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随着林斯承的逼问,以及微微倾身,压得越来越近,阮时予感受到更加强烈的压迫感。
他的身体还有点抖,因为昨晚目睹过杀人现场过后,他仍然对林斯承有着本能的恐惧,连嘴唇都在发抖:“林斯承,你在说什么啊?”
柔软的黑色头发贴在他的脸颊旁,留下了点睡觉印出来的粉色痕迹,清纯白皙的脸上露出一种受到侵害后的戒备和抵触神情。
“……林斯承是我的名字吗?”林斯承的目光在他身上凝住,不知为何,阮时予害怕的样子让他感受到一种兴奋,自顾自道,“你没有骗我吧?”
他的眼窝较深,高挺的鼻梁旁有着明显的暗影,让他那颗充血的眼球显得有些疯狂,连眼白都是亢奋的赤红色,好像正随着他的呼吸在突突的跳动着。
阮时予遇见过变态、偏执狂,却没见过他这么可怖的人,头皮一阵阵的发麻,在他的注视下,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阮时予:[他到底怎么回事?我们昨天不是第一次见面吗,他为什么会觉得他是我的小三?]
系统:[他昨天不是被砸了后脑勺吗?我扫描了一下,他的脑袋里有淤血,估计是失忆了。也怪我,想着如果让他好的太快,那简直就是医学奇迹,他肯定会怀疑你。]
[之前就有一个宿主给任务目标吃了药后,立马就康复了,结果不但好心没好报,还被任务目标抓起来当小白鼠研究了,活活给他折腾死了!]
阮时予不禁咂舌:[太可怕了吧……]
林斯承掐着他脸颊的手稍稍松开,落到他的脖颈间,虚虚握住,像是觉得很稀奇,“真的不是你有我的什么把柄?或者是我掐着你的脖子,让你摁血手印才答应跟我做情人?”
阮时予简直快要呼吸不畅了,此刻他比林斯承还崩溃,双手紧紧抓着身后的床单,“你为什么会这样想啊?这可是法治社会,你情我愿的事,干嘛要搞得那么可怕啊?”
林斯承嘴唇动了动,语气也一下子弱了几分,眼神里透出一丝茫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下意识就想到了血手印之类的东西。”
阮时予默默的想,因为你就是在那种家族里生活的人啊……
等等,这是一个保命的好机会啊!
阮时予突然意识到,如果林斯承没失忆,应该已经把他掐死了,偏偏林斯承这时候误打误撞的失忆了,那肯定是他说什么他就信什么了不是吗?
林斯承甚至还相信他们是情人这种离谱的话,可见他现在真的很好骗!那么,他只需要撒一些小小的谎言,就能改变他必死的命运,说不定他真的能完成这个0%完成率的任务呢?
阮时予急切的看着他,小心翼翼地伸手过去,握着他的手臂,“你别胡思乱想,我们既然是…情人,那我肯定不会骗你的嘛,你应该就是之前悬疑片看多了才会那样想,其实你是个好人来着。”
林斯承垂眸,盯着他那截白皙的腕子,在他心虚的想要后退的时候,用手臂将他肩颈环住,把他上半身完全拉向自己怀里。紧闭的双腿,也顺势被他架开。
林斯承在他耳边说话,“可我总觉得,我不像是会谈恋爱的人。更不可能给别人当小三。”
阮时予的身体再次僵住,听见他继续道:“还有,你为什么要强调我是个好人?”
这男人失忆了为什么会这么敏锐啊?难怪这么难搞,从来没有任务者能在他们手中活下来。
“啊?”阮时予愣了一下,飞快地眨了眨眼睫,“因为在我印象里你就是这样的人呀,对我特别温柔体贴,比我男朋友都好,不然、嗯……我也不可能跟你在一起,不是吗?”
林斯承:“那你为什么不能跟他分手和我交往?”
“那是因为……呃……”阮时予支支吾吾,一时间说不出来了。
“我难道长得很丑吗?”
阮时予愣了愣,然后摇头,“不丑啊,算是好看的。”
林斯承:“那我既然好看,又对你好,你为什么不跟他分了然后跟我在一起?”
“啊……”阮时予头都大了,现在的话题是不是有点歪了?这是应该讨论这种事情的时候吗?难道林斯承不是更应该关心他自己的伤势?
果然神经病就是神经病,控制欲这么强,甚至可以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了关心他对所有物的控制权和占有权?
他发愣的太明显,不过呆滞的表情有些可爱,林斯承没有不耐烦,反而问:“我之前肯定经常这样逼问你吧?”
他们之前根本不认识啊,不过昨天晚上的时候,阮时予确实没敢说几句话,倒是林斯承自说自话的很厉害。
他只能讷讷的点点头,“你是有点喜欢吃醋。”
林斯承噗嗤一声笑了。
给人身上留这么多痕迹,看起来他们两个昨晚一定非常激烈,这哪里是有点喜欢吃醋啊?分明就是个醋罐子,巴不得给阮时予身上到处都留下自己的痕迹。
林斯承是个男人,就算失忆了,他也能懂自己做出这种类似“标记”行为的含义,用最粗鲁最野兽般的行为,来宣誓他对阮时予的占有权。
林斯承的嘴唇从他的脖颈上轻轻擦过,紫青的淤青显得格外狰狞暧昧,温热的气息引得他微微发抖,“你脖子上的痕迹,是之前的‘我’弄出来的?他未免有点太粗鲁了。”
“他对你真的好吗?”
“做的时候也会很粗暴吗?”
一个个的问题,让阮时予招架不过来。
这的确是有点不符合逻辑了,但阮时予既然撒了几个谎,就必须圆起来才行。
他一咬牙,索性开始胡乱拼接谎言,垂着头说,“其实,就是因为昨天晚上是我们第一次……但是我发现你不行,我们试了几次,你一直都起不来。我就说不要试了,我想睡觉,可能我哪句话没说好吧,让你生气了,所以你就生气的掐了我。”
说这话的时候,阮时予还战战兢兢的用手去触碰自己的脖颈,在淤青上轻轻拂过,像是在后怕。
“我当时真的很害怕,反击的时候不小心用台灯打到你头上了,你才会变成这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会害得你失忆……”
阮时予越说越顺溜,圆谎也圆得有那么几分真实了,“后来我把你铐起来,就是担心你又想掐我。但是你之前不是这样的,你对我真的很好的,我们难道就不能像之前那样一直柏拉图吗?”
这次,换成林斯承整个人僵住了。
他慢慢退开,不再压着阮时予,瞳孔失去焦距,像是陷入了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里,“我不行?”
如同有志青年突然失去了所有梦想一样茫然。
他用双手插进头发里疯狂的揉了揉,像对待一个可笑的笑话似的,“哈”了两声,“所以,他是因为不行,才对你那么温柔的——你是个白痴吗?”
阮时予语塞。
现在重要的是这个问题吗?
关键难道不是在于,他为了隐瞒林斯承杀人的事情,把他脑袋上的伤说成是自己造成的,但是林斯承竟然没有追究,他现在可是受伤至失忆了,竟然不追究他的责任吗?
阮时予:“林斯承,你别乱动,头上的纱布会松开的。”
“你干脆别管我了!”林斯承怒吼道。
刚才林斯承一直都挺游刃有余的,虽然失忆了,却能完全掌控局面,占据上风,可阮时予这么轻飘飘的一番话,瞬间击溃了他。
这怎么可能是事实?
甚至他都这么坏了,阮时予还在关心他,让他别揉到伤口了。林斯承现在巴不得自己又失忆一次!
林斯承虽然嘴硬,但内心深处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他怎么可能不行呢?
不过,因为自己不行就掐人脖子,甚至在阮时予脖子上留下这么明显的掐痕,这种事好像还真的是他能干出来的!
林斯承打心底觉得自己就是这么个卑劣的人,并且毫不意外。可他竟然为了接近阮时予,伪装成温柔体贴的人,可见他之前应该很喜欢阮时予。
既然这么喜欢,为什么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他疯狂的揉头发敲脑袋,想要记起来相关的记忆,可大脑却痛了起来,终于,剧痛之下,他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这么大的体格瞬间瘫倒下来,压在阮时予身上,让他差点被完全埋住,睁大眼睛,无辜的眨了眨,“喂,你怎么了?没事吧?”
喊了好几声都没反应,他才确认林斯承晕了过去,看来他总算挨过了这又惊又险早晨,顿时松了一口气。
这一大早的这么折腾,林斯承也是个狠人。
他垂眸,近距离的看了看林斯承的脸,睫毛意外的有些长,碎发底下的这张脸在昏迷时显得年轻又俊美,属于清瘦型的帅哥。他脑袋上的白纱布被他扯得松开了些,面色苍白,薄唇也明显缺乏血色,约摸还是因为受伤的缘故,让他没醒来多久就又晕了。
阮时予帮林斯承把白纱布重新系好,固定住,嘟囔道:“怎么突然就晕了?”
阮时予费了吃奶的劲儿才把人推开。
他站在床边,双手支棱着插在腰上,盘算着该把林斯承怎么处理才好,他刚刚撒谎实在是不得已,但万一林斯承恢复记忆了怎么办?岂不是要把他皮都扒了?
这时候,他放在床头的手机响了一声。
拿起来一看,是他的正牌男友容嘉发来的信息。
“你昨晚一夜没回家?”
第107章
原主已经把行李都搬去容嘉家里,这几天就已经住了进去,但刚好容嘉最近发觉了原主的异常,就开始疏远他,经常以加班为由不回家,他们就相当于还没同居过。
正因为容嘉不回家,原主就开始怀疑他出轨,这才开始跟踪容嘉身边的几个疑似和他有暧昧关系的男人。
阮时予拿起手机问:“你昨晚回家了?”
容嘉回:“嗯,我没看见你。”
原主要是知道,他这一晚本来可以和容嘉同居,怎么说也不会去跟踪别人的。
阮时予:“我昨天晚上在家收拾东西,太晚了就没过去,你最近不是很忙吗?怎么突然有时间回家了?你回家了怎么也不告诉我呀?”
满含怨念的话,让容嘉那边沉默了好一阵。
阮时予看见容嘉的昵称,从“男神”变成“对方正在输入…”,结果好半天都没发过来信息。
容嘉:“是很忙。”
阮时予:……
果然,容嘉昨晚可能是奇怪舔狗怎么没回家,现在他这么一下子热情的问这么多,容嘉就又对他不耐烦起来了。
阮时予有点好奇了,容嘉性格这么冷,他到底长什么样子,才能让原主这么喜欢啊?
阮时予:“嘉哥,你上班的时候顺便帮我去店里请个假吧,我今天就把行李全部搬过去。”
原主在容嘉就任的公司附近的一家蛋糕店上班,平时不算很忙,店里有几个学徒分担压力,店长人很好,请半天假还是可以的。
容嘉这次什么都没回。
阮时予:[我看容嘉是想分手但又不好意思说出口吧。]
系统:[没错,按照原文,容嘉等原主搬进去后一段时间,又提出分手,让他可难堪了。容嘉还说什么同居之后发现自己实在没办法接受他,因为原主既没文化,也不聪明,他们两个没法达成灵魂的契合什么的,你听听这是人话吗?]
阮时予:[容嘉还是个智性恋啊。]
其实容嘉这个主角受算是挺好的恋人了,他在失恋后被原主安慰,走出阴霾,所以他也是真的想尝试和原主在一起,即便知道原主的阴郁性格和跟踪行为后,还说服自己跟他又相处了一段时间,可惜最终还是没办法接受。
但是原主只会觉得容嘉嫌弃他,因此变得更加阴郁自卑。
只能说他们两个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强行在一起也是无法长久的。
阮时予把林斯承手上的手铐取了,掰着他的嘴给他喂了退烧药,然后在床头上放了水和吃的,如果他醒过来应该不至于会把自己饿死。
系统:[要不然给他请个护工吧?]
阮时予:[那怎么行?我这么穷,请不起啊。而且林斯承万一醒过来不耐烦把人杀了怎么办?]
[……说的也是,是我疏忽了。]系统道:[那我盯着他点,等他醒了我就通知你,到时候再说。]
阮时予考虑到自己身体设定上的毛病,临走前,还是艰难的去厕所穿了个成人纸尿裤,还把膀胱给排干净了,确保在路上不会突然难堪……不然那场面肯定会很难以想象。
他走出别墅,看着面前的山林,甚至一眼还看不到城市的建筑,忽然又不想走了。昨天他爬了两个小时的山路才上来,现在竟然还要花时间下山……附近应该是有车道的,可是林斯承的山停在山脚,他要上哪里去找车啊?
没办法,阮时予只能扶着栏杆走下山了。
下山的路其实比上山要好走,但是走着走着膝盖就开始疼,如果走得快了,还容易刹不住脚,这梯子是绕着山修的,如果摔一跤,要么顺着梯子直接滚下去,要么半途滚到山之间的缝隙、悬崖底下。
系统:[天呐宿主,就算能屏蔽痛觉,你也不能这么走路呀,很损伤膝盖的。我教你,走路的时候尽量不要用到膝盖,让它们放松,动用你的臀部和大腿肌肉,用臀部和大腿的行动来牵动膝盖和小腿,这样就会轻松很多。]
阮时予尝试了一下,发觉这个方法的确好使,腿部和大腿的肌肉紧绷起来,膝盖就没那么酸了。
[还好有你在,不然我今天这么走下山的话,两条腿不知道要疼多久。]
系统:[没事呀,这是我应该做的嘛。倒是你呀,体质弱就更应该注意了。]
阮时予一边调整呼吸,一边走下梯子,走过一个拐弯处,迎面撞上个男人。他双腿本就累得颤颤发抖,撞上男人如墙壁般的胸膛后,直接被弹得退了两步,往后栽倒。
如果在这里摔下去,估计会和昨天那个中年男人一样摔死在山间吧?阮时予心生恐惧,眼睛倏地睁大,双手下意识地想要去抓栏杆。
下一秒,腰身被男人搂住了。
黑色冲锋衣下紧实的手臂,将阮时予的腰肢紧紧捁着,往后一带,就把人带进了他怀里。
阮时予懵逼的靠在他身前,一脸迷茫,搭在他胸前的双手无意识的抓了抓。
“你要抓到什么时候?”
男人的声音低沉清冷,在阮时予耳边响起。
他刚刚是不是抓到了什么不该抓的……手感倒是比他想象中的要好,可为什么一个男人的,也会如此有弹性……
阮时予小脸一红,倏地松开了手,“刚才谢谢了。”
在男人沉默的注视下,他的脸蛋越来越发烫,嗫嚅着说:“我不是故意的。”
他抬起眼皮,飞快地瞥了一眼男人。
穿着黑色冲锋衣的男人,身高似乎和林斯承差不多高,身形则比较强壮魁梧,头顶上带着冲锋衣的帽子,带着黑色口罩,皮肤较深,是健康的小麦色,帽子的阴影底下是一双漆黑深邃的瞳孔,有那么几分危险的神秘感。
“那个,我先走了?”阮时予战战兢兢的等了一会,没等到回复,就打算走了。
等他路过男人身边的时候,手腕被抓住了,对方说:“昨晚,你都看到了。”
阮时予脚步一顿,继而浑身僵住,仿佛有一道电流瞬间击穿了他。
这个人怎么会知道?他难道也是昨晚的目击者?他就说为什么这么荒郊野岭的山上会撞到人,原来这人也是目击者?!
阮时予不可思议的扭过僵硬的脑袋,“你……想说什么?”
男人盯着他,突然说:“我叫伏纨,是林斯承的贴身保镖。”
“昨天晚上林斯承把我支开,我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等我赶到现场的时候,只发现了山脚下的一具碎尸。”
这人是林斯承的保镖,那岂不是一下子就能拆穿他的谎言?阮时予唇色一下子白了,“然后呢?”
伏纨轻轻蹙眉,似在疑惑,不过还是继续说:“我把那具尸体处理了,之后去别墅里找他,就听见了他失忆的事。”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请你来照顾他。”
阮时予:“为什么?”
伏纨:“你们不是…那种关系吗?”
原来他也被骗了啊?这么说来,伏纨其实对林斯承的私生活并不了解,大概之前也经常被林斯承支开,就像昨晚那样。
阮时予的脸色渐渐缓和,情绪平复下来,看伏纨这直呼其名的样子,大概对林斯承并不是很服从,所以对于失忆的林斯承,他也不想多管,才找上自己。
伏纨看他不吭声,说:“只要你愿意照顾他,直到他恢复记忆,就可以拿到很丰厚的工资。”
阮时予心想,要是他不答应的话,按照他们这个家族的作风,恐怕也会被逼着答应吧?要不然,怎么会让伏纨这个看起来凶神恶煞的男人来找他谈?
阮时予:“但是我还有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伏纨眉心蹙起。
阮时予:“所以我想问一下,你平时能不能帮我分担一下工作?”
“我不行。”伏纨冷厉的表情稍显缓和,“但我可以帮你请合适的护工。”
他补充了一句,“记得要签保密协议。你也要签。”
阮时予讷讷的点点头,“好,那我就等你把合同拿给我。”
伏纨松开握着他的手,稍稍退开,那种如影随形的压迫感顿时消失,阮时予感觉一瞬间呼吸都通畅了。
伏纨道:“我会尽快把拟好的合同给你。”
“那,我就走了。”阮时予刚刚差点被他吓得失禁了,双腿颤颤,扶着栏杆从他身边走过去。
伏纨看他露在外面的脚踝精致伶仃,透着粉色,双腿摇摇晃晃的样子,不禁好奇,“你是受伤了吗?”
“林斯承都失忆了还跟你做的这么激烈?”
阮时予:“……”
阮时予顿时一脸黑线。
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没见过身体这么弱的人吗?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他和林斯承一样,爬两个小时的山路还能没有丝毫后遗症的!
阮时予想骂他多管闲事,不过还是委婉了一下说辞,反问,“是又怎么了?”
“太娇气。”伏纨评价道。
什么??
他娇气?!这说的是人话吗?
阮时予怒从心头起,刚要憋不住的发作,就见伏纨走到他面前,单腿屈膝半跪下去,“既然是林斯承造成的问题,那我有必要帮他收拾烂摊子。我来背下山你吧。”
阮时予把即将脱口而出的话给憋了回去,不过他没立即接受,犹豫的看着他的背影,“你认真的吗?”
伏纨头也不回的说:“你想自己走吗?这里离下山还有一个小时的路程,按照你的速度,可能需要三四个小时。”
阮时予不问了,连忙扑到他的后背上趴好。
伏纨双手从后面挽住他的两条小腿,挂在自己腰侧。两条纤细的小腿在他的臂弯中紧绷着颤抖,像是某种激烈运动过后的余韵。
伏纨沉默的背着他站起来。
身后的青年软乎乎的趴着,像只温顺的小动物,体温略微有些高,呼吸也略显急促,洒在他的后脖颈处,十分撩人。
伏纨健步如飞,足见爬山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如履平地,只是他走得太快,把阮时予颠得一颤一颤的,后背温度也很高,让他忍不住叫喊起来:“你能不能走慢一点呀?”
“怎么了?”伏纨放缓了脚步。
阮时予把脑袋靠在他背上:“没事,就是有点太热了,我不喜欢黏黏糊糊的。”
“而且走得太快了,颠得我头疼,都快喘不过气来了。”
声音很轻,很软,带着点黏黏糊糊的困顿劲儿,听起来像是撒娇。
估计他和林斯承在做的时候,也是用这样勾人的声音软软的撒娇吧?
让人恨不得往死里疼爱他。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林斯承都失忆了还把他弄得下床都走不了路……
莫名其妙的,伏纨冒出来一句:“他太粗鲁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宝子们[爆哭]俺这本又被举报错频了,可能会有读者评审团审核。
我上次被举报就询问过编辑了,快穿里只有一个小世界涉及双星是可以写的,不是错频,我就写了一个小世界的双,又不是每个世界都是[可怜]而且主角的认知一直都是男性啊。
……现在只能说且看且珍惜吧
第108章
伏纨把阮时予一路背到山脚下,还不到一个小时,虽然他走得慢了一些,但阮时予还是睡不着,东拉西扯的和伏纨聊了一些。
阮时予并不是属于健谈的人,但他需要多了解林斯承的个人信息,喜好习惯等等,以便以后应付他。
而目前为止,伏纨是他所能接触到的最了解林斯承的情况的人,他必须和伏纨熟悉一点,多套到一些情报。
不过伏纨显然是有职业操守的保镖,几次差点被阮时予套话,都说漏嘴几个字了,最后还是被他硬生生改了话题,不肯暴露林斯承的隐私。
伏纨警惕的说:“你该不会是想从我这里打探林斯承的消息吧?那你就打错主意了,我除了知道他的身份,别的一概不知。”
“不是啊,我就是随便聊聊嘛。”
阮时予连忙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抚,“我就是好奇你的职业而已啦,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会用保镖呢。”
他只能表现出对伏纨感兴趣的样子。为了得到林斯承的情报,暂且跟伏纨打好关系也行。
二人互通姓名后,林斯承叫他“阮先生”,阮时予让他不用那么生疏,可以直接叫他的名字。
伏纨却说:“你是我老板的情人,我们不需要那么亲近。”
阮时予:“……”
这人太钢铁直男了吧,油盐不进啊。
伏纨既然这么冷,那他也没必要表现得热情了,一味的热情也会让人感到负担和压力,让人厌烦,就像容嘉对原主。
所以阮时予后半程就不怎么吭声了。
倒是伏纨,发现他变的焉哒哒的,还有些不适应,开始反思,刚刚他是不是把话说的太重了?
还是他刚刚的语气不太好听,太严肃,把人吓到了?
下山后,伏纨把阮时予放在了可以打车的地方,本想立刻走人,但他盯着阮时予这瘦弱的身形,总觉得不放心。
正午的日头很烈,阮时予时不时用手臂遮着眼睛,皮肤在阳光底下白的发光,他咬着下唇,细细的眉蹙起,大约也觉得太晒了,却一声不吭的走着,也不找伏纨帮忙了。
把他一个人放在这么偏僻的地方,都没几个路人,万一他遇到点意外怎么办?
这样想着,伏纨就把自己的车开过来了,停在阮时予身边,摇下车窗,“你要去哪里?”
阮时予看向车窗,“你要送我吗?”
伏纨:“那要看顺不顺路。”
阮时予报了自己家的地址,他自然租不起很好的地段的房子,位置离主城区有点偏,他平时上下班通勤坐地铁都得花一个多小时呢。
其实完全不顺路,甚至是两个相反的方向,但伏纨被阮时予用那双漂亮的大眼睛看着,就莫名无法拒绝了,只好硬着头皮点了点头,“上车吧。”
阮时予一路上基本都在打瞌睡,伏纨完全被当成了免费司机,但他并不觉得不耐烦。
这样沉默的单独相处,反而让伏纨觉得放松。在感情方面,他并没有任何对付异性的经验,对同性就更没有了,可不知道怎么,他一见到阮时予,就会不自觉的往那方面想。
阮时予都不怎么跟他说话了,是讨厌他了吗?阮时予和他说话总是小心翼翼的,是在害怕他吗?阮时予对他会是什么样的看法呢,第一印象如何?在他心里,阮时予的第一印象可是极其难忘……
这些想法让伏纨内心总是很紧张。好在他的表情一向寡淡,阮时予应该看不出来。
副驾驶上,阮时予的睡相很好,黑色的碎发稍稍遮住昳丽的眉眼,他侧身稍稍背对着伏纨,蜷缩起来,是个不太有安全感的姿势。
阮时予睡得太香,一切烦恼都没有了似的,直到伏纨把车开到他的住处楼下,他这才想起来搬行李的事。
伏纨把车停下,解锁车门,“到了。”
阮时予慢吞吞的去解安全带,两只白嫩的手却拧来拧去半天都没解开。
伏纨叹了口气,直接上手帮他解开了安全带,瞥向他,“还有什么事吗?”
“你能再帮我一个忙吗?”阮时予轻轻拽住他的衣袖,力度很轻的扯了扯,几乎像是小猫挠人一样,无法撼动丝毫。
但伏纨这么壮的男人却被他扯得身体僵硬,甚至顺势倾身下去,“你说。”
阮时予把自己要搬家、搬行李的事告诉了他。
伏纨了然,原来他是想让他帮忙搬行李,再开车把他送到男朋友家去。说起来,伏纨今天早上也听到了,林斯承其实只是他的一个情人,并不是正牌男朋友。
伏纨觉得林斯承的确很糟糕,也不适合跟阮时予这种小白兔扯到一起。但他难免有些好奇,阮时予的男友会是个怎样的人?
他记得当时听见阮时予说,林斯承对他很温柔,甚至愿意柏拉图的时候,伏纨就觉得这不太可能,果然后面阮时予就说了,他脖子上的痕迹是林斯承掐出来的,因为他阳.痿而恼羞成怒。
伏纨不太清楚林斯承是不是真的不行,但这也不失为对他糟糕性格的一个合理解释。那该不会阮时予的男友其实也是个类似的阳.痿男吧?毕竟他看人的眼光好像很差。
所以他现在不仅要为一个阳.痿男工作,还要把阮时予送到另一个阳.痿男那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