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象在审问室跟我打了一架后,回去睡了一个大觉,过两天,他召集我们到怡孟公园,在我的推理基础上,整合线索,放大细节,新添拼图,点亮盲区,最后真的如他所承诺,亲自抓到了凶手——同时也是死者的周慕武。
这是一起非典型的刑事案件,似乎只有在推理小说中才会发生的命案,出现在现实中,出现在暴晒的日光下,真相实在让人难以置信。而更加难以置信的是,这个异想天开的犯罪情节,在大象的推理和验证中,最终变作无可辩驳的事实。
换作别人,基本不会考虑这个解题死角,因为在我们对一桩谋杀案的认知中,不会做出将“死者”等同于“凶手”的无用功。要不是在法术犯罪中浸淫多年,获知红鬼所要达到的犯罪目的,掌握每桩同类命案背后那些错综复杂的要义,大象不可能拨开绿藻湖中蒸腾而出的蒙蒙水汽,伸手牢牢抓住幽灵杀手。
到底是什么让大象敢于做出这个大胆的假设呢?不是现场、口供、物证、录像、气味、嫌疑人或这些因素的综合,而是死者本人。以红鬼为头,延展出来的同类案件中,凶手无一例外都符合两个犯罪前提项:一,绝望或绝症者;二,仇人遭受惨痛报应。自从在纪灿口中听到周慕武曾经有过性侵的伤害,大象灵光乍现:“周慕武会不会自杀?”基于此,大象开始着手调查周慕武的身世之谜,最后发现,周慕武有个罪大恶极的仇人。
包朋宇。
在飞燕中学任教期间,包朋宇利用师长身份,以关照之名频频性侵周慕武,致使周慕武在课堂上大便失禁,同学厌恶的眼神和嘲笑,与被伤害的记忆缠绕一起,变作周慕武心中的梦魇,学校成为了地狱,他再也不敢跨入一步。在家中,父母的打骂和误解,成为二次伤害。在送往医院的路上,他看到父母脸上一闪而过的嫌恶,意识到自己被当作精神病人。他嘴唇发白,家并不是避难所,是更小的地狱。
于是他逃跑,流窜,居无定所,在风雨中躲藏,为生存所累,以此忽略那些如影随形的阴霾。
直到红鬼找上他,跟他做了犯罪交易——我可以帮你狠狠地处罚仇人,让他生不如死,减轻你心的苦痛。作为交换,你愿不愿意也为我杀掉一个人?
当然愿意。周慕武生无可恋,有一颗千疮百孔的心,仇恨老师、同学、父母、路人,他仇恨整个社会,他想着是时候实施报复了,哪怕被抓住,大不了一死了之。活着才是折腾呢,但他要报复。
红鬼真的如他所愿,残酷地“惩罚”了包朋宇。根据大象调查的资料,显而易见,那位匿名给律师发包朋宇的猥亵视频的证人,就是红鬼或其手下。他跟踪包朋宇,掌握了他的行踪,在他入住的酒店里面事先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录取视频证据之后,他只需拿出来威胁包朋宇:“要么自首自己贪污受贿的罪行,要么我将这些视频公布出来。”包朋宇当然听从指示,面对视频里的恶行,自己的受贿简直不值一提。自首后,视频照样被公开,在监狱中,包朋宇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红鬼替周慕武完成了一起杀人不见血的报复。
周慕武开始了犯罪之旅。他在怡孟公园搜寻到了合适的猎物,然而纪灿的美好,让周慕武决定停止自己的杀戮计划。但纪灿的美好不等同于世界的美好,事实上,两个流浪儿,在公园内仍然处处遭受游人的白眼。周慕武还是要如期实施自己的报复,顺便了断自己卑微的生命,一举两得。
他完美地完成了红鬼交代的犯罪。
我事后时常琢磨,为什么周慕武这样一个优秀的少年,会被两个魔鬼选中,最终走向万劫不复之地。最终得出的最贴近的答案是:他过于优秀,在成长过程中,一路过关斩将,却在父母面前得不到应有的回应。在家中,他将一摞奖状和奖杯连同旧物一同藏在储物间里,父亲周字昌对此回忆,“并不支持他去参加什么比赛,浪费钱,成绩优秀又怎么样呢?”父母没有填补他的期望,致使周慕武在学校中越发热情高涨,他另寻舞台,他需要源源不断的目光和掌声来弥补自己的期待缺失,却不料表现过度,适得其反,引起了同学的反感。
“是我们跟老师说要重选班长的。”他的一位初一同学向我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