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扇金属门缓缓地在三人面前打开,陈墨刚准备出门,却在看清门外的一瞬间刹住了脚步,电光火石间,他几乎是出于本能地从门口跳了回来。一个趔趄直直踩到了那黄毛脚上。
电梯猛地摇晃了一下,大门感应到了冲击,重新合了起来。
只听那黄毛“嗷”一嗓子,一张俊脸登时疼得扭曲了起来。他的眉头倏尔蹙起,活见鬼似的瞪了惊魂未定的陈墨一眼,怒道:“不是,大哥,怎么了这是?我新买的鞋哎!”
“你,你刚刚没看到吗?一个人……”
“废话,这才七点钟,公司有人不很正常?”
那黄毛理所当然地骂道。
而陈墨吞了吞喉头,一字一句地问道:“那,那没皮的人也正常?”
二十几年来,陈墨第一次后悔自己视力那么好。
在电梯门打开前,他能想到最倒霉情况无非是公司已经锁门了,扑了个空,这其实也没啥,明天再来呗。
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电梯门一打开,就是个浑身血淋淋的“玩意”站在他面前,血肉模糊的脸上只有嘴巴是清晰的,裂开对他笑啊!
搞什么啊?拍戏呢?还是综艺恶搞他呢?
他只想安安稳稳地当一个程序员,并不打算当恐怖实况男主播啊!
而且如果是假的,那个味道,未免也太真实了。
一股浓烈的恶臭味。
他记得很清楚,他小时候在老家,在山上,曾经闻到过这股味道。
闻到味道的第二天,村里就来了几个警察封了山。而他爸妈连晚饭都没吃,当天下午就带着他和他姥姥回市区了。
这件没头没尾的事情就如同班主任锃亮的地中海一样,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孩子嘛,波澜不惊的生活中没有多少谈资,这么一件儿连警察都来了的事,在那时候的他心里已经是件顶天的大事儿了,虽然他至今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不妨碍六七岁的陈墨在一群小屁孩儿中吹牛。
“嗯,那可能是死人了。应该是的。”
那时候,他故弄玄虚地说完这件事儿,他们中年纪最大的,已经光荣地上三年的一个小男孩老气横秋地总结道。
他这信誓旦旦的说法让人点儿毛骨悚然,正是夕阳时分,天上飞过几只乌鸦,嘎嘎一叫,吓得这些小孩也跟着“哇”地惊叫一声,立即散作鸟兽各回各家了。
死人了。
这个的想法一瞬间席卷了他的大脑,他几乎是下意识地颤抖了起来,耳朵一阵嗡鸣,此时此刻,他竟然有一点分不清现在到底是现实,还是在噩梦里了。
一时间,他甚至连呼吸都感到了困难,肺叶在不断张合,可却吸不进一点空气。恐惧如同一双大手般一下攥住了他,可是他却也是被生活的大手揉搓惯了的,此时倒也还能勉强挣扎挣扎。
“那个人,浑身是血,手上拿着个什么东西,我没看清。”
他转过脸来,尽量让自己吐字清晰地向那两人表达道。
有那么一刹那,他希望那两人坚定地告诉他是他看错了,或者给他一拳让他从梦里清醒过来,可那两人只是一脸茫然,面面相觑,片刻后,那黄毛斟酌着开口道:“兄弟,你脑子没问题吧?怎么可能呢?你要不去挂个精神科?”
“你要不下去,我们了就下去了啊。”
“不是,你们…….”
陈墨有些急了,伸手想去阻拦。
如果这不是梦,那么他百分百确定自己没看错,那股味儿还在他鼻子底下飘着呢。
可这两人却像什么也没闻到一样,那黄毛一把推开了他的手,毫不犹豫地按下了开门。那眼镜男似乎看出了陈墨是真的害怕,好心地挡在他的前面,转过脸来,柔和地笑着对他说道:“如果你实在害怕的话……”
他的话音刚落,只见一道寒光闪过,那眼镜男生生被劈成了两半。只听一道尖锐的女声在他们耳边平底炸起,咯咯的笑声粗哑,宛如破旧的磨砂纸相互摩擦,光是听着,就让人有了某种恐怖的预感,心生寒战。
“找到你了哦。”
她说。
“被我找到的人都要陪我玩捉迷藏哦,陪我玩,捉迷藏。”
血,大量的血喷射在了陈墨的身上,迅速浸透了他那件旧羽绒服。
多奇怪啊,刚刚还跟他说这话的人,下一秒就在他面前变成两半了啊!
啪嗒。
那副沾满血的眼镜掉在了地上。不大的声响却在瞬间发蒙的陈墨的脑海中唤醒了一丝清明,一道歇斯底里的声响在他的脑海中叫嚣了起来:
这一切,不是梦!
真tm死人了啊!
这个意识顿时让他如遭雷击般,瞳孔疯狂震颤。大脑飞速旋转,立马下达了“快逃”的指令,可是他的腿脚却毫不配合,本能地发软,跟踩着棉花似的,他差点扑通一声给那“血人”跪下来。
这种刺激的场面,在他前二十几年的人生中,几乎是连做噩梦都不曾梦到过的,前半辈子亲眼见过最血腥的场面都只是过年的时候帮他姥爷杀猪,以前他跟室友窝在被子里看的电锯惊魂,两人找的都是马赛克解说版本的。
好家伙,这下直接让他亲临现场了啊!现在报警还有用吗?
几分钟前,他以为自己这一辈子最刺激的事儿,大概就是高三时候跟那位校草哥天崩地裂的分手了。
可是现在看来,那分手算什么啊,电锯惊魂算什么啊,没有男主角的命他认了,但也不至于成为开局的炮灰亡魂吧!
“我靠什么玩意啊!谁tm要陪你玩啊!”
就在此时,那位黄毛哥却突然英勇地暴起。他动作极其敏捷地把怀里的肯德基一下砸到了那“玩意儿”猪脑花一样血糊糊的脑袋上。毫不留情地一脚踹开自己友人的身体“零件”,仿佛踹开一个跟他没有任何关系的破烂的布偶。
他在陈墨差点跪下的时候用力薅住了他的破羽绒服,扯着人直接冲出了电梯!
这人看着瘦,力气却大得出奇。陈墨给他这么一拽,一个趔趄直直撞在了他的背上。梆儿硬,还没站稳,就被他拖着在明显不属于办公室的走廊上忙狂奔起来。那速度,仿佛突然坐上了高速列车,刚刚吃的那点儿烤红薯差点没吐出来。
冰冷的夜风猝不及防地灌入了鼻腔,涌入了肺叶,像是千万把小刀似的,割得人喉咙生疼。
这根本就不是普通人类能达到的速度,博尔特跟他比都不敢回头!
然而此时此刻,陈墨却是没一点心思去深究这人显然超乎常人的能力。他现在倒是没那么害怕了,在这样的速度下,肾上腺素和肺叶的功能都已经达到了极限,他感觉自己快要呼吸不上来了,痛苦地拍了拍这人如焊铁一样攥着他的手背,绝望地示意他快点停一下来。
反正被妖怪吃掉和被这人拖死都是一样的结果,横竖都是死,他倒希望这人麻溜地停下脚步,让他自生自灭算了。
“大哥,求你了大哥,你先,你先……”
“第一,我不叫大哥,我叫宋南安。第二,咱们先往这躲吧。”
风声裹挟着那人的声音,从他耳畔呼啸而过。这个叫宋南安的蛋挞哥终于找到了一扇虚掩着的房门,一脚踹了开来,然后如同丢沙包一样把陈墨丢了进去,自己则在冲进去的同时勾着门边儿关上了门。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像是已经经历过千百次这样的事情一般。
陈墨的眼前突然陷入了一片漆黑。
在短暂的惊恐之后,他现在也平静了下来。虽然还是很紧张,但至少也能重新开始思考了。
小动物么,总是能很快地适应环境,在被生活无数次地痛揍之后,心理素质比钢筋还顽强。
毫无疑问,这里显然不是什么游戏公司了,也不可能是什么综艺整蛊。那个眼镜哥是在他眼前生生被劈成了两半,血还是温热的,什么样的假人或者特效妆能做出这种效果啊?
但是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这个宋南安却毫无反应?那眼镜哥再怎么也是他的熟人吧?
到这时他才后知后觉地感到了不对劲,心中的疑问如同春芽般一个个冒了出来。可他的一切疑问却被那黄头发的蛋挞哥按了下来,连同他的脑袋一起,一用被按进了一个类似于桌子底下的狭小空间内。
两个一米八的大男人就这样像两朵并蒂莲似的紧紧挨在了一起,那宋南安稍稍转了一下身子,凑向了陈墨,像是早有准备般打来了自己手表上的手电筒。
而陈默却突然注意到了他表盘上蹦出了一行字,字不大,好在他视力还很不错。
只见上面云里雾里地写道:
最新任务———请在两小时内逃离玉小姐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