是余水仙万万没想到,人妖两族对混血种的态度会这么极端,比当初人族对待妖族的态度还要恶劣万分。

自从五百年前人妖两族和平共处之后,两族自然而然便有了通婚。

人怀妖胎,十月足矣,妖怀人胎,短则三五月,长则三五年。

当初没有人想到,或者说,没有人在意混血种的出现,能平平安安健全地生下来,继承父母双方的优势,便是好事。

直到两百年后,有人意识到混血种的“危害”,意识到人妖结合孕育的错误,于是,他们开始清缴他们犯的错。

人族,妖族,不顾父子母女亲情,对自己的孩子,他人的孩子痛下杀手。

这些年,不知究竟上演了多少场父子相残的荒唐戏码,以至于人妖两族曾一度决裂,差点恢复到五百年前两族对立、剑拔弩张的关系。

余水仙带着卫殊来到莫城。

莫城在五百年前还不存在,也就到了当地余水仙才知道,这里是曾经乌山小镇的化身。当年的乌山小镇已经随着乌氏的分崩离析瓦解,镇上居民走的走,亡的亡,直到后来邓青从三春城搬离回到乌山小镇,跟文若娴重新建了一个家,这里才逐渐出现一个“莫城”。

余水仙路过莫城的时候也是存了探望旧人的心思。

既然乌苍能在三春城留下足迹,想来也不会略过莫城。

只是到了莫城,在客栈吃饭的时候余水仙才听说,邓青最近正在派人追杀他的重孙。

听着周围几桌客人在那津津乐道起邓青的过往,听着他们对抓捕邓青重孙蠢蠢欲动,兴致高昂,余水仙莫名有种回到了五百年前的错觉。

那时,人族对妖族也是这般赶尽杀绝,不顾爱憎。

邓青还活着,余水仙倒不稀奇,毕竟江别冠答应过文若娴,不然他都没法从牢里出来,但他没想到邓青跟文若娴在一块不仅生了孩子,还有了孙子,重孙。

最让余水仙心惊肉跳的消息是,邓青曾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

如今,他想旧事重演,亲自手刃他的混血种重孙。

说来也是玄幻,邓青跟文若娴生下的孩子是一根灯芯,长着四肢人头的灯芯。当时诞生时就差点吓死文若娴,因此邓青一直不怎么待见他的孩子。

混血种就有这么一个缺陷,即便长大能作人形,也会保留一定的妖族特征,这跟妖族特意维x持半妖形态不同,他们是没法控制。

而邓青的孩子就是长大了都维持着一副灯芯的躯干,走在路上常被人指点,惧怕,厌憎,连他母亲都不敢多看他几眼。

邓青本就是一盏灯,一个冰冷的器物,让他讲究血脉亲情实在为难。因此,为了保护文若娴,他的孩子直接被发配到山上,然后不知不觉中,也不知道跟哪个妖族结合,又生了个混血。

邓青的孙子就更离谱,不止整个身体是灯芯,脑袋还不人不鬼的,额角突出两个大包,面青牙黑宛若恶鬼。

“……据说城主见着他的孙子之后,差点没当场杀了他孙子。”

“他孙子出生是啥时候?”

“就两百年前吧。”

“不过说来也奇怪,你别看城主儿子长得那样,人妖力却是不俗,可他孙子就……”

邓青孙子就相当于一个废物,还是短命的废物,都不用邓青亲自动手,他自个儿就下去见阎王了。

但余水仙听到后边品出了不对劲,邓青孙子这听着也没活多少年,上哪搞出的重孙。

跟余水仙有同样疑问的人也替余水仙问了出来。

但在座的众人也都不太清楚,只知道邓青有个重孙子是恶鬼投胎,集人、妖、鬼三族血脉,曾将城主府搞得天翻地覆,鸡犬不宁,甚至还将文若娴的尸体翻了出来鞭尸,以至于邓青发檄文追剿他的重孙,不死不休。

第234章

234.

莫城最近来的人也不少。

除了一部分是前往湖城的时候路经莫城,其他有意在莫城留下的,就都对邓青的重孙起了心思。

那可是恶鬼投胎!

说来也奇怪,这个位面明明有妖,却离奇的难见鬼神,数千年来,不论是五百年前那个世界还是现在这个世界,余水仙几乎没听过鬼字。

所以不止是那些道人对邓青的重孙有兴趣,就连余水仙也有一些意动。

他暂时留了下来。

隔壁桌的人听说他也有意掺和一脚,异样地扫了他好几眼。

“小兄弟,就你这点微末道行,还是乖乖在家喝奶吧,掺和进这事儿,小心小命难保。”

余水仙没有因被看轻而生气。

这几个世界经历下来,他感觉自个儿的脾气得到了大大的改善。

他心念一转,卫殊当即出手,先前说话的那人直接被卫殊一掌压着脑袋贯穿了他面前的桌子。

余水仙支起侧脸,悠闲地喝茶吃菜,仿佛卫殊的雷霆出手并非他授意。

跟那人同桌的伙伴一下怒了,拍桌而起,二话不说就跟卫殊动起手来,意图让卫殊放人。

卫殊也没跟他们客气,一个两个全都在一个照面后被打得落花流水,脑袋不是嵌进地里就是嵌进桌底。要不是余水仙有让卫殊收着点,他们的脑袋早就被卫殊一个接一个踩爆。

道人,可是他们混血种不死不休的死敌。

“小兄弟,先前那位同僚不过是好心劝告,你又何必让你朋友下如此狠手。”

有人看不下去,站出来主持公义。

余水仙掀起眼皮幽幽看了他一眼,那人顿时被这一眼看的心跳加速。

这小兄弟长得还真是……

稳了稳心神,那人重新看向余水仙,就听余水仙漫不经心道:“他不是怀疑我么,我只好用实力向他证明一下。”

“你要是替他不平,你也可以上。”余水仙指向卫殊:“我哥随时奉陪。”

卫殊:……

先是相公,再是哥哥,妖族的人,一向这么不要脸么。

那人顺着余水仙的指尖方向看向卫殊,对上那双古井无波且毫无温度的异色眸子,冷不丁一个寒颤,他下意识将视线落回到余水仙的手指上。

原主身体偏瘦弱。

可能跟他这身垃圾根骨有关,他看上去异常的病弱白皙,葱白如玉的手指纤长细瘦,透着光,跟透明的一样,仿佛下一瞬便会消散。

柔弱,强硬,这本该是矛盾的两个词,但落在余水仙身上,离谱的合适。

那人只是在余水仙身上多停留了会,卫殊看在眼里,心口没来由的聚起一团火,有种自己的东西被人觊觎偷窥的恼怒。

绑着绷带沾了血的妖爪堪堪破开缝隙,在利爪探出缝隙的那一刹,他猛然回神,深沉地凝望着余水仙,眸子聚着冷光。

这是种危险的情绪。

哪怕他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先前已经在余水仙手上吃过一次亏的他也知道警醒。

卫殊一闪而过的杀意余水仙自然捕捉得到,可他也没在意,这货想弄死他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

见那出头的人成功被卫殊的狠辣震慑到退缩,余水仙又开始继续喝茶吃饭,淡定的模样叫客栈里坐着的其他人一阵胆寒。

道人界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一号人物,他们怎么什么消息都没收到!

……

邓青发了檄文追杀他的重孙邓喜,给他面子的,或者看在丰厚的报酬份上的道人们几乎都在为邓青奔波。

余水仙也在其中,但他去的地方都离莫城很近。

他对邓喜好奇归好奇,却不会因小失大,忘了他南行的真正目的。

不过邓喜藏是真能藏,上百道人用尽手段追捕,愣是没能找出他的下落。

天又暗了,余水仙准备打道回府。

他身子弱,长时间的奔波对他而言是种负累。

山脚的凉亭亮起了微弱的烛火,夜风习习,微弱的烛火好似海上扁舟,一摇一晃,几欲熄灭。

余水仙有点走不动了。

“一会我们先在那个亭子里歇会,你给我找点吃的来。”

余水仙说着,本来还想让卫殊顺便背他去亭子,可一触及那双跟乌苍一模一样的眸子,目光却截然相反的阴冷,余水仙到嘴边的差遣被咽了回去,想想还是算了,自己走吧。

但卫殊偏偏在他放弃的时候把他扛了起来。

余水仙顿时有点受宠若惊地抓住了他另一边肩头。

这种被当做小孩看的感觉,他只在乌苍那体验过,可眼下,被卫殊扛坐在他宽阔的臂膀上,联想到先前在莫城看到一个父亲将自己三岁的儿子扛在肩头,父子俩其乐融融的画面……

余水仙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有点复杂,也有点哭笑不得。

但更多的,是怀念。

重温旧地,他有点想旧人了。

余水仙被卫殊稳稳当当地扛进亭子放下来,那作派,像极忠厚的仆役,可余水仙清楚,卫殊看似忠诚的表皮下是颗恨不得翻身做主的狼子野心。

不过翻身噬主也是后话,余水仙眼下只想安心地差遣他忠诚的傀儡,把人派出去给自个儿搜罗吃的,余水仙便在石桌上趴了一会。

实在有点累。

夜里的凉亭四面透风,微弱的烛火几次欲灭,却都在最后关头晃了回来。

余水仙的影子在烛火的照耀下逐渐拉长变大,像是有只无形的手在暗处用力拉扯打磨。

原本还有人样的影子逐渐团成球状,越盘越圆,越团越小。

“余水仙!”

卫殊宛若一柄利剑穿破迷障赶了过来,摇了摇昏迷不醒的余水仙,不见醒,阴冷的瞳目此刻愈发冷冽。

脸侧的蛇鳞幽光闪过,卫殊缓缓扭过头,离奇的,他那原本还有人样的影子逐渐壮大再壮大,好似一座山丘凭空而立,重重坐落到映着他身影的山林。

吼——

无声的怒吼自亭子震荡出去,无形无色,却在下一秒如利箭刺破布帛般,在幽暗的山林深处,响起撕裂般的痛苦闷哼。

“滚出来。”

卫殊厉声威胁,但漆黑幽静的山林中除了先前那一道声响外,万籁俱寂。

卫殊沉了眼眸,山丘般高大悚然的躯体一动,霎时间,地动山摇,亭子里的烛火差点被震灭。

“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不出来,死。”

似是被卫殊的实力威慑到,隐于暗处不动声色的东西终究是躲藏不下去地冒出了身形。

但他还是跟卫殊保持着绝对安全的距离。

“你我同根,何必对一个道人这般维护。”

卫殊顿住,像是被问倒。

确实,他是混血种,他跟道人不共戴天,势不两立,这种时候,算得上他解脱的最佳时机。

他因种种不明原因对余水仙暂时下不了手,可他没理由阻止同类杀了余水仙。

只要杀了他……

卫殊深沉的目光落到昏迷不醒的余水仙身上,从头到尾的逡巡。

他在考虑,也在犹豫。

“我的朋友,你在犹豫什么x,你不愿动手,便交给我来。”

卫殊咬起了牙,深深看着余水仙,半晌,他退开半步,余水仙原本就趋圆的影子重新落在了山林间。

幽深的密林中,此刻响起似有若无的一声笑。

满足,得意,又迫切。

第235章

235.

可就在余水仙的影子差一点就彻底成团子的那一刹,摇摇欲坠的烛火忽然迎来一阵剧烈的风,大有一口气吹熄它的意思。

邓喜一慌,闪掠至凉亭去夺那盏烛灯。

卫殊等的就是他现身。

锋利如刀的妖爪横劈向邓喜化身的幽影,快得几乎看不清动向的爪痕连番抓向邓喜,一层叠一层,愈发凝实的爪影如有实质的压向邓喜。

邓喜脸色一变,他没想到这个同类的术法竟然如此骇人,感受到爪影带来的宛若泰山压顶般的压迫,邓喜顾不得护下烛灯,几个急转躲开后,转而掠向烛火边睡着的余水仙。

“朋友,我好心替你受累,你怎能如此,恩将仇报。”

卫殊理都没理,目光直勾勾盯着余水仙,挣扎之间,还是选择了救他。

他知道邓喜袭击余水仙是为了什么,可他不能赌。

果然,邓喜在声东击西,见卫殊转而去护余水仙,他便立即夺了自己的本命烛灯掠进黑黢黢的山林。

临走前还不忘撂狠话:“山不转水转,朋友,你为了一个道人与我出手,他日再见,我可不会客气。”

卫殊没有追,只是拍了拍余水仙的脸颊,见人暂时醒不过来,他扛起余水仙,想了下,还是恢复人形将余水仙打横抱起。

……

“怎么样,有找到邓喜吗?”

“没呢,明明有了那小子的下落,偏偏找不着人影,见了鬼了。”

“说来也奇怪,怎么会有人找到邓喜后不自个儿把他杀了独吞奖赏,反而将消息公之于众。”

“有什么好奇怪的,自然是那人打不过邓喜,想借刀杀人。”

“那你们说,莫城城主邓青,可得到消息了?”

“应该有听闻的吧,城主对他的曾孙恨之入骨,哪能放过这等消息。”

余水仙一觉醒来神清气爽,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先前那一觉是昏过去,只觉得醒来之后饥肠辘辘,饿得厉害,就忙不迭下楼叫饭。

吃饭间听到客栈各桌基本都在聊邓喜下落的话题,余水仙又惊又疑,难以置信,这就找到了?

而且听着地方挺耳熟,好像他就是在那亭子里睡过去的。

啧,痛失见鬼的良机。

余水仙有点遗憾,惋惜,下意识瞅了眼卫殊,眼神询问他那晚带他回来就没在那亭子里发现什么吗。

卫殊冷漠地回了一个不知道的眼神。

余水仙呵呵。

客栈内的道人还在聊着,余水仙也在悄悄听着,一切看上去那么和谐美好,忽然,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跌跌撞撞闯了进来,进来时还被门槛绊了一跤,连滚带爬的,径直摔在了余水仙他们桌前,血糊糊、几乎没有表皮的手抓向余水仙。

余水仙嫌弃地急忙一躲。

那手抓了个空,拍在地上,骨裂的声音清脆入耳。

不过那人也没空在意,只命悬一线地喊着救命,留着遗言,不清不楚且断断续续,昭告着全客栈一个血腥又残忍恐怖的事实。

上山的三十六名道人,如今回来的只有他一个。

“邓喜……魔鬼……邓喜……魔鬼……”

那人卒。

顿时,整个客栈如火上浇油般沸腾。

三十六个道人。

尽管不知道都是哪些人,但大家也能猜得到,绝非是余水仙这样病弱的阿猫阿狗,毕竟邓喜是连邓青都没法一击毙命的鬼胎混血。

邓青有多强,在场的大多心里有数,要不是人城主压根看不上一年一度的奇门赛,焉有后起之秀闻名于世的机会。

就连邓青都得靠大众来抓邓喜,可以见得。

但三十六人有去无回,九死一生,这战绩,着实骇人到心惊。

只是危险常常伴随着机遇,越大的危险,说不定奖励也越丰厚。

道人们不是温室的花朵,见到风雨就会飘零,他们是豺,是鬣狗,是闻到腥味就能追逐到天涯海角的秃鹫。

因此,即便三十六人无一生还,他们依旧对邓喜趋之若鹜,甚至还为确定了邓喜的确切下落狂喜。

“我们也去?”余水仙兴致勃勃。

卫殊淡淡瞥他一眼,眼含深意,但也没有拒绝。

邓喜说过,再见之日,不死不休,那么,就见吧。

……

邓喜的术法确实了得,且诡谲多变,叫人防不胜防。

一路上,余水仙不知道偷听到多少“隐秘”,也不知道这些道人都是从哪探来的消息。

“是你太闭塞。”卫殊淡淡回了一句。

余水仙一脸真的吗的表情,他摸着下巴反思,好像也怪不得他,原主不就是个孤家寡人么。

卫殊跟他肚里蛔虫一样,一眼看穿他的想法,走在前边替他蛮力荡平挡路的树枝,道:“他有的是途径。”

余水仙:……

邓青据说也有过来,大张旗鼓的带着人马。不知道是不是他们无缘,余水仙始终没见到他。

等见到邓青的时候,已经是邓喜被逼现出了身,鬼气煞气遮天蔽日,整片山林仿佛被立时扭转了四季,叶面上凝出了霜。

“邓青,邓青——————”

“你不得好死,你不得好死,啊————”

余水仙急忙赶过来的时候,就见邓喜披头散发,如恶鬼的青面獠牙萦绕着森森鬼气,如珠大小的青黄眸子泣着血,神情悲痛愤怒,飘忽的身影如虚如实,在跟邓青近身搏斗间,也没忘吞杀周边那些被召集来的道人的影子。

只是可惜,道人们早有防备,同样使出雷霆手段歼灭着邓喜闪掠而来的影子。

惨叫声不绝,但更多的却是邓喜极为不甘愤恨的嘶吼。

歇斯底里的悲愤。

他不明白,他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人妖两族那么痛恨他们,又偏偏要创造他们。

既然觉得他们的存在是错误,知道他们是祸害,为什么,为什么还要生下他们,为什么还要给他们活的希望!!

【都是孽障,你们,都该死。】

【不,不要,老太爷,求求你,求求你高抬贵手放过我们吧,求求你……】

【不要——孩子,喜儿……老太爷!!他是你重孙,他是你重孙,他身上,也有你灯妖的血脉,你为何,你为何!——】

【相公,相公,走吧,我们赶紧走吧,我不能在失去喜儿之后又失去你,走吧相公,相公……】

【不————】

【邓青,邓青!!!】

【呵,相公……你看,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孩子,太好了,我们的孩子还活着,他没被邓青打死。】

【可是相公,为何你活不过来!!】

因为邓喜也不算复活,他早已经死了,他早就在邓青手下死过一回了。

只是造化弄人,他执念太深,硬生生从黄泉路上爬了回来,从此,他就是鬼童邓喜。

【喜儿,好好学,我们一定要努力学,等学成了,我们要那些肮脏恶心的道人,全都灰飞烟灭,死无葬身!】

【喜儿,娘这辈子没别的心愿,只求,我们一家三口团团圆圆。可偏偏,狗娘养的邓青不如娘所愿……喜儿,答应娘,替你父亲报仇,替我们,混血种报仇!】

报仇。

报仇!!

邓青,今日,就算你有上百帮手,你也别想活着回去!!

……

邓喜是恶鬼,并非旁人臆测、道听途说来的那样,是恶鬼投胎,他是生人成鬼,硬生生从地狱里爬回来的。

他要报仇。

不止是报复邓青。

他还要这些贪婪残暴的道人,全都给他父母陪葬!

在场的人不止是邓青低估了邓喜的凶悍高强,就连吭哧吭哧匆匆赶来的余水仙也被开大的邓喜惊到。

卫殊心不跳气不喘地走到余水仙身边,偏头看他:“我们要出手么?”

余水仙喘了好一会儿:“先,先不用,看看情况。”

他本来就是过来开开眼,对道人、混血种之间的恩怨情仇没兴趣。

……

邓喜弄出来的阵仗很磅礴,很震撼,天地变色,风起云涌,一根根迅猛的雷霆闪烁于天际,震荡着苍穹。

有见识点的道人开始惊呼,难以置信,一个鬼胎竟能引动天雷之力,何其荒谬。

而邓青也凝重地蹙起眉,只是跟其他道人齐齐望天不同,他的眼里自始至终只有邓喜。

他身前已经祭出一盏油灯,碧玉琉璃身,烛火明亮,遥遥看着温暖和煦,在这片压抑沉重的黑暗中,他亮起了一簇希望之光。

可这光无疑x是在狠狠戳刺着邓喜本就千疮百孔的心。

这灯闪烁的每一缕光线,都是他爷爷、他父亲、他母亲的鲜血酿制!

邓青,你,好样的,那么喜欢用血冶炼你的妖身是吧,好,今日,我就打碎你的妖身,让你也尝尝鲜血被当做燃料浇灌的滋味!

“雷!!!”

滚滚苍雷轰然落下,那些道人根本猝不及防,几声短促的惨叫此起彼伏。

这才多久,那些喊打喊杀的道人便立时蒸发了数十。

邓青倒是好运,借由妖身的烛火挡了一下,虽有消耗,但不算受伤。

他目光幽远深邃,似意外似欣慰,却在下一秒转为冰冷的杀意。

“混血种,都该死。”

【都是孽障,你们,都该死。】

邓喜双眼染上血红,彻底爆了。

第236章

236.

祖孙俩的架其实没啥好看的,越看越倒霉。

那些道人还想趁机捞点汤水,结果还没近身,就被邓喜引的天雷轰得皮开肉绽。

邓青这五百年里长进不谓不多,招数层出不穷,截然不见昔日被江别冠一招击败、道殒身消的悲惨。

看他跟邓喜打得有来有往,甚至丝毫不惧天雷以妖身相抗,余水仙不由啧啧称奇,感慨起这个世界的妖族变化之大。

“雷声小了。”卫殊抬头望着天,道。

余水仙点点头:“还是邓青更胜一筹。”

“我们还在这看?”卫殊看向余水仙。

自从知道这具身体里有着另外一个灵魂,卫殊就越发看不透他的想法。

好比现在,他知道邓青跟余水仙算是有旧,当初人皇乌苍都能跟邓青有来有往,认识余水仙也绝不稀奇。可既然是朋友,余水仙又为何跋山涉水过来只当个旁观。

“我留下只是好奇。”

“那现在我们可以走了。”

胜负,马上就要揭晓,他们再留着,等邓青腾出手,麻烦的就是他们。

以邓青的眼力,卫殊不信他看不出他是混血种。

“急什么,我还有话要跟我的‘老朋友’叙旧。”

邓喜虽然露了败势,但邓青也好不到哪去,天雷可不是那么好扛的,再加上邓喜身负三种血脉,又有鬼气盈身,种种伤害,邓青的妖身都被轰得有几分破损,尤其是他的灯油,俨然所剩无几。

余水仙都能看到邓青即将油尽灯枯,邓喜又怎么可能没看到,他狂喜,疯癫大笑,愈发疯狂的战意让他即便淌满了血也依旧保持着最巅峰的状态。

不知道两人打了多久,余水仙眼睁睁看着天光乍泄,和煦的日光穿透乌云,逐步驱散山野上方遮盖的血色阴霾。

天亮了。

邓青跟邓喜之间也终于有了结果。

跟余水仙预想的差不多,两败俱伤。

“杀、杀了你……”邓喜在远处艰难爬行,被血糊满的双眼已经难以视物,可他依旧执拗地朝着邓青的方向凝望,血眼之中只有对邓青死的执念。

报仇,他要报仇。

【喜儿,替爹娘报仇,替我们,混血种报仇!!】

报仇,报仇……

邓喜每往前爬一段,鲜血就会将他经过之处染成绯红,长长的血线从山峰向下蔓延,自高俯瞰,好似凭空蜿蜒出一条血色长流。

邓青没比邓喜好到哪去,他也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面容枯槁,头发花白,冷漠的双眼不带一丝温度,没有焦距地望着前方,仿佛他还能看到正在朝自己爬来的邓喜。

“杀,杀了混血种,杀……”

邓青还想聚起气力去给邓喜最后一击,可他实在起不来,动不了。

他遥遥望着邓喜,眼前不禁迷茫恍惚起来,仿佛看到了他跟若娴的孩子。

他还记得若娴诞下孩子的那一刹他有多高兴,有多幸福。他向来习惯一个人,当初若不是若娴主动闯进他的世界,并强势地在他漫长又无趣的生命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他不会下山,不会遇到江别冠,不会经历一次死亡,不会重活一次,不会……

不会知道幸福这简单的两个字到底有多大能量。

他本以为这种幸福可以维持很久很久,直到他跟若娴一起死去。

可他偏偏是妖。

妖怎么配得到幸福。

混血种。

原来人跟妖的孩子叫杂种。

可他的儿子怎么会是杂种?他的儿子为人谦逊,为人善良,为人乖巧懂事,他除了跟人长得不太一样,跟妖有些分别,其他,都跟他们别无二样。

他的血是红的,是热的;

他的喜怒哀乐跟人无二,那么鲜明,那么鲜活;

他是他跟若娴的孩子,是若娴怀胎三年艰苦生下来的他们的孩子;

那么,他是混血种又怎么了呢,人跟妖,难道连孩子都不准有吗?

【邓青,乌苍疯了,他真的疯了,这个孩子,你必须杀了他,必须,杀了他。】

【江别冠,我看你才是疯了,他是我儿子。】

【他是乌苍的棋子!!】

【邓青,我们不能留下混血种,一个都不能留,不然,人妖两族,将要面临灭顶之灾。】

【邓青,混血种,都得死。】

“都得死……”

“混血种,都该死……”

邓青莫名其妙开始回光返照,用尽最后一丝妖力杀向邓喜。

邓喜也立即压榨出最后一丝妖力抵抗,祖孙俩眼底都是对彼此不死不休的仇恨与杀意。

两人回光返照的最后一击,成功波及到余水仙这边,卫殊及时挡在余水仙面前,替他消弭这一杀招,但也正好暴露了他跟余水仙的位置,暴露了他混血种的气息。

邓青没多少焦距神采的眸子立即转向了卫殊,跃动着最后的、疯狂不理智的、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