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支局长给程建同顶过几次班, 知道他这条邮路有多艰苦,在他上了四十岁年纪的时候,还考虑给他换条邮路, 调去隔壁镇送邮件, 让年轻的邮递员来跑他这条邮路,被程建同拒绝了。
程建同拒绝的原因很简单, 他跑习惯了这条邮路,跟这条邮路的山民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四七湾这里的河水到了夏季太过凶险,别的邮递员来送这里的邮件他不放心,怕新的邮递员一个不注意, 被湍急的水流冲走淹死,没了性命。
程建同是在江边长大的,从小水性就很好, 四七湾这个水湾里的河水他淌了二十多年,对湾下河水的深浅很了解。
从哪个位置下河比较好,哪个位置有极易凹陷的河床软泥, 哪个位置的河底下鹅卵石青苔多,容易打滑,又踩着哪块大鹅卵石容易过去, 他比谁都清楚, 也将这些注意事项, 一件件地说给了程
英听。
程家所在的清水村, 外面有一条大江, 村里的孩子打小就在江边长大,男孩子基本都会游泳,女孩子们会游泳的少, 主要是不能像男孩子那样,光着膀子或者穿着极少的衣服在江边游泳,怕被人说闲话。
程英不一样,她很小的时候被程纯富和一帮不学无术的混账小子,推到了江边,差点把她淹死。
她为了报仇,想把欺负过她的程纯富一帮坏孩子也推到深水区的江里,让他们也尝尝差点被淹死的滋味,只要程建同放假在家,她就会让程建同教她游泳,很快她就学会了游泳,且水性很好,报了仇。
正因为知道程英会游泳,程英要做邮递员的工作,程建同知道她的水性,这才放心让她独自来跑邮。
这段时间山里没有下雨,青河的水不是浑浊的,也不是很湍急,河水清澈见底,能清楚地看见河床下的细白泥沙,五颜六色、大小不一的鹅卵石,还有许多青苔在鹅卵石上浮动,许多小鱼在水里游动,时不时钻进青苔和石头底下,躲躲藏藏。
从外表来看,这四七湾,山清水秀,河水看着也不深,没什么大的问题。
但程英是生活在乡下的人,深刻知道,这样看似水浅、水清的水域,其实只是一种视觉错觉,越看起来清澈见底,水浅的水域,底下的水越深不见底,人要是大意,贪图凉快,往那蓝宝石般的水域游去,水性不好的,很容易被淹死。
炎炎夏热,程英走了一整天的山路,脚痛、腿痛、四肢酸痛的同时,身上也起了一层汗渍,看到这样清凉绿油油的山水,她自然也想脱了衣服,跳到河里好好的游泳一番。
可她是邮递员,她背上背得邮包不仅仅是邮件,更是责任,是乡亲们的期盼和信任,不能见一点水,不能把邮包信件打湿,她的时间也很紧迫,不能多停留,更不能儿戏。
程英把背上的邮包放了下来,将随身背得斜挎包放在了邮包上面,接着脱掉了鞋子袜子,长到脚踝的工裙,露出里面一条贴身薄棉的黑色紧身薄款棉麻长裤。
这条裤子是她特意穿在里面的,为得就是遇到突发情况,身上穿得邮递员工装裙子影响她行动的情况下,直接把裙子给脱了,就穿着裤子与猛兽进行搏斗。
她四处看了一圈,确定周围没有外人,无人看她的情况下,她把那条长裤子也脱了,就穿着短内裤,将衣物绑在邮包上面,接着叫大黄:“大黄,过来。”
大黄在下山的那一刻,就跑到浅滩边的河水旁,低头一阵哐次哐次猛河水。
跑了几个小时的山路,它也是又累又渴。
听到程英的叫声,它转头跑到程英的身边,冲着程英甩了甩脑袋,示意取下它脖子上绑着得一条绳子。
程英蹲下身体,将绕在大黄颈子上一圈圈的筷子大小的尼龙绳子绕开,接着将绳子的一头捆在大黄的项圈上,另一头绑在她劲瘦的腰间上。
那条绳子大约五米长,程英跟大黄一人绑一端,一人一狗有足够的活动空间,遇到了危险,也可以方便拉扯对方一把。
别看大黄只是一条狗,它的身体十分健壮,个头高大又威猛,又常年奔走于山间,从小就被程建同训练,四肢肌肉十分发达。
程建同一个成年男人遇到危险,被湍急的山洪河水冲走,它都能拼命拉着程建同游到河岸边上,比程建同瘦的程英,它自然也拉得动。
绑好了绳索,大黄安安静静地站在程英的身边,等着她把空了一小半的邮包举顶在头上,它再慢慢走到河边一个有点像鱼嘴的浅滩位置,对着程英“汪、汪、汪”叫三声,示意她从这个位置下水。
“好,我知道了,我爸跟我说过了,要从鱼嘴这里下去,这里的水要浅一些。”程英举着邮包,走到大黄所在的位置下水。
下水的那一刻,雪水化成的山川水,凉得她嘶了一声,忍不住低声嘀咕:“我爸说得没错,山里的水是比山外的江水凉,这还是夏季呢,这水凉的跟放了冰块一样,要到了冬季,这水不得冻死人啊。”
大黄冲她汪了一声,示意她看着脚下的河水,别掉以轻心。
它则走到距离程英大约一米左右的上方位置,哗啦一声跳进水里,用自己的身体,吃力地抵挡着流水,缓解水流冲刷程英双腿的冲力。
这是它四年来,一直随程建同跑邮,养成的习惯。
程建同年纪大了,长年跑这条邮路,人日渐消瘦,两条瘦消的腿冻成了老寒腿,大黄要不给他挡上游的水流,他很容易稳不住脚,站不稳身体,脚底打滑摔倒,把邮包里的邮件都打湿。
那样的话,程建同会十分自责内疚,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如果有收件人举报,他还会扣工资,人会更加的削瘦。
大黄心疼自己的主人,不用程建同教,它就从以前那只老死的狗身上,学会了替主人挡水流。
程英举着包裹,感受到自己下水之时冲刷的水流慢了许多,她偏头,看见大黄始终保持着跟她同步的脚步,用身体给她挡着上游水流的冲刷力度,不由感动道:“大黄,你以前也是这么给我爸挡水的吧,其实你不用给我挡得,我还年轻,有的是力气,这点水流冲刷力度对我来说不是问题,我能自己走过去,不会摔倒,你省点力气,自己游过去吧。”
大黄看了她一眼,不知道是不是程英的错觉,她总觉得大黄的眼神,像是在鄙视她不知道好歹。
程英:
算了,人家大黄好歹一片好心,它愿意挡就挡吧。
一人一狗,在大约七米宽的水域,哗啦啦地淌着水,往对面的浅滩行去。
走到河道中间,大黄突然冲着程英汪汪叫了两声,拉着她往另一个方向走。
“怎么了大黄?为什么不直接从这里走过去?”程英不明所以。
程建同说过,从鱼嘴这个位置淌水过河,中间有一个回旋涡,水会深一些,河床有些坍塌,会难走一些。
不过这里的青苔比其他地方少,不容易打滑,只要稳住身体,就能快速过河,现在大黄突然拉着她换位置干什么?
大黄不会说人话,只能汪了一声,叫她跟着它走。
见她站在原地不动,它急了,嘴里发出低声的哼唧声,拉着背上的绳索,使劲把她往旁边带。
程英被它拉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她看了一下面前的回旋涡,除了水深一些,水上有一些白色的泡沫,看起来没什么大的问题。
不过动物对危险有着极强的感知能力,程英也不是那种不听劝的犟种,她没有二话,跟着大黄往右侧走了大约五米的距离,在长满青苔的鹅卵石上,小心地淌着河水,走了七八分钟,安全地到达了河对面一小片满是鹅卵石的浅滩上。
上岸以后,程英就把绑在自己腰间的绳索解开了,重新把绳子绕了大黄项圈上绑着。
大黄等她绑好绳子,转头就跑到岸边长满杂草和树林的林子里,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程英也不管它,它对这条路熟得很,应该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她转头看着大黄刚才不让她走得鱼嘴回旋涡的位置,发现水面上本来只有一个小小的,不甚明显的水流旋涡,现在是越来越大,水上的泡沫是越来越多。
她站在岸边仔细一看,发现那回旋涡下的河床似乎凹陷了一个大洞,同时河水正在暴涨,顿时恍然大悟。
大黄应该是发现那处回旋涡下的河床塌陷了,害怕她踩到塌陷的河床,一不小心摔倒,打湿邮包。
而水上的白色泡沫在增多,说明上游发了洪水或者在涨水,水很快就会流到这里来。
如果她的腿深陷在河床里拔不出来,水流来得太快,她很容易被水流冲走淹死。
果然,在她观察回旋涡的时候,河里的水,以肉眼所见的速度快速飞涨,同时河水变得浑浊起来,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河水就把刚才近三米宽的满是鹅卵石的浅滩全都淹没,水流变得十分湍急,上游裹着一些树枝泥土冲刷下来,水流之大,看得让人触目惊心。
程英手忙脚乱地举着邮包,跑到距离河道大约五米高的土坎上,站在一颗高大的丝绵树下,看着涨满洪水的河道,心里一阵
后怕。
要不是大黄拉着她换个方向淌河,她要不跟着大黄走,执着地走回旋涡那个位置的话,只怕这会儿凶多吉少了。
程英看着暴涨的河水,思索着回来的时候该如何淌过河的时候,身后传来汪汪声。
她回头,看着大黄嘴里咬着几根细小的干枯树枝,从沿河的树林里跑出来,放在她旁边较为空旷的土地上,接着又转身跑进不远处的林子,衔来一些干枯的茅草、一些木棍,来来回回往她面前放。
程英楞了一下,想起来,身上穿得裤子是湿的。
程建同跟她说过,他每次淌过了四七湾的河水,都会在河岸边把自己打湿的裤子用火烤干,再穿着烤干的裤子上路。
在秋冬两季,烤裤子的空挡,正好可以暖暖身子,也可以趁这个机会吃点干粮、休息休息,一举两得。
大黄跟着程建同跑了四年邮,自然对程建同要做得事情很熟悉,过了河,它就十分自觉地帮程建同捡干柴,让他烧火取暖,相当的贴心懂事。
程英看着来回奔跑找柴,不一会儿就在她面前堆放了一小堆柴,累得吭哧吭哧不停喘气的大黄,心里不住地感慨,难怪后世的人们养猫狗之类的动物,总称呼它们为‘毛孩子’,大黄可不就是像个孩子一样听话懂事么?
甚至养大黄还比养孩子好,因为大黄不会像小孩一样哭闹耍横闹脾气。
小孩不会陪她走这么远的山路,没有半点怨言,也不会在自己很累的情况下,帮她排除危险不说,还兢兢业业地给她捡柴烧。
大黄可真是一条绝世好狗!
“大黄,别找了,你歇会儿,我去找吧。”程英爱怜地摸了摸大黄毛茸茸的狗头,示意它在丝绵树下趴着歇息。
她则走去大黄跑过的地方,捡了不少干柴抱回来,从斜挎包里掏出一个老式柴油打火机,摁着打火机的齿轮,把火烧了起来,将身上打湿的底裤脱下来,放在一根树杈上,在火堆旁边烘烤。
为了避免有人经过这里,看到她光着屁股尴尬,她把长裙子套在了身上,在烤裤子的时候,把她妈万淑慧给她做得干粮饼子拿出来,穿在两根削尖的木棍上烤着。
大黄离她远远的趴在地上休息,实在是大夏天的烧火,温度太高,热得不行,它不是傻子,不会凑到火堆前热死自己。
在程英烧火烘烤湿裤子的时候,它时不时地抬头,四处观望道路两边密林草丛的动静,只要有一丝不对劲的地方,它会立即大声叫喊,给程英提醒有危险。
有它在,程英安心地烘烤着裤子和饼子,等到饼子烤香、烤得软和了,她拿着两块大饼子走到大黄的面前,从旁边的草丛摘了一片比巴掌还大的杂草叶,将饼子放在它的面前,又取来它专用的搪瓷水杯,里面倒了半杯从郭家装得干净水,伸手摸着它的狗头说:“吃吧大黄,吃完我们多休息一会儿再走,你也累了,咱们不急着赶路。”
往常程建同走到这里,时间会到下午六七点左右,再走两个小时的山路,天黑的时候赶到马鞍山村。
程英比他年轻,体格健康,行走的速度很快,虽然不太认识路,第一次走这么远的山路,整个人累得慌,最后下山的时候速度明显慢了很多。
不过还是比程建同提前一个多小时到达了四七湾,现在才五点左右,夏季天黑的晚,要在八点二十分左右才彻底天黑,程英不用着急慌忙地继续赶路,多休息一会儿也没什么。
饼子被烤得松松软软,香喷喷的,大黄也不客气,低头把饼子吃干净,又把水喝干净了,脑袋趴在自己往前伸展的前腿上,就这么闭着眼睛,进行暂时休憩。
它这样的动作,说明这附近是没有什么猛兽和危险的,程英把剩下的饼子吃了,将烤干的底裤穿上,接着用沙土和水仔细地把火灭了,走到大黄的身边,靠在丝绵树高大的树冠下,也闭上眼睛小憩。
或许是行走了一天的山路,程英累得慌的缘故,她靠着树干没多久就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传来一阵汪汪声,程英猛地睁开眼睛,速度极快地站起身来,握住随身的军匕,眼神警觉凌厉地看向周围,四处梭巡了一圈,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和危险的人物。
她把目光看向大黄,它正低头咬着她的邮包,拖拽到她的身边,对着她汪了一声,似乎在说:人,时候不早了,该上路了。
程英抬头,看到落日垂挂在西边的山头,最后一抹余晖将天边的云层染成了橘红色,云层如被火烧一般,灿烂无比地绽放着橘红光色彩,绵延的群山在那样的光芒照耀下,宛如水墨画一般,美得不可思议。
程英看了一会儿,实在受不住西边落日的耀眼光芒,低头抬起左手,看了看手腕上一只梅花牌石英手表,已经六点钟了,她靠着树干睡了一个小时。
她手上的这只手表,是她今年年初,执行了一次较为危险的任务,获得了一笔丰厚的津贴补贴费用,她自己去买的。
那时候魏牧成看她手上没有手表,说要买一只手表送给她,说普通的手表戴在她的手上不配她,他要去香江那边,买贵的,上千块的劳力士金钻手表给她带。
当时她婉拒了,说金表带着俗气,而且她是时常要出任务的人,带着一块金表出任务,很容易让人记住,容易带来许多未知的危险,也容易把金表弄坏,叫他买只普通的,常见的手表就好。
结果魏牧成不同意,觉得她不懂浪漫,不懂他的一片心,两人为此吵架冷战了许久。
程英一气之下去了百货商店,买了当时商店里,最便宜的一支梅花牌石英手表,花了七十八块八毛钱和不少工业劵,故意戴在手上,在魏牧成面前转悠,把魏牧成气得要命,好几个月都没跟程英说过话。
现在想来,当时的一时之气,买了手表,倒方便今天行走在山里看时间了。
程英再次背好斜挎包、邮包,招呼着大黄,跟着大黄继续上路。
河岸边除了一条狭窄往山上走得道路,周围全是生长着比人还高的杂草,还有许多树木,从这条山道往山上爬,山的另一面就是马鞍山,她今天借宿的地方。
橘红色的夕阳光芒照耀下,绿意笼罩、怪石嶙峋的高大群山之间,有一条窄窄的羊肠小道,蜿蜒曲折着,一路延伸到山顶之中。
前往马鞍山的这面山,是一座处处都是山岩的陡峭石山,山道就修建在那些陡峭的山壁旁边,山道两旁的树木绝大部分是野生的,也有不少是马鞍山的村民种植得,目的就是防止村里人出村之时,走这样陡峭的山道,没个阻拦,摔下山去。
不过即便如此,那些陡峭的山道依然有很多地方没有树木遮挡,要从那些狭窄难以落脚的地方走过去,得万分小心。
程英跟着大黄,从满是杂草的山脚下,一路往上走。
通往马鞍山还有另一条比较宽阔好走的道路,因此这条山道很少有人走,道路上长满了各种杂草,里面时不时就会出现一些蛇虫,被跑在前面的大黄赶走,或者被它的叫声吓走。
偶尔还有野兔子、野猪、野狐狸、臭鼬之类的动物一闪而过地跑过,还有野鸡、野鸟呼啦啦地一群飞走,也有比程英大腿粗的眼镜蛇游走,把程英吓一跳。
程英不惧怕豺狼虎豹之类的猛兽,她有足够的战斗技巧,可以与山里的猛兽进行周旋,护住自己的性命。
但她比较惧怕山里带有毒性的蛇虫鼠蚁,比如她在一个弯道边看到的眼镜蛇和其他种类的毒蛇,这些毒蛇跑得速度很快,毒性又强,稍有不慎被它们咬上一口,送医不及时,被这些遥远的山路给耽搁了救治时间,就会活活毒死,任你身手再厉害也没用。
因此在她出发之前,程建同就提醒她,要带一些比较刺鼻的花露水、雄黄之类的涂抹在身上。
虽然这些东西,对于有毒的蛇虫来说,压根不起什么作用,只能给自己一点心里安慰。
不过刺鼻的味道,的确能让一些
嗅觉灵敏的蛇类、动物退避三舍,放弃对她攻击,她想不涂抹都不行。
她停在一片松树林下的道路旁,从斜挎包里掏出一瓶花露水,给自己浑身上下都涂抹了一遍,当然也不忘记给大黄身上涂一遍,最后又撒一些雄黄粉在腿部,准备继续走的时候,忽然发现路边一颗松林树下有好几朵黄色的菌子。
她走过去一看,是她小时候经常跟万淑慧和程雪上山摘得丛毛菌,是可食用,且很好吃的菌类。
她想起以前程建同每到夏季雨水多的时候,都能带不少菌子回来,给她们母女三人吃,估计是在路上看见了这些野生菌子,顺手摘回来的。
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到了雨水丰沛的夏季,青曲镇管辖下的许多山村树林都会长许多种类的菌子,很多山民一有空就上山捡菌子,凑成一堆,背到镇上的副食店去卖,能卖不少好价。
如果卖不掉,又或者不想走那么远的山路跑去镇上卖,还可以把吃不完的菌子晒干,等到要去赶集的时候,一并背去镇上卖,也能卖一些钱。
程英是很喜欢吃菌子的,雨季里诸如鸡枞菌、松茸菌、鸡油菌、牛肝菌等等菌类,还有野生的各种木耳、香菇、茶树菇之类的东西,在人少的山里很常见。
她既然碰上了野生的菌子,那自然是要采得,她把那几朵丛毛菌摘了,放进斜挎包里,又往离路边近的松树林看了一圈,找到一些牛肝菌和一颗二两重的松茸,全都放在包里,依依不舍地离开这个地方,继续爬山。
虽然知道这片松林更远的地方,肯定生长着很多好吃的菌子,可她是邮递员,职责所在,菌子再好吃,她也不能为了捡菌子,耽误了工作。
大黄是知道程建同有捡菌子的习惯,看她也捡,它每走一段路,闻到了能吃的菌子香味,如果离路边近得话,它就会停下来,冲着程英汪汪叫,带着她找到菌子生长的地方,把菌子捡了再继续往前走。
一人一狗走走停停,到达快要到山顶,一段没有任何树木生长遮掩的陡峭山道时,程英的斜挎包已经鼓鼓囊囊,装了不少菌子。
第32章
山风凌厉, 道路陡峭狭窄,程英背着邮包,双手扒拉着陡峭山石凸起的坚硬石头, 小心翼翼地踩着脚下不足十厘米宽的逼仄山道, 费力地在靠近山顶的一条十米长的山道上爬着。
她的左侧是山岩,右侧是千米高的悬崖陡壁, 脚下每走一步,都有细碎的山石, 顺着她脚踩的位置,往悬崖下面滑落,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山顶上的风很大, 吹得程英瘦削的身体摇摇欲坠,她双手青筋根根暴起,不敢看右侧的悬崖, 怕自己看多了,脑袋一阵晕眩,情不自禁地会跳下去。
程英集中注意力, 望着左侧的岩石,挑选看起来十分坚硬的岩石,双手攀着一块又一块的岩, 小心谨慎地在十米左右的陡峭山道走过, 有惊无险地来到山顶一个拐角处的平坦土地前。
她回头望着不远处的悬崖峭壁, 那陡峭的崖壁如刀锋般锐利, 一直笔直延伸到看不见的深渊底下, 能看见几只山鹰在半山腰的崖壁洞穴间飞舞盘旋,人站在山崖边,只觉得脚下空虚, 双腿发软,一不小心就会跌入万丈深渊,摔得粉身碎骨。
程英暗自舒了口气,想起程建同说得,这还只是马鞍山村山脉一小段陡峭的山岩,只要小心行走,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等到了阿依山,那里会有更难的路走,那才要真正的提起十二万分精神爬山,否则一个不注意,就会摔下山去。
她跟程建同觉得难走的山路,大黄像是感受不到一样,刚才那段没有树木遮拦的陡峭山路,大黄一个劲儿往上冲。
它每走一步,脚底都会打滑,脚底下的山石被它踩滑到了悬崖,它也不管,一鼓作气,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冲到了山顶拐角处。
接着它伸着狗脑袋,黑黝黝的圆眼睛一直看着程英攀岩的动作,一脸担忧地看着她,不敢发出一点声音,生怕惊扰了她。
等到她安全地走过来,大黄高兴地汪汪叫了两声,摇着蓬松地土黄色狗尾巴,一直围着程英团团转,时不时舔舔她的手心,似乎在夸奖她:人,你真厉害,这样难走的路,你一次就能平安走过来,你太厉害了!
程英笑了笑,再次摸了摸狗头,“走吧大黄,时候不早了,带我去村里借宿吧。”
大黄汪了一声,带着她往前面下山的道路行去。
程英站在山顶,已经能看到马鞍山村的光景了,这个村子跟凉风凹村一样,从山顶到山脚下,田埂地头、树林、竹林边,错落着许多高低不一的黑色、灰色屋子屋顶。
暮色中,有许多村民还在地里挥舞着锄头挖地,又或者三五个人弓着腰身,在梯田里收割着稻谷,旁边还有人举着成捆的稻谷,往一个个很大的圆桶里,刷刷刷地打着谷子。
大黄带着程英,从弯弯曲曲的山道,一路下到半山腰,然后跑到四处都是梯田,每块梯田都长满金黄色稻穗的田埂边,对着一个穿着湛蓝色短袖斜扣罩衣,同色长裤,一头黑亮的头发编梳成一条长长的马尾辫,脑袋上方斜着绑了一条捆成蝴蝶样的红绳,额前留着齐刘海,造型有点像《红灯记》女主的发型,脸蛋红红似苹果,长得特别俊俏水灵的十八岁姑娘面前,高兴地冲她汪汪叫两声,一直围着她团团转,然后坐在她身边不走了。
那姑娘正在割稻谷,看到它来了,惊奇地哟了一声,喊它:“大黄,你来了啊,程叔来了吗?”
她直起身子,一只手握着割好的稻谷和镰刀,一只手擦着额头上的汗水,水灵灵地眼睛,往山上的山路寻找老邮递员的身影。
当看见是一个年轻漂亮,身形纤瘦的女同志,背着邮包从山上走下来,那姑娘楞了一下。
她放下手中的活计,往程英所在的方向奔跑着过去,站在程英面前,上下打量她好一会儿,伸手去接程英背上的邮包,“你是老程叔的大女儿是不?我记得你,你小的时候跟着老程叔来我们村儿送过信,当时你跟老程叔住在我家,我俩睡得一个屋儿,你跟我睡一床,我叫陈灵,我们俩同姓不同字,很是合的来哩。”
她这么一说,倒让程英记起来了,程英看着陈灵那张红扑扑似苹果的俏丽,笑着喊:“灵灵,是你啊,我就说怎么大黄径直下山,往你身边凑,原来是你在这里。”
陈灵的父亲——陈定,跟程建同原本没有什么交集,在程建同第一次跑这条邮路,来到马鞍村,给村里人送信的时候,当时陈灵一个叔伯养得猎狗看见有陌生人进村,一蜂窝地冲上来攻击程建同,其中一条狗咬了程建同腿部一口,流了不少血。
陈家人进行了好一阵的赔礼,得知他是邮递员来送信时,陈家人把他送到学过一些赤脚医术,是马鞍山村唯一赤脚医生徒弟的陈定那里,进行了止血包扎。
经过简单的治疗以后,两人聊起天,程建同得知他跟陈定同姓不同字,年纪还相仿,陈定以前也在镇上的学堂念过字,只是两人所在的课堂不同,觉得两人很有缘分,就此交集起来。
陈定是一个厚道人,觉得程建同因为自己叔伯猎狗的缘故,害得程建同一个邮递员受了伤,程建同不要他叔伯赔钱,也不要赔礼,他觉得程建同人很好,打那以后,就让程建同每次跑邮到了马鞍山,就住在他家,吃顿晚饭和早饭,不用给钱。
陈定是赤脚医生,村里人有个头疼
脑热什么的,都会来给他这里看病,看完病,有钱的给钱,没钱的给各种票劵,或者一些自己家里种得瓜果蔬菜也行。
他也时常上山采摘一些药材去镇上的药材收购店换钱,他家里的条件还算可以,多一个人偶尔吃两顿饭也没啥。
程建同推迟不过,加上他跑邮的这条线路时间很长,的确需要半道借宿,也就没再推迟。
陈定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陈灵是陈定的大女儿,算是程建同看着长大的,每年陈灵生日的时候,程建同都会给陈灵买一些头绳、镜子之类的小玩意儿,当成生日礼物给她,把她当成半个女儿来看待。
陈灵很喜欢程建同,每次看到程建同跑邮来村里,她都会热情地招待程建同。
程英小时候跟着程建同跑邮的那次,来到陈家住,跟陈灵相处的十分愉快,主要是程英大陈灵两岁,陈灵跟她一样,模样长得好看不说,很有自己的主见脾气,又都是家里的老大,什么事儿都要扛。
两人的爷奶又都是重男轻女的人,小时候在爷奶那里受了不少气,两人是一见如故,相见恨晚。
两个小姑娘一直吐槽彼此的爷奶,在同一个屋儿、同一个床上睡觉,也说个不停。
一晚上过去,两人都把彼此当成了姐妹一样看待,可惜的是,程英后来没再陪程建同跑邮来马鞍村,而马鞍村离镇上的路途又实在太过遥远,陈灵跟她爸去镇上赶集的时候不多,去了也会匆匆忙忙地往家里赶,两个姑娘家也为此九年多没再见过面。
不过陈灵会经常向程建同打听程英的状况,毕竟村里跟她同龄的孩子再多,能跟她志同道合,有共同语言的只有程英一个,她把程英当成姐妹来看,自然希望知道程英的许多事情。
陈灵这么自来熟地取程英邮包,程英很不自在:“灵灵,邮包我自己背,你不用帮我拿。”
“没事儿,往年你爸跑邮到我们村儿,大黄总能找到在地里干活的我,我就会帮程叔背邮包,让程叔轻松些。你跑了一天的山路,背了一天的邮包,你不累啊?”
陈灵动作麻利地将她背在背上的邮包取下来,背在自己的背上,亲热地拉着程英的手,往先前干活的那块梯田喊:“爸,你看谁来了?”
一个穿着灰白色的立领短袖,脸庞晒得黝黑,但五官长得还算周正,年纪大约四十七八的中年男人,放下手中打完的稻穗,抬头看向陈灵。
见她身边站着一个穿着绿色邮递员工装,头上戴着红五角星的绿色大檐帽,五官长得有些眼熟的年轻姑娘,不由楞了一下,“她是?”
“她是程英,程叔的大女儿,她小的时候跟程叔来我们村儿送过信,在我们家住过一晚,您忘记啦?”陈灵领着程英,走到离他不远的田埂边上。
陈定恍然大悟,“原来是她啊。”
程英向他笑着问好,“陈叔,好久不见,今晚我要在您家借宿一晚,叨扰您了。”
“嗐,说什么叨扰,你爸在我家借宿了二十多年了,我们关系亲如兄弟,你如今做上了邮递员,顶替了他的工作,你就是我半个女儿,你以后跑邮就住在我家,别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就行。”
程建同的事情,陈定是听说了的,在程建同住院的时候,他还带着了自己制作的药膏和药包拿给程建同,让他吃喝他配得药,兴许能好起来。
他看到程英穿着邮递员工作服出现,心里就已经猜测到了事情起末,不用程英解释,他就知道程建同恐怕是光景不好,程英才会顶替他的邮递员工作,女承父业,跑上这条邮路。
陈定说完那话,放下手中的工作,对不远处一块梯田里,一个个子有些矮的三十来岁男人喊:“老三,天快黑了,家里来了客人,我跟灵灵今天早点回家招待客人去,你一会儿别给我跟灵灵少记了工分啊。”
他喊得老三,是他们所在大队的记分员,平时要劳作的同时,也负责给他们这个队的社员记工分。
社员们有事要提早离开干活的地方,都会跟他打招呼,像陈定父女俩这种,再过半个小时就可以下工,提前离开的情况,一般记分员不会扣工分,超过半个小时就要扣工分。
老三哎了一声,大声问:“这是新来的邮递员?有没有我家的信呐?”
附近几块梯田干活的村民,也纷纷发问:“有没有我家的邮件包裹?”
程英回答:“乡亲们,不用着急,一会儿我会去村委会,到时候你们有信件包裹的,可以来村委会看看。有你们的,你们就拿走,没有的或许下一次就送来了,有腿脚不便,不方便去村委会拿邮件的,我再送上门。”
村委会就在半山腰一片竹林后面,村里人干完活以后,都会将手头的农用具,归还到村委会的农具保管室。
往年程建同也是到了马鞍山后,连夜在村委会,把邮件派发给干完活的村里人。
要是村里有老人家,或者其他行动不便的人,不便来到村委会拿邮件包裹,他再亲自送上门。
村民们也习惯了程建同的做法,程英这么一说,大伙儿纷纷应声,“好嘞,一会儿我去村委会找你,看看我家大闺女给我写信没有。”
陈定领着自己的闺女和程英回到他家去,大黄经常去他家,知道他家在哪里,就在前面的田埂上屁颠颠地跑着,时不时回头看看他们跟上没有,偶尔跳下田埂边,在那些还没有收割的半人高金黄稻谷田里,追着一群吃稻谷的麻雀,吓得一群麻雀呼啦啦地飞走。
程英见状,忍不住喊:“大黄,你别乱跳进人家的田里,小心压倒了稻谷,把稻穗压地里去了。”
梯田里的稻谷,到了收割的季节,都会提前把梯田里的水放干,方便村里人割稻打谷子。
没收割的梯田则有不少水,里面还养着稻花鱼,大黄在田里跑跳两次,四肢和身上糊满了不少黄泥,看起来脏兮兮的。
人家村子收谷子在即,程英担心大黄把人家村里的稻谷压垮了,到时候弄湿了稻谷,不好割,也不好收,人家会骂它。
陈定笑呵呵地道:“没事儿,大黄心里有数,它不会弄倒稻谷的,它跟你爸以前养得那些狗一样,都很听话懂事。”
陈灵也说:“小英姐,我们村儿的人都认识大黄,大家都很喜欢它,因为它一来,就代表着邮递员来了,要给大家送信了,它就算弄倒一些稻谷,村里人也不会怪它。”
村里人这么包容大黄,不仅仅是因为它是邮递员程建同的狗,听话懂事的缘故,还因为马鞍村身处于大山之中,山里平时太安静了,没有什么别的新鲜事物,村里零星几户人家养得狗又太过凶恶,要咬人,大家伙儿看着都害怕。
不像大黄,只要不对它心存恶意,不欺负它的主人,谁都也可以摸摸它的狗头。
它的脾气也很好,不会突然乱喊乱叫,吓唬小孩子,村里很多老人小孩都喜欢它,对它格外包容。
程英闻言松了口气,没再说什么,跟着陈定父女俩,从弯弯曲曲的田埂走过,又走了一条石头修的小道,来到陈家。
陈家在半山腰,离村委会不远处的地方,是一处用灰白色的山石垒砌的石屋子,有四间屋子一间厅堂,一个大院子。
三人走进院子,程英就看到院子里放着十来个很大的竹编簸箕,里面晒着陈定摘得各种药材。
院子中间拉着一条晾衣绳,上面晾晒着一些衣服,旁边的地上晒着一些花生和黄豆,院子角落还有只老母鸡,领着一群半大的小鸡,叽叽咕咕叫着,回到院子角落的鸡笼里睡觉。
院子里有一个穿着浅灰色斜襟短袖罩衣,年纪大约四十五岁左右的中年妇女,坐在屋檐下,揉搓着装在筲
箕里的散落黄豆。
她身边有个一岁多,头发剃得精光,只留囱门位置没剃,光着屁股的小男孩,坐在她身边的地上,嘴里咬着什么东西,咿呀呀说个不停。
旁边还有两个年纪在15岁、8岁年纪不等,模样长得挺像,挺俏丽的两个小姑娘,坐在院子里的凳子上,都在纳千层底鞋。
看到陈定三人进院来,还有大黄跑进院子里来,小男孩兴奋地发出咿咿呀呀的叫声,手脚并用朝大黄爬过去,去抓大黄的狗尾巴。
大黄朝他摇了摇尾巴,任由他的小手抓住自己,就算被他抓痛了,它也不吭声,老实地受着。
中年妇女和两个小姑娘一同抬头,看到是陈定父女俩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陌生的穿着邮递员工作服的年轻姑娘,陈灵的母亲,于桂枝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计,站起身,迎出来,“孩子她爸,今天这么早就收工了?是因为这个女同志吗?”
陈定点点头,放下扛在肩膀上的锄头,指着程英给于桂枝介绍说:“你是知道的,老程被他大侄子从山上推下了山去,摔成了半边瘫,这是他的大闺女,程英,在部队当兵的那个,她现在回来顶替了老程的工作,以后我们村儿的邮件,都由她来送。”
于桂枝好奇地打量程英一眼,“难怪我看着她有些眼熟。她长得跟我好像中的一样,漂亮的跟山里的山茶花一样,明艳动人,一看就是个美人儿。只不过你一个姑娘家接替你爸做邮递员,跑这样难走的山路,你累不累啊?来来来,别光站着,快坐下歇歇吧。”
后面的话,是对程英说的,眼里是止不住的心疼。
于桂枝是心善的人,把程英当成自己的闺女一样心疼、关心。
她身后站得两个女儿,大的那个,一副弱不禁风,病殃殃的模样,但很有眼力劲地给程英递了一根板凳,示意程英坐。
小的那个则睁着一双大眼睛,好奇地看着程英。
被人夸赞和关心,程英心里流过一丝暖流,她对那名拿板凳,名叫陈莹,排行老二的陈灵妹妹道了声谢,坐在板凳上,抬头,笑着对于桂枝说:“于婶儿,好久不见,您还是那么的年轻漂亮,跟我记忆中的您一模一样。我做邮递员还好,今天第一次跑邮,是有点累,不过做久了就会习惯,不会太累。”
“你这丫头,可比小的时候嘴甜了许多。”于桂枝长得并不是很漂亮,只是五官端正,面庞清秀,皮肤比一般的农妇白。
她的性格十分温柔,加上陈定心疼她生了小儿子,还在喂奶,没给小儿子断奶的缘故,不让她去地里干活,她这两年都在家里将养着,看着比同龄人年轻许多罢了。
听到程英这样夸赞自己,于桂枝心里很是高兴,她指着陈莹说:“莹莹,你去给你小英姐倒碗凉水来喝。”
又指着八岁的女儿——陈月说:“月儿,你跟你大姐拿着竹笼,去咱们家的水田里抓几条大的稻花鱼回来,一会儿妈做烤鱼和酸汤鱼吃。”
村里梯田多,每家每户都会分一些边边角角的梯田自留地,让村民们自己种些粮食吃。
许多村民在自留地种水稻的时候,也会养一些鱼苗,等到稻谷成熟之时,吃稻谷杂物和稻花的稻花鱼,也会长得十分肥美,正好收了谷子,可以捉鱼犒劳辛苦大半年的家人。
程英连忙站起来说:“婶儿,不用那么麻烦,我已经吃过饼子了,您不用特意做好吃的招待我。”
“你那干巴巴的饼子,吃了也不顶饿,你难得来我家一趟,我要不做点好吃的给你吃,你陈叔一会儿得怪我怠慢了你。你且歇着去吧,一会儿我就把饭做好了。”于桂枝说着,就去灶房生火做饭了。
陈定接过陈灵手中的镰刀,要扛着锄头和镰刀去村委大队部归还农用具,闻言也说:“小英,你好生的歇着吧,你走了一天的山路,应该很累了,让你婶子她们忙活去吧,一会儿吃完饭,我再带你去村委给大家伙派邮件。”
他都这么说了,程英只能客随主便,不过她也没闲着,一直在厨房里,帮着于桂枝洗菜切菜烧火。
很快,晚饭做好,饭菜十分的丰盛,除了于桂枝拿出家里舍不得吃的腊肉炒了一盘野葱炒腊肉,拿了两条两斤多重的鱼,放了一些花椒、辣椒面之类的调料在鱼身上,用炭火烤熟,滋滋冒油,放在盘子里,再炒了一个鸡蛋炒辣椒,两个素菜外,最后就是一锅于桂枝拿手的酸汤稻花鱼。
酸汤稻花鱼放了许多于桂枝自己泡得酸青菜、酸萝卜、酸辣椒、酸生姜等等,合着她昨天自己做得,没有吃完的豆腐,一些时令蔬菜,做成了酸汤鱼。
鱼是鲤鱼和草鱼两种鱼混合切片煮得,鱼片又大又薄,稍微一煮就卷边,雪白的鱼肉,肉嫩味美,带着浓郁的酸菜香味,吃起来没有一丝鱼腥味,回口又有点微辣微麻,汤底却是奶白色的,看不到一点辣椒,好吃又下饭,酸汤还十分的开胃,程英连吃两碗包谷饭,喝了两碗酸汤,这才舍得放筷子。
吃完饭,天色彻底黑了下来。
陈定点燃一盏老式带玻璃罩的煤油灯,拎着煤油灯,在漆黑的夜色中,带着程英前往村委大队部。
大黄和陈灵都跟在程英的身边,跟她一同往大队部走。
他们到达大队部的时候,里面已经等候了大半个村儿的人,除了十来个人是来拿信件包裹的,其他人都跟矮门村的村民一样,是来看热闹的。
程建同出事的事情,已经传遍了他所跑这条邮路上的几个村子,村民已经知道了程建同大闺女顶替他工作的事情。
大家伙儿就想来看看程英长什么模样,是不是跟他们见过的小时候程英长得一样,也好奇她一个姑娘家,一个女同志,哪来的那么大的胆子,敢孤身带条狗就自己跑山路。
第33章
在这么多的人目光下, 程英神情淡定地向大家伙儿做起了自我介绍,又跟大家伙儿解释了一下程建同不再做邮递员的事情,接着从邮包里拿出属于马鞍山村的信件包裹, 一一郑重交给每一位收件人。
很多收件人, 当场就把信件或者包裹撕开,当着村里的人面儿炫耀自己的子女亲朋, 也有不少人家里有认识字的子女,不想让村里人看见自己的信件包裹, 拿着信件包裹匆匆离去。
在收件人都拿到了信件包裹以后,程英准备背着邮包,跟陈定父女俩回陈家时, 一个脸颊干瘦,双眼凸起的跛脚六十多岁小老头,突然冲着程英大喊:“我的信里怎么没有钱?是不是你给我拿了?”
程英和周围准备离开的村民都顿了一下, 一同回头看他。
他手里的信封拆开了,一直皱着眉头看打开的信封。
程英站在大队部院子点亮的一盏昏黄路灯下,看着那个名叫柯山贵的小老头, 面色平静道:“柯爷爷,我们邮递员不会侵吞任何收件人的钱财,您的信件从我在邮电所拿到, 再到交到您的手里, 上面的封口都是完好无损, 请您仔细核对信件, 不要随口污蔑人。我虽然才上任, 第一次给您送信,但我是退伍女兵,我的人品在军队那边有目共睹, 我要贪污侵吞下您这点钱财,我这邮递员的工作还要不要做了?您的信封里没有钱,说明寄信人没有在您的信封里塞钱,您该去询问寄信人,而不该上来就怀疑是我侵吞了您的钱。”
她一番话说得慷锵有力,眼神自带凌厉感,她又穿着绿色的邮局工装,带着绣有五角红星的绿色大檐帽,这身装扮,跟军绿色的军装很像,她站姿笔挺得站在院中,神情平静从容,脸上看不到一丝气愤、生气的情绪,她站在那里就还像是在部队里当兵的模样,身上那股冷静威严的军人气质,就让人不得不相信她说的话。
“柯爷爷,说话要讲证据,您不能因为小英姐是个女同志,您就胡乱污蔑人。”陈灵第一个替程英讲话。
陈定也说:“柯四叔,您得让您家老三帮您写信,或者去镇上的邮电所打封电报,问问您家老七有没有给您寄钱,您才下定论。人小程是邮递员,她爸在咱们村儿送了二十多年的邮件了,您信不过她,还信不过她爸吗?”
村里其他人纷纷开口:“是啊,人小程才刚上任,她是疯了
才会吞你那点钱,她要真吞了你的钱,她的邮递员还能干吗?”
“对,老程同志给咱们村儿送了二十多年信,从没有出过差错,这丫头小的时候跟他爸来过咱们村儿一次,看着可机灵讨人喜了,我相信她不是那种乱吞钱财的人。”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得柯山贵心里头直窝火,他梗着脖子说:“我家老七是我最孝顺的女儿,她嫁去县里十五年了,每月都给我邮十块钱。往年程建同当邮递员的时候,我女儿给我写信问好的同时,就会往信封里塞十块钱,以前年年月月都是如此。怎么现在换了个人,这钱就没有了,我说她吞了我的钱,也没什么问题吧。”
村里人一听,没了话头。
的确,老柯头有个孝顺的女儿,他跟他妻子一共生了三女四子,除了老二女儿和老五儿子,因为当年闹饥、荒的缘故饿死了,剩下还有两个女儿,三个儿子。
这几个孩子,除了老七,其他早已各自成家立业,生了一堆的孩子孙子,自己一家人都顾不上,更顾不上养两个老的。
老柯头从年轻的时候脾气就很犟,他跟老妻到了要养老的年纪,三个儿子都互相推脱,不想赡养他们夫妻俩。
老大女儿又嫁到矮门村去了,也生了一堆孩子要养,家里光景不太好,顾不上他们夫妻俩。
他一气之下,就带着老妻住在摇摇欲坠的土屋老房子里,在村委干部那儿闹了一通,让每个子女每月给钱给粮,他们老两口子自己做饭吃,自己照顾自己,日子也还过得不错。
他这几个子女中,给钱最多的,就是他那个嫁去县里的七闺女。
当年她闺女运气好,跟县里一个挖矿的工人对上了眼,就嫁给了那个工人,跟着她男人进到县城,到矿场找到了一份临时的筛石工工作,过上了吃商品粮的好日子。
打那以后,他七闺女每月都雷打不动地给老柯头寄一封信,信里再夹十块钱,逢年过节会带着她的男人孩子,大包小包买一堆东西回来看老柯头夫妻俩,不知道羡煞村里多少长辈们。
要知道,在还是集体制度,大家都在地里刨食,用劳力赚工分,换取钱粮的年代,很多人一年累到头,所赚的工分,到了年底换取一家人的口粮,剩下的工分压根换不了多钱。
那点钱,除了家里人的日常开销,再给孩子交学费,买点心、衣服鞋袜之类的,就不剩下几个子了。
像老柯头的小女儿,每月给他们老两口邮寄十块钱,一年就是一百二十块钱,这在村里,可是一笔不少的数目啊,很多村里人一年忙到头,都攒不下二十来块钱。
老柯头其他儿女给不了这么多钱,每年就给他们足够的粮食当做赡养费,他们老两口子又不是老的不能动弹,还能干活赚工分。
两口子是既有钱,又有粮,别说村里老人家羡慕了,就是年轻人也挺羡慕,毕竟有个子女每个月给工资的三分之一孝敬父母,让父母有钱花,这样孝顺的孩子,谁不想要啊。
村里人想了想,觉得老柯头说得也有几分道理,老柯头的小女儿给他邮寄了这么多年的钱都没出过差错,怎么这个程英一上任邮递员,人老柯头信封里的钱就没了,这里面没点古怪,怎么也说不过去。
一时之间,村里人看程英的目光,怪怪的。
程英也不多辩解,而是指着老柯头手里的信封说:“柯爷爷,您要不要先看看您女儿在信里说了些什么?”
“能说什么,不就跟往常一样,问我跟她妈身体好不好,她几个哥哥对我们老两口好不好,说一些她几个孩子的事情给我们听。”
柯山贵不耐烦地甩着信封,“你别想转移话题,我这信封里的钱不见了,你要不给我把钱拿出来,我就上你们邮电所找你们领导去讨说法去,再去派出所,找公安同志,把你这个小偷给抓起来!”
“你说谁是小偷呢!你别以为你年纪大了,你就可以倚老卖老,胡乱污蔑人!”陈灵很生气地去拿老柯头手中的信,“小英姐都说了,让你先看看你七女儿在信中说了些什么!”
陈灵从小到大的性格都很泼辣,主要是她爸她妈都是老实人,被她爷奶叔伯欺压了一辈子,她跟程英一样,想不立起来,想不泼辣都不行,不然她们一家子都会她那些叔伯吃得死死的。
正因为她从小到大脾气泼辣,村里人也是见怪不怪了。
看她上手去抢老柯头手里的信,村里人没有什么反应,还一个劲儿地劝说老柯头,先看看他女儿在信中说些什么再说。
老柯头被陈灵抢了手中的信,心里那个气啊,本来还想把信抢回来,谁知道陈灵身手敏捷地躲开他的手,把信封里的信拿出来,当着大家的面儿,大声念起信来,“爹、娘、展信佳,一个月不见,您们两老的身体可还康健”
信里的内容,跟老柯头所说的那样,先是对他们老两口进行一阵问候,接着又询问家里的三个哥哥有没有按时交粮,有没有帮衬他们老两口,又说了一下柯老七家里发生的事情。
柯老七说,县里的高中要开学了,她的老大考上了高中,要去高中读书,小的两个孩子,一个在读初中,一个在读小学,要交不少学费。
她的丈夫上个月在矿场上班,被矿石砸中腿部和腰部,受伤很严重,暂时上不了班,还要给一笔巨额医药费,给她男人治病。
另外她的公公身体也不好,长年都在吃药,婆婆一门心思在她小儿子身上,不帮衬着她的丈夫,很不靠谱,她一个人上班养一大家子,实在没有多余的钱邮寄回家了。
她觉得自己孝敬了柯老头十五年了,给了柯老头夫妻俩近两千块钱的赡养费,已经是尽了她这个当女儿的义务,现在她的日子难过,她没有像父母借钱渡过难关,已经是体谅他们。
她决定以后不再给老两口寄钱,老两口还有三个儿子,一个大女儿,都是做兄弟姐妹的,他们不能只给一点粮食就了事,以后老两口要是缺钱用,就去找他们的三子一女拿,她是不会再拿钱了,主要是她自己的日子也难过。
信念到最后,村里人都沉默了,看向老柯头的目光,有同情的,有幸灾乐祸的,也有羡慕嫉妒恨的,更有不怀好意的。
村里人知道柯老七月月年年都给老柯头邮寄钱,没想到一邮就是十五年,邮寄了上千块钱,这钱在这个年代里,绝对是比巨款。
按照老柯头夫妻俩那抠搜节省的劲儿,他们平时很少用钱,也不会把钱拿给几个白眼狼儿子用,多半都是存了起来,就是不知道,这两口子是把钱存放在了家里,还是存去了镇上银行里。
有那不学无术之人,心思开始蠢蠢欲动。
柯老头不识字,平时都是请村里的书记或者其他干部,背着其他人给他念信。
现在陈灵当着村里这么多人的面儿念信,暴露了他有钱的事情,他也顾不上冤枉程英了,拿着信件,狠狠瞪陈灵一眼,骂她一句多管闲事,赶紧灰溜溜地带着他的老妻回家里去了。
众人看他着急慌忙离开的模样,都猜测,他估计是把钱存放在家里呢,现在暴露了有钱的事情,他指定要换个地方藏钱,以免被人偷了。
程英身上的冤屈被洗清,村里人说了一些关于柯老头夫妻俩的闲话后,渐渐散去。
程英跟着陈定父女回陈家,在路上跟陈灵道谢:“灵灵,谢谢你替我说话,帮我解围。”
“嗐,没事儿,那老柯头不分青红皂白地冤枉你,我肯定要替你说两句公道话。”陈灵跟她并排走着,不甚在意地说。
“你当着大家的面儿,念了他女儿写得信,让大家伙儿都知道他有钱的事情,他的钱要是被其他人偷了,他会不会怪
你、恨你?”程英一脸担忧。
“怪肯定是要怪的,不过老柯不是傻子,他的钱被暴露了出来,他指定不会再把钱藏在家里,让贼惦记。”说话的是陈定,“你看吧,明天一大早,他指定会找到村干部,让干部跟他们夫妻俩一起去镇上的银行存钱,不会让人偷,也不会让他三个儿子抢走,更不会借钱给亲朋好友和村里人,那小老头,可精着呢。”
陈灵点头,“我爸说得是,老柯头看钱看得比他命重要,有钱也不会给他的儿子孙子多花半分,抠搜的不得了,这也是他三个儿子跟他闹翻,要分家,自立门户,都不愿意养他们老口子的原因。他那三个儿子都想贪占他小女儿每月邮寄的钱,他不答应,就都闹掰了,除了村干部给他们协调的赡养义务,平时他那三个儿子都懒得多看他一眼。他这样嗜钱如命的人,是不可能让村里那些二流子有机可乘,偷走他的钱。”
他们这么一说,程英心里放心了许多,不然老柯头的钱因为她的缘故暴露了,又被人偷走了,她的良心会有一点难安。
第34章
回到陈家, 陈莹姐弟三人已经入睡,于桂枝还没睡,留着一盏昏黄的油灯, 坐在客厅的木桌上做着针线活儿, 等他们回来。
看他们回来了,于桂枝也没有多问, 只让三人都去洗澡,又问程英能不能洗山里的冷水, 不能的话,她再去厨房给她烧点热水洗澡。
程英自然是能接受洗冷水的,炎炎夏热, 正是最热的时候,很多村民为了节约柴火,都会在夏季洗冷水澡, 程英从小洗到大,不是那种矫情的人。
于桂枝又问她有没有换洗的衣服,听她说没带, 又让陈灵给她拿了一套干净的换洗衣裳,拿上一些洗漱用品,领着她往陈家院子旁, 一条潺潺流水的山涧小溪洗澡去。
马鞍山有多条小溪, 从山顶弯弯曲曲一路顺着大块平整斜面的暗红色山石, 往山下流。
村民为了解决吃水和梯田种水稻用水的问题, 会在那些小溪旁修建沟渠和分叉口, 不用水时,用大石头或者泥土之类的东西堵住分叉口,用水之时把这些东西弄开, 溪水便会流到每家每户的田里,或者是家里。
陈家房子左侧是一条不到半米宽的小溪流,他们在溪流旁边修建了一个分叉口,平时用水的时候就把清冽的溪水引流在家里用,不用水的时候就把岔口堵上。
到了夏季天气炎热的时候,陈家一家人都会在入夜以后,在小溪里洗澡。
溪水干净清冽,又是流动的活水,洗起来很舒服。
马鞍村只有一百多户人家,每户人家相隔的距离都有一百米以上,不用担心会有人来偷看洗澡,其他人家也是这么洗澡的,大家都这么洗,都见怪不怪。
陈灵用一个木盆子,端着洗漱用品,领着程英走到陈家后面,有一块凸起的岩石,正好可以挡住外人偷看的溪水山沟旁,拉着程英下水洗澡。
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天边挂着一轮快要满月的月亮,一些厚重的云层遮挡着月亮,朦胧的月光洒在山川大地上,能让人隐约看清地面,又不会太亮,这对于在山沟里洗澡的程英两人来说是极为方便的。
入夜之后,山里的温度也跟着降了下来,入水的一瞬间,那冰凉的溪水,冷得程英直哆嗦。
不过在身体适应了溪水的温度以后,程英又舒服地眯着眼睛,学着陈灵的模样,一阵洗漱之后,靠在那块半人高的山岩上,浅浅地泡澡。
山里的夜晚十分宁静,凉爽的夜风从山上吹下来,带着附近诸如玉米、高粱之类的庄稼作物,还有高大的树木枝叶,一阵轻轻摇曳,带来一股股属于庄稼的清香气息。
这份宁静并没有持续多久,程英听见附近的草丛里,有许多蟋蟀、虫子不停地啾鸣,不远处的梯田里,也有许多青蛙和癞、□□,此起彼伏地呱呱叫着,使得这宁静的盛夏夜晚,变成了山村交响曲。
陈灵低声嘟囔:“这些虫子青蛙太吵了,真想把它们都抓住,烤来吃了。”
山里的孩子,在闲来无事之时,都会在夜晚,跟兄弟姐妹,或者小伙伴们,拿着煤油灯,拎着桶,拿一把火钳之类的东西,四处下田去抓青蛙、黄鳝、泥鳅、蚂蚱之类的野味带回家烤来吃,或者拿给大人们做菜。
这不仅仅是孩子们的乐趣,还能给家里的大人弄点‘肉菜’解解馋,最重要的是,蚂蚱之类的虫子抓多了,还能侧面给村里除害。
村里的大人都不会反对孩子们晚上捉这些野味,只是叮嘱他们,别去村里人自留田里捉,因为那是人家私人的东西,要捉了,人家发现了,少不得要发生矛盾,只准去村里集体的田里捉。
这段时间是稻谷、玉米、花生之类的作物收割季节,家家户户男女老少齐上阵干活,小孩儿们累得都没力气在晚上出来捉虫子青蛙,它们得以生养喘息,陈灵就觉得它们吵。
程英仰躺着,看着天上零星几颗闪闪发亮的星星道:“我倒不觉得吵,我还觉得挺好的,我就喜欢这种夏季夜晚虫子啾鸣,青蛙呱声一片的声音。这是我儿时记忆中熟悉的乡村交响曲,是让我能安心入睡的记忆。在城里呆久了,回到乡下听到这些,我都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
前世,她在在部队和城里修建的钢铁似的房子里呆了大半辈子,哪怕生活条件很好,到了夜晚,她也不能很好的入睡。
城里的夜晚,那些车水马龙,冰冷器械和邻居们发出的各种城市噪音,让她很习惯,总觉得城里太过喧嚣吵闹,不适合她住。
午夜梦回之际,她会梦到自己躺在老家老房子的凉席上,在没有空调的年代里,她的母亲总是会拿着蒲扇,给她和妹妹摇着蒲扇,扇着风,直到扇到她们入睡。
而小时候的她,在梦中,总是会听见青蛙在水沟田里、又或者是在荷花池里,发出一阵阵呱呱叫声
如今重活一世,程英走上了跟上辈子截然不同的道路,她也听到了她上辈子梦寐以求的盛夏呱声,程英忽然眼睛红了起来,有种十分幸福,又觉得自己是在做梦的错觉。
陈灵打趣她,“没看出来啊,你还是这么感性的人呐,咱们乡下的人,哪个不想着去城里,在城里安家落户,吃上商品粮,过上吃穿不愁的好日子哩。你倒好,放着好好的女军官不做,非要退伍回来干邮递员这个苦差事,真不知道你脑子里是怎么想的!”
程英笑了笑道:“人和人不一样,所追得自然也不同,乡下人都想往城里跑,却不知道,以后的城里人,也想往乡下跑。”
陈灵偏头看她:“你说话怎么奇奇怪怪的,以后的城里人会往乡下跑?他们是疯了不成?城里吃得好,住得好,穿得好,样样都好,他们干什么要往乡下跑?”
程英自然没办法跟她解释,未来科技高速发展,城里房屋建筑一栋栋高楼崛起,道路四通八达,生活、交通是便利了,但同时生活压力也变大了。
普通人,光房贷、车贷、各种贷款都压得喘不过气,生活成本却一直在增高,加上衣食住行处处都充满不安全的各种添加剂等等,很多人都想放弃现在的一切,往乡下跑。
那些住在乡下的农民,虽然日子过得穷苦了些,但他们自己种得庄稼作物,自己生产的生活用品,自己养得家禽牲畜,没有任何添加剂,也没任何打农药,吃用都十分健康安全,反而是城里人稀罕羡慕的。
那些在城里活下不去的人,或者是有钱有权的人,总会想方设法在农村买些地,修建属于自己的房子,过上吃瓜种
菜,自己自足的田园悠闲日子。
程英说:“这只是我的猜测,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未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我也就说说而已。”
看时候也不早了,程英把陈灵给得一套棉麻做得长裙穿在身上,还别说,两人的体型相仿,这条长裙穿在她的身上,还挺合身。
陈灵看着她笑,“这条裙子我还嫌它小了点,没想到你穿着刚刚好,还挺好看,尤其是胸脯那个位置,你可比我丰满多了对了,小英姐,你有对象,或者有喜欢的人吗?”
“之前有个对方分手了,我现在没有对象,也没有喜欢的人。”程英就着陈灵带来的皂角,用一块小山石,把皂角砸碎揉搓在她的工装衣服上,把衣服全都洗干净。
夏季天气热,衣服薄,晚上洗了衣服,把衣服挂在屋檐下,一晚上就能被夜风吹干,第二天就能继续穿了。
程英第一次跑这条邮路,没有经验,没带换洗的衣服,觉得可以跟程建同一样,将就穿着身上的衣服,跑完邮回家再洗衣服也行。
现在想来,这么热的天儿,她就穿着这一套工装跑邮,实在不合理,等这次回去以后,她再来跑邮,还是要带套换洗的衣服,不然总穿人家陈灵的衣服,她心里也过意不去。
陈灵也把自己的衣服洗了,用木盆端着,跟她一起回到陈家的院子,把衣服挂在院子里,接着领着程英到她住得屋子里,两人躺在床上继续交谈。
陈灵摇着蒲扇说:“你以前的对象长什么样儿啊,你为什么要跟他分手?你不跟他处,以后打算处个什么样的对象?”
“不喜欢了就分手,没什么特别的缘由,以后的事情谁能知道,我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不一定非要处对象。”
程英不愿意多说自己的事情,她把陈灵床上破旧的蚊帐拉拢,避免外头围着蚊帐嗡嗡叫的蚊子飞进来,转头转移话题问陈灵:“你呢,你有对象?有喜欢的人吗?你这个年纪,于婶儿和陈叔该给你介绍对象了吧?”
陈灵已经十八岁了,山里的姑娘结婚都挺早,她这个年纪正是说亲的时候。
“我啊,我其实有个喜欢的人,但那个人,我连他叫什么名儿都没弄清楚,只是我一厢情愿,我爸妈都不知道。他们说过段时间,要给我相看附近几个村的年轻后生,我正苦恼呢。”陈灵说起这件事情,一脸惆帐。
程英顿时来了兴致:“你喜欢的那个人长啥样儿,你在哪见过他?怎么会不知道他的名字,就喜欢上人家了。”
陈灵想了想,红着脸说:“我是对他一见倾心,那个人,长得浓眉大眼,五官挺俊的。大概两年前,我二妹心脏病犯了,我爸救不了她,被我们一家人着急慌忙地往县里送,我们是连夜走大路,套着村里的牛车去的,结果我爸太着急,一个没注意,把牛车赶到沟里去了,一家人都摔得鼻青脸肿。我妈当时刚怀孕,差点摔流产,那个人发现了我们,将我们救了起来,把我们一家人送去了医院,一直忙前忙后的给我们帮忙,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也不肯说,悄悄地走了。”
程英恍然大悟,难怪陈灵的妹妹陈莹看着身体不大好,一脸病态,弱不禁风的样子,原来是有心脏病。
她就说陈莹只比陈灵小三岁,按理,陈莹和陈月都该跟着陈灵父女俩一起下地干活挣工分的,怎么会留在家里做针线活呢,原来是有这层原因在。
“他从你们村通往镇上的大道上路过,证明他就是附近几个村落的人,正好于婶儿、陈叔他们要给你介绍对象,你让他们去附近几个村儿,打听一下这个人,兴许能找到他也说不定。”程英分析过后,认真提出自己的意见。
陈灵欲言又止,“其实,我跟你想法差不多,这两年,我没少在方圆几个村,打听那个人。可是都没什么人见过他,也没什么人听说过他,我心里隐隐有个猜测。”
“什么猜测?”
“那个人,可能是阿依山——普苍寨的人。”
程英立马翻身,支棱起一只手臂,托着脸颊,看着她道:“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猜测?那个救你的人,穿着苗服?说得苗语?”
“不是,他穿得是我们汉人的装扮,穿着一件灰色的中山装,说得也是我们汉族话,可我就是觉得,他是普苍寨出来的人。
陈灵细想当初的细节,“他的一举一动,都透着一股不太合宜的诡异感,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总觉得,他虽然穿着汉人服装,说着一口汉话,但他不是汉人。”
程英皱起眉头,“灵灵,别怪我提醒你,普苍寨的苗民生活在偏僻的阿依山里,平时深居简出,很少与外界的人交流,有种与世隔绝的感觉。我听说普苍寨的苗民都是生苗,会下蛊,会炼蛊,而且基本不与外族人通婚,你喜欢的那个人要真的是从普苍寨出去的,那多半是苗民,我劝你最好歇了对那人的那份心思,免得落得粉身碎骨的下场。”
提起苗族之人,尤其是生苗,还是这个年代生活在大山深处中的生苗,汉族人都是一副敬畏的模样。
原因无他,生苗自古以来都以那神秘的制蛊、下蛊、制药、下药闻名全国,他们是一支古老又神秘的民族,对于闯入他们隐居之地的外人,他们通常不会心慈手软,不是下蛊,就是想方设法的灭掉外人,或者下药让人成为哑巴,彻底闭嘴。
虽然这只是传闻,却被外面的人,传得有鼻子有眼的。
实际普苍寨在建国以后,当地政府部门就有公职人员,前往普苍寨一探究竟,劝说里面的苗民实行土地集体化,与外界接触,送里面的孩子到外面的学校去读书等等。
如此过了好几年,也没能改变普苍寨苗民的生活习惯,他们依然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自给自足生活在阿依山下的山谷里。
公职人员劝说无果,只能根据国家的优待政策,每年都会派相关的公职人员进入普苍寨,跟里面的寨子首领进行联络,在里面设立一些国家的基础设施装备,方便里面的苗民生活,比如拉了为数不多的两根电线,让苗民有电用,设立了邮局邮箱,让邮递员跋山涉水给他们送邮件等等。
不知道内情的外人,对普苍寨苗民的敬畏多过好奇。
知道内情的人,比如程建同,提起他们,也是讳莫如深。
程英对所谓的生苗谈不上畏惧,但对生苗有起码的敬畏心,她从程建同的同事嘴里得知程建同当年在普苍寨的遭遇之后,就下定决心,到了普苍寨,她送完该送的邮件,找到救助程建同的几位苗民进行感谢后,她转身就走,绝不多停留,以免生出事端。
陈灵听她这么一说,沉默了许久,才闷闷不乐地说:“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也知道那人身份不简单,我会尽量忘记那个人,挑选一个合我心意,又合我爸妈心意的男人嫁了,不会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出来。我才十八岁,有的是时间慢慢挑选男人,我要是不愿意嫁人,我爸妈也不会逼我嫁人,所以我找对象,结婚嫁人的事情,也不着急一时。倒是你,小英姐,你一个女同志,还是一个未婚,长得很漂亮的女同志,你单独去普苍寨送信,你可得小心些,别被那里的苗民看上了,给你下蛊,把你强制留在普苍寨里,结婚生子。”
程英打了个哈欠,躺回枕头上说:“我是邮递员,也算是国家的公职人员,就算被普苍寨的苗民看上了,他们也得掂量掂量,给我下蛊是个什么下场,你就放心好了。”
陈灵想想也是,普苍寨的苗民不管再怎么神秘,再怎么厉害,他们能厉害得过国家?他们敢动国家的人,那不是找死,也就放心地挨着程英沉沉睡去。
大黄则睡在两人的木床下,身体窝成一团,跟着两人酣然入睡。
它以前跟程建同跑邮的时候,每次程建同来
陈家借宿,都住在陈家专门给他腾出来的一间小杂物间里,程建同就让大黄睡在他的床脚底下,主要是怕大黄在院子外面,有人饿得慌,半夜三更来偷大黄,把大黄给杀来吃了。
在多年前的六零年代,全国闹饥、荒时,青曲镇也受到影响,很多人在那个时候饿死。
程建同养得第一条狗,带着进山送邮件时,那条狗就在院子外面睡觉,结果一群饥饿的村民,三更半夜跑来偷狗。
幸好那条狗十分机灵,在那群人跑来的时候一阵狂吠,不停地扒拉程建同的房门,把程建同和陈家都给吵醒了,打开门出来,护住了那条狗。
哪怕时隔多年,程建同依然记得那天夜里,他走出房门,看到陈家院子里,站着一群冒着绿光的饥饿人群,死死盯着他的狗的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从那以后,他只要来山里跑邮,不准狗狗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晚上要跟他睡一个屋里,就怕自己的狗被人打死吃了。
大黄跟着程建同同吃同住四年,早已习惯程建同在哪,它就在哪。
虽然它现在在程建同的命令下,跟着程英跑邮,不过它以前跟着程建同的习惯没有改变,陈家人也不反对大黄进到家里睡,它就这么睡在陈灵的屋子里,两个姑娘家反而觉得安心。
一夜好梦。
凌晨五点钟左右,程英听见大黄在屋里轻微跑动的‘哒哒哒’声,没过多久,睡在床上外面位置的她,感受到自己垂在床边的右手,被大黄温热的舌头舔了舔,接着大黄发出很轻的哼唧声,似乎在叫她起床。
程英睁开眼睛,抬手看了一下在夜晚中散发出微弱光芒的石英手表,时针正好指向五点钟。
程建同往年送邮件,都是五点钟起床,大黄习惯了他的生物时间,到了点,程建同不起床的话,大黄就用自己的方式‘叫醒’他,对程英也是如此。
程英伸手摸了摸大黄的脑袋,低声说:“好大黄,我知道了,到时间出发了。”
她轻手轻脚地下床,不打扰陈灵睡觉,走到外间,把自己挂在院子里,已经被晚风吹干的工装换上,把陈灵的外套整齐地叠好放在她睡得枕头上,接着简单地洗漱一番,准备走得时候,听见陈家东屋有开门的动静。
于桂枝睡眼惺忪地从屋里走出来,喊她:“小英,灶房里有我昨晚给你留得粥和菜,放在灶房里的水缸里,你吃完饭再走吧,免得路上饿着。你也别客气,都是些剩菜剩饭,你别嫌弃就好,你爸以前跑邮的时候,我都是这么给他留饭的,这是你陈叔特意嘱咐我留的,你要是不吃,你陈叔醒来看见,又该怪我小气了。”
“谢谢于婶儿。”程英知道她是一片好心,这年头大家都吃不饱饭,谁家也不会有什么剩饭剩菜,拿给别人吃的道理,于桂枝夫妻俩存粹是心好,特意给她留得饭菜,她也不能拂了人家的好意。
程英没客气,走进陈家的灶房里,打开盖住水缸的竹编大斗笠一看,里面有一大碗红薯、玉米、大米熬得稀饭,一些昨晚吃剩的剩菜,隔着水缸底下的山泉水‘冻着’,在山里没有冰箱的情况下,用这样的冷山泉水,上面放着漂浮的饭菜盆碗,隔水‘冻’着,饭菜不至于馊得那么快。
程英端着那一大碗稀饭,找了两片大包谷叶子放在地上,分了一半的饭菜倒在干净的叶子上,给大黄吃。
一人一狗在还没天亮的夜色中,安安静静地把饭菜吃光。
程英把碗筷都洗干净,回到陈灵的房间里,把她的斜挎包、邮包都背在了身上。
她退出屋子,将陈家的大门都拉拢,在天边亮起一抹鱼肚白的晨雾中,跟着大黄,继续往剩下的两个村庄送信去。
第35章
程英接下来跑得两个村子, 没什么出奇的,就沿着山里弯弯曲曲的道路,每隔三个小时, 就是新的村子落脚。
她一般都会直接去村里的村委会, 跟两个村子的村长、村支书介绍自己,说起程建同不再做邮递员的经过, 然后请村长帮忙在村里通知村民,有信件和邮件包裹的, 在她那里来拿。
不过,在去第一个名叫南坪村的时候,大黄没有领着她直接进村, 而是领着她走了一条两边长满杂草的小道,从山顶来到一个山湾之中,一处用木头修建的屋子前。
那屋子就是普通的农家院子的格局, 但房子的整体都是用木头建造的,年代应该很久远,木头都呈现了灰黑的景色, 很多地方都烂了,一副破破烂烂的景象。
大黄领着程英到那户人家院子的时候,才早上八点左右。
没有围墙的院子里, 有个头发花白, 穿着一件深蓝色斜襟长罩衣, 头发往后梳成一个鬓, 双目无神, 眼睛浑浊的五十多岁中年妇女,坐在院子中间,手里啃着一个看起来已经发霉的干饼子。
她的脚下围着十来只羽毛嫩黄色的小鸡, 叽叽喳喳叫着,她时不时地就摸索着把手里的饼子掰一点下来,扔在地上给小鸡吃。
大黄跑到院子里,冲着那个妇女汪汪叫了两声,摇着尾巴,走到她的面前,呼哧呼哧喘气。
“大黄?你来了?”中年妇女听见它的声音,十分惊喜地放下手中的饼子,双眼无神地四处乱看,双手在空中乱摸。
大黄舔了一下她的手,似乎告诉她,它在这个位置。
她双手摸着大黄的脑袋,满脸笑容地说:“大黄,你跟你主人有好一段时间没来过了,我还以为你们不来了。”
她说完,又朝前方虚空的位置喊:“老程,是你来送信吗?我听你们支局长说,你被你侄子从阿依山上推下去了,受伤很严重,你身体好点没有?你伤得那么重,怎么不在家里多养养。”
“卓姨,您好,我叫程英,我是程建同的大女儿,我爸摔成了半边瘫,没办法继续做邮递员的工作了,所以我顶替了他的工作,以后您的信,由我来送。”程英走到她面前,自我介绍。
这个名叫卓醉蓝的中年妇女,听程建同讲,她是普苍寨的苗女,也是第一个从普苍寨嫁到外面,嫁给汉人的女人。
她嫁得男人,当时是村里一位长得十分英俊的年轻后生,她为爱不顾普苍寨之前不与外人通婚的规定,当时闹了很多事情出来,普苍寨的人来抓她回寨子,她还跟那些苗民动起手来,差点闹出人命。
程建同听人说,她之所以跑出来嫁给那个男人,是因为寨子里,她的父母早给她定了一桩婚事,她有未婚夫,她不愿意嫁,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她喜欢的那个汉族男人,两人一见倾心,约定私奔。
结果没跑成,反而惊动大半个寨子里的人来抓他们两人,普苍寨的人见她冥顽不灵,就把她的心上人抓回寨子里去了,她为了救心上人,只能回去。
后来过了大概三年,卓醉蓝和她的心上人回到了村里子,只不过卓醉蓝成了瞎子,她喜欢的人也变得有些痴傻。
再后来两个人结了婚,生了一儿一女,俩孩子倒挺聪明的,可惜的是,卓醉蓝的丈夫在老大孩子八岁那年,上山放羊的时候,不甚从山顶上滑脚摔死。
她的公公婆婆觉得她就是个祸害,要不是她看上了他们的儿子,非要跟他们的儿子在一起,惹怒了普苍寨的苗民,把她和他们的儿子抓去普苍寨,他们好端端的儿子,怎么会变成傻子。
她的公婆不喜欢她,连带着她两个孩子也不喜欢,在她的丈夫死后没多久,她的公公婆婆就把她们母子三人赶出了家门。
卓醉蓝是个很有个性脾气的女人,尽管她成了瞎子,被赶出家门,母子三人没有落脚之地,但她不是那种任由别人欺负的女人。
当年她直接带着两个孩子上村委会,在一众村干部面前哭闹许久,最终在村干部的主持下,从她公婆手里分到了一半属于她们娘三的家产。
她利用那些家产,远离村里集中住人的地方,花钱请人用木头在这个较为偏僻的大山山湾去修建了一个房子。
平时就靠着做一些苗族特色的纺织布、治病的苗族药,在两个孩子充当眼睛的情况下,种种自留地,养养鸡鸭牲畜、采一些草药等东西赚钱,艰难地把两个孩子养老成人。
如今她的一对儿女,儿子成了医生,在县里的医院工作,很少回来,女儿嫁去了省城,回来的时间更少。
她的儿子女儿觉得她年纪渐渐大了,又是瞎子,一个人住在这深山老林的木房子里不方便
,又危险,都想接她去城里享福。
她不愿意去,不管她的儿女怎么求她,逼她,她就是不去。
她的儿女实在没办法,只能托村里一些心善的长辈帮忙照拂她,每个月给她写信,或者给她寄挂号信,由程建同帮忙代领钱,送到她的手里。
因为她眼睛,不方便去村里拿信的缘故,程建同每次都会特意带着大黄绕路,来到她家,把钱和信亲自送到她的手里。
“原来是这样啊。”卓醉蓝了然得点点头,“我以前没少听你爸说起你,你爸说你很有自己的主见,脾气泼辣,也挺倔,跟我很像,我一直都想见见你,今天总算见到你了。可惜啊,我这双眼睛不能看见你,来,闺女,你把脸凑过来,让我摸摸你的脸,我摸了你的脸,就能猜到你长什么样了。”
“好。”程英把脸凑到她面前,也不嫌弃她刚才摸过大黄,任由她摸着自己。
卓醉蓝双手抚上她的脸颊,一一摸过她修长的眉毛、大大的双眼皮眼睛,高挺的鼻梁、嫣红的嘴唇,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是个英气十足的大美人。”
卓醉蓝松开了程英的脸,她那张美人迟暮布满细纹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问:“程英是吧?你吃早饭没?没吃的话,我给你做碗面吃吧。”
“不用了卓姨,我已经在我昨晚借宿的人家家里吃过早饭了。”程英连忙拒绝,好心提醒她说:“卓姨,你的饼子已经发霉了,你怎么还在吃?不怕吃坏肚子?”
卓醉蓝准备起身的姿势一顿,她把放在自己双腿衣摆上的饼子拿了起来,放在鼻子前闻了闻,微微叹息道:“自从我眼睛看不见以后,我是看不到食物有没有发霉变质的,我只能靠闻,味道变了,或者馊了,我才不吃,不过这种时候都很少。以前家里的光景不好,我们娘三整天饿得前胸贴后背,煮多少粮食就吃多少粮食,没有剩的。也就是现在,家里就我一个人,我懒得每顿都烧火做饭,就多煮了一些,以为装在盘子里,放在山泉水上冰镇着,不会坏那么快。没想到这东西都发霉了,我也没闻到馊味,我是真的老了”
程英望着她头发上面隐约能看见的些许银发,心里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
她能猜到卓醉蓝为什么不愿意跟着她的儿女到城里生活,除了是跟山里很多老一辈的人一样,不习惯城里的生活以外,还因为舍不得山里的一切,以及他们生活在乡下的记忆。
卓醉蓝当年宁愿跟普苍寨闹翻,也要跟她的丈夫私奔,可见她是很爱她丈夫的。
只是闹到最后她眼瞎、她丈夫痴傻的地步,真的值吗?
“卓姨,天气炎热,您尽量少做一些吃食,够您一个人吃一整天的就行了。吃得东西做多了,放坏了,您吃了身体不服输不说,真坏了,也得丢掉,浪费粮食不是。您要是眼睛不方便,不好做饭,以后我来跑邮,经过您家的时候,我可以帮您做好饭再走。”
程英温言细语地劝说卓醉蓝一番,把背上已经快干瘪的邮包放下来,从包里掏出两封信出来,递到卓醉蓝的手里,“需要我帮您念信吗?”
“不用。”卓醉蓝摇头,“这俩孩子,每次写信就劝我去城里跟他们一起住,要么就是让我注意点,别干这,别干那的,你爸每回给我念信,念得内容都差不多,我耳朵都听得起老茧了,我可不想再听他们念叨。”
她说着,双手摸着两封信,将信封一一撕开,从每封信里掏出一张大团结。
她将一张大团结,揣进衣襟内里的兜里,另一张放在程英的手里,“好闺女,下回你来得时候,记得给我在镇上买一些灯芯,家里的油灯灯芯烧没了。另外再给我买半斤桃酥、半斤江米条,一斤烧酒,在镇上的国营饭店买两只酱焖猪蹄回来孩子爹的忌日快到了,这些东西都他爱吃的,我要放在他的坟前当贡品。买完这些东西,剩下的钱,你都留着,就当是我给你的跑路费。你是个好孩子,还想着给我做饭吃呢,我现在还能自己煮,等我老得煮不了饭了,你再帮我煮吧,现在就不劳烦你,耽搁你送邮件了。”
程英刚想拒绝,卓醉蓝不由分说地把钱摁在她手里,又让她等一等。
卓醉蓝站起身来,双手往前伸展着,摸索着进她屋里去了。
没过多久,她从屋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银色绣了繁复花样,类似于香囊的东西出来,放在程英的手里,“这个东西你拿着,阿依山下的普苍寨蛇虫鼠蚁很多,这个东西能让你避开那些东西,你爸以前也有个,后来被他弄丢了,才会被”
她说到这里顿了顿,脸色严肃地叮嘱程英:“记住,这个东西不能丢,你应该知道我是什么人,这个东西,关键时刻,兴许能救你的命。这可是我这三十多年来,费尽心思研制出来,应对普苍寨的好东西!别的人,想求我给,我也不会给,制造这个东西,要费很多时间功夫,我也就看你是程建同的女儿,看你心善,才给你一个。”
程英握着那个跟婴儿拳头大小的香囊,总觉得卓醉蓝说得话奇奇怪怪的,她这话,像是在说普苍寨很危险一样。
可程建同说,普苍寨风景其实挺美的,只要不跟普苍寨的人多接触就行了。
程英想起生苗下蛊的传闻,拽紧了手中的香囊,算了算了,别想那么多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她就是个送邮件的邮递员而已,普苍寨的人再危险,也不至于对付她一个邮递员吧。
第36章
群山绵延起伏, 天气十分炎热。
程英背着邮包,跟着大黄,行走在阿依山脉一座八百多米高山上的狭窄道路上。
山顶两侧十分陡峭, 没什么树木, 只有一条大约一米宽的山道,道路两侧长满杂草, 山风不停地吹拂,在没有树木遮挡的情况下, 人行走在这样的山顶道路,身形干瘦一点的,很容易被吹到山下去。
不过现在是夏季, 山顶上的风没有秋冬季节大,没有那么的冷冽,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在吹, 程英完全能接受这种山风,走起路来不会感觉吃力,山顶上的风还吹走了燥热的空气, 行走起来十分凉爽。
大黄长年行走在这条山道上,已经习惯山顶上的风,它比程英矮, 山道两旁的杂草有人的半腿多高, 能遮挡很多山风, 大黄没什么阻力, 跑起来很快。
一人一狗在笔直偶尔弯曲的山顶上行走了大约一个半小时, 大黄停在一颗不足一米高的小松树旁,回头看着程英“汪”了一声。
两人走了这么久,路上偶尔也会看见零星几颗不太高大的树木, 生长在道路下的崖壁上,像这种生长在路边的树,是没有的,路边长得全是杂草。
程英停下脚步,仔细看了一下那棵树,发现那棵树旁边的草丛有被人踩踏过的痕迹,草丛上面还有干涸开裂、黏在叶子上的黄土,都往右侧的山崖一边倒。
程英恍然大悟:“大黄,这颗树是我爸之前歇脚的地方,也是被程纯富推下山崖的地方?”
“汪!”
是的,人,你真聪明!
大黄想起那天那个坏人推他主人下山的场景,情不自禁地龇着狗牙,嘴里发出低低的威胁似的咆哮声,似乎想咬死它幻想中的那个坏人。
它估计当时也没反应过来,那个跟着自己主人跑邮的年轻人,会把自己的主人推下山崖。
它看到主人摔下山的那一刻,着急慌忙地也想跟着跳下去,去救自己的主人。
不过它很聪明,知道自己跳下去必死无疑,于是着急慌忙地绕道走了很远的路,下山去找程建同,事后才想起那个坏人,想去咬死那个坏人,程建同把它养在他租的房子院子里,让同事帮忙喂养,没人开门,它出不去。
程英看到它的模样,伸手摸了摸它的狗头,“别生气了,那个推我爸下山的坏人,已经被公安局的人抓起来,要不了多久就会判刑,在牢里吃一辈子的牢饭。我爸虽然成了半边瘫,不过命还在,你还是可以经常回我家去看它。”
大黄像是听懂了她的话,不再低声嘶吼,伸出舌头舔了舔程英的手心,表示亲昵的同时,也示意她,它渴了。
两人走了大半天的路,不仅它渴,程英也渴。
程建同选择这里作为暂时歇脚的地方,显然是有道理的。
程英放下只剩下一封信,一份很小包裹的干瘪邮包,坐在那颗小松树旁,把斜挎包里的水壶掏出来,分一半水给大黄喝,自己喝完剩下的半壶水,又掏出两个干巴巴的饼子,一人吃一个。
吃喝完,歇息了一会儿,一人一狗继续上路。
程建同跟程英说过,过了这山顶上歇息的地方,再走一个小时候左右,就到普苍寨所在的位置了。
普苍寨在阿依山下的峡谷中,想到普苍寨,要从阿依山顶上往下小心走,因为山高路抖,如果不小心往下爬,很容易摔下山去。
当然,国家为了方面普苍寨的人出行,在阿依山对面一座矮了一半的金子山修建了一条可以开车过来的崎岖公路。
但那条路公路,山路十八弯,多半修建在陡峭的半山腰之间,且绕得路实在太远,这年代的汽车都是稀罕物,普通人买不了汽车,也不会开车,那条路没什么汽车走,也没什么人走,久而久之就荒废了。
程建同没有时间走那条路,这么多年来,一直选择走这条普苍寨人时常走的山道。
好在,普苍寨不是每个月都有信件包裹,程建同给人送得包裹通常不是很大、很重的东西,都以小件为主,到了最后的普苍寨,基本就剩下零星两封信或者小东西,邮包空唠唠的,背着不重,他背着邮包上山下山完全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