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的气候是多变的,尤其普苍寨所在的位置,身处于绵延不绝的大山和密林之中,程英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原本烈日高照,蓝天白云,站在山头能清楚看见远处山脉翠绿一片密林的好天气,忽然间变了脸,天色一下阴沉下来,山顶上的风一下变得很大,吹得她差点稳不住身体。
“糟糕,要下雨了!”程英感觉不妙,稳住身体,往前加快速度。
大黄也感觉不妙,回头冲她“汪汪”叫了两声,示意她加快速度,领头往前奔跑。
程英邮包后面一个口袋里,放得有邮局发放的军绿色开衫雨衣,下雨的时候,她可以穿着那件比较大套的雨衣在身上,将邮包给护住,找个安全的地方避雨。
但现在她在山顶,没有任何可以避雨的地方,加上风越刮越大,山顶上的温度骤然下降,山道两旁的杂草被大风吹得剧烈左右摇摆,时不时就有干枯的杂草和泥土吹得漫天都是,吹到程英眼睛里,差点睁不开眼。
她赶紧穿上雨衣,将邮包套在雨衣下,一心赶路,下山要紧。
一人一狗在山顶上狂奔,远处的天边乌云越积越厚,隐隐有雷电在云层中攒动,没过多久,就传来一阵“轰隆隆——”的闷雷炸响声。
大黄“汪”了一声,被雷吓得条件反射地四肢打了个哆嗦,原地停留了一秒钟,又继续往前飞奔。
猫狗之类的动物对声音及其敏感,它们的听觉十分灵敏,一点点小动静它们都能听见,同时,巨大的声响,也会把它们吓得惴惴不安。
很多猫狗在雷雨天的天气,听到巨大的打雷声响,比人都害怕,会条件反射地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大黄是土狗,平时再怎么聪明厉害,因为听觉比较灵敏的缘故,也很惧怕这种雷声巨大的声音。
它跑得很快,程英速度也不慢,程英在部队可是体能格斗训练拔尖的女兵,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每个星期都会经历好几次连长、团长突如其来的半夜吹哨拉练,背着沉重的行军行囊,进行几十公里的负重跑步拉练。
这种地形的山路,背着一个快要空了的邮包跑路,对她来说,是小儿科。
原本半个小时的路程,一人一狗夺命狂奔之下,硬生生节省了一大半的时间。
很快,大黄停在一大团草丛旁,趴在草丛边不停地喘气。
程英也停下来,双手拄着膝盖喘了会气,问大黄:“到了吗?”
大黄踩着那团草丛,狗爪子扒拉一下草丛,似乎在说,是的,到了。
程英走到那处草丛所在的位置,站在草丛边往下望,陡峭微往下斜的山崖下,有一条一块块不足十厘米长宽大小的石阶,蜿蜒到山下看不见的地方。
那些石阶,每块相隔半米左右,是普苍寨的苗民,建国前用铁撬铁锤之类的铁具,沿着山崖上的石壁,一块块地开凿出来的。
那些石阶旁边,还挂着一条十分黝黑,看起来有小孩手臂粗的铁链子,随着石阶一直往下蜿蜒到看不见的地方。
这个位置的山崖崖壁是暗红色的,崖壁上生长着一些植物和草木、树木,将石阶遮掩得七七八八,如果人不站在这个位置,不往下仔细看,是看不到那些石阶的。
而越往下的地方,生长的草木、树木更多,最后与山下成片茂密的树林连接在一起,形成密不透风的密林,人站在山顶,压根看不到山底下的情况。
程英望着那条陡峭的山石阶梯,以及那条看起来很黑,很灰旧,不知道是否完好的铁链子,情不自禁地皱起眉头。
那条铁链的一头隐藏在草团之中,刚才她把草丛扒开来看了一下,发现草丛底下有一块很坚硬的岩石,中间被人为打造了一个圆孔在里面,那条铁链就穿过了个圆孔,连接处被铁水浇过,形成一个封闭的铁扣,草团旁边长满了杂草,将粗壮的铁链完全遮掩住,要是有人经过这里,不注意看,是看不到铁链的。
普苍寨的人果然神秘,连这个以前进入他们村的老入口都做得如此隐秘,难怪在建国以前,没有外人进过普苍寨。
程英在部队过了新兵期,由于训练特别优秀突出,她被上级看中,加入了女子特训队伍,此后的岁月里,上刀山、下火海,什么危险的地形都去过,也在那些地方做训练。
面对这样看起来十分危险,只靠一条在风中摇曳的铁链,往八百米高的山顶下山,普通恐高的人,只怕会吓得两脚发软,死活不愿意下去,程英却是跃跃一试。
她先将大黄颈子上的绳索,绑在自己腰间上,接着将邮包之类的都背好,伸手拉着那条铁链子,往外扯了扯,试了试链子的坚硬度,确定链子没有断裂的迹象,双手拉扯着链子,身体背朝空气,面向山崖,双腿试探着往下踩着一块石阶,招呼着大黄,跟着她一起往山下走。
大黄小的时候,程建同是把它绑背在背上,一起背下山的,它长大了,胆子也变了大,就训练着它跟着他一起下山。
下山的路并不是笔直陡峭的,是呈现斜坡的趋势,越往下走,坡度越斜,同时道路两侧有树木遮拦,加上大黄颈子上的绳索绑在程建同的身上,一旦大黄脚底打滑,绳子还可以拉住它,不让它摔下山去,因此大黄已经习惯走这样的石阶山路,跟着程英下去,它也没有丝毫害怕的样子。
程英下降的速度很快,没踩着石阶,直接拉着铁链子往下滑,每滑几米就稍微停顿一下,避免滑得太快,握不住链子,掉下山。
天色越发黑沉,大中午的天气,天黑得都快成锅底颜色,能见度越来越低,雷电闪烁越来越多,眼看就要下暴雨了。
程英还在六七百米高的阿衣山上,没有地方进行避雨,很容易被雷劈中,不快点往下滑不行。
大黄跟不上她的速度,好几次都被她拉得四肢悬空,笔直一条挂在绳子上面。
它也不吭声,或者说,在巨大的雷声下,它那点低低的哼唧声,程英没听见。
一连下去快一百米的位置,程英才觉得自己
下降的速度实在太快,大黄跟不上,连忙拽进铁链,双脚蹬在一块石阶上,稳住身体后,一只手青筋暴起,单手拽着铁链,另一只手把大黄拎着,放在她双脚所在的狭窄位置,利用长年锻炼的腿部肌肉力量,双腿夹着大黄的身体,手一松,继续往下快速滑。
失重的感觉,让大黄忍不住哼唧,小小的挣扎了一下。
程英在雷声中大喊:“大黄,不要乱动,你乱动,我没拽紧铁链,我俩都会摔下山去,我这是带着你,尽快下山。”
大黄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她的话,很快安静下来,老老实实地做她腿部挂件。
下山的路并不好走,狂风一直吹着铁链和程英,让她很难稳住身子,一直随着铁链在石阶附近摇摇晃晃,时不时就要撞上坚硬的山岩,被石阶两旁生长的崖壁植物树木枝叶划伤,疼得她龇牙咧嘴的。
程英全身发力,尽量稳住身体,不让自己撞在山岩上,在越来越黑的视野中,下降的速度越来越慢。
天色太黑了,她不能再像之前那样快速往下滑,很容易被一阵阵猛烈的山风吹下山去,她得稳扎稳打,脚下踩着石阶,尽量稳住身体往下走。
她刚想双腿松开大黄,踩住崖壁上的石阶,“轰隆隆——”一阵巨响,天边炸起一道震天动地响的巨雷,在一道刺目的雷电闪过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噼里啪啦,如瓢泼一般的倾盆大雨。
酝酿了快二十分钟的乌云,在此刻从天边倾泻大地,山林之间,全是哗啦啦如流水一般,冲刷到树木枝叶上的巨大下雨声音。
还好程英事先穿好了雨衣,不至于淋成落汤鸡,不过雨势太大,她头上的连体雨衣帽子很快被吹歪,暴雨淋了她一头雨水,让她睁不开眼睛。
她在轰腾的雨声中,大声喊:“大黄,你看得见吗?”
“汪!”没有雨衣遮挡的大黄叫了一嗓子。
人,天好黑,雨好大,汪看不见!
一人一狗停留在半山腰上,雷电时不时打在他们附近的岩石上、树木上,不断在山顶上聚集轰鸣,这样下去,他们迟早会被电击中。
程英咬了咬牙,双腿又夹上大黄的身体,决定赌一把,深吸一口,忍住没戴手套,拽着铁链快速往下滑,手心摩擦着铁链,已经磨破皮,刺痛又火辣辣的感觉,双腿继续夹着大黄,飞快地往下滑。
也不知道往下滑了多久,程英手上被铁链摩擦的血越来越多,疼得她忍不住发出一声闷哼之时,一道刺目的闪电忽然划破苍穹,唰地一下,近距离地击打在离程英不足半米远的岩石上,击打出了些许火花,吓得大黄发出一阵阵鬼哭狗嚎,身体不断挣扎。
程英怎么安抚大黄都没用,它挣扎地越来越厉害,程英不得不使出全身的力气,既要在风雨之中稳住身体,抓紧铁链,双腿又要夹着不停挣扎的大黄,继续往下滑。
渐渐地程英感觉到自己的力气被消耗殆尽,身体越来越乏力,在大黄又一次挣扎中,她双腿没能夹住大黄的身体,大黄近六十斤的体重,直直往下坠落。
大黄颈子上绳子的另一头,绑在程英腰上,它往下掉,也拉着她一起往下坠。
程英耗尽力气,没办法再抓住铁链,手一松,就这么跟着大黄以前往山下掉。
突如其来的失重感,让程英有一瞬间的空白,很快她清醒过来,冷静的计算自己下了大概多远距离的山路。
当计算出她离山下不过两百米距离时,她咬牙费力地伸手,尽可能地抓住身边一切可以抓住的东西,减缓她跟大黄下降的速度。
最终在下降了快一百多米的时候,右手成功抓住一根崖壁上生长的柏树树枝,在树枝一阵剧烈晃动下,暂时稳住了身体。
大黄则直挺挺地悬挂在她腰部下方五米远的绳子上,嘴里一直发出害怕的嚎叫声。
程英抓住的根树枝不过两根手指头大小,树干很小,树龄不是很大,程英拽住得树枝弯曲的很厉害,随时都有断裂的危险。
而她跟大黄此刻所在的位置,偏离下山的石阶和铁链,她身上力气耗尽,没办法攀着陡峭的岩石回到石阶的位置,她只能借助天边时不时划破苍穹,一下又一下骤亮的刺目闪电,低头查看山下的情况。
山下雨水白汽萦绕,看到不到山下底部,因为山下全是树林,那些高大的树枝树叶层层叠叠遮挡住了山崖下的地貌,让人无法窥探山下的风景。
程英看了好一会儿,没看见有什么好落脚的地方,反而发现那些树林里,似乎有一些五彩斑斓的什么东西,在树冠之间移动着。
她皱起眉头,在天边一亮一黑的闪电光芒下,往下仔细看,突然发现,那些五彩斑斓的东西,像是不同品种的蛇和蜘蛛,还有许多虫子,正沿着崖壁,往她所在的地方爬过来。
她吃了一惊,怀疑自己眼花看错了,费力伸出没拽住树枝的左手,抹了一把眼睛上的雨水,继续往下看。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那些五彩斑斓的蛇和蜘蛛,还有许多她叫不出名字的虫子,竟然已经快到他们脚下不足十米远的崖壁上了,速度之快,让人瞠目结舌。
大黄似乎也看到了那些东西,嗅到了危机,不停地狂吠挣扎,这让本就岌岌可危,处于随时断裂的树枝,忽然发出一阵清脆的断裂声响。
“啊——!”程英脑子一懵,嘴里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惨叫,和大黄一同往山下掉下去。
好在掉落的过程中,不断有树枝做阻拦,缓冲下降力度。
山脚下长满了各种植被,密林长年无人砍伐清理,树下堆积了厚厚的掺和了泥土和干枯树枝的落叶,程英所在的位置距离山下也不是很远,她和大黄掉下去,不会直接摔死,也不会摔成肉泥。
饶是如此,落地的一瞬间,程英感觉自己骨头都快摔散架了,身体和脑子撞击地面的剧烈疼痛感,使得她脑袋一阵阵发黑,耳朵一阵轰鸣,意识开始渐渐模糊。
然而她并没有就此晕过去,她就躺在充满腐败味道的落叶堆中,感受到豆大的雨滴,噼里啪啦砸到她的脸上,疼得她发不出一点声音。
雨水不停地在她脸上冲刷,她也睁不开眼,只听见大黄似乎在她不远处,低声的哀嚎着,声音很弱,似乎也受伤不轻。
她想动,剧痛的身体,让她动弹不得,她想大声呼救,嘴巴张开,却怎么也喊不出声,眼前只有模糊漆黑的雨水景象。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在她脑子浑浑噩噩,即将晕厥过去之前,她听见了一连串窸窸窣窣,像是许多蛇虫蜘蛛在树林间爬行的声音。
她眼皮一跳,这个时候出现这样的声音,可不是一件好事。
想起程建同和卓醉蓝说过的,普苍寨山谷里有很多毒蛇、毒虫、毒蜘蛛之类的毒物话语,她心中一凉,难道她今天要命丧于此?
很快,她的视线里出现了一抹五彩斑斓的颜色,似乎有一只比巴掌大的蜘蛛,爬到了她的脸上,耳边还传来一阵蛇吐蛇信子的嘶嘶声响。
程英毛骨悚然,她想过自己这辈子很多种死法,比如老死,或者病死什么的,就没想过自己会被蛇和蜘蛛、虫子活活咬死。
关键现在她还有意识,浑身却不能动弹,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五颜六色,看起来就很毒的蛇虫蜘蛛爬在她的身边,要将她活活咬死。
她究竟是做了什么样的孽,这辈子要死于这样堪比凌迟的恐怖死法中。
程英绝望地闭上眼睛,心里只觉得对不起大黄,她头一次跑邮,大黄就跟着她出了事,从山上摔下来,被这些毒虫毒蛇咬死。
要是她妈看到她跟大黄的尸体残骸,不知道会有多伤心。
迷迷糊糊间,蜘蛛和蛇咬没咬她,她不清楚,她似乎听到了一连串的脚步声,紧接着一道兴奋的年轻男人声音喊道:“少族长,有女人,漂亮的女人!”
“女人?”一道低沉悦耳的男人声音响起,“抬回去,做压寨夫人。”
程英听清楚了这两句话,只觉得他们说话的声音语调特别的奇怪,像是有人在说生硬的汉话一样,听着就让人别扭。
她想问问那两人是谁,是不是普苍寨的苗民,但她倔强挣扎许久的意识,在听到有人说
话的声音后,意识像是得到了暗示般的放松,逐渐变得模糊。
最终她什么话都没问出来,就这么晕了过去。
第37章
“叮铃铃——”
一阵又一阵清脆又悠长的铃铛响声, 由远而近,像是催魂一般,将人吵醒。
程英猛地睁开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满是奇怪花纹和绣有蓝色蝴蝶的床帘, 床帘两侧挂着两只小小的椭圆形银色铃铛,正随着屋里的清风, 微微晃动,发出轻微的叮铃铃声响。
原来她梦中听到的铃铛声, 是这两个不足两指大小的铃铛发出来的声音。
程英望着床帘上那栩栩如生,大小不一,活灵活现, 仿佛下一刻就要飞起来的蝴蝶,怔楞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摔下了阿依山, 晕过去了。
她记得自己晕过去之前,听到两个年轻男人说话的声音,她这是被救了?
程英试着爬起身来, 发现先前摔下山崖那全身剧痛,骨头散架似的,浑身不能动弹的感觉没有了, 她能爬起床来, 不过身上依然很痛。
她低头一看, 发现自己身上穿得绿色邮局工作装不见了, 上身穿着大开领对襟紫色短袖上衣, 下穿同色百褶裙,衣服和裙子都用银线绣着精美的桃花格纹、许多花鸟、蝴蝶,看起来十分漂亮精美的同时, 衣服穿起来还很绵软透气凉快舒服。
除此之外,她露出的胳膊、双腿,包括颈子上,都孵着墨绿色的药膏,身上一股子奇怪的药味。
那味道既有药材浓烈的苦涩味道,也混杂了一些奇怪的腐臭味,夹杂着一些血腥味、皮毛味,总之,闻起来很不舒服。
此刻程英已经猜测到,是普苍寨的苗民救了她,她身上穿着苗服,敷着苗族特质药,她才没有之前那种动弹不得的疼痛感。
就是不知道,她昏迷了几天,是谁给她换得衣服,敷得药,大黄又在哪?她爸他们知道她摔下山的事情了吗?
怀揣着疑问,程英四处打量了一下她所在的房间。
她所住的房间,是一间类似于卓醉蓝家的木头修建的房子,房间格局跟外面汉人住得房间没什么不同,靠里的地方摆着一张雕花木床,床边有床头柜,柜子上面放着一个碗,碗里有一些干涸见底的黑乎乎药汁,床尾则有两个不大不小的木头雕花衣柜,床对面,大约五米左右的距离,有两扇朝外打开的木头窗户,有凉风从窗户吹进来。
窗户下,摆了一张长条方桌,桌上放着一些瓶瓶罐罐和捣药的石舂,方桌左右两侧,又放着一些木头做得椅子、木盆、衣架、放洗脸盆的架子另外就是一个白色的搪瓷水盅,一个红色铁皮外壳,银色鱼嘴,印有劳动最光荣的热水瓶,墙上还贴着几张伟人画像,一些破封建、除四旧,不信迷信之类的大红色标语话。
整间屋子,充满苗族特色的同时,又与时代共同进步,充满古朴陈旧的气息。
屋里有股很浓重的霉臭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处阿依山下峡谷,普苍寨密林的缘故,山底下一直很潮湿,时常下雨,弄得屋里也是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
程英从床上下床,穿着地上放着得一双黑色带刺绣红花的布鞋。
那布鞋的尺寸,是她双脚能穿上的,她穿上去刚刚好,布鞋针脚细密,鞋底鞋面很柔软,穿在脚上很舒服。
程英心想,救她的人还挺心细的,给她换得衣服鞋子都挺合适。
她穿着鞋子,站在地上活动了一下身体,除了身体各个关节部位有些疼以外,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比如手脚背部被摔得骨折断裂,内脏什么的也被摔破等等。
她又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身体上的伤口,除了四肢有一些摔下山,擦挂在那些树枝上的擦伤外,其他地方没有明显的伤痕,或者说,有伤痕,她看不见。
比如她右手在下山之时,摩擦在铁链上破皮出血的伤痕,被厚厚的一层墨绿色药膏敷着,她只感觉到手心有些疼痛,还有一些药膏带来的微凉感,除此之外,没有太大的感觉。
房间里的窗户是朝南的方向,程英走到那两扇雕刻了许多具有苗族特色的窗户旁,站在窗户往外看。
两座绵延不绝的崇山峻岭间,夹着一条十分宽阔的峡谷,这条峡谷,远处是密不透风,层层叠叠的密林,近处是一条宽不过三米,长度未知,流淌着清冽山水的小河。
在河边的右侧,有一片较为低矮,不过两百多米高的矮山山脉,在那些矮山上,可以看到一大片依山而建的吊脚楼。
每一栋吊脚楼都呈现三层或者多层楼的模样,每户相隔的距离都不远,许多吊脚楼二楼修建着走廊一样的平台,平台上有穿着苗服的苗民在走动,也有人站在平台上,向她所在的地方张望着。
在那些吊脚楼的对面,也就是河边左侧,也有一大片低矮的山脉,那些低矮的山头,全都开成了能种庄稼的土地。
那些地被田埂分成一块又一块的,里面种着许多作物,其中一半的地都是梯田,种植着水稻,呈现青黄色的一片,还没有收割,估计是峡谷温度比较低,作物还不够成熟的缘故。
在那些低矮的山脉下,靠近河岸边的地区,则是一小片宽不过一百米,长度未知的平整地方。
这些地方,临河修着一排吊脚楼,这些吊脚楼修着十分宽大宏伟,屋顶用得都是瓦片,不像其他在山上的吊脚楼,有不少屋顶是茅草屋顶。
河边的吊脚楼屋檐上还放着各种镇房年兽,但是底部跟其他吊脚楼一样,用一根根细而长的木头,密集地支撑着整个房屋的重量,从外表上来看,有一种不合时宜的诡异感。
这其中,有一座十分宽大的吊脚楼旁,还修建着一座木头支撑的吊桥,连接对面的河岸。
这些河边的吊脚楼像是没什么人居住,因为程英没看到什么人在里面走动。
在河边吊脚楼的旁边,有一条主干道,若干小道,通往四处,在那些道路两旁空着的平整地方,种了一些花花草草和一些药草之类的作物,开着一朵朵鲜艳的花朵,俨然一副世外桃源的绝美景象。
程英万没想到,在大山深处的偏远峡谷,有这样漂亮的地方。
难怪程建同跟她说,普苍寨里面的风景很好,就是里面雨水多,长年被雾气水汽萦绕,外围全是密林,有很多蛇虫鼠蚁,不认识路的人闯进这里,很容易被毒蛇毒虫咬死。
莫名地,程英想起自己昏迷前,看到的成群的五彩斑斓颜色的毒蛇、毒虫、毒蜘蛛之类的东西。
她很确定自己看到了,也不是她的错觉,但是她身上并没有任何被这些东西咬过的痕迹,这是怎么回事?
当务之急,她得找到救她的人问个清楚,另外还要找找大黄在哪里。
程英所在的吊脚楼,像是在左侧处于中间矮山山下的吊脚楼,周围生长着一大片竹林,竹子很高,几乎将这栋三层楼高的吊脚楼掩映在其中。
程英所住的房间在三楼,她走出房门,外面是一条不到两米宽的木制走廊,她住得房间在最右侧靠里的地方,左边还有三个这样的房间,看起来,这处吊脚楼还挺大的。
她走到中间,顺着中间一个木制楼梯往下走。
这栋吊脚楼有些年头了,木头都呈现灰白的颜色,她从木制台阶走下去,每走一步,台阶都会发出轻微的嘎吱嘎
吱声响。
很快,程英下到二楼。
二楼跟三楼的格局完全不相同,二楼没有房间,是一个很大的开阔的大客厅。
客厅里的陈设既简单又复杂,四面都有木头做得雕花窗户,但都关着,使得客厅里的光线十分昏暗。
里面桌子椅子,甚至还有木头做得木沙发,各种待客用具都有,正中间的位置则修建着一个四四方方的下沉围灶,上方垂挂着一根黑乎乎的铁长钩子,钩子上挂着一个烧水的水壶,围灶四周放着一些砍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木柴,看起来主人家平时就是在这里做饭吃的。
整个客厅顶部,没有电线电路,没有灯泡灯光,屋子里也没有灯光,黑漆漆的,看起来特别的落后。
程英看了一圈,视线被靠山崖的那一面墙,整个客厅最暗的区域吸引。
那里放着一张长桌子,上面摆放着许多瓶瓶罐罐,一个年轻高瘦的男人身影正站在那个长桌子前,手里拿个椭圆形的长条鹅卵石,对着一个石臼捣鼓着什么。
听到程英下楼来的声音,那个男人停下手中的动作,回头看着程英,开口:“醒了。”
那有些耳熟的悦耳声音,那即便光线昏暗,也能看到年轻男人绝美容貌的长相,让程英下意识地屏住呼吸。
那个男人,看起来不过二十岁,他眉眼狭长,鼻梁高挺,薄唇微抿,肤色很白,长了一张比女人还漂亮精致妖艳的脸。
偏偏他的脸上看不出一点女气,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男的,他还留着一头齐耳的短发,额前留着细碎的刘海,将他斜长入鬓的长眉遮掩不少,让他的眉眼看起来不至于那么英武,看起来更加的柔和漂亮。
他身上穿着一件湛蓝色对襟绣了许多蓝色蝴蝶和花朵的苗服,同色长裤,他站在光影背光处,让人看不清确切的容貌,就能惊艳看到他的所有人。
程英上辈子也见过不少好看的男人,但像眼前这样俊美到让她呼吸都为止停顿,生怕说话惊扰对方的漂亮男人,她还是第一次见。
程英怔楞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你救了我?”
第38章
“是啊。”年轻男人放下手中的东西, 朝程英走过来,站在距离她半米左右的距离,上下打量着她。
程英留着一头齐肩的短发, 眉目精致, 五官漂亮,尤其一双眼睛, 格外英气明亮,看人的目光平静无波, 但脸上又自带一些威严锐利的气息,皮肤也不是许多女孩子那样的肤白如玉,她的皮肤是健康的, 富有光泽的蜜色皮肤,那套紫色绣了繁复花鸟花纹以及蓝色蝴蝶的苗服穿在她的身上,倒让她看着白净了许多, 也好看的很,秀美又英气动人。
感受到年轻男人打量自己的目光,程英没有丝毫不好意思, 也没有不悦的情绪,因为她知道,对面的人, 只是单纯的在看她, 没有任何恶意。
两人离得近了, 又快临近中午时候, 外面的阳光穿透窗户上的玻璃, 投进客厅里,让昏暗的客厅光线一下明亮起来,同时也让程英将眼前的男人看得更加清楚。
男人生得很高, 头发乌黑,身上穿得湛蓝色苗服,绣着精美复杂的刺绣,那些刺绣图案,全都用银线绣的,有尾巴很长的鸟,有大小不一的蓝色蝴蝶,还有一条龙,两条蛇。
龙缠着他劲瘦的腰身,往身后张牙舞爪地扭曲着,两条蛇则蜿蜒在他笔直的裤腿上,都看起来栩栩如生。
他脚下穿着一双黑色的布鞋,没有任何图案。
他的左手手腕戴着一串细小的缕空雕花银色手镯,镯子上每隔一段距离,串着筷头大小的椭圆形小铃铛,共有四个,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走动,手跟着动的时候,那些铃铛都没有响。
程英把目光落在男人雌雄莫辨地绝美面孔上,有一瞬间失神。
这个男人的容貌,她好像在哪里见过。
可她想破了脑袋,也不记得自己在哪里见过他。
男人盯着她看了几秒,忽然弯唇笑了起来,“程英,我好看吗?”
程英回神,皱眉:“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叫程英?”
“你还没回答我。”男人固执地摇头,“是我先问的你,你回答了,我才能回答你的问题。你们汉人,不是讲究什么有来有往?”
程英这才意识到问题,对面的男人,会讲汉话,虽然他讲得比较生硬,而且每个字都停留在想不到的地方,比如,是,我先,问,你的。
磕磕巴巴的,像个结巴。
程英听得有些好笑,很认真地说:“好看,你是我平生见过最好看的男人。”
男人直直盯着她的眼睛,确定她说的是真心话,没有撒谎,他绝美的面容上浮现一抹摄人心魄的笑容,声如山间清泉一般,温和地说:“我叫龙卜曦,寨子里的人都叫我阿诺,你也可以叫我阿诺。”
“龙卜曦,阿诺”程英喃喃自语:“龙是苗族七大古老姓氏之一,包含12支宗族,姓氏仅次于五宗之首的吴姓,卜曦是苗族传统人名,代表着古老部落。阿诺,来自苗语中的‘山鹰’,象征着勇敢和自由你的名字虽然听起来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但无论是大名还是小名,在苗族里都具有特殊的意义。龙卜曦,不,阿诺,你不是普通人吧?我在昏迷之前,听到有人喊你少族长,你是普苍寨老族长的孙子?”
“你对我们苗族,还挺了解。”龙卜曦也不否认,转身走到他的药台前,继续捣鼓他的药材。
“你爸程建同,给我们寨子送了二十多年的邮件,我们寨子里的人都认识他,他没少提起他的两个女儿,其中提起你的次数最多。你爸一个月前从阿依山西山脉掉下山崖,被我们寨子里的人救了,按照他的伤势严重程度,他应该不能再做邮递员的工作了。而你长得跟他有些相像,你又穿着邮局的绿色工作服,我跟嘠羧可以断定,你是程建同的女儿,你顶替了他的工作,来给我们普苍寨送信。”
程英恍然大悟,“所以,我昏过去之前,听到你说要把我抬回去当压寨夫人的话是你们故意说给我听的?”
龙卜曦捣药的手一顿,“开玩笑的话,不要当真。”
莫名的,程英松了口气,又问:“我摔下山之前,看见很多五彩斑斓的毒蛇毒虫毒蜘蛛之类的生物向我靠近,但是它们没有咬我,那些东西,是你们普苍寨养得蛊物吗?”
“你看错了。”龙卜曦头也不回地说。
“我很确定,我没看错,在你们来救我之前,我的意识是很清醒的。”程英十分笃定道。
龙卜曦没有说话,偌大的客厅里,只有他捣药的咚咚声响。
程英看他不愿意说,很识趣地问其他话:“我昏迷多久了?我爸妈他们有来找过我吗?我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按理来说,我的腿脚身体该有被摔断骨折的迹象,但我身体除了有些痛以外,好像没什么受伤特别严重的地方?你救我的时候,看见我的狗了吗?我身上的药是你给我做得,给我敷得吗?我的衣服是不是也是你给我换得?”
龙卜曦停止捣药,将捣好的药,倒在一个装满各种粉末的小药罐里,进行一阵搅合。
搅合好了,他端在手里,走到她的面前,也不嫌弃她的问题多,一一耐心回答她的问题:“你昏迷了一个星期,我救你回来的第二天,就派嘠羧出山,到邮电局说明你摔下山的事情,告知你父母,你在我们寨子里养伤。这段时间是我妹妹娅琳在照顾你,药是我做得,她给你敷在身上,也是她给你换衣服,你的狗今早已经恢复的差不多,跟着娅琳去里寨了。”
他说完,将手里巴掌大小的药坛子递给程英,“这药你拿回去,你现在已经清醒,可以自己上药。罐子里的药,一会儿吃完午饭全都敷在你身体关节上,要不了几天,你就会完全恢复,可以出山。”
听到大黄平安无事,程英放心下来,她接过罐子,接着问:“我还要在这里呆多久?”
龙卜曦似笑非笑,“程英,你觉不觉得,你问的太多了?”
程英:
龙卜曦道:“你没事的话,可以上楼休息,到午饭的时间了,我要去找些菜回来做饭。”
程英说:“我觉得我休息的够久了,你要出去吗?我可不可以跟你一起出去?”
龙
卜曦没有拒绝,他转身背起一个竹编的小背篓,朝楼下走。
程英把小药罐放在地上,跟着他一起往楼下走。
他们沿着楼梯走到一个大约十米高的山岩上,这处房子楼下的吊脚木棍就立在这块巨大的岩石上。
他们又从山岩上的石阶,一阶又一阶下到铺满了细碎小石头的石头主干道上。
路边开满了紫色和蓝色的鸢尾花,那些花如一只只紫蓝色的蝴蝶,在如一支支狭长青翠长剑的鸢尾草叶上,随着微风轻轻摇曳,仿佛在翩翩起舞,美得仿佛油画一般。
空气中,传来鸢尾花特有的淡淡香味。
那种香味十分奇怪,它并不是很浓烈扑鼻的香味,也不是全然没有香味,只有凑近了,才能闻到一丝若有似无的甜香味,清新中又带着一些药草的气息,还带着潮湿的泥土土腥味。
香味极其寡淡,风一吹就散了,只有一直呆在花的旁边,才能一直闻到淡淡的香味。
程英看着那些鸢尾花一路开着到看不见的地方,花开得这么好,却好像没有人摘,手有些痒痒的,想摘两朵花下来。
又想着这是普苍寨,寨子里的苗民都是生苗,有诸多忌讳,她要贸贸然摘下来,还不知道闹出什么事端来。
想了想,她问走在前面的龙卜曦:“这些鸢尾花,我可以摘两朵吗?”
别看她性格泼辣独立,她也是个女孩子,女孩子所有的爱美、爱花之心她都有,她在野外看到那些开得好看的野花,都会摘一些回家,插在花瓶里观赏,让自己身心愉悦。
龙卜曦回头,“为什么想摘鸢尾花?”
“因为好看啊,这么多鸢尾花,就在路边开着,不摘两朵回房间插在花瓶里好好欣赏,不是太可惜了。”程英理所当然回答。
龙卜曦眉梢微挑,淡色的薄唇微微张合着:“你可知道,鸢尾花是死人花?”
“还有这种说法?”程英不明所以。
这么好看的花,被他说成死人花,是有什么缘故?
龙卜曦目光落在一朵快要枯萎的蓝色鸢尾花上,声音缥缈地说:“在我们寨子里,一直有个传说,鸢尾花通常生长在死人的坟头上,尤其是那种生离死别恋人的坟墓上,花开得最好,这条路边,以前埋了很多有情人。”
程英被他说得毛骨悚然,准备摘花的手,立即收了回来。
她直起身,四处看了一圈说:“你们普苍寨的人真奇怪,人死了不该埋进坟墓里,立个墓碑吗?怎么把人随便埋在平坦的路边下,还在上面种这么多鸢尾花,要是有人从鸢尾花丛中走过,踩到这些亡魂,他们生气怎么办?”
龙卜曦眼神奇怪地看着她,“你不是军人吗?你还信所谓的亡魂?”
程英:
她爸真是的,不是说跟普苍寨的人不熟吗?怎么什么事都跟这里的人说?
她面无表情道:“我曾经是军人,信仰是一回事,尊重又是一回事。我到你们普苍寨苗族地界来,我总要尊重你们这边的习俗,尊重你们这边已故之人,不能随便践踏他们的坟墓吧。”
龙卜曦好笑地摇摇头,低声说了一句:“你们汉人还真是单纯,我们说什么,你们都信。”
“你说什么?”程英没听清楚。
“没什么。”龙卜曦看着她问:“你为什么喜欢鸢尾花?”
程英道:“我不是喜欢鸢尾花,我只是看它们长得好,觉得好看,想摘两朵下来。我最喜欢的花,是白色的茉莉花,还有微黄的黄角兰。”
“喜欢茉莉和黄角兰”龙卜曦低声念着。
“为什么不喜欢鸢尾花呢?”他又问。
程英答不上来,只说:“各人爱好不同,鸢尾花虽然也很好看,可是鸢尾花不是常见的花朵,颜色也跟其他常见的花朵颜色不一样,让人看着,无端就生出一股诡异的不和谐感,它们看着”
像有毒,就跟眼前的他一样,明明容貌很漂亮,说话也很温和,可她就是觉得他那张极其漂亮的妖艳面庞下,其实是一个很危险的人物。
这是她长久呆在部队里,上辈子和这辈子见过太多人,经历过太多危险的事情,本能的直觉。
尽管龙卜曦没有回答先前她问的问题,可龙卜曦是普苍寨少族长的身份是不争的事实,她很确定她摔下山之时,她看到了许多五彩斑斓的毒物,按照程建同和卓醉蓝的说法,普苍寨的人是会炼蛊下蛊的。
苗族人炼蛊,通常会选择毒蛇、蛇虫、毒蜘蛛、毒蝎子之类的毒物,放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特殊的炼蛊方式,最终炼成蛊虫,再用他们苗族秘不外宣的驱蛊术,驱动蛊虫,为他们做事。
那些被炼制出来的蛊虫,通常都是几十上百只一起放在特定的容器中,不停地相互啃咬厮杀,直到最后一只存活,吃着苗族特质的苗药,挺过苗药各种烈性药性以后,才能成为蛊虫。
而要想驱使这些性情暴烈的蛊虫,蛊虫的主人,性情要比它们更加的阴狠凶残,能够从多方面碾压制服它们,它们才会甘愿被主人驱使。
程英在多年前,曾在图书馆看过一些关于苗族部落的文献,知道苗族部落的族长交接,不一定是子承父业,还有谁炼得蛊最强,谁能驱使更多的蛊虫,就能成为下一任族长的传承可能。
她不知道龙卜曦是哪一种的传承,他身上传来的一股淡淡的阴冷气息,让她本能的觉得不舒服。
她其实不想跟龙卜曦有太多的接触,不过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她还住在他的吊脚楼里,用着他的药,她还想去找当初救了她爸的几个苗民当面道谢,少不了要跟龙卜曦接触,了解情况,也就跟着他一起出来,有问必答。
“看着什么?”龙卜曦等着她的下文。
程英总不能当着他的面,说他坏话,只能说:“看着就觉得很美丽。”
龙卜曦笑了起来,他皮肤很白,是那种常见不见光的惨白颜色,在阳光的照耀下,他一笑,五官尤其艳丽,像生长在山野之间的鬼魅妖精,总能吸引人的目光,摄人心魄。
他弯下腰,伸出骨节分明,惨白无色的左手手指,摘了一朵开得正好的鸢尾花下来,手腕银镯上的铃铛,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但还是没有响铃声。
他将那朵枝干挺长的鸢尾花,递到程英面前,“拿着,我再给你摘一支。”
程英没接花,“我看你年纪不过二十岁,比我还小一点,你应该没结婚吧?我看书上说,你们苗族忌讳很多,你们苗族的人,尤其是未婚的人,不管男女,只要送给另一方东西,都带着特别的意义,你给我摘花,我不敢收。要摘,也是我自己摘。”
龙卜曦楞了一下,大概没料到她会这么说,也没想到她的提防心这么重。
他无可奈何地笑道:“程英同志,现在已经是建国以后快三十年的年头了,我们普苍寨的人,并不是你们汉人想象中的那么封建愚昧,你没发现,我会说汉话吗?”
“发现了。”程英点头,“所以你为什么会说汉话?”
“国家每隔几年都会派公职人员来我们这里定时扫盲教书,我们村里有好几个外嫁女,也有两名外娶的汉人媳妇,四名入伍参军的军人,你跟你爸送到我们普苍寨的信件包裹,就是他们跟家人联络邮寄的。”龙卜曦拿着那支鸢尾花,往前
走着说。
程英跟上他的脚步,有些惊奇,她倒没想到,看似神秘古老的普苍寨,其实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封建落后。
她问:“我的邮局工作装,和我的邮包在哪里?”
龙卜曦头也不回,“衣服,娅琳给你洗了,和你的邮包都放在你所住房间的床头柜子里,里面的东西,没人动你的。你也不用着急送邮件,大家都知道你受伤了。”
都知道她受伤?那岂不是整个普苍寨的人都知道她一个邮递员摔下山了?
莫名地,程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一片,有些丢脸,有点后悔跟着龙卜曦走出来了。
两人往前走了大概一百米,原本空无一人的主干道,突然冒出几个穿着苗服的大人和小孩,站在路边好奇地看着她。
其中有两个七八岁左右的小孩主动跟她说话:“姐姐,你终于醒了,你是新来的邮递员吗?”
那是个长相十分秀丽,眼睛圆圆的苗族小女孩,穿着粉色拼接紫色的苗服,看起来特别的聪明可爱,却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
程英比她还好奇,“是啊,我是新来的邮递员,你会说汉话?”
女孩说:“我们这里有汉族老师教汉话课,我妈妈是寨子里的老师之一,她是汉族人。”
程英惊奇的看着她身后一个穿着黑色拼花苗服的女人,她看起来大约三十五岁左右,长得五官小巧,容貌秀美,身形窈窕,哪怕已经是中年的年纪,依然看得出来是个漂亮的美人。
不过她看程英的目光很奇怪,有探究,有好奇,还有一丝丝同情之色。
程英还想跟那小女孩多说两句,了解一下普苍寨里的情况,龙卜曦突然看她们一眼,那小女孩和她的妈妈,还有旁边几个苗民跟受惊了的鸟兽似的,赶紧四散离开了。
程英转头看向龙卜曦,“他们怎么走了?”
龙卜曦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伸手指着左边一处低矮的小山说:“我要去这座山头的地里摘些菜,我们走这边。”
程英没动,“一个月前,我爸从阿依山西山脉摔下山,被你们寨子里的人救了,我爸很感谢他们,让我来到这里后,要当面向他们道谢。”
龙卜曦偏头看她,“救你爸的人,在对面的山上住着,我建议你吃完饭再去找他们。”
见她还是站在原地不动,他又说:“你非要现在去也可以,但你不要乱走去别人的家里,不要踩别人家的门槛,也不要乱碰别人家的东西,更不能乱吃别人给你的东西,记住了吗?”
“知道了。”程英低声应下,也不问他为什么,询问他,救助她爸的三名苗民名字。
龙卜曦给她说了三个名字,看着她走了,这才转身往矮山上的山道走去。
程英沿着主干道,走到河边那一排修建的十分宏伟的吊脚楼前,从中间那栋最大的吊脚楼二楼,走上那条通往河对岸的吊桥上。
那吊桥全是木头做得,长约二十米,距离河面大约十米高的距离,河水却只有三米宽,河岸边的吊脚楼离真正的河岸又相隔好几米的距离,想来这条河水,雨水多的时候,也是会涨水,河面变很宽,吊桥才会修得这么长。
程英走上吊桥,吊桥上的木板被踩得嘎吱嘎吱作响,整座桥随着峡谷里不大不小的风,摇摇晃晃的晃动着,人走在上面,还得扶着吊桥上的半人高木头栏杆,才不至于晃得太厉害。
程英很快过了桥,下桥就是一段宽展不一的石头铺就的石路,蜿蜒曲折地往山上的吊脚楼延伸上去。
程英踩着那些石阶,没爬多久,就听见一阵清脆的呼喊声,“程英——程英——”
有人在喊她的名字。
程英循着声音望去,看见半山腰一个靠着山坡修建的吊脚楼二楼走廊上,有一个穿着红色苗裙的十六七岁小姑娘,正在向她招手。
在她旁边,站着个头高大的大黄。
大黄看见程英,似乎很激动,老远冲着她汪汪叫了两声,接着一转身,从那栋吊脚楼跑下楼,从半山腰的石阶,一步步快速跑到她面前。
大黄整条狗都往程英身上扑,嘴里一直发出吚吚呜呜的声音,似乎在说,人,你终于醒了,你没事吧?
“大黄,我没事,你也没事吧?”程英摸了摸大黄的狗头,将热情地大黄抱在地上,仔细看了看它的身体。
见它四肢后背都涂抹着墨绿色的药膏,刚刚跑下来的时候,除了左前爪有些瘸之外,别的地方没有明显的伤痕,不由松了口气——
作者有话说:嘠羧(g suō)
第39章
那名呼唤程英名字的红衣苗族少女, 也很快从半山腰上下来,站在程英的面前,好奇地打量她一, “程英, 你感觉身体如何?”
这名苗族少女脸庞小巧,肤白貌美, 身形窈窕,眼睛很大很水灵, 看起来特别的娇俏。
她说话跟龙卜曦一样,虽然说得是汉话,但汉语十分生硬, 每个音节都停留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听起来结结巴巴,磕磕绊绊的。
程英看向她, “你是”
“我是阿诺哥的妹妹,我叫娅琳。”娅琳冲她友好地笑了笑,“不过我不是他的亲妹妹, 我是他的表妹,这些天是我一直在照顾你。”
“原来你就是娅琳,谢谢你这段时间一直照顾我。”程英也笑了起来, 看见大黄朝娅琳摇了摇狗尾巴, 她问:“你怎么认识我和大黄?”
大黄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跟着陌生人走, 也不是那种看见人就摇尾巴的狗, 它能跟着娅琳走, 说明它之前就认识娅琳。
果然,娅琳说:“你爸爸往我们寨子送了二十多年的邮件,我从小就认识你爸爸, 我叫他程叔呢。我有个姐姐嫁到了外地去,我还有一个亲哥哥去了军队当兵,他们每隔一两个月就会写信、寄东西回来,程叔时常给我们家送邮件,我没少听程叔说起你。阿诺哥救你回来的那天晚上,他让我去照顾你,我一眼就认出你是程叔的女儿了。”
难怪大黄会跟着她跑,看来是没少见娅琳,知道这姑娘对它没什么威胁,才跟着她往寨子里跑。
娅琳说完,又问她:“程英,你来外寨做什么?”
程英听她的意思,“你们这寨子,还分外寨里寨?”
“当然分了,外寨就是你看见的这些吊脚楼,你可以在外寨随意走动,里寨嘛”娅琳顿了顿,神神秘秘地说:“里寨外人不能进去,我们普苍寨的人也不能随便进去,要是有人不听劝告,执意闯入里寨,后果是很严重。”
程英很想问她里寨在哪里,之前听龙卜曦说她去里寨了,不知道她去里寨干什么。
倒嘴的话,程英又吞了回去,主要想起她一个外人问这些问题,不合适。
她回答娅琳之前的问题,“我来这里,是想找当初救我爸的三个人,代我爸向他们磕头感谢。”
“你要去找他们啊?正好我现在没事做,我带你去找他们吧。”
娅琳带着程英往石阶上走,“说起来,救你的人,其中之一,是我阿爸呢,那时候我阿爸正在西山脉半山腰摘药草,正好看见你爸从山上摔下来,就回寨子里找了两个相熟的阿伯,一起把你爸抬进村子进行简单的救治,又把你爸抬出山,送到你家去了。幸好西山脉比我们寨子所在的东山脉矮,你爸在下坠的过程中,一直不停地拉着沿途的崖树缓解下坠冲势,他又很幸运地掉进山下的河水里,要不然从那好几百米的山上摔下来,你爸早摔死了。”
程英听得颇为感慨,“那还真是凑巧了,我两手空空地上你家门去道谢,有些不好意思。”
她带得钱放在她工作装的衣服包里,不知道娅琳给她洗衣服的时候看见没有。
“没事,我们寨子里的人,不在乎你们汉人那些礼节礼数,心意到了就成。”娅琳满不在乎道。
两人一狗,顺着石阶小路一直往低矮的山上走。
一边走,程英一边四处张望。
她第一次来到普苍寨
,难免对这深处大山之中的神秘苗寨产生好奇。
在她目光所及之处,皆是依山而建的吊脚楼,每座吊脚楼之间的间隔距离大约五十米左右,但从山脚下开始,每座吊脚楼的上方又修建着另一座吊脚楼,看起来层层叠叠,跟豆腐块似的,整齐又密集。
那些吊脚楼旁边都修着木制楼梯,连接下面蜿蜒穿插在整座小山的石头山道上,一座矮山,最少修建了一百栋吊脚楼。
旁边还有好几座同样修建着吊脚楼,绵延不绝的矮山,程英初步计算了一下,这些吊脚楼加起来至少有五百栋,也就是说,生活在普苍寨的苗民,至少有五百户,上千人。
一个峡谷里的小寨子,竟然住了这么多人!
程英听说普苍寨的苗民是以前打仗的时候,从湘西逃难过来的,这么多人迁徙到这深山老林来,也是一个不小的工程吧。
大概是看出她在想什么,娅琳说:“我们寨子里,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多人,当初我们迁移过来,只有七百多人,房子修得不够多,不够住,我们就不停地扩建修建吊脚楼,房子就越来越多。
后来抗战战争实在打得厉害,战火漫延到了青曲镇,当时的镇长听说我们普苍寨的苗民会用蛊,苗族男儿身强体健,苗刀十分锋利,派了好多人请求我们族里的人出山杀鬼子,我们老族长最终被说动,派了近三百名壮年男儿出战,结果死伤无数,回来的不过五十人。
事后当地政府要给我们寨里死去的英灵追为烈士,要上报表彰,我们老族长直接拒绝,要求当地政府隐瞒此事,不能对外宣扬我们普苍寨的存在,只为了隐居在阿依山下,保护好剩下的族人。
经过好几十年的时间变故,寨子里的人,死的死,走得走,现在寨子里的人口不过三百多人,房子太多,很多年轻人都自己住一栋吊脚楼。”
程英恍然大悟,想起龙卜曦,“你哥,不,龙卜曦,他的那栋吊脚楼,是他自己住吗?”
“是啊,阿诺哥很小的时候,他爸妈就死了,他是我们老族长养大的,他自己住在河对岸中山下的吊脚楼里。那栋楼,平时只有他一个人在。”
娅琳说着,忽然回头看她一眼说,“你在我们寨子人的面前,尽量不要称呼阿诺哥的大名,他的名字,在我们寨子里有特殊的意义,你要直呼他的大名,我们寨子里的人听见会不高兴,你叫他阿诺就好。”
程英:
真是规矩多。
因为程英的到来,山上许多吊脚楼二楼的走廊上,站着很多好奇的苗民,看着程英一步步地爬上山来,时不时三两个人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说着程英听不懂的苗语。
程英听见他们说话的声音,一一看过去,他们也不避开她的目光,全都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她。
很快,娅琳停在半山腰一栋吊脚楼前,带着她往二楼的客厅里走。
娅琳塌过客厅前半米高的木制门槛,大喊一声:“阿爸!”
接着说了一堆苗语,一个穿着深褐色苗服,带着灰蓝色苗帽,身形干瘦,体型不高,目测只有一米六五身高的四十多岁中年苗族男人走出来,目光看向程英,上下打量着她。
程英还记得程建同的嘱托,不能踩苗族人家的门槛,因为踩了人家的门槛,在苗族人眼里,会破坏、带走他们的未来一年的财运,他们会很生气,因此她把脚提高,从门槛上跨了过去。
程英看到那个中年男人打量着自己,她没有任何不自在的地方,眼神看向站在男人身边的娅琳,“这是你爸爸吗?”
“是。”娅琳点头。
程英噗通一下,跪倒在中年男人的面前,对着他哐哐哐磕三个响头,抬头看着男人说:“多谢大叔对我爸的救命之恩,我代我爸向您磕头,我出门出得急,没带感谢礼钱,下次我来寨里,一定带上好礼来报答您。”
娅琳在旁边,充当翻译,将她刚才说得话,翻译成苗语,说给了中年男人听。
中年男人拧着的眉头松动,连忙扶起程英,开口说了一堆苗话,最后说了三个字:“由踏沙。”
程英明白由踏沙在苗语里欢迎的意思,其他的话,她则听不懂。
娅琳翻译说:“我爸说他只是举手之劳,程叔是邮递员,他从山上摔下来,我爸看见了,理应救程叔,让你跟你爸不用放在心上。我爸还说,你远道而来就是客人,现在快到饭点了,我妈正在屋里做饭,你留下来一起吃吧。”
程英记起龙卜曦说得,不要随便吃寨子里其他苗民的食物,虽然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但她直觉可能跟蛊虫有关。
普苍寨苗民会下蛊的传言,并非空穴来风,这些看似和善的苗民,对外人可没有那么友善。
程英顶替了她爸的工作,成为了邮递员,是国家干部编制,普苍寨里的苗民应该不会给她下蛊,不过还是小心驶得万年船的好。
她婉拒道:“谢谢叔叔的好意,龙卜,不,阿诺去山上摘菜了,他说他要做饭给我吃,我等下感谢完另外两家人,我就要回阿诺那里吃饭。”
“阿诺哥做饭给你吃?”娅琳面色古怪。
“是啊?怎么了?”程英看见她的脸色,奇怪的问:“他做饭不好吃?”
“不,他做饭很好吃,只是我很少看见他做饭。”娅琳指着东方向密林深处说:“他从十岁起,就一直在里寨老族长那里吃饭,很少他自己做。”
程英顺着她指得方向看过去,一大片密密麻麻树荫遮顶的密林中,隐约能看见几栋宽大吊脚楼的黑灰色屋顶。
那里就是里寨么?
看起来离这里挺远的,不知道那里有多少栋吊脚楼,除了老族长,还有谁住在那里。
她想问问龙卜曦的事情,又觉得她是一个外人,跟龙卜曦没什么关系,打听得太多,会让人误会,也就什么都没说,请娅琳带她去其他两户人家进行登门道谢。
娅琳爽快地带着她,往山上住在不同地方的两户人家男主人进行道谢。
不同于娅琳父亲及时将程英搀扶起来,那两个人在程英向他们磕完头后,只是木然的看着她,没有伸手扶她的意思,听完娅琳翻译她的感谢话以后,他们也只是略微点点头,没说什么话语,表示自己知道了。
娅琳领着程英往山下走,跟程英解释:“你不要介意他们的态度,他们跟寨子里很多人一样,思想比较封建顽固,十分排斥外人进寨子,哪怕你是程叔的女儿,你是邮递员也不例外。要是在以前,他们可不会听你说什么,早把你撵出寨子去了。也就是现在,我们跟外界联络的多了,村里出去了不少年轻人,也来了不少外人,他们才收敛许多。不过你放心,他们知道你是邮递员,对我们寨子没有恶意,他们不会对你做什么事情。”
这话程英听得奇怪,难不成有外人踏进寨子里,他们还要对外人做些什么事情?
程英发现一件事情,普苍寨的人,好像对大黄格外的包容,她跟着娅琳在石道上爬上爬下的,那些在二楼吊脚楼走廊,或者站在路边看她的苗民,看得她的眼神都充满了好奇、探究、同情之类的奇怪眼色,他们看到大黄,眼神却十分的友善。
有些苗民甚至在大黄经过的时候,还去摸大黄毛茸茸的狗头,大黄也不抗拒,任由他们摸,给人一种奇怪的人与动物和谐的相处感。
很快,他们回到龙卜曦住得吊脚楼楼下。
娅琳说:“你上去吧,我要回家吃饭,我就不跟你一起上去了。你的伤势还要在我们寨子里住个几天才能完全恢复,接下来的时间,你要是遇到什么问题,可以来我家找我帮忙,也可以天天来找我玩。反正我呆在寨子里闷得慌,你从外面来,你正好可以跟我说说外面的世界,给我解闷。”
“好。”程英答应下来,在她临走前,指着路边开满的鸢尾花问:“娅琳,这些鸢尾花我能摘吗?”
娅琳毫不犹豫地地说:“可以啊,你想摘多少都可以,鸢尾花又没毒,我们寨子里长得到处都是。”
程英默了一瞬:“龙卜曦说,路边这
些鸢尾花下埋着你们寨子许多有情人尸体,花开在这些死人骨上,是死人花。”
娅琳噗嗤笑了起来,“你听他胡说,我们寨子里,的确有人把鸢尾花种在死人骨和坟墓上,不过我们寨子里的人死了,会专门埋葬在死人谷里,怎么可能随便埋在路边下,他在逗你玩呢。”
程英:
她目送娅琳离去,恨恨地从路边采了两支鸢尾花拿在手里。
亏她觉得龙卜曦身份不简单,他说的话就代表普苍寨人的话,没想到他还这么瞎编话骗她玩。
程英气冲冲地带着大黄上到二楼的客厅,想质问龙卜曦一番。
没想到上去就看见龙卜曦端着正好做好的饭菜,放在二楼靠南窗路边的一张木桌子上。
看到她回来,他说了一句:“回来了?吃饭吧。”
桌上的菜,有一盘笋片炒腊肉片,一锅萝卜炖腊排骨,一条清蒸鱼,一盘清炒红薯叶,还有一锅蒸得晶莹剔透的米饭。
饭菜散发出诱人的香味,不断在屋里盘旋。
程英喉咙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本来想质问龙卜曦的恼怒心情没有了,她看着桌子上摆放着的两副碗筷问:“这都是你做得?这么多菜,就我们两个人吃?”
“嗯,我做得。”龙卜曦拿着木勺子,往两个碗里舀上米饭,放一碗饭在她面前,示意她坐在他的对面。
他指着乖乖坐在她脚下,不停流哈喇子的大黄说:“不止我们两个人吃饭,还有你的狗——大黄一起吃。你第一次在我家吃饭,作为主人,我得好好招待你一番。当年你爸来我们寨子里,我姑姑也是这么招待你爸的。”
程英入座,好奇地问:“你姑姑是”
“她叫湄舒,有机会,我再带你认识她。”龙卜曦往她碗里夹了一筷子鱼肉,又夹了一块带肉的腊排骨,扔在地上,给大黄吃。
那块排骨上的肉很多,至少婴孩半拳大小,要是在外面的村子,人们长年缺乏油水,这么大一块肉,别说给狗吃了,就是给自己家人吃都心疼。
他倒好,直接扔给狗吃。
真奢侈,程英心想。
大黄可不管程英是怎么想的,有肉吃,有骨头啃,它开心得不行。
它冲龙卜曦汪了一声,摇了两下尾巴,就趴在地上,埋头吃肉啃骨头。
“怎么不吃?”龙卜曦看程英不动筷子,皱着眉头问:“这些饭菜,不合你的胃口?”
“不是,饭菜做得很好,就是我”程英拿着筷子,想着他年幼父母双亡,应该没人教过他怎样照顾病人,纠结了一下说:“我这不是大病初愈吗,我们汉人,生了病,都会熬米粥给病人吃,养胃的同时,也方便病人吞咽食物,消化食物。不过我不是病得很严重,肉菜什么的也能吃,我只想问问你,你不会给我在饭菜里下蛊吧?”
龙卜曦撩起眼皮看她,“你为什么觉得我会给你下蛊?”
“我听过你们寨子的传说,你们寨子里每一任族长都会炼蛊下蛊,你是少族长,也就是下一任的族长,你绝对会下蛊,我不想被你下蛊。我是邮递员,是国家的公职人员,我有自己的工作生活,我对你们寨子没有任何恶意,我只是给你们送邮件,我不希望被你控制。”程英望着他那双幽深的眼睛,直言不讳道。
龙卜曦挑起眉毛,狭长眼眸里,闪着一丝意味不明的光芒,“我要说我不会下蛊,你信不信?”
“不信,你已经骗了我一次。”程英指着她放在桌边的两支蓝色鸢尾花说:“你说路边那些鸢尾花下埋着死人骨,娅琳说没有,你们寨子里的人死了,会专门埋在一个叫死人谷的地方。”
龙卜曦不予置否地扬了扬眉毛,“所以你不打算吃饭了?你还要在寨子里呆最少五天的时间,需要我特质的药,伤口才能完全复原,如果没有我的药,你强行离开这里,你会痛不欲生。在这五天时间里,你不吃我做得饭,要去别人做得饭?你确定其他人不会给你下蛊?还是说,你打算不吃不喝五天?”
程英神情一滞,她其实心里很明白,她从七八十米高的山崖摔下山,哪怕在这过程中,她抓住了树枝,掉在了厚实的落叶泥土堆上,但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她不可能毫发无伤,不可能不出现摔断手脚,背部骨折断裂的事情。
当时她摔在地上,那浑身剧痛,无法动弹的感觉,她历历在目。
可是现在,她只在普苍寨躺了一个星就期醒过来,身体居然毫发无伤。
身上虽然还有些疼痛,但能四肢能活动自由,这完全不合常理。
而她爸,一个月前从阿依山西山脉近八百米的山上,掉进山下的河水里,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哪怕有河水做缓冲,也不可能相安无事。
她爸却捡回了一条性命,成了半边瘫,好好的活着,这说起来,别人可能都不会相信。
程英曾经看过得关于苗族的一些文献中,曾经提过,苗族某些古老的部落苗医医术精湛玄妙,古时候这些苗医所制造的苗药,能化腐生肌,起死回生。
但制造这些苗药的药材十分难寻,且往往运用许多毒虫毒物在里面,药性通常很烈,跟炼蛊似的,一般人都受不了。
不过就算如此,许多生了重病的人,为了治好自己的病,总要冒险花上重金试一试,于是就有苗族特效药千金难求的说法。
程英抿了抿嘴,问:“我爸从山上摔下来,被娅琳的爸爸他们救了,他们抬着我爸回到你们寨子里做了简单的包扎处理,他们给他上了一些苗药,那苗药该不会是你做得吧?”
“是啊。”龙卜曦直接承认,似笑非笑道:“算起来,我救了你爸跟你两条性命,你该怎么报答我?你们汉人不是讲究什么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程英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你对我们父女的救命之恩,我无以回报,今后我发了工资,每个月给你点钱,再给你买些吃的用的行不行?”
龙卜曦摇头,“那些东西,我不缺,也不需要。”
“那你想要我怎么报答你?”程英拽着手中的筷子问。
龙卜曦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先吃饭吧,报答的事情,等我想好了再告诉你。”
第40章
不得不说, 龙卜曦的厨艺很好,那笋片炒腊肉,笋子挖得是鲜的四季笋, 笋子炒之前焯过水, 合着切成薄片,晶莹剔透, 半肥半瘦,瘦肉呈现嫣红色的腊肉片, 腊肉片先下锅炒得微卷,再放切好的笋片,放一些简单的盐味就出锅。
炒腊肉片带着浓郁的西南烟熏腊味, 吃起来肥肉不腻,瘦肉不柴,一口下去, 满是焦香。
而笋片吸饱了腊肉片炒出来的多余油脂,吃起来清脆爽口的同时,又带着丰富的油香味, 十分下饭。
另外的萝卜炖腊排骨、清蒸鱼、清炒蔬菜也都十分好吃。
腊排骨炖得酥烂,一咬就脱骨,萝卜块也炖得软烂, 吃起来特别的清甜。
鱼肉蒸得火候刚刚好, 肉嫩而不腥, 蘸点酱油就美味无比。
清炒的红薯叶, 炒得碧绿不黑, 吃起来清脆爽口。
吃腻了肉,再喝点萝卜汤解腻,简直是完美的一餐。
最重要的是, 龙卜曦
蒸得米饭,是他们寨子里的梯田自己种植的,他们有国家的优待政策,不用像外面的汉族人一样,集体干活,集体上交供粮,他们的米,是自己用石舂石磨慢慢碾压磨出来的,米粒雪白干净,吃起来十分美味香甜,不像外面的米,发黄带一些壳,吃起来割拉嗓子,普苍寨的米,更像后世机械打磨得精米。
程英重活一世,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米饭了,也没有想到龙卜曦的厨艺会这么好,每一道菜都做得十分合她口味。
原本她还担心龙卜曦会给她下蛊,纠结要不要吃饭,转念一想,她命都是龙卜曦救回来的,她跟他无冤无仇,她又是邮递员,以后要给普苍寨送信,他是吃饱了撑着才会给她下蛊得罪她,也就放心大胆的吃起饭。
这一吃,顿时惊艳的瞪大了眼睛,筷子不自觉地夹遍了每一道菜肴。
龙卜曦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吃饭,他夹菜的时候很少,看着她津津有味的吃着自己做的饭菜,他觉得比自己吃饭更有意思。
他已经很久没做过饭给别人吃了,上一次做饭给人吃,还是做给他那病得快死的父亲吃。
程英感受到他的目光,啃着排骨嘴里含糊不清说:“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你不吃?”
随即又有些不好意思的想,是不是她吃得太多了,她先前说不吃,结果吃得比他多,他可能觉得她这个人出尔反尔,有些奇怪吧。
“我以为我做得饭菜,会不合你胃口,现在看来,你应该是喜欢吃这些菜的。”龙卜曦往她碗里夹了一块嫩嫩的鱼腹肉,“我对饭菜没有特别大的兴趣,吃饭对于我来说,只是为了活着。饿了,我会吃,吃多少看我心情而定。一天两天不吃,我也不会死,我比较喜欢看人吃饭。”
程英抬头看他,一脸疑惑,还有人不喜欢吃饭的?
在这个人人都很饥饿,恨不得一顿吃三大碗饭的年代,这么多好吃的饭菜摆在他面前,他就没一点吃饭的兴趣?
难怪他看着身形挺瘦,脸也比一般的男人看着小一圈。
看他又往她碗里夹菜,她连忙伸手挡住自己的碗:“够了,我吃得差不多了,你别给我夹菜了。还有,我们算是初次见面,初次认识吧,你一直给我夹菜,搞得我跟你多熟似的,你太热情了,我不太习惯,你吃你自己的,别再给我夹菜了。”
吃完,她又问,“那条清蒸鱼是哪来的?还挺好吃的,你这么短的时间,做这么多菜,肯定很辛苦吧。辛苦你了,吃完饭,我来洗碗吧。”
她住在人家家里,敷着人家给得药,吃着人家做得好饭好菜,她不能白吃白喝,总得干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才行。
龙卜曦目光温和,“鱼是我下田里抓得稻花鱼,我做饭没花多少钱时间,你要是喜欢吃,以后我天天做给你吃。”
“不用了,再好吃的东西,吃多了也会腻,我只是觉得用稻花鱼做清蒸鱼,比我想象中的好吃。”程英直接拒绝。
西南地区的稻花鱼,一般都是在春季稻谷还是秧苗之时,放一些鲤鱼、草鱼、鲫鱼之类的鱼苗进水田里养。
这些鱼类生活在田里,以吃田里的水草、水藻、各种微生物和稻谷、稻花长大,因此有稻花鱼的称呼。
因为生活在田里,稻花鱼难免会带一些土腥气,西南地区的人们做稻花鱼,通常会煎炸烹煮,用泡椒、泡菜之类的辛香料盖住稻花鱼那一点土腥气,就会使得鱼肉变得十分美味。
像龙卜曦这样,用来清蒸的情况很少。
龙卜曦用一条两斤重左右的草鱼来清蒸,就只是在鱼肚子里塞了一些姜片和葱白,蒸出来的鱼肉,又嫩又没有土腥气,只蘸一点酱油就十分好吃,爱吃鱼的程英是真觉得不错。
吃完饭,程英洗了碗,捧着龙卜曦之前给得药罐,上到三楼,她所住的房间里。
她把药罐放在床头柜,打开柜子,看到了自己的邮包,还有被娅琳洗干净,放在邮包上的邮局工作服。
程英把衣服、邮包、还有斜挎包都拿了出来,都打开看了看,衣服里踹得三十来块钱都在,斜挎包里军用匕首、辣椒粉、水壶、卓醉蓝给的香囊之类的杂物也都在,邮包里的两封信件,一个小包裹也都完好无损。
程英松了口气,她还以为她从那么高的山上摔下来,她身上的东西会掉落一些,没想到全都在,这下她就放心了。
她站直身体,准备擦药,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天气及其炎热的情况下,她昏迷了一个多星期,娅琳虽然在照顾她,但她当时应该伤得很重,娅琳没时间给她洗澡吧,最多用水给她擦擦身体,她现在身上满是浓郁的药味,还有一股若有似无得馊臭味,她觉得,她该洗个澡,再上药才行。
程英下到二楼,四处看了一圈,询问龙卜曦:“我可以洗澡吗?我感觉我身上都有味了,你平时在哪洗澡?”
龙卜曦站在客厅暗光处的药台前,不知道在干什么,闻言,他转过头说:“我平时都在里寨的温泉池子里洗澡,你想洗澡也行,得用我给你熬得药水,否则你洗一般的水,你会很痛苦。”
里寨竟然有温泉?!这普苍寨还真是深不可漏啊。
龙卜曦重复提起,不用他的药,她会很痛苦。
程英心里忽然生起一股叛逆之心,很想试试她不用他的药,她会不会如他所说的那样,会很痛苦。
犹豫了几秒,最终她还是压下了心里那股叛逆劲儿。
还是那句话,她跟龙卜曦无冤无仇,他没道理害她,而且她从山上摔下来,毫发无伤,只昏迷了一个星期,本就不合常理,她没必要作死。
二楼左侧一扇窗户下,有数节对半破开的大竹筒,一节节的对接着,里面流着潺潺的溪水,从窗户下开得一个木洞口子里,流到靠近龙卜曦药台旁边的一个大瓦缸里,里面装了满满一缸水。
龙卜曦从阴影处走出来,惨白无色的手臂,拿起漂浮在水缸的葫芦水漂,将水一瓢又一瓢地舀进一个大木桶里。
又用左手,单手拎着满满一通水,走到二楼中间的围灶前,同样单手将那桶水,倒进围灶旁边一个弯嘴大铁水壶里,再将水壶挂在上方的铁钩上,开始烧火。
程英没想到,龙卜曦看着挺瘦的一个人,力气居然那么大,单手倒几十斤重的水毫不费力的感觉,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她还看见他拎水的时候,那精瘦的胳膊上隐约可见肌肉线条,还有鼓鼓囊囊的肱二头肌,这跟他高瘦的身材,完全是不合的比例存在。
这人的肌肉究竟是怎么长得,他穿着露胳膊的短袖苗服,不用力的话,压根看不出来他胳膊有肌肉啊。
程英忍不住把目光落在龙卜曦的身上,看着他烧火。
龙卜曦烧火的用具,还是古老的火折子,他将圆筒状的火折子一端扯开,用嘴吹了吹火芯,将火芯吹红,对准一把引火的松树针叶上。
很快一小簇火苗燃了起来,将他那张俊美惨白的脸,照成暖色,看起来比平时的模样多了一些活人气。
火烧起来,龙卜曦转身走到他的药台前,从药台下的多个小抽屉里,抓了许多药材,放在一个小簸箕里,走回来,打开大水壶的盖子,把那些药材都往水壶里倒。
程英晃眼间,看见那些药材中,似乎有活的蝎子和一些扭曲的奇怪虫子,顿时瞪大了眼睛,连忙伸手拉住龙卜曦倒药的手,“你给我弄得什么药,怎么还有蝎子、虫子在里面?”
她往水壶里一看,里面果然有两只黑黝黝,张牙舞爪地蝎子,几条红色筷子大小,不过五厘米长的虫子,在一堆药材和渐渐烧开的热水里,不断挣扎。
她顿感一阵恶寒,抬头盯着龙卜曦,“哪有人给人熬水洗澡,用这些毒物的。”
那蝎子和虫子的颜色,一看就有毒,她身体好得这么快,该不会用得药,也有这些东西在里面吧?
龙卜曦把目光看向她抓住自己左手手腕的纤细手掌,她的手掌不大,手很热,手心还有一
些老茧,握住他冰凉的手腕,烫得他有些不适应。
不过他并没有推开她的手,而是睁着那双狭长幽深的眼眸,目光幽幽地说:“这些毒物是我们苗族秘药的配方之一,毒物越毒,药性越烈,越能治重病。我做得药,外人千金难求,你要不是程建同的女儿,不是邮递员,这么好的药,你是用不上的。”
他幽黑的眼眸,看起来十分认真,又清澈无辜,让人不自觉地会相信他说得每一句话。
程英慢慢松开他的手,尴尬地笑了笑,“对不起啊,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没事,你是汉族人,你第一次来我们普苍寨,之前又在外面听说了我们寨子里很多离谱的传言,你不信任我,也很正常。”龙卜曦无所谓地将水壶的盖子盖上,往围灶里添了两根木柴,慢慢给她熬药水。
大夏天的,在火塘边烧火很热。
程英看他烧火烧得脸色通红,满头大汗,也没有离开围灶,就站在围灶旁,观察水壶里的药材熬煮情况,时不时往里添一根木柴,渐渐地,心里有些愧疚。
她直觉龙卜曦是个危险人物,一直对他很提防,总是质疑他做得每一件事情动机。
龙卜曦像是不介意她的疑神疑鬼,无论她怎么质疑他,怀疑他,他都不往心里去,总是以德报怨的给她解惑,还在这么热的天给她熬药水,她觉得自己可能想多了。
龙卜曦再危险,至少,他对她没什么恶意,她没必要这么提防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