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2 / 2)

成缺 川昀逝 1025 字 2024-10-16

他本来就不想让郑时朗同自己的家人有过多牵扯。让他给月缘上课也不过是打算以此为跳板,搭上和郑时朗相交的线,反正月缘过不了几天就要去留学了,想来不会有什么影响。没想到先是月缘隐约对他芳心暗许,后是他爸转头就把郑时朗认成了义子。他和郑时朗不同,他不在意自己多爱郑时朗,少一点多一点都不重要,但牵及家人,事态便开始显得严重起来。

明面上他是最接受郑时朗的人,连郑时朗都听不惯他管自己叫哥,他倒是越叫越习惯。与其说是当真,不如说只是把“郑老师”这个称谓换成“哥”,本质都一样,都是调情罢了。在家里兄友弟恭,房门拉上后每一声哥都叫得若有所指。

郑时朗那点心事他是一定要撬开的,怎么撬,现在还没想清楚。再灌他一次也未必有用,他的心理防线不会被酒精攻破。利用这点不知道是浓是淡的感情去刺探吧,他没把握。他知道郑时朗不怕为他死,可有些话他似乎真能做到一辈子烂在肚子里,他动了真情,只是他的真情不能动他。于是秦霁渊还是以前那副样子,时不时说两句情话荡一荡对方的心湖。老把戏,用到都快腻了,他的情话一向不值钱,可其实他并不是轻易说情话的人,他的每句情话背后都有明确的目的。

做了秦家的少爷,还没有个自己的房间说不过去,房间收拾出来了,还躺在秦霁渊床上更说不过去。郑时朗理所应当地搬进自己的新卧室,有人就夜半三更溜进他的房间,掐了他打算加班赶稿要用的灯。

“你怎么……”

“哥,来睡你。”

荷花发簪

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教堂的天空飞过一群白鸽,人潮永远有自己的方向。郑时朗埋在人海里,就像一粒芥子。

他随手拦下一个报童,要了份报纸。今天小报童的生意似乎特别好,包里的报纸已经不剩几张。汹涌的人声从四面八方涌来,掩盖报童的吆喝声。郑时朗听不清报纸的头条是什么,说不清为什么突然想买报纸,还买的是《月月评报》,然而这一切在他看清报纸上的图片便全明白了。

报纸的头条是周林。

准确的说,是浑身不剩几块完整的皮肤,站在烈火之中的周林。她被绑在架子上,肉被刮到只剩阴阴白骨,身躯几乎被跳动的火花吞噬。最诡异的是她绾得整整齐齐的发,还有那根郑时朗再眼熟不过的荷花发簪。她的眼睛已经无神,但总感觉在看着什么,看着什么呢?

看着送过荷花发簪给村上杏子的自己。

照片的拍摄者是周森,标题是抛尸地点,分工明确,每一个字都阴冷得窒息。数不清多少人同自己擦身而过,郑时朗被定在原地,剎那间天地失色,只剩下无边的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