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店开在一个隐秘的街巷里,巷子里每日来往的人不多,有时几乎没有。
秋日雨后的清凉,站在书店的二楼,打开雕花窗户,可以看到远处的高楼大厦。
秦牧每回来此,都要劝我签了那份拆迁合同,让这里变得跟对面一样。
他总说,这一条街的人都是因为我而享受不到拆迁户的快乐。
但我并不这么认为,藏在闹市中的古老街巷,才是别有一番风味。
秦牧是个钢琴家,书店三楼的某个房间里放着他那爱若珍宝的钢琴。
书店里鲜少有锁着的房间,有一次我心血来潮,想去三楼找几本古籍看看,路过那间带锁的房微微一愣。
我不允许别人擅自将我的领地占为己有,为此我叫开锁的来撬了门,刚准备叫人把钢琴搬走的时候,面前伸出一只手,手上拿着一张黑卡。
我活这么久没见过黑卡长什么样,据说有人拼命,争得头破血流,就为了这么一张卡。
我收下了卡,让开锁师傅换了一把更牢固的锁。
我的兴趣来得快,去得也快,很久之后秦牧来到我的书店,在饮水机旁接水的时候发现了他那张黑卡。
我很念旧,饮水机的颜色是我爱的蓝色,我不愿意换,即便它缺了一个角,黑卡很实用,刚好让我的饮水机变得平稳。
前台是个可爱的学生妹,有一日我走在路上,看到她蹲在街边哭,身旁一堆行李。我不是个爱多管闲事的性格,只是刚好书店缺了个看门的,外加收银。
书店一共四楼,在这偏僻的街巷中算是很高的存在。
一楼不大,放着一些畅销书。我不太爱看这些书,但周娴说要把这些书摆在最显眼的位置,才能招来看书的人。
学生妹的名字叫周娴。
我不太认同周娴的看法,但书店平时就我们两个人,她也乐得折腾,我索性也就没管。
经她这么一弄,来往的人确实多了起来,从平时的一两个变成了三四个。
“老板,楼下来了个怪女人非要找你,说她是什么药神的朋友”
周娴很不解,皱着眉头,她最近不知道在跟谁学化妆,眉毛总是粗得像根毛毛虫,好在我拉她去剪了个刘海,原本是稍微能遮住的。
我也很不解,指着周娴狗啃的刘海问:“它怎么成这样了?”
周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动手梳理那几根实在看不下去的刘海,“我昨儿看视频,在学习怎么剪刘海来着,一不小心剪砸了。”
这起止是砸了,我心里很难受,心想因为这刘海,又要痛失几位上门买书的客人。
周娴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自己的头发上,我这才转身往楼下走。
我一般住在二楼,二楼的书最多,隔了许多小房间供人看书,只有一间大房间,在走廊的最里面,就是我的居所。
走出房间,我依稀看到左边的第二个小房间里有个背影。
“你去问问里面人想喝茶吗?”
我想支开周娴,她很单纯,听了我的话,转身瞧了瞧那道门。
我下楼的时候不放心的又看了一眼,正巧,与里面看书的人对视,那人穿着黑色的卫衣,温润的笑似曾相识。
一楼,摆着畅销书的地方,有两个勾肩搭背的女生正在挑选。
“书里写的是两个男人相爱的故事,现在这些小女生都爱看这样的书么?”站在门口的女人说道。
她的声音不大,但也不小。
挑书的两个女生听到这话,很鄙夷的看了眼女人,转身就走,与女人擦肩而过的时候,还不忘嘟囔两句。
“天下万物,各有所爱,某些人就像网络上的键盘侠,电脑面前管不住手,现实中还管不住嘴,多管闲事!”
我装着大度,其实心里早已开始骂娘,走掉的两个女生很有可能是今日书店唯一的收入。
“把店开在这种破地方,还没有牌匾,有人来才怪!”女人审视着周围,嘴上闲不住。
她身上穿的并不是周娴口中的现代汉服,准确来说叫做云纹绉纱袍,是正儿八经的古代服饰。
“这里只是给人提供看书的地方,外加赚点外快,也不招待闲人,也不上市,不需要名字。”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表情,但应该是淡定的模样。
我故作云淡风轻,但其实心里很虚,因为书店没有名字是因为我想不出一个好名字,又不想随意糊弄,这一拖,就拖了好久。
“是药神告诉我”
我伸手打断了她要说的话,转头看了眼楼梯,幸好周娴还没有下来,否则我又得再嘲笑一下她的发型,转移注意力了。
我指了指外面,率先走了出去。
书店三楼有个阳台,从外面可以直接上去,我走在前面,心里在打鼓,不知道这位周娴口中的怪女人,因何找到这里来。
人还没坐下,我便先发制人,“我很久不动笔了。”
女人苦笑了下,没坐,就站在那里,“我知道。”
我叹气,她也跟着叹气,秋风很冷,我拢了拢单薄的外衣。
“永生的人也怕冷吗?”
我的心咯噔一下,从这句话里,大概判断出了她的来意。
忘说了,我是个作家,开书店的是个作家,听起来倒是合情合理。但也有不合理的地方,我是个永生的作家。
怎么理解永生这个词呢,不老不死,不老不死,不老不死
除了不老不死,我与常人无异。
女人说话带刺,我不乐意给自己找不痛快,下了逐客令。
她却没有要走的意思,一反常态,跪在了我面前。
我内心慌得不行,表面强壮镇定,一时之间不知该说什么。
她先开口说话,眉宇间楚楚可怜,比周娴被家人赶出家门,露宿街头还要可怜。
“求你,动动金贵的手,我想陪陪我的三哥。”
我内心除了震撼,还有更加震撼。
这不是第一个向我下跪的人,在我模糊的记忆里,三年前,一个文质彬彬的男人也是这样跪在我面前,他所求,是让我动笔,为他写一个爱而不得的故事。
我的心肠不软,有些破例,只能一次。
她拉着我刚买的裙子,这是城里最有名的定制,她这一拉,竟将裙子的线头拉了出来。
白花花的银子没了,肉疼。
我活了很久,变得很健忘,我只知道我曾经很爱写书,有时一写就是一个晚上。那些书我写完就再也不碰,束之高阁,却有人,万金求购。
秦牧告诉我,我封笔很久,但我想不起我为何要封笔,因此软了心肠,接下了三年前那个男人的请求。
我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药神来看过一次,含糊不清的说了许多话,我也没听明白,只听得他说我这是哀恸所致。
我想了很久,直到今日女人用同样的方式跪在我面前,我才想起,这也许跟我三年前写的那本书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