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银饰的模糊发光,她发现在自己的脸上没有烧痕。撩开身上的袖子以及里裙的下摆,也没有见一丝烧痕。
“难道真是上帝救了我?”面对自己光滑的皮肤,少女的眼里噙着泪水,但很快被怨恨盖得无影无踪,“既然上帝了解我的清白,又为何在审判日时沉默如今?他只救了我的身体,并未救我屈辱的灵魂。”
“谁是上帝?”少女搁那儿自怨自艾时,一个年轻的男声在前方响起。抬头望去,竟是一个穿皮甲的年轻男人。
少女只在乡下看见猎人会做这种打扮。他身上的皮甲没有防御功能,纯粹是为遮挡身体,所以做的又干又硬,样式简约,和脚上的皮靴应是一整套的,同亚麻色的长裤配着着实有些不伦不类,但无损他英俊的外表。
是的,年轻的男人十分英俊,个头约有六英尺高,看起来像敏捷的豹子。
“你醒了?”年轻的男人发音古怪。不像是法语,也不像是她知道的任何语言。奇怪的是,少女居然能听懂他在说什么。
“你救了我?”她应该被无耻的主教活活烧死了,可这里也与《圣经》里的天堂相去甚远,更像是……
是……
少女受过一点教育,可是她的学识无法解决当下的奇怪现状。
“不是我救了你,是你成了我的奴隶。”年轻男人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打破了他外貌留下的好印象。
少女不仅瞪大双眼:“你要把我卖掉。”她很愤怒。正常人在听到这话都不可能无动于衷。
“为何不?”年轻的男人打量着少女的衣裙,后者为此并拢双腿。
“你这衣服……”既要卖掉自己后,年轻的男人又让少女心惊胆战,“挺漂亮的。”
漂亮?
她几乎要怀疑自己的听力。
身上的衣服不过是用最便宜的布料裁的简单款式。她家不是很富有,能有一套新的衣服要攒好几年的钱。
年轻的男人毫不在意少女的表情,蹲下|身以着迷的目光看着少女……的衣物,甚至还上手去摸。
“无耻。”哪怕是在比较了下二者的武力值后,少女明白赤手空拳的自己肯定打不过有石斧傍身的年轻男人。虽然不知对方为何带着石斧,但是瞧他没出息的样儿,也许可以利用一番。
“这是我自己做的。”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充满自豪——因为她知道这是避免自己被卖为奴的绝望尝试,“你喜欢的话,我能为做上一套。”
即使当奴隶,她也得让自己卖出较高价格。
低价的奴隶全都死了。
想起她从父亲那儿听到的罗马传闻,少女不禁瑟瑟发抖:“我会耕种、腌菜,缝纫,做饭。”
她细数着自己的优点,引得男人抬头看她:“你会做饭?”不信之情溢于言表。
“当然会。”少女知道自己的厨艺顶多就是应付同村的单身汉,可是对方既然问了,她也只能硬着头皮向对方展示自己的价值:“给我材料,我给你做一顿饭。”
年轻的男人静静地打量着少女,后者被她看得差点吓晕过去。
快被一个陌生男人卖成奴隶就够糟糕地,可别是有特殊癖好。
然而对方只是丢来减去翅羽的记鸟科动物:“做吧!”
他蹲下把篝火升起,不时还会打量少女有没有在认真工作。
少女肯定全心全意地想把这顿做好。她用男子丢来的黑曜石刀把还在乱叫的鸟类清理干净,然后用鸡肉里的小油块来煸香蘑菇、野蒜,将带皮的鸡翅下去煎得两面教皇再撒上一些切好捣碎的调料。
“太磨蹭了。”年轻的男人明显不悦,“你可以把所有东西都丢进去,这样比较省时省力。”
少女只是抬了下头:“我是为首领做饭的。”生命当前,她也可以撒谎不打草稿,“有身份的人都是这么吃的。”
年轻的男子在听到“首领”时堵嘴角一抽,但终究没说些什么。
…………
“所以女主靠一顿饭和嘴炮征服了她遇到的第一个原始人。”你别说,你还真别说。虽然设定非常离谱,但是读了第一章 却感到熟悉。
“快翻啊!”看书快的已经在催审核的编辑赶紧翻页。
…………
少女跟着年轻的男子穿过变密的森林来到一条河边。河水的那头是蘑菇一样的小草房,不时有浓烟从蘑菇伞上慢慢飘出。
“这是我的部落。”出于对手艺人的尊重,年轻的男子没有绑着少女的双手,让她像奴隶一样屈辱行走。
“我是杰尔,猎熊部的首领,你的新主人。”
“猎熊部?”
“就是以打猎为生的部落。”杰尔不知这话有啥值得对方大惊小怪,“之所以叫猎熊部,只是熊皮在日常交易里很受欢迎,而我们处于熊的活动区。”
对面的瞭望塔看见杰尔也赶紧开门,所有人对首领带个女人感到吃惊,但很快像男人一样,被少女的衣服吸引注意。
“太完美了。”某个女人上去摸少女的裙子。该死的,她怎么要侧腰上模。
“我很难把羊毛,亚麻织得如此细密。”女人的眼睛几乎发亮,然后向年轻的男人投去长辈的揶揄目光,“杰尔,你的眼光真是不错,是个心灵手巧的好姑娘。”
“好姑娘?”火刑的痛感再次袭来,脑海里又浮现出了主教的脸。
呵!
上火刑的好姑娘?
她努力把暴虐的情绪压了下去,脸上挂起甜美的笑:“我想你是误会了,我和杰尔……猎熊部的首领没有任何太大关系。”
既然是以捕猎为生,部里的女人自然都是打猎的好手。
少女在来时看到不少人冲科达投来爱慕的眼神,她可不像被人撕成一地碎片。
“管它的。”女人挥了挥手,不在意道,“也许你们很快搞上。”她像是在讨论今晚该吃什么,“杰尔可是我们部里最好的猎手,同时也是最英俊的。”
少女顺着女人的目光看向正在搬运猎物的年轻男人。
英俊是显而易见的,就是嘴巴太讨厌了,而且见面就说要把她给卖了。
“杰尔。”女人朝忙碌的首领挥了挥手,后者也是立刻赶来。
“这姑娘要如何安排?”她指了下紧张的少女,“你带回的,总不能让别人收留。”
说罢又向少女问道:“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捏着大腿两侧的裙子,很紧张道:“伊娃。”
“我叫伊娃。”
第37章 第 37 章 这是我们下期刊的主打故……
“啥啥啥, 写的是啥。”审核的编辑听到一句熟悉的话,抬头便见自己的上司一脸无语,“这是什么垃圾男人?”
一语惊醒梦中人。不少看得脑子发懵的编辑终于找回声音:“对啊!这是什么垃圾男人。”
“作者到底是男是女?”
“隔壁的英国佬都不敢给主角来上这种设计。”
“傲慢已经不吃香了。与这上来就说女主是他奴隶的渣男想必, 达西先生真有几分可爱之处。”
手下的议论声让主编皱了皱眉,示意大伙安静下来:“接着看吧!”她带着丝不确定道,“塑造一个垃圾男人并不影响我好奇这故事发展。”相反,因为杰尔太离谱了, 所以大家都很期待后续打脸。
有个编辑弱弱地反驳:“除了在见面时说女主是他奴隶,他好像也没干什么过分的事儿……”
众人的目光让反驳的编辑如坐针毡:“我说错了?”
“……咱们还是有点自尊吧!”某个编辑很不悦道,“波旁们都没这离谱。”
“话虽如此, 可法国还有海外殖民地, 那里都是奴隶制的……”
“……”
“要不咱们再看几眼?”反驳的编辑很坚持道, “要不咱们再看几眼?”
“……”
“喜欢主角的全是好人也太无聊了。”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
“了解你的人当然知道你有多好。”某个编辑恍然大悟,“对啊!太对了。”达西先生为何经典?还不是在千篇一律的好好先生里, 难得出现个讨喜的傲娇?傲慢但却保持基本的待人礼貌,偏见却也并未因此蒙蔽双眼。
主编再看目前有点不讨喜的杰尔,决定给他发展的机会。
果然,作者也是精准把握众人的喜好,很快就让新的角色给不讨喜的杰尔上上强度。
…………小说内容………
尽管问她名字的女士非常友好, 可伊娃还是戴上脚镣, 身上的衣服也换成了似麻布袋子的的囚服。
伊娃不是养尊处优的人,可新的衣服真不舒服。彼时也没内衣罩衫等私密设计,束胸衣更闻所未闻。好在她是没了洗成灰蓝色的罩裙, 以及引起老妪注意的脱线围裙。
“你做的?”问话的老妪拄着一根精美的木杖。她似乎有相当高的社会地位,脸上用红的发黑的颜料绘出细致花纹。
随着她的身体活动,木杖上的骨头风铃叮当作响。
伊娃听着不寒而栗, 突然觉得老妪没那慈眉善目:“是的。”她想过从这里逃跑,但是来前无数次的被杰尔捉回。
“安分点。”杰尔的首领之位也不是靠脸或血统争取到的。至少在这个时候,还不存在父死子继,兄终弟及,所以作为猎熊部的酋长,捉回伊娃也不会比捉回兔子困难多少,“我不想把你的腿给生生打断。”
伊娃怂得干脆利落。
然后在尼尔走后,她又觉得可以逃跑。
也不知是猎熊部的物资匮乏还是别原因,她的脚镣居然是用麻绳做的,这简直是天赐良机。
“收起你的愚蠢念头。”老妪的眼睛十分浑浊,但是她的心眼不瞎,“你不是唯一想逃的人,也不是最后一个。”
老妪的话让伊娃开始观察四周——这里的防守还不如她呆过的禁闭室,至少那是石头砌的,而且不似这里是扇木制大门。
“想清楚了?”老妪朝着伊娃露出得逞的笑,“有家可回吗?”
“……”这话真是戳中伊娃的死穴。
回家?
她的同乡巴不得她赶紧死咧!
灼烧的痛感再次袭来,同时也让伊娃的大脑越发冷静。
家是回不了,可这里又是什么情况?
她又看向问话的老妪,对方坐到伊娃身边:“教教我吧!”
对方的表情十分慈爱,突然又没那么可怕。
“作为回报,我会助你成为部落的正式成员。”
部落?
伊娃的眼里还有疑惑,但终归是点了点头。
…………
之后的剧情就是伊娃与老妪互为老师的平淡剧情,并且根据二者的相处缓慢铺开当地背景——这是在石器时代疯狂打转的原始部落,虽然已经开始渡往奴隶社会,可是未分化出靠血缘传承的统治阶级,依旧是在部落里搞半公有制。
主编不懂奴隶社会是怎么回事,反正在十九世纪初,考古家都爱往诸如埃及、伊拉克、中国等异域古国里钻来钻去。
原始社会?
估计在十九世纪的中叶才开始发展,而且还是新兴领域的超级小众,足够珍妮用半桶子水将读者唬住……而且还没太多人会提出质疑。
书里的伊娃有老妪担保,身份已脱离需要戴镣铐的奴隶,介于部落的正式成员和宾客之间。也是经过几日的相处,伊娃得知老妪竟是族里的巫医,连酋长都要敬她三分。对方会对伊娃施展善意是她已到了迎接死神的年纪。
“族里的小辈都不适合接任巫医。”老妪瞧着会算数,会织布,耕地养殖与手工冶炼都略懂一二的年轻姑娘,更难得的是,她还精通草药学并懂得医治小病小伤。
【这简直是天选巫医。】
老巫医的激动溢于言表,同时也为伊娃不是本部落的人而感到可惜。
“好在我有继承人了。”老妪瞧着分拣草药的伊娃,思考着要如何让她成为部落的正式成员。
“奶奶。”一个充满活力的声音引得二人抬头去看,只见来者未摘弓弦便狠狠抱住鹿皮垫上的老巫医。
“科达。”年纪大的老巫医哪经得起这种拥抱,“你是想杀死我吗?”话虽如此,可她脸上止不住笑,“长高了,也比以前更加强壮。”
老巫医的孙子留着乱糟糟的金色短发,肩膀宽阔,笑容爽朗。他个头比杰尔还要高出一截,样貌不如杰尔英俊,但也很有人格魅力。
“这是我孙子,长枪部落的科达。”老巫医向伊娃介绍完又看向科达,只见对方一眼不眨地看向伊娃。
“她结婚了吗?”伊娃被对方盯得毛骨悚然,结果后者开口暴击。
啥?他到底在说些啥?
科达走到她面前时,伊娃必须仰头看他。
“我对你一见钟情了。”高大的男人表情羞涩,可他的话却截然相反。
…………
主编在内的读者露出老母亲的欣慰笑容。
……
伊娃几乎不思考道:“我拒绝。”
“为何?”
“我们才第一次见。”伊娃看科达就像成年人看无知孩童,“你这话没可信度啊!撑死是见色起意。”
……
众人的笑容因此减了一点弧度。
好吧!确实是有几分道理,但……
……
“但我不会放弃追的。”科达的声音的大的让伊娃想堵他的嘴,“我会证明我对你是真心的。”
然后在猎熊部的这几天里锲而不舍地展示他有多么勇武,多么强壮,有机会就送花送肉,帮忙干活,跟着部里的小文青学土味情话。
…………
“他瞧着还挺可爱的。”审核的编辑意犹未尽地翻完投稿,“好想看之后的故事。”而且看当下的潮流,女主肯定不止两个追求者。
珍妮也是很有策略,特意把结尾卡在万众期待的野果节。也不知在青年男女表达爱意的野果节里,科达又有什么操作,杰尔又是什么看法。毕竟伊娃还在杰尔的猎熊部里,而老巫医却有点想棒打鸳鸯——因为她想伊娃成为下任巫医。科达要是长枪部的普通成员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他偏偏是下任酋长的有力竞争。
老巫医很了解她的女儿,科达的母亲,倒不如由她来做这棒打鸳鸯的人。
“伊娃嫁给科达也不一定是坏事。”
“为什么要嫁给科达呢?”有人提出反驳意见,“科达不过见色起意,谁能保证他会一直爱着伊娃。”
“对啊!我觉得做老巫医的继承人更符合伊娃的个人利益。”
“那不就得天天见着杰尔的死人脸?”
“可杰尔也没特别离谱的地方。初见时把伊娃当成奴隶算是他做过的唯一错事,可他不是科达那种还没成为继承人的毛头小子,而是部落的真正首领。”有人支持科达与伊娃,自有人去支持杰尔,“一在野外游荡的陌生女人,而且还穿着本部都没见过的彩色衣服。我要是杰尔,以为她是本部灭亡的逃亡者或奸细也是很正常吧!毕竟作者提过之前有人冒充流亡者给部落带来沉重打击。”
“这么看有奴隶制的苗头也很正常。”
原始部落极其缺人,而外来者又难获信任。
主编很少参与讨论,但这次也是忍不住道:“明明是个爱情故事,为何写的如此复杂。”
“也许她并不想写爱情故事。”
“哦!那她不会来这儿投稿。”主编耸了耸肩,“投机的姑娘。”这句话可没有太多讽刺意味。“我拿走了。“她拿走了还有人想多翻几遍的原稿,“这是我们下期刊的主打故事,有意见吗?”
“没。”
“我赞成。”
“好期待读者们会有何反应。”
主编回到自己的位上多看了遍,决定找小说的作者好好聊聊。
第38章 第 38 章 咖啡馆的老板很难不去产……
珍妮去《魅力巴黎》的杂志社投稿前那叫一个自信满满, 可是看到目的地的金属门牌,她又缩得抱紧书稿,反复路过杂志社的玻璃门并做了几次深呼吸。
“我可以的。对!我可以的。”她如此地安慰自己, 进门的那刻令偷偷跟来的神父松了口气。“瞧着真是急死我了。”神父擦着脖颈的汗水,一回头便对上熟悉的无奈面孔,“你来这里做什么?”
爱德蒙欲言又止了好几次才缓缓回道:“来看您又鬼鬼祟祟地做些什么。”
“鬼鬼祟祟?”这话听着真刺耳啊!
“任谁准备出门干活时瞧着父亲打扮得像江洋大盗从后门出去,也会好奇他去哪儿, 到底想做些什么。”爱德蒙看向珍妮的目的地,“我记得您写过本书?而且还引以为豪。”
提到自己的毕生心血,神父的表情变得无比自豪:“读过的人都赞不绝口。”可惜没有几人读完一摞“砖头”, 而且还是晦涩难懂的“砖头”。
“也许你能试试去写通俗小说。”爱德蒙很理解养父的心理阴影, “我记得您给我讲过不少故事。”监狱里能打发时间的方式屈指可数, 索性神父享受狱卒的特殊关照,他们可以一边喝着葡萄酒,一面讲述过去的事。
神父是他今生遇过的, 最酷的人。
爱德蒙很坚信神父可以写本大受欢的通俗小说,可神父却有不同看法:“口才又不代表我的写作水平。”拿破仑的演讲精彩绝伦,可他看了《少年维特的烦恼》后写出了让粉丝觉得槽点过多的《克里松与欧仁妮》。
“其实珍妮也有说过同样的话。”
“老天啊!”爱德蒙捂脸叹道:“我们怎么总是说过同样的话。”
“是啊!这到底是为什么呢!”神父也是很奇怪道。
珍妮从玻璃门后走出来时,爱德蒙拉过还在困惑的伯爵,避免珍妮看到他们。
“嘿!这下真成江洋大盗了。”神父肘击爱德蒙的腰, “咱们还要继续追不?”得益于报社、杂志社都集中在了歌剧院区, 沿路还有糖果店、书店、咖啡馆等作者云集的闲谈之所,珍妮的行径并不难追,出了名为《魅力巴黎》的杂志社就进了一家咖啡馆。
“她之前也去过那家咖啡馆。”爱德蒙想起一张神采奕奕的脸, “……当时我以基督山伯爵的身份接触她。”
“真难得啊!”神父知道爱德蒙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你不怕让珍妮看出基督山伯爵和路易。汤德斯是同一个人?”没记错的话,珍妮初见基督山伯爵就说过他长得很像路易。汤德斯。
“……我有说过基督山伯爵和路易。汤德斯是远房亲戚。”爱德蒙之前还劝神父注意隐藏身份, 结果他自己顶着两个马甲在珍妮面前晃来晃去。
“我还没用斯帕达伯爵的马甲见过珍妮。”神父笑道,“在我顶着斯帕达伯爵的名头见到她前,你可没有批评我的底气。”
神父伸出两根手指。
爱德蒙干脆不与养父争执。
…………
珍妮找到已经忙成八爪章鱼的阿贝拉,对方正把垒得快成金字塔的食物端给屈指敲桌的饥饿客人。
“太慢了。”不悦的客人出手抠搜。
阿贝拉朝客人赔去讨好笑。
咖啡馆的老板可不欢迎讨厌的珍妮,除非她能钓着那位基督山伯爵来店里买单。
“嘿!“忙完的阿贝拉终于有空歇一口气,”你迟到了。”她们约定上午见面,可珍妮直到下午三点才踏进这家咖啡馆。“我得去后厨拿你要的东西。”她瞧见了老板的眼神,估计后者正思考要开除了她。
“我今天去《魅力巴黎》投稿了。”
“哦!恭喜。”
阿贝拉让珍妮不要靠着吧台,最好找个位子坐下,然后点些吃的喝的。“我以为你剑指《辩论家报》。”
“谁一上来就要挑战最高难度?”珍妮自己都没信心,“这本成了才有信心转战别家。”
“下本是投《辩论家报》?”
“也不是。”巴黎的主流报纸非常在意作品内容的“正统性”。不幸的是,神父看好的小说属于小众里的小众。毕竟在托尔金与柯南。道尔横空出世,没人知道小说还能这么写。
更麻烦的是波旁复辟的影响包括教会的权力得到一定加强。
路易十八虽然有着诸多槽点,可他懂得妥协的艺术,不指望在自己的任期消灭还有一定能量的自由派人士。
不幸的是,路易十八在1824年,也就是三年后因病驾崩,继任者是君权神授的拥迈——查理十世。这位的“壮举”包括但不限于解散议会,限制出版的言论自由,将渎神的惩罚拉至死刑并介入希腊的独立运动,企图征服阿尔及利亚。
老实说用“中魔”形容统治后期的查理十世没一点问题。伏尔泰对波旁的判断直到他死了几十年后都无比正确,难怪这位启蒙运动的泰斗住在法国边境,随时准备流亡海外。
珍妮想用题材的新奇来掩盖她的笔力不足,但是她还没有勇到不计后果。
阿贝拉可不懂里头的门门道道,她只觉得非常失望:“好吧!”她真想给珍妮取个“胆怯者”的侮辱外号。
咖啡馆的老板在阿贝拉去后厨时拉住了她:“我这儿不是小女生的秘密基地。”
“她是我的朋友。”阿贝拉可太清楚用什么话能说服对方,“你不是说我们都是销售员吗?”她晃了下手里的单子。
咖啡馆的老板抢来一看,最后有些不情愿道:“真是我的好姑娘。”
阿贝拉把点的东西送上了桌:“你要的在纸巾下。”
珍妮拉住阿贝拉的手,后者的眼里满是困惑。
“你何时能挤出假日?”珍妮不知说些什么。阿贝拉绝对不是讨论事业的最佳对象,但是珍妮就是想找年纪相当的女性聊聊。
阿贝拉朝咖啡馆的老板方向看了一眼:“那你得等三天后。”
“等不到三天。”神父像个东欧大妈般用彩色的丝巾把脑袋包得严严实实。他一边向上帝忏悔自己偷听别人的谈话,一面同胡子遮住半张脸的爱德蒙道,“我们买下咖啡馆吧!”
珍妮瞧着心事重重,叉子卷着意大利面却没吃几口。
“可怜的孩子。”
神父的话让爱德蒙感到诧异:“她有什么值得可怜的。”如果等待投稿的结果也算可怜,那他早在伊夫堡时就身处地狱。
神父的笑还没有散去,眼睛终于落回到了养子身上。
爱德蒙的脸颊因为神父的视线而不断深温,眼睛也往别的方向寻找锚点。
“再瞟就与珍妮对上眼了。”神父瞧着丧气数日的爱德蒙又有了精神,“你准备好用第三个马甲与珍妮见面了?”话里的笑意让神父的声音差点劈叉。
爱德蒙的脸颊烧得可以煎饼:“该死的,我应该戴马毛做的假胡子。”他拨出些空隙散热。
“你之前可没有嫌弃这把胡子。”神父似乎想到什么,在爱德蒙又看过来前耸了耸肩,“好吧!确实是胡子的问题。”他又看向不远的珍妮,对方已经结账离开。
…………
咖啡馆的老板昨天嘟囔着基督山伯爵,今日就见神色倨傲的贵族拄着手杖站在自己面前。
“开个价吧!”对方扫过坐满半堂的咖啡馆。
虽然与珍妮的光临隔着一天的功夫,但咖啡馆的老板很难不去产生些无端联想。
第39章 第 39 章 标题后还画着一个发射爱……
“我知道这不是个容易做出的决定。”基督山伯爵只是看着十分倨傲, “也许一杯白兰地能让你冷静。”他的钱包还是鼓得几乎裂开。
“是的,我确实要冷静一下。”咖啡馆的老板被反客为主。冰上压着卷曲果皮的白兰地匆匆下肚,咖啡馆的老板被上冲的酒精挤出了泪, 脑子像是吃了薄荷——恍恍惚惚又清爽惊人。
“我能问您为何想买这家店吗?”理智告诉咖啡馆的老板不要多问,可他自认聪明绝顶, “您知道的,这个地段非常火爆。”
“要价的那方都会做此等言论。”基督山伯爵很不悦道, “这里挨着圣奥雷诺区,但也不算高端场所。如果你在皇家歌剧院未被烧毁时说地段火爆,兴许我会赞同一笑。”
咖啡馆的老板心下一凉。
基督山伯爵再次打量店里的客人:“上次来时座无虚席, 这次只有一半人了。”
咖啡馆的老板听出对方有点犹豫, “有空喝咖啡的时间也就那会儿。”他打量着衣着考究, 细节上都巧妙融入潮流元素的伯爵大人,“您也不会每天都去咖啡馆吧!”看样子已忘了他想了解什么。
“您也不会每天都座无虚席吧!”
咖啡馆的老板发誓基督山伯爵绝不只是看着倨傲。
“打扰了。”眼看这里碰了钉子,基督山伯爵用怀表看了下时间, 彬彬有礼道,“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愿意回话。”
眼看对方真的走了,咖啡馆的老板想起一则流言——
“爱丽舍宫真要重修皇家歌剧院?”
“哪儿来的钱修?总不会让国王出钱吧?”
“等一下……”“热门地带”的话骗骗买家就成,可别把自己一起骗了,“也许我们不必太快结束谈话。”
走到门口的基督山伯爵转身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好事多磨。”
“好事多磨……”
咖啡馆的老板紧张到心脏漏拍。
“打扰了。”基督山伯爵没有留下。
…………
“《魅力巴黎》是月刊还是半月刊?”从咖啡馆下班的阿贝拉也不得空闲, 因为她靠洗衣抵押克里夫街的房租, “你们有买这杂志吗?”她看向来一楼找宵夜的安妮,“子爵没来?”
“他忙着追求【电鳗】呢!哪里顾得上我。”安妮有着褐色的卷发与纤细腰肢,是沙龙公认的最美姑娘。她舔舐着手上的蜂蜜, 一举一动都魅惑十足,“你何时会看杂志了?”她以前与阿贝拉分享杂志时对方总说没有兴趣。
“认识了个新人作家。”而她至今都不清楚珍妮到底写了什么。这么看,她能押宝珍妮也是非常勇啊!
“作家?女的?”毕竟给《魅力巴黎》投稿的有八成是女的, “她好看吗?”
“……你不该问她写的怎么样吗?”
“好吧!她写的怎么样?需不需要推广一下?”安妮给阿贝拉喂了口蛋糕,后者梗着脖子不让蜂蜜滴到洗衣盆里。“老实说我没有读过她的书。”阿贝拉的话让安妮瞪圆了自己的眼睛,“老天啊!你是被灌了迷魂剂吗?”
安妮夸张地打量对方,头发随着脑袋的晃动一跳一跳的:“你喜欢喝甜酒?”
“我喜欢赚更多的钱。”阿贝拉的表情阐述了她很无语,“你以前和沙龙的女孩同床共枕也没见你会喜欢甜酒,那不还是房间太少,所以只能挤挤睡吗?”
“……看来你在咖啡馆的工作确实可以锻炼口才。”
“这跟工作有啥关系?”阿贝拉把歪掉的话题拉回正轨,“你有《魅力巴黎》吗?”
“有,但不是每期都买。虽然它是半月刊,可每次都有很多插图”安妮把沾着糖的双手洗净,上楼拿下一摞杂志,“喏,都在这儿呢!”她指着在暗色的屋里非常扎眼的粉色封皮,“这是它
阿贝拉在围裙上抹干了手,发现安妮还在那儿:“你不回去招待客人?”
“康利夫人都没要我每天陪客。”这次轮到安妮无语,“都是给人干活的,对我好点吧!”
“好吧!这确实是我的错。”屋里只剩阿贝拉翻杂志的声音。
…………
半月的功夫比珍妮想的更难熬些,在这期间,她又写了不少文章,并且能用意大利语进行一些简单的日常问好。
“珍妮。”神父在教学后习惯性地帮珍妮审稿,戈布兰区的汤德斯公寓因珍妮的频频拜访多了一些私人物品——她从跳蚤市场里淘到书签,裁页刀,自己做的古怪杯子,以及神父重新买的,有四个杯子的赛弗勒彩绘瓷器。
……
“你瞧,上面还印着我们的个人画像。”神父向珍妮展示赛弗勒瓷器厂的特色,“有我,你,爱德蒙。”
“剩下的那个没有画像。”珍妮觉得画像上的女孩并不像她,“我没戴过这种帽子。”她只在插画上见过这种可怕审美。
糟糕的是,神父对此非常自得:“我选的。”
珍妮的表情扭曲了下。
“很漂亮吧!”
这话真是没法回了。
珍妮盯着印有自己小画像的杯子,希望用视线烧得一干二净。
神父的暴击还在继续:“剩下的那个不知道要印上谁,所以就没有管它。”
“那可真是太遗憾了。”珍妮把自己的杯子放回到托盘上。
抛开没有人像的茶杯不谈,这一套还挺和谐的。
……
珍妮从意大利语的儿童读物里抬起了头,她已经对神父的困惑见怪不怪:“这篇又有什么问题?”
因为投给《魅力巴黎》的结果还没有出来,珍妮便把神父喜欢的侦探小说压了又压,应该是有待价而沽的意思。
“我有控制瓦伦丁诺神父的戏份。”奇怪的是,神父在这本小说里最不喜欢的就是瓦伦丁诺神父。
“讨好教会的意图也太明显了。”好吧!神父比她想得还要讨厌这个正面角色,“跟个假人一样,完全没有人情味。”
“这不是为避免警察找上门吗?”珍妮知道巴黎有种编外警察是干黑活的,“您也不愿我被关进巴士底吧!”
“……”这理由真是充分到无懈可击,“好吧!这不算是你的错。”
末了,他又还是忍不住道:“但我还是讨厌那个絮絮叨叨的瓦伦丁诺神父。”
“所以您这次又有什么问题?”珍妮记得最新章的角色是以开膛手杰克为原型,而且加了她最钟爱的吸血鬼元素。
“新章节是我最喜欢的。”珍妮等了半天都没等到神父发表意见,“老实说我很难想象有人不会喜欢这篇。”
“好极了,我很荣幸成为提出反对意见的第一人。”神父笑道,“你这篇还没有投稿吧!目前只有我和你……”
“还有路易。”
“……对,还有路易读过这本小说。”神父觉得有点奇怪,“路易又说他很喜欢这章故事?”爱德蒙在近期不是忙着运转“基督山伯爵”的马甲吗?怎么有空接触珍妮。
“我去歌剧院区的咖啡馆找阿贝拉聊天时遇见了他。”珍妮还曾好奇忙得脚不沾地的爱德蒙是怎么有空跑到对岸去喝咖啡,结果得知圣奥雷诺区的蒙代戈夫人经常会到这边逛街。
对了,蒙代戈夫人原名梅尔塞苔丝·尼·赫蕾拉,她还有个儿子叫阿尔贝。
得,这还有啥可奇怪的。
珍妮记得原著的结尾是男主带着海黛彻底消失。现在的海黛才三岁大,她的父亲阿里总督应该活着,也不知丧天良的费尔南是否已出卖总督,然后把可怜的海黛卖给帮皇帝纳妃的奴隶贩子。
一时间,强烈的道德感将珍妮压得说不出话——也许她该救救海黛。
基督山伯爵比原著里更早逃出伊夫堡,那海黛以后怎么办啊!难道要在苏丹的后宫孤老而终。
神父瞧着珍妮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还以为是担心自己的评价打击到她:“也不能说不好看吧!就是……就是……”
神父挠着日益稀少的头发,琢磨着要怎么说才不会加剧珍妮的沮丧:“……我很好奇你是从哪儿获取灵感。”
前几篇还比较“正常”,多是仇杀、情杀等“普通”案件。直到珍妮搬出了个连环杀手,神父那是三观都被震撼到了:“这未免也太残暴了。”他很怕在小说面世后,真的有人效仿一二。
“……那当然是书里获取的。”珍妮被神父的话转移了注意力,“然后就是民间传说。”
“传说?”
“比如巴托里伯爵夫人的吸血传言。”珍妮憋了好久才找到一个勉强信得过的解释。
“巴托里?伊丽莎白巴托里?匈牙利的那个?”神父听了很不屑道,“那都是谣传。”
“谣传?”
“匈牙利那时正跟土耳其打仗呢!年轻的女孩是战场之外的重要资源。”神父的话很难听,却也道出社会运转的一大现实,“匈牙利巴不得让育龄妇女一胎十个,怎么可能放任一名女伯爵杀死上百年轻女性?”
神父还提出他的个人观点:“估计是哈布斯堡家干的。众所周知,巴托里伯爵夫人是加尔文宗的拥护者,她的舅舅与哈布斯堡家的马克西米利安二世竞选波兰国王,侄子特兰西瓦尼亚亲王又是神罗的反对者。”
“听起来很有道理。”
“更有道理的是巴托里伯爵夫人的吸血指控是在她死了近一百年后才首次出现。”神父是虔诚信徒,但也觉得教会经常不干人事,“估计指控她有罪的也很清楚很多证据站不住脚,或是干脆屈打成招,所以直至伊丽莎白。巴托里去世,她都没有被教会或是国王定罪。”
神父说完叹了口气:“可怜的女人。”他在胸口划了十字,结果听到珍妮冷不丁道,“那要是巴托里伯爵夫人真的成了吸血鬼呢?”
神父的眼睛瞪得像牛眼样大:“你可别去污蔑她啊!”虽然知道珍妮不是那种人,可神父也想不出珍妮会把伊丽莎白。巴托里塑造成何种模样。
“……唔……要不写伊丽莎白。巴托里含冤死后尸体僵化,眼睛一直闭不上。污蔑她的人担心这位伯爵夫人死后真的化作复仇的吸血鬼,所用银做的十字架钉死伯爵夫人的心脏并封住她的棺材,使其无法逃离坟墓。”珍妮很快有了灵感,“一百年后,被屈打成招的三个仆人之一的后代因为负债累累而偷偷挖取贵族的陪葬,结果误打误撞地解开了巴托里伯爵夫人的封印。”
“听起来还挺有趣的。”神父赞成珍妮的创意,但也提醒珍妮记得奥地利的哈布斯堡还没下台,“你不会把哈布斯堡的后人列入伯爵夫人的追杀名单吧!”
珍妮立刻不再想了:“好吧!这确实是一大难题。”而且还是关乎性命的一大难题。
神父重读侦探小说的最新章节。
他不相信珍妮是从伊丽莎白。巴托里的故事里获取灵感,但……
【总不会是取材自现实吧!】
神父决定换个话题,以免他在这种事上越陷越深:“你最近没新的作品?”除了写作,珍妮也就学习这一日常活动,所以她有足够的精力放到前者。因为跟学习相比,写作至少没那枯燥。
“有,但不过是大纲。”珍妮对平民剧院里的女演员念念不忘,试图在自己有了一点名气后,请她帮忙宣传小说:“您还记得上次去意大利小剧院里饰演情侣的女演员吗?”
神父是那里的常客,知道有个女演员出身不凡且追求者众多:“尼尔?她是长得挺漂亮的。”
“对,就是尼尔小姐。”珍妮从乱糟糟的纸张里翻出她的短篇大纲,“这个就是为尼尔写的。”
“你怎么对尼尔产生较大兴趣?”神父一边接过大纲,一面好奇珍妮又想干些什么,“我不记得你有爱上即兴喜剧。”
“但我知道尼尔小姐不同凡响。”呵!这妮子仍敏锐得要命。
神父开始理解养子的小心谨慎。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
假以时日,没准珍妮真能识破爱德蒙的假身份。
【要不他就一直以路易。汤德斯的神父身份与珍妮相处?】
神父瞄了眼专心看书的珍妮。
【嗯!斯帕达伯爵就一直病着吧!大不了他假死舍了这个马甲,省的还要经常回去。】
“你想让尼尔小姐成为你的金字招牌?”
“真是没事儿瞒得过您。”珍妮放下儿童读物,到神父的身后一边给他按摩肩膀,一面向他撒娇麦痴:“好神父,好老师,帮我看看大纲写的怎么样?能否改成即兴喜剧。”
神父被这举动弄得哭笑不得:“我何时有拒绝过你。”
他又看向新小说的大纲:“《乖乖女是大明星》,这名字也太直接了。”
“《塞尔维亚的理发师》,《牧羊女》也不是什么高雅名字。”珍妮立刻反驳了他,“简单才好,让人一眼就知道啥。”
“好吧!你总是有各种道理。”这应该是神父读过的,珍妮写的最简单的故事。内容就是巴黎喜剧院的首席在枯燥的演出逐渐丧失了表演的热情,乔装后去平民区的小剧院做候补演员,试图重拾演习的热情。在这期间,她解释了看穿她的首席身份并默不作声的剧团老板,才华横溢却嘴巴很毒的编剧,以及与她争执不断却崇拜她在巴黎喜剧院里的另一身份的剧团首席。
即兴喜剧,即兴喜剧。表演的核心当然是喜,因此珍妮从头到尾都没设计压抑片段,无论是含有私心的剧团老板,毒蛇的编剧与不知道偶像就是宿敌的女演员都非常可爱,属于观众有点无语却无法讨厌的正面人物。
虽然只是小说大纲,可一眼就让神父好奇正式内容会如何发展:“很不错嘛!”
他给予了高度肯定:“不止适合即兴喜剧,也有改成歌剧的潜力。”
“哦!那得看尼尔小姐是否中意。”得到肯定的珍妮把用于联系意大利语的儿童读物搁置一旁,全身心地扩充她的短篇小说,“事不宜迟,我今天写完,明天就请剧团的老板转交给尼尔小姐。”
“你啊!做事总是风风火火的。”神父只得无奈地摇摇头,随即想到一个问题——为了给珍妮兜底,他……应该说是爱德蒙替他买了出版社、咖啡馆。而在珍妮剑指那位尼尔小姐后,他不能把巴黎喜剧院也一并买下吧!
基督山岛的宝藏也禁不止这么花啊!
一想到那可怕的场景,神父的嘴角微微一抽,想与珍妮说些什么却无从开口。
……
算了,还没到那一步,她开心就好。
…………
法里内利结束完今天的演出后给自己倒了杯白兰地。
即使过了刚来时的万人追捧,他在巴黎仍是有着众多粉丝,意大利歌剧院的演出也是一票难求,一度让最有名的巴黎喜剧院感到压力。
“这都因为有了你啊!法里内利。”剧院的经理数钱数得手指抽筋,对自家的首席越发纵容,甚至同意减少对方的演出次数来保证法里内利不会被累着,“假以时日,我能买下巴黎喜剧院。”
剧院经理的雄心壮志让法里内利感到好笑,但并没有出言讽刺。
他的名字就昭示了他一生的奋斗目标。
法里内利,全世界最有名的阉伶歌唱家。
他的养父在歌剧男高音的强势围攻下黯然退役,但不代表彻底认输,而是给巴黎乃至整个欧洲送来法里内利。
虽然是为实现养父的野心开始学习歌剧,可法里内利也不是对歌剧没有一点兴趣。相反,他爱表演,爱有人在台下欢呼,甚至爱被戏服勒得踹不过气。
每次因练习、演出产生的痛苦让法里内利有种病态的满足。
就好像是殉道者在鞭策自己。
痛苦亦是有毒的蜜糖。
然而随着演出经验的不断增加,追求他的名流日益增长,法里内利对歌剧的热爱也有所衰退,他本人更是陷入了没有进步的瓶颈期。
当然,对于巴黎的名流而言,这些都无关紧要。
法里内利的歌声还是完美无缺,而比歌声更完美的是他能夺走众人呼吸的美丽面容。
“我是巴黎的阿多尼斯,不是巴黎的阿波罗。”
愁苦之下,法里内利又倒了杯酒。作为一名合格的歌手,他应该克制他的酒精摄入,可是近日太郁闷了,不仅是演出后要喝下几杯白兰地来缓解压力,就连睡前都要喝些葡萄酒来保证他不辗转反侧。
“小维鲁蒂先生。”剧院里的杂工敲响法里内利的休息室门,“戈布兰区有人来信。”
因为是意大利移民的聚集地,所以众人都为对法里内利经常收到个布兰区的信件感到一丝疑惑,甚至揶揄意大利人无论到哪儿都十分恋家。
“谢谢。”法里内利给了杂工一些小费,带着一点“哦!不过又是求爱信”的消极心态拆开了信。
果然,前三封是土得他只看了开头就没兴趣继续看的求爱信。
不是说巴黎的男人很浪漫吗?怎么一些赞美的话重复到法里内利可以背下。
而就是在法里内利无聊到不想拆时,一个用红色的墨水给标题勾边的信件引起他的注意——《乖乖女是大明星》,献给让我惊为天人的尼尔小姐。
标题后还画着一个发射爱心的Q版人像,让法里内利下意识地笑出了声。
第40章 第 40 章 不服气,但确实写的好。……
珍妮把上大学时用于争取实习机会的经验用到尼尔身上, 即使当下资金拮据,她仍花了很多力气把寄给尼尔的小说弄得诚意满满——细密的纸上用蓝色的墨水手绘出了精美边框,散发出很淡很淡的玫瑰花味。
没钱去买高档信封的珍妮找胖厨娘借了做针线剩下的碎布彩线, 在信封里缝了朵可戴在身上的玫瑰布花。
做完这些准备工作的珍妮开始誊写短篇小说,不过誊到第一张的三分之二处,她又有了新的灵感,找来废纸打了几个简笔画的草稿并细画到了墨水未干的稿纸上。
这一创意严重拖慢了誊写的进程, 但也让珍妮的计划获得远超预计的效果——“尼尔小姐”对用心十足的来信很感兴趣。硬要说有什么是令他不悦的,那便是这寄信者的功利心强的可怕。
法里内利把前言读了四遍也没读出一点爱慕之心。
戈布兰区的老板只会寄来两种读者信件——一种是情书,一种是聘书。小说算是来信里的金色传说, 但也多是爱慕他的男士写的爱情喜剧。
眼前的短篇小说的确是有爱情元素, 但和他曾读过的爱情喜剧截然不同, 究其原因,还是作者的目的不同。更可气的是,哪怕带了先入为主的不服气, 法里内利也得承认前者要比后者有趣。
“难道我的追求者里没一人是有才华的?”法里内利越想越气,翻箱倒柜地寻找以前的粉丝来信。
也是因为这一举动,他意识到了太受欢迎并不等于备受尊敬——寄信的人里肯定不乏声名显赫的人,但是他们多数是像伏尔泰般对阉伶抱有极度的偏见。当然,偏见是偏见, 欲望是欲望, 歧视阉伶是一回事,想和漂亮的阉伶睡觉是另一回事。
法里内利在散发霉味的黄信纸里忙活了有三四小时。
同剧团的演员叫他去吃饭时,被满地狼藉的休息室吓了一条:“老天啊!这里像是发生了场大战。”他踮脚到法里内利身边的样子像个杂技演员, “你是在找什么。”
“找我的骄傲。”法里内利把金色的长发抓成鸡窝,“为什么!为什么!”
蹲下去看粉丝来信的同僚被吓了一跳:“你累得开始胡言乱语了?”
法里内利抬头问道:“很明显吗?”
同僚的嘴角微微一筹,扒拉出个镜子给他。
法里内利看后发出尖锐爆鸣。
同僚有幸欣赏到了“剧院里的阿多尼斯”在冲向一旁的更衣室前被满地的杂物绊倒三次。
“法里内利的声音与容貌得天独厚, 但是老天赐他个榆木脑子,以证上帝的公平公正。”
同僚想起经理对法里内利的评价,认命地给剧团的首席收拾残局。
剧团的晚饭也是十分枯燥,虽然歌剧需要脂肪支起声音的厚度,但是靠美貌出圈的法里内利不可能把自己吃成个胖子,所以他每次都是最晚到餐厅,最早离开。
不少人怀疑这个剧团的招牌压根不靠三餐过活,更有甚者怀疑他的是超自然生物,差点去教堂举报他。
今天的首席比平日来的更晚,眉头紧皱,走路带风。剧团的众人早就习惯法里内利偶尔表现得像吃了炸|药,可今天的首席比平日更甚,让人好奇又是哪位惹到了他。不过和往常一样,法里内利吃了点面包干酪就匆匆离开。
负责把法里内利叫来吃饭的同僚果不其然地被问话了:“咱们不会要倒霉吧!”
同僚这下没食欲了:“这事你们得问本人,问我没用。”
对方还想再说什么,可同僚预判了他的动作:“也别拿我当枪使。”
这下任有千般好奇,众人也得作鸟兽散。
法里内利回去后又再次读了那部小说。和之前一样,哪怕是带主观情绪阅读小说,故事仍旧很吸引人,至少是对法里内利的胃口。
鬼使神差间,法里内利决定想要做些什么——他找出了最好的信纸,带着“我得赢上一局”的念头给小说的作者写了封信。
蘸墨水时,法里内利瞥见对方优美的字体,一时间竟难以下笔。
悬空的笔尖很快荡下颗大大的墨珠。
法里内利回过神时,信纸上已多了些难补救的点。
他盯着那污点看得微微出神,直到有人敲门问他要不要去喝上几杯,他才如梦初醒地放下了笔,把有污点的信纸揉成一团:“我不去。”
敲门声戛然而止,“好吧!”,门外传来逐渐消失的脚步声。
法里内利重新拿了张纸,动笔前又突然顿住,把揉成一团的废信纸摊开当做草稿纸。
“亲爱的女士……不!这么写也太轻佻了。”法里内利在草稿纸上憋出个开头便赶紧划掉,“应该用尊敬的女士……”写到一半又再次划掉,“这么写也太正式了。”没准对方更年轻些。
如此划了两到三行,法里内利才搞定他的回信开头——“令我欣喜的博林女士”。
以此开头,他斟酌着接下来的每一个词,每一个句,脑海中也随之描出收信人的模样——年轻的女人,可能不算特别美丽,有着一头深色长发,在家时将蓬松的头发搭在肩上,出门时会将其束好,绑成那种教会女子学校的死板款式。
也许是太生气了,或是他为这事忙得饥肠辘辘,总之在写这封信时,法里内利的心脏跳得有点快。
应该说是快过头了。
…………
等待对于急切的人是万般折磨。
《魅力巴黎》是半月刊,而珍妮又没城墙厚的脸皮,不好意思在出结果前把杂志社当成打卡点,所以在克里斯托弗通知她有杂志社的来信前,珍妮过得浑浑噩噩。
胖厨娘西尔维很担心珍妮的身体状况,而伏盖太太则是担心公寓又来个高老头第二,所以在克里斯托弗通知珍妮收信时,她表现得比珍妮兴奋:“谢天谢地。”伏盖太太的桩子嗓里挤出了声尖锐爆鸣,“总归是没浪费你每晚点的蜡烛。”但很快的,她又感到一丝不对,“不应该是送口信吗?”她怀疑这寄来的信是退稿通知,而非让珍妮去邮局领票。
“也许是通知她去杂志社领钱呢!“胖厨娘西尔维还是在为珍妮发声,“毕竟报社离这儿不远。”
“……好吧!这的确是有可能的。”伏盖太太勉强接受了这种说法。
珍妮冲到一楼时左脚一崴,直接令她摔下了楼。
“小心点。”离她最近的西尔维把珍妮扶起,后者的样子把门口的邮差吓了一跳,“您没事吧!”要不是在圣-日内维新街送了至少三年信件,邮差都要怀疑这是黑心公寓。
“下楼时摔了一跤。”珍妮一目十行地看完了信,任谁都能看出她是松了口气。
“如何?”
“很顺利。”珍妮知道伏盖太太担心什么,上楼前还不忘说道,“我得去趟杂志社。”
伏盖太太直到珍妮消失在了视线里才如梦初醒:“看来真是赚到钱了。”回头看见若有所思的西尔维,伏盖太太又变了张脸,“干活去。”她今早在卧室里煮咖啡时发现罐里存货没了,显然是有耗子在偷。
…………
珍妮赶到杂志社的门口又和来投稿时一样怂了。瞧着熟悉的彩色玻璃门,她又变得胆怯起来,但还是以赴死的心情登上了楼。
“您好,我收到了杂志社的来信。”珍妮把信件递给前台的女人,后者看了去走廊尽头的办公室找到了人,“主编,来找您的。”
那是个与刻板印象里的女编辑截然不同的矮胖女人,端着一副适合躺在午后的藤摇椅上钩织毛衣的慈祥面孔。和所有忙于实现自我的女职员般,她也包着严密的发网,但却不是当下流行串珠款式,而更像是一顶睡帽。
老实说,当她从尽头的房间走过来时,珍妮以为自己误入了家政公司,看见个正回来叙职的老奶妈。
“珍妮小姐。”对方不仅长得慈祥,语气和动作也不像是巴黎最好的女主编,“你的故事赢得所有的编辑赞赏。”
“包括您?”
“包括我。”主编握着珍妮的手,“看完你的投稿后,我立刻就想与你谈谈。”
珍妮露出受宠若惊的表情,可内心却把这些当做客套话。
女主编把珍妮带去会客室聊:“茶还是咖啡。”
“咖啡。”
“加奶吗?”
“加,但不要糖。”
珍妮打量着会客室的陈设。墙上的框里挂着不少名人合影、证书,以及大热的小说样本,很容易让新人作者感到压力。
女主编的心思也不全在煮咖啡上,而是观察珍妮的反应。
遗憾的是,珍妮未有她想象的惴惴不安,相反,人家表现得十分平静,甚至在看到满墙的荣誉后流露出了满意之色,搞得像是珍妮选了她们而非她们选了珍妮。
联系对方收到信就立马赶了过来,女主编的心下一沉。
可别真是有后台的。
难得碰到个有潜力的年轻人,女主编可不想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