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眼高于顶的世家少爷17
又下雨了。
雨水啪嗒啪嗒打在船檐上,打破了荷池的安宁,翻起一层层荷浪。
船檐上的铜铃不住地摇,叮叮当当响。
元汀失神地望着船顶,忽然想起他的鱼食还放在外头,要被雨打湿了,不由得唔了一声。视线里叶衡压下来,紧张地捧起他的脸问,“痛?”
元汀摇摇头,偏过头轻轻含住男人的手指,“不是……”
叶衡满头是汗,他沿着元汀雪白的颈子往下亲,哄道:“要不下次吧幼怜,我们现在什么准备都没有做。”
他和元汀体型实在有些不相配,比起小少爷的精致白皙,他粗犷得多,虽然元汀说没问题,但是他真的怕少爷是嘴硬不肯说自己难受。他了解过的,男人和男人之间,需要用脂膏才行,不然很容易受伤。
算算年龄,元汀也才到启蒙的时候。不过他身体弱,家里肯定是没安排侍女教导过的,想来估计连夜遗都还没有过,这么生嫩的身体,叶衡真的怕自己毛手毛脚弄伤了。
“不要。”元汀咬了一口他的手指,很轻,不是很痛。
叶衡又去亲他的脸,“那你等等我,我去买药。”
元汀被他亲得有些晕乎乎的,听见他要走,下意识圈住男人的颈脖,“药?”
反应过来后睁大眼睛,惊呼道:“你不会不行了吧了?”
当兵打仗原来这么伤身体?也对,叶衡肯定不止受过脸上的一次伤。
元汀懵了好一会,干巴巴道:“没关系的叶衡,就算你那个了,我也不会嫌弃你的……”
最后实在是说不出口,元汀吸吸鼻子,眼底泛着水光,“这个也治不好了吗?”
男人忍不住从喉间发出一声闷笑,紧紧抱住元汀,觉得实在可爱,好想亲亲他,“不是的幼怜,药是给你用的。我怕你会难受,很容易受伤的。”
他怀里的人安静片刻,抱住了他把脸埋进他胸膛,声音闷闷的,“不会的。”
“什么?”声音太小了,叶衡没听清。
“不会受伤的。”元汀的手指在男人后背画圈圈,他从来就没用过什么脂膏,耳根羞红一片。
“我比较……天赋异禀。”
……
确实天赋异禀。元汀咬着手指脸红红的掉眼泪,叶衡拱上去和他接吻,手里不断安抚着身下人的脊背。
过了一会,元汀受不住了,忍不住哭出声,但是什么东西都没出来。
叶衡皱起眉头,要低头看看情况,就被小少爷缠上来献吻。元汀眼神迷离地带着情欲的春色,小猫似的舔男人的下巴,“不要管。我要你亲我。”
这场急雨意外地长,一直绵延了一整个下午,到傍晚才淅沥停下——
才确认心意的两个年轻人简直不知天高地厚,几乎无时无刻不在私相授受。
元汀最喜欢在他屋后的温泉。亲热完就能立即洗漱清爽。很可惜的是没试过在水里,温泉是活水,不会弄脏池子,就是不知道怎么开口。其实他脸皮挺薄的,这种事情还是不太好意思直接说。
叶衡比较老实古板,他总是找机会把元汀转移到床榻上去。在他的认知里,房事就该发生在屋子里的床上,最好拉上床帘。
让叶衡有些担忧的是:元汀没有一次出金过。
就算小少爷在他怀里爽的快晕过去了,也没有出过。
私底下问过大夫,大夫说这种情况是异常的,一定要及时医治。
叶衡紧张得不行,“大夫,他是先天不足,这有影响吗?”
大夫摸摸胡须,“按理说,都能行房事了,也不至于体弱到这种地步,你先叫你好友最近先不要行房事了,然后带他过来看看,我对症下药。我有医德,绝对不会对外人讲。”
叶衡道:“他害羞,总说没事的,肯定不肯过来看。”
大夫咂舌,“那你告诉我他的具体情况吧,比如年龄身高体重之类的。”
叶衡想了想,“他今年十六,再过三月十七了,但是看起来可能还要小一点。个子大概比我矮一个头,到我这。体重或许一百斤出头,很瘦,我没量过。”
大夫沉默许久,“……按你说的天生不足的情况,也许他是发育迟缓。可能你的呃,好友还没到能行房事的时候……他有过夜遗晨起吗?”
叶衡:“……没。”
大夫瞧叶衡的眼神都变了,“你们是……?”
叶衡道:“我们是伴侣。”
大夫一捋胡须,“就算是伴侣也太早了。男子之间可是要用药的,我这有,保证好用,你要不要?”
“对他身体有好处?”叶衡拿了一盒。
大夫道:“我的医术那是谁都说好!你爱人不是先天不足发育迟缓吗,来一剂药催催,话说你们也太乱来了,就那么心急,很容易出问题的你知不知道?”
叶衡被老医师骂了一顿,掏了不菲的银子买下一盒药粉,又买了一盒脂膏。
回到府中一五一十地转告了大夫的话,然后拿出药粉和脂膏,“你吃吗?”
元汀有专门的大夫调理身体,是药三分毒,也怕和平时吃的补丸有相克的成分,觉得还是不要吃了。
叶衡就把药粉塞回了衣袖。
“这个是什么?”元汀看桌上还留了一盒。
叶衡:“是药膏。”
元汀的脸瞬间红了,结结巴巴,“什么药膏?”
叶衡本就是半跪在元汀面前,一手圈住元汀的脚踝不让他跑,真诚道:“给你用的,不能讳疾忌医。”
元汀的前面被叶衡的手掌磨得发红,需要上药。
元汀涨红了脸,“我自己来。”
叶衡撩开他的裙摆,钻进去,“幼怜不要闹,一下就好了。”
等叶衡擦完药出来的时候,小少爷已经软趴在榻上的桌上了。叶衡擦了擦他眼角的泪,被元汀打了一下,“你手脏的。”——
要不要和元老太太说明情况,元汀有自己的一番考量。
姑母年纪大了,受不得刺激。元汀对叶衡道:“我就不和她说我们在一起了,就说是你早发现我是男的了,然后惊觉我竟然这么有才华,要让我做你军师。我跟吉庆就这么说的。”
意思是要叶衡做坏人。
“好。”
其实叶衡也不想和元汀分开,他有决心会一直保护好少爷。
就算情况危急到他都出事了,元汀也不会有事。
元汀:“你可能会被我姑母打的。”
他摸摸鼻子,不是可能,是一定。
叶衡仍旧点头,“好。”
他已经做好觉悟了。
元汀今天特意换回了男装,推着叶衡往外走,“那你快去呀,你们马上就走了,别想耍赖。记住了,按我教你的说。”
叶衡顺从地被元汀推出门,门外吉庆对他怒目而视,他假装没看见,也不在乎。
本来吉庆就没给过他好脸色。
叶衡前去找元老太太。
吉庆望向自己少爷,忐忑道:“少爷,那我呢?”
元汀敲敲他的肩膀,“你在家里照顾好姑母,我会传信回来的。”
吉庆要哭了,“少爷,你真的要跟他走吗?”
元汀叹了口气,笑道:“吉庆,你想不想做未来首辅的贴身小厮?”
吉庆不想做什么首辅的侍从,他只想做元汀的吉庆。划船去莲花池,把喝醉酒的少爷背回来;或是跑几条街,去买少爷想要的小物件,让少爷夸他最有心;陪着少爷和老太太在傍晚消食,沿着河边小路溜达,少爷买朵荷花灯,他去帮少爷点着放进河里,与其他河灯汇聚成一条星河。战乱结束,他陪少爷回家见老爷夫人。等到少爷老了,也看不出白发,只有吉庆的头发白了,要是少爷不嫌弃,他还能给少爷梳头发,一根根梳起来,扎好发冠。
但是元汀坚定了决心,他根本没办法改变少爷的想法。
“吉庆。”元汀对他说,“不要难过,我会寄信回来的。之前教你写的字,你可都学会了?不要说你忘掉了,我要生气的。”
吉庆摇摇头,艰涩道:“没忘,我一个字都没忘。”
元汀满意地摸摸他垂下来的脑袋,“好孩子。”
姑母没吉庆那么好糊弄。
元汀听见堂内噼里啪啦一连串地响,连忙跑进去。
入眼就是姑母抬着个椅子要往叶衡身上砸。
“你脸这么大呢?啊?拿了我的钱还想拿走我侄儿,你想这么美呢?!”
一旁的侍从们纷纷护在姑母身边,生怕老太太摔倒了。
叶衡也不躲,就直直跪在那里,被一椅子狠狠砸了一下。他没事,木椅散架了。
元汀看这场面连忙挡住姑母,扶着对方在靠近的一处坐下,让老太太深呼吸,“姑母!您别生气,来坐,坐,别气别气。干什么也用不着您亲自动手呀。”
元老太太胸口起伏,她自己缓了缓,握住元汀的手,“幼怜,这人简直不可理喻,我今天就要把他赶出去!”
元汀连忙让人给老太太上杯茶,“别着急,慢慢说,喝口茶缓缓。”
元老太太喝了口茶,又有元汀摸着她的背给她顺气,总算是平静下来,望着跪在堂前的叶衡嗤笑道:“叶将军,恕老妇不能答应你的请求,你走吧,我这容不下你这尊大佛。”
元汀给叶衡使眼色。
叶衡身上被泼的茶水还没干,开口道:“元老太太,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求幼怜来军中做我的军师。”
“去你的军师,跟着你们吃苦啊?”
元汀反握住姑母的手,元老太太一顿,回头看向自己的乖巧侄儿。
元汀抬眼真诚地望着她,“姑母,我也想……”
“你想个屁。”元老太太站起身,“元幼怜我看你是过得太舒服了,你要是真的要跟这个穷光蛋走,你就别认我这个姑母了!”
元汀放低声音,牵着老太太的手道:“姑母,叶永之他很厉害的,卫戍军多英明神武啊。姑母,我考不了试,这是我入仕唯一的机会了。求求你了姑母。”——
作者有话说:白富美执意下嫁穷光蛋,娘家人痛心疾首
不过兔兔困在小县里太可惜了
第122章 眼高于顶的世家少爷18
元老太太归根到底不过是怕元汀受委屈。但是有一点确实是她无法反驳的,那就是除了这次机会外,元汀没有别的契机入仕了。
他们都是商人之家,给得了元汀荣华富贵,却不给不了他官职权力,甚至还连累了他,连考取功名也行不得。
以前还在永昌城的时候,章先生就总是惋惜,这样的好苗子没法考功名,真是可惜。
元汀平时不说,他们也都不去戳孩子的痛处,可如今孩子自己都说出口了,要追随卫戍军而去,求一个未来站在朝廷之上的机会,元老太太回屋思忖良久,还是没法狠心拒绝。
握着元汀的手彻夜长谈,分析利弊,要他想清楚了,这可不是过家家。
元汀反握住姑母的手,注视着这个疼爱他许久的老太太,坚定道:“幼怜都知道的。”
老太太最终拍了拍元汀的手背,沉默良久,只道:“要是觉得不舒服了,没意思了,就回家。”
元汀笑道,“姑母,等幼怜发达了,封您个一品诰命夫人要不要的?”
“你这孩子。什么诰命夫人的我不要,你来点实际的,把周边什么信河丽河的生意都划给我做就好了。”元老太太可不跟他客气。
元汀严肃道:“这可比诰命夫人难多了。会被人参本子的吧,说这个元大人如此胆大包天,竟然敢垄断一片水域的生意。”
元老太太哼了一声,“这都不行,你还做什么官,待在家里得了。”
元汀立马道:“那不行。放心好了,就算参幼怜的奏折比脚还高,幼怜也一定帮姑母拿下这些河。”
……
出发日。
卫戍军已经从驻扎地启程,一街人望不到底地停在元府大门处。
拖了好几十车的粮食和衣物,每辆车上都印着元府的印标。
有下属从驻扎地过来的,挠挠头,问道:“不是说只给十车粮草吗,怎么有这么多了?”
冯晓抱着刀靠在墙边,对着车队最前头那辆马车努努嘴,“人少爷要加入我们,自带的。”
“加入我们?去打仗啊?我都是活不起了才来的,这有钱人怎么想的?”
冯晓啧了一声,“我也是活不起才参军的,谁知道。不是读书人嘛,可能追求的和我们不一样吧。”
他眼睛转了一圈,“冯俊和人家熟,你问他去,人少爷怎么想的?”
冯俊已经翻身上马了,冷着脸拉着马缓慢兜圈圈,看起来等得有些烦躁。
自从元汀是男儿身的事情叫冯晓知道后,他就一直拿这事调侃他。毕竟冯俊那点春心萌动的少男心思不难看出来,这下好了,暗恋的娇小姐忽然变成一位小少爷,任谁都受打击。
冯俊还在他们面前夸过人小姐好看。
怪尴尬的。
冯晓坐上马车的驾驶位,叶永之说了让他们两个之一来驾车,看冯俊那样子恨不得离马车十米远,自然只有冯晓上了。
一坐上马车冯晓就深感不一般,就连车夫的座椅都是用了兽皮垫着的,真奢侈。想必马车里面必然是更加奢华。
果不其然,有人捧着东西开始往马车里头送,又是吃食又是软垫的,本就很软的座椅还要再垫一层,踩在脚下的木板上都铺了层毯子。冯晓不由得啧啧称奇。
冯俊骑着马围着马车绕了一圈,阴阳怪气道:“啧,这么金贵,真矫情。要是被人追这怎么逃?”
他这话就完全是发泄情绪了。马车肯定是和粮草一起放在驻扎营里的,就算真的遇到紧急情况,将军也一定会带着元小少爷一起逃的。
叶永之给他们的说法也是求元汀来做了他们卫戍军的军师。
冯晓摆正脸色道:“你收敛点,人家说不定都不认识你。好不容易有个才学不菲的人,我还要向人家请教认字读书呢。别你把人家惹生气了,连带着我一起讨厌上了。”
“更何况,人家本就家境殷实,马车弄精细点也是人之常情。”
冯俊暗骂就你体贴了,随后绕完一圈拧着眉毛问:“怎么没有那个……”
“没有什么?”冯晓回头查看了一番,感觉没少什么东西,有些玩意他甚至没见过。
冯俊低声道:“怎么没带衣裳?”
“衣裳,不就在那里吗?”冯晓指指马车一旁挂着的箱子。
冯俊:“不是那些,我看那些都是男装。”
冯晓瞬间明白过来,沉思道:“或许想着一边走一边买些时兴的衣裳吧。”
二人齐齐沉默片刻。
“你说,怎么有人有这种毛病的,竟然爱穿姑娘的衣裳……”冯俊压低声音开口,“家里给取名字也都是女娃娃的名字,哪有这种事的。你说有没有可能,他就是个姑娘,想要功名在身,于是女扮男装……”
冯晓道:“你戏听多了吧。现实里哪有女扮男装的,男的女的你还分不清?”
冯俊啧一声,“算了,你不懂。我懒得讲。”
元府大门终于打开,元老太太牵着一位华服少爷的手踏出了门槛,停在门口交代什么事。
叶永之则是从侧门熟练地抱了一箱子放上马车后面的空位上,一点不像一军之首,跟个长工苦力似的。
搬完东西他翻身上马,去车队后面看看粮食衣物是不是全都带齐了。
那小少爷总算是和老太太分了手,由小厮陪同到上了马车,这马车高,冯晓就扶了他一把。小少爷对车夫冯晓微笑点头,撩开帘子进了马车。
冯晓有些愣愣地重新牵好缰绳,过了会没忍住看了看自己刚刚牵人的手。耳边听见那小厮好像是哭了还是怎么样了,小少爷趴在车窗边上和他告别。
卫戍军光溜溜地来,离开的时候又是粮食又是衣物的,浩浩荡荡的离开了——
行军路上没什么有趣的事,一般都在赶路。
元汀看过了他们的行军路线,调整了一些方位,避开了容易埋伏人的地方,一行人开始往北方行进,目的地是一个较为偏僻的中型城市,那里还没人占领。
冯晓本来因为上马车的那个笑,以为这位元少爷是个好相处的和善人,可是短短几天,却发现了,这位少爷实在是极会磋磨人。
太挑了。
吃饭要单独开个灶,洗澡要人给烧热水,睡觉还得有人守夜,时刻听他使唤。虽然说叶永之一手包办了麻烦也麻烦不到其他人,冯晓还是啧啧称奇。
最要命的是,叶永之一点不觉得麻烦,还总觉得元少爷太会体贴人,委屈了自己。每次夜里偷偷驾马去最近的县城,只为购置点平时少爷会用的上的生活用品。
冯晓在吃晚饭的时候和冯俊提起来这回事。
冯晓:“你敢相信有人洗澡要用好几块皂的吗?我洗澡都是过过水后就直接拿巾子搓,哪里用过什么皂。”
冯俊皱起眉头。
冯晓又道:“不过也是,人家在家里估计还得是侍女仆从跪在一边,花瓣蜂蜜上身伺候的,现在只是用香皂而已,已经很体贴了。”
冯俊沉默片刻,状不经意开口道:“他不是有好多皂吗?没用完吧。”
冯晓咬了口饼子,“洗头洗脸洗手洗脚的当然得分开,洗脚皂没了。”
冯俊顿了顿,喝完最后一口肉汤,转身进了帐篷。
“这么早就睡觉了?”冯晓挠挠头,拿出袖子里的地图摊开,就着营地的火光,一边啃饼子一边用手指圈出几个地点来。
将军一个人总挂念元少爷不愿意走太远,他就不一样了。今天晚上他骑马去这几个比较远但是贸易发达的小镇上看看有没有好皂买。
“还得买块最贵最香的。”冯晓嘟囔道。
第二天早上,元汀起床时发现帐篷前放了两个油纸包,里面都是手工香皂。
元汀失笑,肯定是叶衡又偷偷跑去给他买了。
帐篷前还有一个小布包,元汀一起拆开看了。
看清里头的东西他眉尾一挑。
叶衡端了干净的水来给元汀洗漱。用帕子浸了水,一点点擦元汀的脸。
元汀眉眼弯弯看着他,软声道:“谢谢你啊叶衡。”
他低下头蹭了蹭男人的手掌,脸颊被男人托着,笑道:“原来你喜欢我穿裙子吗?”
叶衡忽地一顿。
“什么裙子?”
元汀愣了愣:“诶?”
……
元汀平时驻扎的时候都会下马车和大家呆在一块,作为卫戍军的衣食父母和唯一具有才华的人,大伙对他本就抱有朴实无华的尊敬之情。
香皂说不定是哪个听说了他少东西的小兵连夜去买的,没留名想来不是奉承之意,纯粹是想给他送东西罢了。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还送了件衣裙。难道是买皂送的,所以一起打包运过来了?
元汀嗅了嗅香皂的味道,用料扎实,并不便宜。卫戍军的份钱很少,买下这两块香皂,肯定是下了血本了。
“叶衡,你要知道是谁送我的,一定要替我谢谢他。”
叶衡还没说话,帐篷忽地被人掀开了。
冯俊紧锁眉头,顾不得思索将军为什么在元汀的房内,急声道:“前十里,有敌军军旗,正在往我们这赶来。”——
作者有话说:暖男排狗后面
第123章 眼高于顶的世家少爷19
冯俊兴致冲冲:“让我带兵去杀!”
叶衡沉思片刻,道:“你和冯晓带两队兵马分别包抄,这行人似乎在赶路,抓住时机。”
元汀放下远视仪,见他们就要带兵出征了,连忙叫住:“就这样出兵了?”
冯俊和冯晓互看一眼,冯晓道:“那不然?”
叶衡也望他,“有什么问题吗?”
元汀看看他们几个,几天相处下来他能察觉到卫戍军的将士们都比较单纯,不讲究心机计谋,可是就连出兵打仗都如此简单粗暴也实在让人失语。
元汀拿来地图,用笔杆点向敌军目前在的位置,“他们行军紧凑,有游骑侦察,贸然出兵恐怕会打草惊蛇。”
“当然,我知道你们骁勇善战,但是我们要发挥利益最大化。”
元汀道,“让二十人带上弓箭,射他们的前排和尾部的骑手,只射马。马受惊冲散队伍。再分十位骑兵提前绕到北方,让带弓箭的将士向西北方放出鸣镝,同时骑兵让马蹄声响起。敌人此时已然军心大乱,会匆忙往东南方跑。东南方此处有一处树林,他们要么被疯马带着乱跑,要么骑马逃亡,队形必乱,此时只需派人在后方燃火,浓烟一起,想逃都难。无需一兵一卒,宛如瓮中捉鳖。”
他这一番话一口气说完不过才过几息,显然是在望见敌军军旗后就已经构思完全了。
冯晓愣怔地望着他,元汀叹口气,“没听懂?”
冯俊拱手道:“我准头准,我带人射箭。”
叶衡按照元汀的说法叫来几人吩咐下去,让全军戒备。冯俊急匆匆去挑选弓箭手。冯晓回头似乎想说什么,但现在有要事在前,只能转头离开。
元汀举着远视仪密切观察情况。
叶衡侧眼望他,发现元汀轻轻地抿唇,鸦羽般的长睫不住地眨。
“不用担心,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战士。”
就算是毫无战术的直接开战,卫戍军的副将都极少会输。毕竟能力有限的早就死了,留下来的,都不是泛泛之辈,能够以一敌十。
叶衡道:“冯晓天生神力,冯俊耳聪目明,是很厉害的副将,曾经创下过带领十人小队打败四百人军队的历史。”
元汀瞥他一眼,轻声道:“这是我第一次指挥作战,你听过纸上谈兵吗?万一我是赵括呢。”
叶衡思索良久,他打仗打久了,那些元汀曾经教过他的古文历史他实在是记不完全,想来想去也没想出谁是赵括,干巴巴道:“你和他不一样,你肯定最厉害。”
元汀笑了一声,“我教给你的你都忘记了?”
话才说出口,元汀忽地想起叶衡脸上那道疤。脸上受伤那么严重,脑袋肯定也是受了重伤。
元汀顿了顿,“忘了就忘了吧。”
叶衡连忙道:“我觉得我好像想起来赵括是谁了,他是不是哪个皇帝?”
耳边鸣镝响起,元汀比了个嘘的手势,示意叶衡不要说话。
视野里敌军骑兵忽然开始胡乱奔逃,马蹄声和人的惊慌嘶叫声齐齐响起,元汀回头给了叶衡一个眼神,叶衡心领神会,吹一口马哨,他的坐骑应声而来。
男人翻身上马,元汀向他伸手,被一把拉上马圈在怀里。叶衡双腿一踢,马立刻往密林处跑。
等元汀到时,战局已经落下帷幕,卫戍军捆着好几十个敌军从密林里出来,还有些敌人仍要垂死挣扎,提着盾牌的士兵进去就像老鹰捉小鸡一样一抓一个准。
一共二百八十位敌人全军覆没,我军无一伤亡。
……
这敌军还带了不少物资粮草,卫戍军当晚决定摆宴庆祝。
元汀只短短出席了片刻,一大群人争着给他敬酒。元汀喝了两杯,头就有些晕乎了。怕夜里风凉吹伤他,叶衡扶他先回了帐篷休息。
把元汀的外衣脱下,轻轻扶着小少爷躺下,叶衡跪在床榻前,内心从没有这么柔软过。
帐篷外将士们的载歌载舞离他的世界越来越远,指尖微弱轻柔的呼吸清晰到灵魂都要战栗起来。手克制不住地抖动着,撩起少年泛红脸庞边的一缕滑下的白金色发丝,整理别到耳后,整张漂亮到惊心动魄的脸庞完完整整地暴露在烛光下,给清漠的眉眼都挂上温馨的暖色。好像不止是元汀喝醉了,更是他的雪中仙梦中魂融化在他手心。
少爷跟他走了。
幼怜说,他想嫁给叶衡。
叶衡抬起元汀的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脸边。
他帮元汀挡了太多酒,可能是情难自控,也许是也醉了。就这这个姿势静静地注视着他年幼的妻子的睡颜。
良久,侧过头轻轻落下一吻。
自然没能注意帐篷短暂掀起的缝隙——
“他们是宋永的人?”
叶衡的眉头紧锁。
冯俊道:“是宋永那的逃兵,好像宋永要和安平城的成王打,他们怕死逃出来的。”
冯晓呸了一声,“怎么又遇到这个宋永。”
叶庭被叶衡捏在手里后,宋恪本想自己跑路,却被叶庭死拖着不让跑,一起落在了叶衡手里。不过比起叶庭就是个傀儡幌子,叶衡和宋恪达成了一种默契的合作模式。叶衡负责打仗,宋恪负责出钱,叶庭负责担罪名。
宋恪本就是怕被叶衡抹脖子杀了不情不愿加入的,谁知道还真叫叶衡搞出了点名堂,卫戍军的名气越来越大。
他心思一转,把自己的儿子也塞进了军营,做和叶衡平级的将领。
宋永和叶衡很不对付,第一次在军营里见面就把各自打得鼻青脸肿。宋永本就没有叶衡厉害,嘴上还不停叫骂,叶衡一点没留手,差点把宋永打死。当然他自己也没多好,宋永这个阴鬼,直冲着叶衡的眼睛攻击。宋恪让人把他们两个分开的时候,各自都是一口血吐个不停。
宋恪从来没见过自家儿子这么不冷静的时候,随口一句有必要吗?
又把宋永惹毛了,指着叶衡的鼻子骂:“你个白眼狼,他对你这么好你说跑就跑,你就是踩着他做踏板,你怎么还没死?”
叶衡懒得和这人叫唤,他懂个屁。直接一把冲上去就是几拳狠狠砸下去。
宋永这人确实阴,明明从前算是个文人,带兵打仗起来却跟不要命似的,手段下三滥得很,他对上的敌人下场都惨的不能再惨。手底下的兵也和他一个德行,眼睛长在头顶上,自己营里也成天到晚勾心斗角的。宋永这个将军心里门清,但是他就是不管,甚至还喜欢拉偏架,生怕人打不起来。
就这样还偏偏胜战是一场场的打,毕竟他的手下不是人,都是他的耗材。
要是他自己阴自己的就算了,叶衡和他没半点交情,管得着别人怎么样吗?可偏偏宋永在带兵叛逃的那一次,故意把军内情报传达给了敌人,做了奸人,完全是要把他们往死里搞。
但是叶衡没死,宋永他爹宋恪在那次动乱中死了,死前眼都不肯闭,吐着血目眦欲裂。
冯俊冯晓对此人的低劣手段十分不齿,没想到竟然遇上了从他那跑出来的逃兵。怪不得跑那么快呢,毕竟要是跑得不快,就要被宋永抓回去凌迟了。
叶衡除了说了一句话后就一直沉默着,冯俊问:“这些人怎么处理?”
叶衡好似才回过神来,“都杀了,一个不留。”
冯俊犹豫了一瞬,“老陈说他那缺人抬箱子。”
从前俘虏了敌人,卫戍军都不会立即斩杀,而是先让对方物尽其用,多做些苦力再杀了。如今又元少爷的加入,卫戍军的粮草比以前多了很多,急需用人。
叶衡斩钉截铁:“杀了。”
冯俊不再多言,垂头拱手,“是。”
议事地帐篷里只剩下叶衡一个人。
审问安排在宴会结束后,一审出来冯家两兄弟就来禀告了他,现在天色快亮了。
叶衡站起来,就着一旁的水盆洗手。等会他就要去喊元汀起床了,给元汀洗脸的时候他的手一定要先洗干净。
元汀喝醉酒第二天可能会头晕,要吩咐厨房煮碗醒酒汤。
算了,他自己去煮好了,别人煮的元汀可能不爱喝。
昨天没洗澡就睡了,小少爷肯定要生气骂他为什么不给他洗澡,等会煮醒酒汤的时候顺便烧些热水,给元汀洗洗。
再搞点吃的,给垫垫肚子,不要反胃吐了。
宋永必须死。叶衡望着自己布满伤痕的手掌想,元汀以为卫戍军都是一群单纯老实的好军人,他不能让元汀发现任何不对劲。
要是元汀后悔跟他走了,要是元汀嫌恶地望向他,他会生不如死的。
所以宋永必须死。
立刻死——
卫戍军是庆王旗下的一支军队,有两位将领。
宋永,宋恪之子,左将军,善诡计,一手长枪用得出神入化,落到他手里不死也得蜕层皮。
叶永之,贫农出身,右将军,善杀伐,一刀一剑,遇到敌人往往就地斩杀。
二者相比,自然是叶永之更符合世俗的道德仁义。
世人是如此看待的。
冯家两兄弟听说了右将的广纳人才的号召,前往投奔的时候,也是这样以为的。
等到真的加入了卫戍军,才发觉有不对劲的地方。
右将统领一军,左将统领二军,两军在军营中相隔甚远,就连普通交流也极少。凡是不小心碰上的时候,二军的人都会表情古怪,窃窃私议。
冯家两兄弟本来以为是自己才入军营军衔就极高才让旁人说了闲话,过了会,冯俊却神情莫名,开口喃喃道:
“什么倒霉?”
有二军的人问了句:“你们跟叶永之那厮去过战场吗?”
他们二人入军不久,都是自己带小队,还没有跟叶永之行动过。
那人嗤笑一声,“又是两个天真的小伙子,以为拜了位好将军,能带自己鸡犬升天。”
直到宋永叛变那晚,冯俊冯晓才明白那天那位二军的将领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那天火光滔天,外头士兵们疯了一样猛敲战鼓。
“着火了!着火了!”
“宋将军叛变了!敌人进营里了!”
马蹄声伴随着弓箭的破空声呼啸而来,轻而易举地射透了帐篷的兽皮。
庆王叶庭惊恐不已,瘫坐在地上,涕泪纵横,“完蛋了,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他忽的怒从心起,一把拎着宋恪的衣领,嚎叫道:“都是你养的好儿子!你看看你养出了个什么样的叛徒!他要杀了我们!”
宋恪也惊慌失措,一把扯开他的手,“快逃!”
叶永之青面獠牙的可怖面具在外头火光冲天的场景下更显惊悚,面对铺天盖地的箭雨,他穿起甲衣,一把拉过浑身发抖的叶庭,丢上马背,在拎起宋恪垒在叶庭上方,翻身上马,疾驰而去。
冯俊拿着刀驾马在左边,冯晓拿着刀驾马在右边,为他开路。刀刃扫过一排人的颈部,脑袋像不断射下的箭一样落下来,鲜血喷洒一路,血流成河。
叶庭早就被这场面吓晕了过去。
叶永之的马是千金难买的汗血宝马,却也比不过敌人的箭快,逃到军营前,眼见无数敌军好似没有尽头一样不断涌入进来。
宋永的情报千真万确,卫戍军早就是无数人的心腹大患,他们齐齐联手,只求在一夜之间歼灭这支名气非凡的队伍,一点也不吝啬资源的投入。
叶永之见状,紧急勒挺马,马儿发出嘶鸣。在炮火声中,他脸上无悲无喜。
根本没有一丝思虑,他毫不犹豫地把宋恪推下马。
减轻一个人重量的马匹更加轻盈了。
他看了眼昏迷过去的叶庭,那时候名正言顺还是很有必要的,不是王侯将相,有能力的人根本不会投靠你,所以他思忖一瞬,没有把叶庭叶丢下去。
宋恪不可置信地望着他决绝的身影,声音像破锣一样尖锐,“叶衡!你不能抛下我!你不能这么忘恩负义!所有的钱都是我出的!所有的人都是我招的!你不能让我在这里等死!”
他老实巴交了一辈子,就在晚年想要张狂一把,赌上了自己的身家后代。
怎么能是这样的结果?!
叶永之眉头都没跳一下,直接纵马踩碎了宋恪的喉咙。血液喷溅到他怒目圆睁的瞳孔,猩红的眸子仍旧死死注视着叶永之离开的背影。
冯俊被这一举动吓了一跳,忍不住转头去看,“宋统领他……”
叶永之却并不理会他,自顾自地驾马疾驰。
冯俊和冯晓的马匹没有他的马快,怎么也追不上他。
眼睁睁瞧见叶永之的身影越来越小。
此时他们才意识到——
原来他们和宋恪是一样的。
都是可以随时被放弃的一员。
没时间陷入好兄弟感情震碎的震惊中,冯俊咬牙偏移了路线,和冯晓兵分两路,奋力突围。
不知道奋战了多久,终于驾马逃离了那片可怕的炼狱。
马匹累死在了路旁,冯俊也自己找了个密林,一头栽了进去。
等到休养好身体后,他才在一天夜里反程回到曾经的军营驻扎地。
在军营外,他遇见了在外徘徊的冯晓。
一阵夜风袭来,军营里散发着浓郁的血腥味,好像那场战役才刚刚发生。
不对。
二人对视一眼,眼中都是同样的警戒。
倘若军营真的被完全突破,立马驻扎的新人必然会燃起火焰照明。
更何况……
这血腥气息,实在是太过新鲜了,绝不是几天前的死人能够散发出来的。
二人背靠背,互相掩护着进了军营。
当即愣在原地。
营内堆积着无数的尸体,下面他们曾经并肩作战的兄弟,上面是偷袭的敌人的死尸。
叶永之的甲衣每一片甲片都能渗透出暗红的鲜血,他点燃了一小簇焰火,就着火光慢条斯理地擦拭着刀面,火光飘忽不定,他的面具更是骇人不已,好像地狱恶鬼爬到人间,走过之地无不一生灵涂炭,血流满地。
能做到一军之将的人当然不会是什么心地善良的好人,冯家二兄弟还不至于如此天真。
但是残忍冷酷如同叶永之这般,也是从未想过。
那些地下的战友们是全都是敌人杀死的还是有一部分是叶永之斩杀的,他们不敢深究。
其实也不需要深究,叶永之必然是杀了一部分的。敌人不可能会不留俘虏,而叶永之这次回军营,显然不是来救人的。
他就是来灭口的。
他把宋恪搞死了。
谁也不能说出去,加上有些军内的机密,他也不想那些俘虏透露出口。
于是干脆全杀了。
叶永之当然发现了他们两个,只说,“你们还活着?”
冯俊和冯晓向来认从识时务者为俊杰,当即下跪高声道,“将军,我们来迟了。”
才被大清洗过,无人可用。他们二人自然是留下来了的。再后来看他们也没什么别的心思,叶永之就一直用着了。
但是叶永之绝不是个良人。
冯晓脑海里不断回旋着他意外看见的那一幕,还是没能忍住,找上了元汀。
元汀才睡醒,头发都是乱蓬蓬的,神情有些懵懵的,“冯晓,你来有事吗?”
冯晓看着他,脑子里急速转个不停,最后只结结巴巴说了一句。
“你、你知道,我们将军他不是中原人吗?”——
作者有话说:卡点又失败了TT
算了,我决定还是别强迫自己写文。最好是一个自然的状态(?)比较好看点
第124章 眼高于顶的世家少爷20
元汀坐在木澡盆,呆呆地看着水面上洗头皂打出来的泡沫,白皙光洁的膝头从水面里凸出来,像两个小山丘。宿醉让他有些头脑不清醒。
一屏风外,叶衡在给他折衣服。
“叶衡……”
屏风内响起小小的呼唤声。
叶衡回头望去,影影绰绰的影子仍旧好好地坐在浴盆里,只是好像把脑袋搁在了膝上。
“怎么了?头晕?”叶衡尽可能地放柔声音。
他和元汀交流时总是压低自己的声调,可以最大程度减轻自己本来嗓音的威严。
元汀确实头晕了,叶衡转进屏风内,再出来,臂弯里就抱着个用宽大素衣包裹着的人。
喂了宿醉头晕的小少爷醒酒汤,垫个软枕头让元汀靠在床榻上,叶衡轻车熟路地跪在他床边,掀起他的衣摆,双手附上那双雪白细腻的小腿。
元汀离开了家中,天天行军,还有叶衡教他骑马,运动多了,意外地进入了窜个子的生长期,腿脚隐隐作痛。
叶衡发现他会不自觉地抽动双腿的时候,大惊失色,叫来了军医仔细观察。各方面都查了一遍,确认身体确实没有毛病,只是在长个子了。
军医是元老太太高价雇来的,给她的宝贝侄儿照料身体。知道小少爷是个金贵人,军医开了药油,说每日用这药油揉揉,免得长纹了。
叶衡自己就是小时候长太快,身上有不少纹,不过后期都被伤痕覆盖住了,也看不出来。
药油有股淡淡的清香。叶衡倒在手上,开始按揉少年的小腿。
元汀的小腿很纤细,带着少年特有的骨骼感,但是因为他不爱运动,小腿肚子上的肌肉很松软,揉起来有种软绵绵的手感,雪白的皮肉渐渐泛红,在药油覆盖下呈现出一种晶莹油润的质地,细窄的青蓝色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显露出来,腿像是被一件上了釉色的昂贵瓷器。
从小腿按摩到足底,每一处都仔细把药油揉进肌肤。
叶衡尽心尽力伺候他的时候,元汀就趴在床边的矮桌写信。
第一封给远在西部的父母,他已经写完了。第二封给承安县的姑母,第三封小信和姑母的放在一起,是给吉庆的,第四封给程卓年。
好在虽然现在到处大大小小战役不断,但是只要不在战争中心,大家都默契地没有砍断驿站通信,信使还是能照样送信,就是慢了许多,一月最多一封了。
他刚刚到承安县的时候和程卓年一直有信件往来,中间因为程卓年忽然失联断了联系,后来某天又重新收到了程卓年的来信,就重新沟通起来。
程卓年变了很多,变得沉稳内敛了。更多时候他会更经常地问元汀怎么样,最近做了什么。元汀从他寄过来的信件中隐约察觉到了他的处境并不好,被困囿于京城。
叙述者逐渐从程卓年转变为了元汀,元汀也不知道写什么,就当做写日记那样写了寄给他,好在程卓年貌似挺爱看。
元汀写今天我和吉庆堆了个雪人,我用石子做雪人的眼睛,用树枝做雪人的肢体。京城是不是也下雪了?肯定比我这里下得大吧,我这里只有薄薄的一层,很快就化了。
程卓年回信写:今年冬天很冷,京城下了三指厚的雪,比你那大很多。幼怜,不仅要多穿点衣服,还要穿好鞋袜,湿了及时换掉,小心腿脚着凉。
元汀跟叶衡出来后,这是第一次给程卓年写信。现在他可是做卫戍军的军师了,每天做了什么事,那都是军事机密,当然不能给程卓年讲,地址也给不了,程卓年那头的回信元汀是收不到的。
他只能编些东西,找个借口说自己去找爹娘了,途中居所不定,从今往后便无需程卓年回信。而且程卓年和他多年好友,他还得编的长一些。
这样的信件难写得很,叶衡按摩完毕,他还没写完,咬着笔杆发愁。
“唔……”元汀嘴里不由自主溢出一声响。
“痛?”叶衡抬眼看他。
元汀咬着笔杆摇摇头,没看他,含含糊糊的,“还好吧……”
他只是还不太习惯有人触碰他的隐私。
叶衡粗糙的手指摸上了他的大腿内侧,那里有一片艳红如茱萸的红痕,是元汀骑马磨到的。军医一并开了缓解肌肉的药,叶衡就着药油开始轻轻揉开紫红的淤痕。
元汀很乖地打开腿,让他揉——
冯晓什么都没来得及说,叶衡就进了帐篷。
他自然也不能再说什么了,退了出去。
等到了快要正午,叶衡再次把他们二人召了过去。
“不要把宋永的事说出去。”
冯俊不明白,“为什么?如果将军要攻打宋永,把他曾经对我们卫戍军做的事情说出来,刚好可以鼓舞士气。”
叶衡道:“不需要用这种方式。”
冯俊沉默片刻,不知道说什么。
冯晓犹豫道:“莫非,将军并不希望由我们说出口?那么可以安排一个知内情的军中人,义愤填膺,公之于众。”
虽然不清楚什么时候叶永之开始在意起自己的本就声名狼藉的名声了,但是冯晓转头一想,也不乐意自己开口说这种事。
显得他身为副将很没度量。
就应该是在某顿饭中,忽然有士兵高声而起,他一看,士兵们就地下跪抱拳道:“副将大人!我们得知那贼人宋永的所作所为实在令人愤慨,请让我们也加入突袭小队!”
他想到曾经的那些好“战友”们,不由得眼底湿润,但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他只会一把握住士兵的手臂,喊道:“好!有骨气!我们一起将那贼人剁成碎肉喂狗!”
军师大人端坐一旁,看向他的眼里满是欣赏,为他们出征之人拍手鼓掌。
光是想想冯晓浑身就热了,他道:“什么时候动兵?”
叶永之道:“今夜。”
……
入夜,元汀就着篝火,还在写那封给程卓年的信件。
上午,叶衡告知了他之前那队敌军的审问结果,是附近一个城镇驻扎的军队里逃出来的逃兵,并且得知了那一支军队试图攻打成王,还没有采取行动。
元汀沉思片刻,觉得可以把逃兵送回原军营,和该军联盟,一起攻打成王。对方在明,他们在暗,胜算大大增强。
叶衡垂下头,低声道:“可是卫戍军和这支军队有血海深仇,他们的主将就是从原先的卫戍军叛逃,害得卫戍军死伤无数,几乎覆灭。”
元汀顿了顿,“这就不好办了。”
叶衡抬眼,“你先走带一支队伍吧,我带军夜袭他们,杀了他们的主将我就去找你。”
元汀皱着眉给了他一下,“打仗带点脑子,不要说去就去,你有几条命这么花?”
敌人才有逃兵叛逃,此刻应该防守会更加严格,同时,敌人内部必然也是出现了不少的分歧。若逃兵交代的正确,敌人总共就两千军马驻守,卫戍军在人数上有优势。若要攻下对方全军,不仅卫戍军会有极大消耗,一旁的成王也可能会趁虚而入,十分不利。
好在叶衡和士兵们的目的只要杀了对方的主将,这倒是个可以实现的打算。赢了,士气高涨;输了,连夜奔逃也并无不可。
叶衡声称他对付对付主将毫无压力,元汀思索片刻,便给出了夜袭计划,告诫叶衡,若是不成,一定不要恋战,这个行动的成功率并不高,能够回来是最重要的。
就在不久前,元汀在夜色里目送叶衡带领一支小队消失在寂寥夜色中。
越往北走,天气越凉。夜里的晚风刮地呼呼响,好在元汀身体健康太多,不然以前这种气候他都不会在外面吹风的。
篝火烧了一轮暗了下去,又添了把柴。
天边渐渐泛起白晕,风还没停,依旧呼啸吹着,看天色,似乎要落雨了。
元汀站在马边,眉头紧锁远远望着叶衡离开的方向。
按照他的计划,一切最迟都应该在子时结束,而现在已经寅时了,人还迟迟未归。
柴火又添了一把,终于,有马蹄声疾驰而来。
浑身是血的冯俊从马背上摔下来,左脸上被砍了一道,从眉毛一直到脸颊,还在淌血。士兵们急忙把他接住。
冯俊急促地喘着呼吸,嘶哑道:“快走,转移阵地!”
没看见第二个人,元汀厉色正声:“他们两个呢?其他人呢?”
冯俊的呼吸像破风箱一样急促,咬牙骂一句吐口血,“他们去引开敌军了,该死的成王,关键时候非要来插这一脚!”
元汀喉间紧了紧,翻身上马。马蹄在原地转了一圈,他白金色的长发被风卷起,在空中飘扬,琥珀色的瞳孔凝视着远处,却根本瞧不见除了黄沙枯木外的任何东西。
冯俊已经晕了过去,被紧急抬上了推车。整个卫戍军群龙无首,乱做一团。
有人下意识问那位一身白衣的大人,手足无措:“军师大人,我们该怎么做?”
元汀握缰绳的手指攥得发疼,胸脯重重上下起伏一瞬,回头高声喊道:
“通告全军,立即转移阵地!”
低矮的乌云中雷声四起,滂沱大雨应声而下,雨水打在地面上,浇灭了篝火,冲刷掉了车辙和马蹄印——
作者有话说:我的权谋很松弛……
叶衡你死吧……死死吧……
第125章 眼高于顶的世家少爷21
卫戍军大营坐落在京城城墙不远外,站在城墙的哨塔往外看,能隐约看见卫戍军大营头顶飘逸的赤底黑字的旗帜。
倘若还有皇帝在世,想来会有不少官员会大肆谩骂卫戍军怎能如此不知礼数大逆不道。可惜皇帝早死了,甚至连皇子皇孙在短短几年的战乱中也损伤无数,有能力的大臣多多少少有各自心思,没能力的大臣则是有多远跑多远。京城里剩几个闲散王爷偏安一偶,没人提,他们也不敢说。
甚至还得把堵在家门口的军队好生照料,奉为座上宾。
入夜。
快要入冬,夜里风声呼啸,冷风肃杀。
京城的夜晚星子遍布夜空,月光洒在大地上,大营内篝火往上烧地正旺,木头堆成锥型,噼里啪啦响,偶尔炸开小花。
穿着漂亮的舞姬一个接一个排成小队,绕过中心熊熊燃烧的篝火,脚步轻盈,疾步走入温暖的大帐。
帐内又是完全不一样的景象。
四周立着火盆点亮整个大帐,空气中弥漫着浓郁地血腥味。
卫戍军的主将席地而坐在上座,虎皮铺地,才剥下的新鲜兽皮还冒着血腥气,男人却不嫌弃,笑着喝酒。
帐内几位将领们嬉嬉闹闹,没一人把那位京城来的使者看在眼里。
直到舞女掀开大帐进来,为首的主将才啧了一声,皱起眉头。
“都出去,用不着跳舞。我们都是些粗人,欣赏不来那种软绵绵的舞蹈。”
有会看眼色的将领立马和他一唱一和,接话道:“就是!看见跳那个舞的,我牙都要酸掉了。蒋大人不用费这心力,有这好酒,有这好虎,我们将军就已经满意极了。”
舞姬们有些手足无措地望向一旁端坐、锦衣华服的官员,被尊称大人的蒋官员脸上笑意微僵。
他们送来西域进贡的老虎,本意是想借着猛虎吓一吓这个不知好歹的卫戍军,怎料今日拜谒才入营,冯俊这厮就令人把他们送的猛虎送来,脱了外衣赤裸上身进了兽笼,亲自用刀一点点剥下了整张虎皮,笑着把虎肉丢出来,说要用这肉来招待贵客。
蒋大人全程不敢发出一点声音,他随行的小厮已经满脸苍白头上遍布细汗。
野生的老虎怎么能吃,完全是一群茹毛饮血的野人!
私下里摆摆手,舞姬们还没上台,就匆匆忙忙惨白着脸退出去了。
蒋大人调整好呼吸,嘴角牵起和善的微笑,尽可能表达自己的善意,拱手道:“将军,鄙人这次前来,是奉我家王爷的命令,前来交个朋友。”
“交个朋友。”
冯俊把这话在嘴里转了一圈,嗤笑一声。他也不是真傻,京城里一个个的破落户,还自诩孤高,从来不愿意拿正眼看他们。这姓蒋的一来就送只只栓了根绳子的老虎来,差点把他牵绳的小兵给咬伤了,明白着是给了个下马威,他当然咽不下这口气,直接当着人的面把老虎给剁了。
就是可惜这般尺寸的虎皮,蒋没认真养,皮毛粗糙,不然还能拿来做双小手套,冬天快到了,真需要呢。
将军没接声,手下的将领也眼观鼻鼻观心,各自饮酒不亦乐乎。
蒋大人拱手的姿势还摆在那,脸上这下是不带笑了。
君子不与小人计较,更何况是连吃东西都还打野味的原始人。他心底默念几句,终于重新挂起淡淡笑意,坐回身去,对着一边的随行小厮招招手。
“我来有份诚心的礼物送给将军。”
小厮跪到大帐中央,双手端出一个木盒捧过头顶。
“请看。”
小厮打开木盒,里面赫然是颗惨败的人头。头发凌散,面目狰狞,皮肤泛着死败的青灰色,有蛆虫爬满脸部。
“嘶……”有人忍不住发出吸气声,吃下去的肉都要恶心吐了。下一秒被人捅了一胳膊肘,才明白自己露怯了。
蒋大人笑容满面地站起身,踱步过来拎起木盒中的脑袋,丢到地面上。
脑袋在平地上骨碌碌滚了几圈,粘上了残留的虎血和沙土,滚到了冯俊的脚边,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睛直勾勾盯着男人。
蒋大人笑道:“不知道冯将军认不认得这张脸?”
冯俊定定盯了脚底那张面容可憎的脸好一会,沉声道:“成王。”
“一点小诚意。”蒋大人合上木盒,“听说卫戍军曾经的叶将军曾带领一支中坚小队进军宋将军的军医,却被成王偷袭,一石二鸟,只有冯将军逃了出来,实在可惜。”
冯俊笑了一声,把那脑袋一脚踢远,“你家闲散王爷什么时候有这般本事,杀得了这如日中天的成王了?”
蒋大人效忠的叶川是皇帝的第十个孩子,生母卑微,在成年后就搬去了御赐的府邸,从未参与过争抢。
蒋大人轻笑道:“如日中天那也是前几年的事了,我家王爷有秘法。”
“听闻卫戍军的军师大人对那位叶将军念念不忘,凡事是经过一处,便要全城搜寻是否有叶将军的身影,此等主仆情深,真令蒋某佩服。军师大人虽然聪慧绝伦,妙计横出,帮助冯将军走到了如今这一步。但是,对旧主念念不忘,也实在让人感到心寒。”
他从袖中掏出一枚小葫芦。
“这葫芦里有一颗药丸,吃下去了,就算是神医再世,也看不出一丝异常。”
冯俊:“你要我杀了我的军师?”
他看起来有那么傻?
蒋大人道:“并非如此,这不是毒药。”
他道:“吃下这颗药,他将会忘记最多近四年的事。”
冯俊眯了眯眼,冷笑道:“行了,别整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头我笑纳了,人滚吧。”
蒋大人临走前拱手道:“将军不信,可以试试看,半颗药丸一样起效,只是药效稍弱罢了。”
……
那枚小葫芦还是被留在了帐内。
有些将领在姓蒋的一走就哇地一声把嘴里的肉吐掉了。这生肉确实不是人吃的东西,又腥又臭。
军医对药丸检查了一番,确认里面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应该不会致命。冯俊捏着葫芦沉思片刻。
“张小二!”
“到!”张小二还没来及漱口,连忙立正。
冯俊面无表情看着他,“你来试药。”
张小二顿时萎了下去,“别啊……冯哥,我的命也是命啊……”
冯俊就没再说话了,只是把葫芦收进了袖口——
元汀点了盏灯,半倚在矮桌上看书。
他懒的很,不愿意做着看,就要在床榻边角摆个檀木小桌,就着桌边随意翻几页。又没耐心,看几眼就觉得没意思了,往桌上一堆,堆出了高高一摞。
他帐篷宽敞,进出口也封得紧,外头的风刮不着他,只有风声呼呼在耳边。中间的暖炉烧的热热的,泛着暖黄的光,投映在他白金色的流丽长发上。床榻边点了小炉安神用的熏香,烟雾不断往上升。
忽然有风吹进来了一瞬,青年面前的烛火一闪。
元汀眼都没抬,“你又喝酒了?”
冯俊心虚地嗅了嗅袖子,他来这前还专门去换了身衣裳,这是怎么知道的。
“要是没喝酒,你一个时辰之前就要来了。”元汀翻了一页书,“去见谁了?”
冯俊顿了顿,老老实实一点点开始复述,偶尔穿插自己的一点表述。
听得元汀笑了笑,“你说你两刀就把老虎砍死了?这么厉害。”
冯俊脸不红心不跳,“对。”
元汀哼哼道:“那你上次杀人怎么没把那军的主将一刀砍死呢?还受了伤在身上。吹牛不打草稿。”
冯俊摸摸鼻子,“偶尔也会有马失前蹄的时候。”
元汀拿过那枚小葫芦,挑眉思索道:“可以让人失忆,这么厉害的东西可不得了,叶川说送就送,难不成他有很多吗……”
“不知道……”
冯俊一问三不知,元汀也不指望这人能告诉他什么要紧事,没把营里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报告给他都算好的了。
自从叶衡走了之后,元汀就好像成为了整个卫戍军的主心骨一样,什么都问他。真正开始处理这些事情,元汀才意识到,原来叶衡曾经说的百分之八十的文盲率真的不是开玩笑的,甚至更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