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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女朋友,我更像是顾钧的舔狗、备胎。
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为他谦卑地贡献出自己的全部。
他以为我不知道他偷吃,也不知道他频频去相亲。
但他怎么都想不到,在他还没找好下家之前,会先撞破我的秘密。
我是个恋爱脑,更是个疯子。
二十多年来乖巧古板的我,迟到的叛逆期来势汹汹。
顾钧是我的初恋。
我舔他舔到什么程度呢?连他堆积的内衣都是我周末过去洗的,我每个月的工资一分不少的上交给他,他冷暴力时我会泪流满面跪在他家门口乞求,他带我跟朋友出去玩的时候,但凡我哪里做得不合他心意,他就会破口大骂。
他的兄弟们都觉得我是个傻子。
从面相上也看得出来,我长得很稚嫩,二十多岁了还有婴儿肥,无辜的狗狗眼,鼻头钝钝,看着就十足的蠢相,但男人或许都偏爱傻白甜,所以我更竭力的把自己打扮得天真。
这天我陪顾钧喝酒撸串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是谁呀?」我紧张地问,全部目光都落在他身上,半点都没分给其他人。
谁料,就这几个字为我惹来一场灾祸。
顾钧的怒意来得莫名其妙,当即回头扇了我一耳光,「老子的事轮得到你多嘴?!」
我脑袋嗡嗡作响,不敢再说一个字,连泪都不敢流,只是默默陪在他身边,等他们吃完饭后,又去结了账。
顾钧最好的兄弟周缄刻意落后他们几步,靠近我。
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身上炙热的温度,和不知道什么牌子的清冽低醇的香水气息。
「你还好吗?」他问。
我低垂着头,脸红得快要滴出血来。
自从跟顾钧在一起之后,我从来没有跟异性靠得如此近。
「没、没事......」我声如蚊呐。
耳边传来周缄低低地笑声,他揉了揉我的头,「有事可以来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