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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文豪 夜听春雨 16899 字 23天前

☆、第31章 诡异桃花源

字数:3037

日期:2020-03-07 06:03:20

在宋蔷记忆开始模糊, 感到惊恐的时候,狐小霜拿出自己的妖丹给他服下,使得他保持了头脑的清醒。

原来, 狐小霜的血脉传承自仙界九尾灵狐。其妖丹有令修士头脑清醒, 可以顺利度过心魔劫的效果。狐小霜虽然修为尚低, 但是令宋蔷不受这诡异村庄的影响,却是已经足够了。

服下妖丹的宋蔷, 在头脑陡然变得清醒的同时,感受到了狐小霜的心情。

浓厚的爱意, 深切的依恋, 悲哀的失望,酸楚的妒忌……她的心情, 复杂极了。

直到这个时候, 宋蔷才明白, 狐小霜爱上了自己。他震惊之下,不由得对她生出了怜惜之情。但他认为, 自己爱的人, 仍旧只有沈嫣然。

对于罕见的保持了清醒的宋蔷,村民们日渐难以掩饰恶意,总在暗处窥视着他,令他非常的烦躁。

他想带着沈嫣然走出这个桃花源, 却宛如中了鬼打墙一样, 一直无法成功。并且, 他还发现, 那些好似修士的人, 在一个接一个的消失。

他怀疑, 这个地方在供养着一个邪恶的存在。村民们引诱修士前来, 然后,用他们的身体,来供养那个存在。

他试着攻击那些村民,但村民们身上好像笼罩着一个保护罩,使得他的攻击全是白费功夫。

他无法攻击村民,村民们也不主动来伤害他。情况,开始僵持起来。

而这个时候,宋蔷却是耽搁不起了。因为沈嫣然的失魂症越来越严重,渐渐的,连智力都开始减退了。有的时候,简直好像是一个几岁的孩子。

如果不尽快解决这件事,可能,就算是找回了魂魄,沈嫣然也会有永久性的损伤。

为了沈嫣然,宋蔷不再保守等待,开始主动出击了。经过与村民的几番斗智斗勇之后,他终于发现了一些端倪。

他发现,村民们每当月圆时分,就会在半夜聚集齐全村的人,去村子深处,祭祀一棵巨大的老桃树。他们称其为“桃神”。

看来,解决事情的关键,就在这棵老桃树身上。

他揣测,估计是这棵桃树成了精,糊弄住了村民们,然他们供其驱使。修士们的失魂症,肯定也是桃树精所为。

要走出这个村子,找回沈嫣然丢失的魂魄,看来,必须得要解决这棵老桃树。

在又一次的全村祭祀结束之后,隐身在暗处的宋蔷走出来,挥剑砍向桃树,看到伤口处流淌出来的液体,就像是人类的血液一样。但是很快,那道伤口便愈合了。

他想尽了办法,无论刀砍剑劈,火烧雷劈,都无法将桃树毁灭。最后,他只得潜入到地下,从它的根部开始着手。

到了地下之后,宋蔷不由得惊呆了。这棵桃树的根部极其巨大,整个村子几乎都是建立在它根部之上的。并且,它的根须之上,缠满了人的尸体。尸体的血肉,几乎全部被吸收干净,都是干尸。

这些干尸,应该就是那些失去了魂魄的修士们了。

最后,在根部的中心地带,宋蔷看到无数的根须,扎根在一具巨大的妖兽尸体之上。妖兽尸体一半像是被烧焦了似的,另外一半,却是鲜活的。

看来,罪魁祸首不是老桃树,而是这一具妖兽尸体。它想要复活,并且,已经成功一半了。愚昧的村民们将它当做了神灵,甘心受其驱使。用各种方法引诱金丹期以下的修士来到这里,供其受用。想来它的法力尚低,还吸收不了金丹期以上的修士。

于是,在地底下,一心想要拯救爱人的宋蔷,与恢复了一小半法力的妖兽狻猊,开始了一场斗法。由于狻猊实力毁损大半,且无法动弹,宋蔷在狐小霜的帮助之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狻猊魂飞魄散之后,许多的魂魄飞了出来。其中,便有沈嫣然丢失的一魂一魄。

宋蔷这一次得到了不少东西,狻猊的骨骼,便是最好的凝炼飞刀法宝的材料。他不必再四处寻找其他的材料了,只要再弄到一些辅助材料,便算是完全收集到了飞刀法宝的材料。狻猊的妖丹,可以给他提供大量的灵气,足够他修习到筑基大圆满境界,可以开始考虑结丹的事了。并且,也因为狻猊妖丹的作用,他结丹的把握,足足有了七成。可以说是,胜券在握了。

魂魄回到身体中的沈嫣然,在昏迷了一整天之后,终于清醒了过来。这个时候,他们三人已经离开了桃花源,回到了外界之中。

沈嫣然告诉宋蔷,对于在桃花源里的经历,她已经完全没有印象了。

得知此事的宋蔷,非常的失望难过,却也无可奈何。他目送着沈嫣然离开,十分怅然。而站在他身边的狐小霜,看着他的眼神,也是怅然的。

而驾驭着飞行法宝离开的沈嫣然,在离开宋蔷百里之外的地方,降落下来。甫一落地,便吐了一口血出来。

刚才的决然离开,已然伤了她的心神。对于自己的状况,她亦感到非常的诧异。

怎么会感到难过呢?那……不是一场误会,一个错误吗?

原来,之前她对着宋蔷撒谎了。其实,她的记忆完全没有问题。与他相爱的那段时间,她都记得。但是她认为,自己身为金丹修士,并且已经到了大圆满境地,跟还在筑基期的宋蔷,是没有未来可言的。而且,源自误会而开始的爱情,根本就不是爱情。为了不给宋蔷希望,她才在撒谎之后,决绝的离开了。

可是,现在自己竟然因为心绪不宁而导致心脉受损,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向冷心冷情的沈嫣然,第一次感到茫然了……

这一边沈嫣然纠结不已,另一边,宋蔷将沈嫣然的事情暂时抛到脑后,开始专心修炼。常言道修行无岁月,转眼三十年时光匆匆流逝,而宋蔷也终于在一处僻静山岭中,结丹成功。

……写下最后一个字之后,周大有放下钢笔,轻轻的舒了一口气。

在家里闭门不出三日,写出了两周的稿子,也算是努力了。

刚才一心沉浸在码字中不觉得,现在一出来了,才发现屋外实在是嘈杂极了。现在是下午时分,大家伙儿下工的时候。院子里脚步声说话声响成一片,宛如一处集市。

想要搬家的心,愈发迫切了。

现在想要买一处合心意的宅子可能还比较困难,但是租一处独门独院的房子,已经是不成问题了。

行,那就租房吧!

晚上吃饭的时候,周大有跟家人们说了搬家的事。不出意外的,得到了孩子们的欢呼。

“太好了,我早就不想住在这里了!”明玉道。

明珠也道:“我,我想要可以自己种花草的院子……”这孩子,这么小,就已经有了成年人的爱好了。

他们现在住的院子虽然也有一个花坛,但是里面早就堆满了杂物,压根没有作用了。而且,就算是花坛还在,也没法种。院子里住的人太杂,一个不盯住,开出来的花就被人给掐了。

关翠云也说道:“要是自家住一个院子,那再好不过了。跟别人一起用一个厨房,真的不方便。盐巴酱油这些东西,一个不错眼,就被人顺一些走了……”

见家里人都支持,周大有便拍板道:“好,那明天,我们就去看房子!”

翌日,周大有不再码字,关翠云也不去卖蛋糕。一家子都出了门,同去看房子。

关翠云认为孩子们不必去,待在家里就行。周大有却觉得房子既然是一家人住,那么就要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喜欢才行。所以,坚持带上了孩子们。

当然,小宝因为还太小,意见暂时不做考虑。唉,年纪小,没人权啊!

他也不知道抗议,拿着一根关东糖,笑呵呵的舔着,舔得一根糖上面全是口水。他还乐呵呵的将糖拿给周大有吃:“爹,吃糖……”

周大有也不嫌弃,咬了一口糖,还表扬道:“小宝真乖!”

小宝拿回糖自己吃着,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再租房,显然就不考虑这条街了。这里环境不好,他不喜欢,对孩子们的成长也没有好处。

根据关翠云的建议,他们来到了金凤凰女子中学附近的一条居民街道上。这里比较安静,环境也不错。沿路种着两排白桦树,满眼绿意。不像他们现在住的那条街,沿街只能看到泥水和垃圾。

这地方挨着租界,治安也是可以放心的。

找到一位房牙,也就是房产中介,周大有道:“我想要租一处独门独户的房子,够我们一家人住就行。”

闻言,那房牙浓浓的堆上一脸笑意,道:“先生对地方可有要求?”

周大有道:“就在这条街上就行,其他地方不作考虑。”住在这里,将来等明珠明玉年纪到了,可以考虑就近去读那所金凤凰女子中学。离家近,他比较放心一些。

听了这话,房牙取出一本册子翻看了一下,道:“这条街出租的房子,符合先生要求的,只有两处。一处月租二十元,一处月租四十元。”

*

☆、第32章 搬家

字数:3033

日期:2020-03-08 07:02:58

闻言, 周大有点点头,说道:“我们两处都看一看,再做决定。”

房牙阖上册子, 道:“好, 四十元的那处距离这里比较近, 不如我们先去那里看看?”

“好,这就走吧。”

众人离开房牙的居所, 沿着绿树成荫的街道走了几分钟之后,来到一处大宅院之前。房牙停下脚步, 介绍道:“周先生, 就是这里了。”

看着面前高高的门槛和宽大的朱漆门,关翠云惊叹道:“好大的房子啊!”

“里面很宽敞的……”房牙打开门锁, 带着他们走了进去。

确实很宽敞。一进门便是一个极宽的院落, 沿着墙壁有两处花圃, 里面稀稀疏疏种了一些花草,却难掩几分破败气象。栏杆围墙屋檐这些地方, 瞧着, 都十分陈旧了,还有些地方需要修缮的样子。

房屋有两层,粗粗一算,竟有十多间房子。

采光有些不大好, 这些房间, 瞧着都有些幽暗。

风呼呼的透过穿堂吹进来, 配上黯淡的光线, 竟有几分恐怖片的感觉。

周大有觉得, 这里可以用作拍恐怖片的场地, 拍一部《京城十八号》之类的片子。恍惚间, 似乎会有一位穿着红衣红裙,面色惨白的女子,从幽暗的楼梯间走下来的感觉。

明珠往爹爹身边靠了靠,小小声的说:“我有点儿害怕……”

明玉却不怕,满屋乱窜,非常活泼的样子。

关翠云对房牙说道:“这里,好像有些太旧了?”

“是旧了点。”房牙道:“要不是因为这样,也不会四十元就能租到,太太你说是不是?”

关翠云看向周大有,迟疑着说道:“他爹,你看……”

“你们觉得这里怎么样?”他没有急着说出自己的想法,问起了家人的意见。

明玉道:“好宽的院子,我可以到处跑了。就是,风声听起来有点儿吓人。”

明珠道:“我害怕这个地方……”说着,小脸红了一点,好像对于自己的胆小,觉得很不好意思。

小宝吐出一个口水泡,叫道:“娘抱抱……”

周大有看着孩子们笑了笑,转头对房牙说道:“我们再看看另外一处房子吧。”

房牙当然说好,于是便带着周家人离开这里,走了十几分钟之后,来到了另外一处院落。

这一处房屋,从外面看,就比之前的那处新一些。门楣上的黑漆,闪闪发亮。

周大有领头进了门,站在了小巧玲珑的院子里。

这个院子几乎只有先前那个的一半大小,沿着墙根种了一排翠竹。风一吹,沙拉拉的响着。几块大小不一的山石放在前方,上面生出了青苔来。

山石和翠竹的对面,有一口老井。周大有过去看了看,井水很是清澈,用来煮茶的话,一定非常不错。

看到这口井,他已经满意了五分。

这栋房屋只有一层,正面便是待客的堂屋。采光很好,看起来亮堂堂的。家具是齐全的,桌椅博古架什么的都有。侧面三间房,进去看了看都是卧室,里面各有一张木床。衣柜和梳妆台也都有,虽然是老式的,但质量看起来很好。

对面也是三间房,一间书房,里面摆着空的书架和书桌。与其他家具一样,都是一色朱漆实木的。还有两间,便是一间厨房和一间厕所了。

看到厕所里面的抽水马桶,周大有简直觉得满意极了。没想到这看似完全中式风格的房屋,也是安装了西式马桶的。这下好了,不用一大清早出去倒马桶了。

“厨房好宽敞……”对于这一点,关翠云相当的满意。之前一直跟其他租户共用一间逼仄的厨房,实在将她折腾得不轻。因此这一次找新房子,对于厨房,她是最为关注的。

“房间很亮堂。”明珠对这里也是喜欢的。“窗户底下有一个空的花圃,可以随便种花。”

明玉点着小下巴:“比之前的要好看,我喜欢那架秋千。”

院子的角落里,摆着一架原木秋千。形态朴拙,充满野趣。上面还缠绕着一些青藤,开着白色的小花朵。

“水电都是通的,但是这口井里的水比自来水要好。”房牙如是说道。这个时代的自来水,自然不用指望能有多好。但是洗衣服冲厕所,还是没有问题的。

周大有对妻女们说道:“大家都没有意见的话,那,我们就租下这里了?”

“一个月要二十块……”关翠云踟蹰不定。

周大有将手一挥:“没问题,我能赚钱!”

明珠明玉看着自己的父亲,眼里满是崇拜。顶着这样的目光,他不由得感到自己的身形都变得高大起来。

责任感,果然可以给人力量和勇气。

“这个地方确实不错,要是家里人不多的话,租这里刚好合适。”房牙又道:“之前的那处宅子租金比较贵,是因为房间多,适合人多的大家族。如果先生家里就这几口人的话,我也建议,你们就租这里……”

这个房牙的态度,倒是颇为诚恳。不会为了多赚佣金,就拼命劝人家租贵的房子。

周大有一家人稍稍商议了一下,便由一家之主拍板做出了决定:“好,我们就租下这座房子。”

房牙笑眯了眼:“好好好,那,我们这就回去签下合同?”

“行。”

签了合同,付了押金和三个月的租金,还有一份中介的佣金,一下子,鼓鼓的钱包,仿佛便空了一大截了。但是,拿到新房的钥匙,心情却是极好的。

“我们有新家啦——”明玉拍着手掌欢笑着,听得周大有也情不自禁微微笑了起来。

斜阳余晖洒满回家的路,一片金灿灿。

巴掌大的黄翠的叶子飘落下来,落在肩膀上,落在脚底下。

他们步履轻快,心情舒畅,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快乐和希望。

生活,原来不只有争吵和哭泣,他们也是可以拥有欢笑的……看着丈夫牵着明珠的手,低头温柔的与她说话,关翠云幸福的笑了。

从前的那些黑暗的日子,她已经不愿意去回想了。

贫困,殴打,双手泡在洗衣服的水里泡得流血,吃不饱穿不暖……仿佛,都遥远得已经是前世的事了。

周大有那拙劣的谎言,可以骗得了孩子,但是,真的能骗得了她吗?梦见老神仙,然后就会识字了?……她不是傻子啊!

但是,她愿意去相信,现在的这个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她愿意向满天神佛,路过的每一位仙灵祈求,祈求这个他,不要消失,不要消失啊……

只要他对他们好,管他是人是妖是鬼是魔,她都愿意承认,这就是她的丈夫,就是周大有。

人啊,难得糊涂。

之前的那一位,虽然跟她过了那许多年,虽然跟她生了三个孩子,但是……去他的吧!

这一位过来之后,她才知道,人该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不应该是每天一睁开眼睛,就感到厌倦和恐惧。不应该是每一次听到丈夫的脚步声,就开始瑟瑟发抖。不应该是一想到明天,就对生活感到毫无希望可言。

是这个人,让她明白了,幸福的含义。

她含笑沉默着,坠在了最后。明玉走了几步发现她没有跟上来,转头朝着她招手:“娘,别走丢了啊——”

“哎,这就来了……”她笑了起来,紧追而去,朝着阳光的方向。

回到家里,想着明天就要搬新家了,一家子人除了小宝之外,全都没有睡好。天色刚蒙蒙亮,大家伙儿便全部都起了身。吃了白粥和外面买来的油条之后,便开始合计搬家的事情了。

这一合计,便发现,这个家般得,简直不要更容易了。仿佛除了刚买回来的新衣服之外,就没有了其他要搬走的东西了。家具都是房东的,从前的破衣烂衫瓶瓶罐罐,压根就没有必要带走。关翠云还有些舍不得那些旧东西,周大有便说道:“你想想看,咱们的新家那么好看,这些东西搬进去,看着是不是不太搭配?要是有客人上门来看到了,笑话咱们怎么办?”

他其实并不在乎别人笑话不笑话,只是真心不大想要从前的那些东西。破破烂烂的,怎么清洗,看起来都给人一种肮脏的感觉。

听了他的话,关翠云不再迟疑,点头答应下来:“都听你的。”

于是,最后收拾出来的东西,请了两个挑夫,就能全部带走了。

让挑夫先将东西送到新家那边去,一家人换了新衣服,整整齐齐的走出门。之前,周大有便笑言道:“搬新家了,咱们也得有个新气象,都要穿着新衣服进去,才是个好兆头!”

他的话,自然不会有人不听。于是,一家人换上新衣服,这才出门。

周大有穿的是一件宝蓝色长衫,依旧是低调的暗纹,祥云蝙蝠,预示着吉祥幸福。但是花纹低调,料子却一看就不普通。走动起来,流水一样闪烁着华彩。

关翠云穿的是一条紫罗兰色的旗袍,丝绒质地,奢华的用珍珠做了扣子。脑后挽成的发髻上,还插了一根白玉牡丹簪子,华光流转。

*

☆、第33章 新生活

字数:3035

日期:2020-03-09 08:46:55

两个周家的小姑娘, 都扎着同样的两条小辫子。辫子上扎的已经不再是普通的红头绳,而是粘着细碎水晶的绒花。明珠的是粉红色,明玉的是鹅黄色。

明珠穿着一条水绿色荷叶边的小裙子, 裙摆上绣着一圈碎花。外面罩了一件白色绒线衫, 瞧着毛绒绒的, 非常可爱。明玉则是一件蔷薇红色的裙子,领口镶嵌白色蕾丝。外面穿的也是一件绒线衫, 只不过是藕荷色的。两姐妹穿着一样的红色小皮鞋,走起路来, 哒哒的响着。就连被明珠牵在手里的小宝, 也是一身新衣,瞧着虎头虎脑, 精神极了。

这样焕然一新的一家人走出来, 顿时将院子里的人们给镇住了。甚至一时间, 吵闹的声音完全平息下去,院子里安静至极。仿佛, 连一根针掉落在地都可以听得见。

安静了一下之后, 有人嗫嚅着想要上前搭话,却又胆怯的停下了脚步。只因为,这样的周家人,让他们心中生出了自惭形秽的感觉。

关翠云对着她笑了一下, 主动说道:“杜大婶, 怎么不认识我了吗?”这个姓杜的女人品性还算可以的, 当初, 并没有怎么跟着杨桂花那些人一起说她的闲话。

杜大婶听了这话, 顿感面上有光, 便走上前去, 堆出满脸笑意来:“哦哟,周家嫂子,瞧你这个样子,我都不敢认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用艳羡的眼神看着关翠云身上的旗袍,小心翼翼的伸出手去摸了一下,又触电一般的缩了回来。“哦哟,这料子,摸起来就像是刚出生婴儿的皮肤一样,一定很贵吧?”

关翠云笑道:“是有点贵,我说不买吧,我们当家的非得给买。今天还非叫我给穿上了,叫你们这些老邻居看到了,真不好意思……”

杜大婶道:“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从前我就说了,妹子你看着面相好,将来一定是个有福的。这可不,应了我的话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不由得想起了从前的关翠云。那个时候的她,整天愁眉苦脸,老是咳嗽着,没个清净的时候。瘦得像是一阵风都能吹走似的,脸色难看得不像活人……可现在,你再看看人家?这走出去,就跟大户人家的太太似的,跟从前一比,叫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妹子,你现在可是有福了……你们家当家的,到底是怎么发财的?我听人说,他跟着人做金子做股票,是不是?那个虽然来钱快,可到底不稳当。要我说啊,你们还得小心着点。趁着现在运气好,多攒一些在手里才是……”

杜大婶嘴上说得好,其实,心里未必没有盼望人家登高跌重的意思。再好的人,也捱不过嫉妒二字。

关翠云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听出杜大婶的言外之意,只是微微笑着,回答道:“我们当家的没有去做金子股票什么的,我们家的钱,都是他用笔杆子赚回来的,稳当得很。”

闻言,杜大婶愣住了:“笔杆子?你们当家的,去摆摊测字算命了吗?没有瞧见啊,在什么地方,哪条街?”

关翠云笑道:“哪儿啊,他哪里会测字算命?他呀,就是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小说而已。”说着,眼里不由得带出几分骄矜之色来。

她是有这个资格的,不偷不抢不投机倒把,干干净净凭本事赚回来的钱,能让她挺直腰杆说这样的话。

这话一说,不止是杜大婶呆了,整个院子的人都呆住了。过了一阵子之后,方才“嗡”的一声,纷纷议论起来。

“在报纸上发表小说?这么说,周大有成作家了?”

“作家?就他?这,这叫我怎么相信……”说着话的人,被旁边的人杵了一下,低声道:“你小声点,看看人家现在,哪里不像一个文化人了?”

确实,见妻子停下脚步跟人说话,周大有也停了下来。他背着双手,面带淡淡笑意,看着妻女们。一阵风吹来,长衫下摆轻轻飘动,颇有几分玉树临风的气质。瞧着,确实是个文化人的架势了。那人看了几眼,自惭形秽的看了看自己,不说话了。

他不说话,其他的人,却是继续在说着:“原来我们都猜错了,周大有他不是去做生意了。我就说嘛,生意哪里是好做的?赔的比赚的多。”

“人家写小说,不比做生意更难?瞧你说的。”

“人家现在,可真是跟我们这些人不一样了啊……”

“关翠云倒是个命好的,从前那个样子,现在又是一个样子,成阔太太了。”女人瞧着关翠云,只觉得,连嫉妒都嫉妒不起来了。只因为,现在人家的高度,是她拍马也赶不上的了。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比得上对方,原来的妒意,竟然就此消失了。

人们通常只会嫉妒比自己好一些的,何尝见过平民嫉妒首富的?

这一边,杜大婶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不由得开口问道:“妹子,你们家的……怎么突然就会写小说了?”

关翠云道:“他呀,其实本来就是识字的。只是从前一直爱喝酒,喝得整天昏头昏脑,就将那些知识给抛到九霄云外了。自从伤了腿之后,他倒是浪子回头了,将从前的文化又捡了起来。于是就寻思着,反正也是整天躺在床上不能出门,不如试着写写小说,投给报社,看看能不能发表。没想到啊,这一试,竟然就成功了……”

对于周大有的写小说这件事,她早就想好了说辞,用来糊弄这些熟人们。反正,从前的周大有日子过得稀里糊涂,也没有什么交好的朋友,没有什么人真的了解他。这样说,倒是也能说得过去。至于周大有说的那一套,真的太扯了。说出去,怕是没有什么会相信。倒不如说他本来就是识字的,这样还能令人信服一些。

至于周大有怎么当时没有想到这个理由,实在是因为,别人不知道原身到底识不识字,关翠云还能不知道吗?所以,他要是想用这一套话是说不过去的。

果然,现在关翠云说的这些话,使得杜大婶以及其他人都相信了。

“原来是这样啊!”

“啧啧,原来,周大有本来就是个文化人啊!”

“难怪呢,我就冷眼瞧着,人家哪怕是那时跟我们一样干苦力,却还是不屑跟我们来往,原来是这个原因……”

“这么说起来,当时他摔断腿,我们瞧着周家要完,倒是猜错了。哪里能知道,就是因为这个,他反倒是立起来了呢?”

“瞧瞧招娣来娣这姐妹俩,哟哟哟,现在瞧着,跟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一模一样!哪里像我们家的丫头,鼻涕口水糊一脸,连一件没有补丁的衣服都找不到……”

“你那丫头,本来长得就没有人家招娣来娣好看……再说了,就算是你家男人能赚到钱了,你舍得给你家丫头买这么好的衣服穿吗?还不是要把好的都留给你家小子。”

“……那不是应该的吗?丫头片子都是赔钱货,哪里需要穿那么好的衣裳?小子可是要传宗接代的,好的都应该留给他。”女人的脸只是稍微红了红,接着,便又理直气壮了。

“那也不见得都是赔钱货啊,瞧瞧人家关翠云,现在她的爹娘要是还在,不是就能靠着她享福了?你那丫头要是找个好女婿,没准儿,你们老两口就能跟着去享福了呢?”

那人原是取笑,没想到,女人竟然当真了:“你别说,我那丫头眉眼其实长得不错。将来找婆家的时候我好好掌掌眼,没准儿,真能像你说的那样呢?这样的话,我现在可得对她好一些了,不能叫她怨我……”

关翠云的幸福生活,竟然也能间接改变一个可怜女孩的命运。这,也算是一种蝴蝶效应吧?

不管别人怎么议论,关翠云抬起手理了理鬓发,与杜大婶告别之后,跟上周大有,一家人离开了这居住了好几年的杂居院落。

远远的走出去之后,她忍不住站定,回头看去。

清晨的阳光并不强烈,一切看出去,都有种朦脓的感觉。晦暗的院墙伫立在淡淡的晨光中,很像是在梦里看到的景象,全部都是模糊的。街道上还弥漫着薄薄的白雾,这样一看,愈发像是梦境了。

她突然感到一阵恐惧,害怕现在拥有的这些,只是自己在苦难的生活中,做了一个美梦。梦醒来之后,面对着的,还是可怕的真实生活。这样的想法,竟然使得她忍不住微微的颤抖起来。

她的异常,周大有很快就发现了。他走过去开口问道:“怎么不走了?今天的事情还有很多,新家里许多东西还没有添置,够得忙呢。”

她抬眼看过去,见到他带着关心的柔和眼神,并不是从前那昏黄泛着血丝的眼睛。顿时,狂跳的心脏,就平息下来了。

“我没事,我们走吧。”定了定神之后,她笑着说道。

周大有点点头:“好,走吧,开始我们的新生活。”

*

☆、第34章 我最爱的女人

字数:3046

日期:2020-03-10 09:23:20

滴滴——清晨的电车沿着轨道缓缓行驶而来, 到站停下,打开了车门。顿时,一群等待了很久的人挤了上去, 以前去上班的人居多。其中有好几个男人, 都穿着笔挺的西服, 戴着玳瑁眼镜,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瞧着, 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没准儿,其中还有留洋归来的人。

好像不论什么年代, 早上的车子, 总是很拥挤。这里,亦是一样。

穿西装的, 穿长衫的, 穿蓝布大褂的, 穿粗布短打的……全都挤在一起。桂花头油的气味,剃须水的气味, 手里包子的气味, 久不洗澡的体味,林林总总混合在一起,肠胃不适的人,一定会想要吐出来的。

清早起身去往公事房上班的文员林家康, 就是这其中一个。他皱了皱眉毛, 看了旁边坐着的老汉一眼。

那红光满面的老汉恍若未觉, 自顾自吃着手里报纸包着的包子, 还不时砸吧一下嘴巴。大葱猪肉的味道, 浓郁极了。

没法子, 林家康只得扭过头不去看他, 努力忽略身边的气味。他想了想,低头从公事包里抽出一份报纸,低头看了起来。

也许沉浸在文字中,就可以忘却身边的世俗吧。

老汉好奇的转头看了一眼他手里的报纸,却见报头上印着“新城文化报”五个字。

林家康对于报纸前头的新闻只是匆匆浏览了一遍,翻到后面的小说版块的时候,才神情专注的细细看了起来。

叮铃铃,叮铃铃……电车徐徐沿着轨道行驶着,车顶上长长的线,在阳光底下闪烁着光芒。

电车摇摇晃晃,车厢里的人也跟着摇摇晃晃。

专心致志看着报纸的林家康,面容清俊,身材瘦削。一身灰色西装,衬托得他格外出众。

他对面站着一位穿着蓝紫色绉纱旗袍的女子,手里拿着小巧的绣花半月形手包。短发烫成一个个小卷,贴在耳朵背后。她生着一张满月状的脸,皮肤很白,鼻梁挺直,算是一位美人儿了。她一直在悄悄的盯着林家康看,不知不觉的,红了耳根。

林家康看着看着,忽然阖上报纸,长吁短叹起来。

吃包子的老汉咽下最后一口,看着他张开油腻腻的嘴,问道:“小伙子,你这是咋啦?”

林家康看了他一眼,道:“说了你也不明白。”

老汉嗤笑一声,道:“别瞧不起人,你要不就是为了狐小霜难过,要不就是为了沈嫣然难过,我说得对不?”

老汉说话的时候,包子的气味还在不断的喷出来,但是,林家康此时已经不在意这一点了。他看着对方,有些小小的激动:“你也知道寻仙这篇小说?”

“怎么不知道?刚开始我觉得没有什么意思,不如那些侠义小说。现在看着看着,倒是看进去了。很不错,但是我不喜欢那两个女子。寻仙嘛,就该好好追寻成仙大道,情情爱爱有什么意思?”老汉不屑的说道。

林家康啪的一下放下报纸,手舞足蹈的说道:“怎么会没意思?成仙虽然好,但是也太孤独。身边必须得有一位红颜知己相伴,那才叫做完美啊!”

“都成仙人了,还要什么女人?”老汉显然不同意他的想法。

“仙人也是人啊,仙人就不会感到孤独寂寞了吗?想一想,一个人孤零零的活上几千上万年,不觉得可怕吗?”林家康与这个老汉,激烈的争论起来。你来我往,谁也说服不了谁。

最后,老汉固执的说道:“反正,我都是跳着看的。有那两个女子出现的部分,我都是不看的,只喜欢看宋蔷变强的过程。”

此时,一直站在老汉对面,默默听着他们争论的一个大学生模样的男子开口道:“你老人家都没有看过,自然不会知道那两个女孩子的好处。”

闻言,林家康宛如找到了知己,看向大学生:“你也看过寻仙?你喜欢狐小霜还是沈嫣然?”

“当然是狐小霜。”大学生回答道:“毛绒绒的耳朵和尾巴多么的可爱啊,真想要摸一摸……”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陷入到了无限的遐想当中。“而且,她的性格也可爱。天真活泼,热情纯洁。这样的女孩子,一想到只是小说里的人物,世界上不会真的存在,我就感到非常的落寞……”

“我跟你不一样。”林家康说道:“我更喜欢沈嫣然。”

大学生撇撇嘴:“沈嫣然有什么好的?冷冰冰的像个假人,抱着这样的老婆睡觉,怕是就跟抱着一块冰差不多吧。”

林家康闻言,皱起眉头,正要说话。忽然,一个娇媚的嗓音在前方响起:“先生,我的手包掉了,你能不能帮我捡一下呢?”

说话的人,便是之前那个穿蓝紫色旗袍的女子。她粉白的肉嘟嘟的脸颊上泛起一抹桃红,眼睛水汪汪的。一看,便知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林家康低头捡起地上一只半月形绣花手包,递了过去,然后继续跟大学生争辩道:“那是你看小说只看表面,压根就没有认真去了解沈嫣然这个人……”

“谢谢你,先生。我的名字叫曲婉柔,先生你呢?”

大学生道:“寻仙的每一期我全部都看完了的,怎么可能不了解沈嫣然?”

林家康认真的说道:“那也不能证明你就了解她这个人的性格了,在最新一期中,你还看不出来吗?其实,她的内心并不是冰冷的,她也渴望着爱情。表面的冰冷,只是在掩饰自己,保护自己。她失去一魂一魄之后,内心一直埋藏的情感,就表现了出来。身为一个金丹期大修士,她对于爱情还是懵懂的状态,与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是多么的诱惑人。周墨先生真的是将沈嫣然这个人给写活了,完全不是那些侠义小说中千人一面的女子可以比的……”一谈到沈嫣然,他便喋喋不休起来,根本停不下来。

“先生,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沈嫣然这个人……”林家康接着吧啦吧啦,完全沉浸到自己的世界中了。外界的一切,他都不再关心。

“先生,谢谢你帮我捡了包,我请你喝咖啡怎么样……”

“沈嫣然她的内心……”继续说得口沫横飞,眼神闪亮,十分投入。忽然一阵疼痛袭来,他不由得“哎哟”一声叫了出来,愕然的看向转身离开,努力挤入人堆里的旗袍女子。

“她为什么要踩我一脚?”林家康问那个戴眼镜的大学生。

大学生摇摇头:“我刚才在听你说话,没有注意到周围的情况。”

林家康只不过随口一问,转眼便将其抛在了脑后,继续吧啦沈嫣然。又说了一大通她的好话之后,才叹道:“这样的女人,我什么时候才能遇得到啊!唉……”

大学生道:“像你这样的人,会没有女人喜欢吗?”

谈到自己,林家康变得有些羞涩起来:“我没什么女人缘的,不会讨人喜欢……现实中跟人交往,对我来说有点难度。”

“我也跟你差不多……”大学生也跟着感叹起来。

蓝紫色旗袍女子站在车厢另一端,恨恨的朝这边瞪了一眼。

所以说,能够单身,靠的都是实力。

这边两个人继续相谈甚欢,末了等电车到站,林家康起身下车的时候,还感叹道:“所以说啊,我最爱的女人,永远只存在于我的想象之中……”

同时跟他一起下车的旗袍女子,再次遥遥的瞪了他一眼。正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却又犹豫了一下,停住了脚步。

对于这一切,林家康完全没有察觉。他拿着报纸看了又看,还高高兴兴的对着同样下了车的大学生说道:“就冲着沈嫣然这个女主角,周墨先生以后的文,我都会看的。他处理小说中感情这一部分,一点儿不比专门写鸳鸯蝴蝶派言情小说的作家差。”

由此可见,这一位,也算是老书虫了。什么样的小说,都有所涉猎。

听了他的话,大学生点点头,说道:“我也很佩服周墨先生,他实在是太有想法了。最近的桃花源这一部分,是又惊险又刺激,看得我头皮发麻。”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红脸老汉又凑了过来,说道:“这才对嘛,谈什么情情爱爱,就该多谈谈剧情,那才是最精彩的部分!”

林家康说道:“我不同意你的想法,感情戏也是必不可少的部分。当我看到宋蔷吞下狐小霜的妖丹,终于明白了她的心情的时候,那种感觉,一点不比看到宋蔷击杀强大敌人的时候差!”

老汉咂咂嘴,摇头晃脑的说道:“年轻人就是这样,将那些情情爱爱的事看得太重。等你们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那些都是虚的。只有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林家康道:“我还是不同意你老人家的意见,就拿宋蔷来说吧,孤独一生只追求实力和报仇,生命中还有什么乐趣可言?所以啊……”

三个书虫说得热闹,完全忽略了周遭的一切。旗袍女子等了半晌,最终,还是悻悻然的离开了。

*

☆、第35章 新家

字数:3044

日期:2020-03-11 10:31:35

清晨的鸟儿啁啾声, 叫醒了睡梦中的人。

周大有已经醒了,但却仍然躺在床上,不想起身。

身下是柔软厚实的被褥, 精纺纯棉的布料, 盖在身上舒服极了。暖暖的, 厚厚的,香香的, 让他无法离开被窝。

昨天跟关翠云两个人忙了一天,置办好了家里所需的各种东西, 累得不行。到现在, 还觉得腰酸背痛的。

但是,心情却非常好。

这是, 新家的第一天啊……

他身下这张床不是租房子送的那种老式红木架子床, 是一张西式的四柱铸铁床, 带着几分田园风情的墨绿色。上方挂着浅蓝色的纱帐,散发着新布料特有的香气。床边挂帐子的铁钩上, 各挂着一只竹编小花篮, 里面装满鲜活的嫩黄玉簪花,有清幽的淡香默默飘逸。

晨光透过大大的窗户照进来,屋子里很是敞亮。却原来,是昨天睡觉的时候忘记了拉上窗帘。

窗帘也是昨天新做的, 浅淡的灰蓝色, 像是夜幕底下的大海。

周大有的脑袋搁在散发新棉花清香的枕头上, 透过纱帐看着高高的屋顶。一时间, 不由得生出一种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

不是从前那逼仄的屋子, 鼻端不再弥漫着潮湿的霉味。窗户外面, 不再有嘈杂的人声。不再有复杂的臭味, 透过窗纸飘散进来。那拥挤不堪的环境,你就是站在窗前打个呵欠,也有人站在外面窥视到。

这就是,新的生活啊……

他现在睡觉的这间屋子,并非卧室,而是书房。

靠墙搁着的便是他现在躺着的这张铁床,床对面是大大的窗户。窗下搁着朱漆的大书案,上面还空空的,什么都还没有来得及购置。书案旁边靠墙的两面高大书架,里头也是空的。毕竟新居。但瞧着确实不大好看,他预备等以后,再将各种东西都添置起来。反正,渐渐的,他们家也算是富裕人家了。

笔墨纸张肯定是第一个要添置的,这是必需品。书本也要有,他其实对这个时代的书,还是很感兴趣的。现在越是写小说下去,越是感到自己知识面的匮乏。多看看以前的传统文学,对于他应该也是很有帮助的。

也不能就是一门心思的写书,还得培养一下个人爱好。毕竟这个时代没有网络没有电脑,整天宅在家里真的非常无聊。或者,可以学一门乐器。吉他?钢琴?还是传统乐器呢……想象一下自己对着竹林抚琴的画面,他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算了,还是学简单一点的乐器吧。琴这种高雅乐器,还得讲究一个意境和心境,对于自己实在是太难了……

对于自己独自一人住在书房这一点,他虽然没有说,其实,心里是非常满意的。从前在现代,她就是一个比较“独”的人,并不习惯长期与人住一个房间。尽管,这个人,现在是他名义上的妻子。

其实,当时看到这栋房子的时候,他就有这个想法了。但是,这个想法,他并不好对着关翠云说出口。

这个提议,是关翠云主动提出来的。

当时,他们购置物品路过一家专门售卖床铺的店,关翠云便停下脚步,笑看着他,说道:“他爹,咱们再买一张床给你睡,怎么样?”

听到这话,他转头看向她,面露愕然,还有一点窃喜:“怎么突然这么说?”

他确实有这个想法,但实在不好说出口,便也打消了这个念头。现在听到关翠云主动提出来,不由得在心里暗暗高兴起来。同时,也有几分疑惑。

关翠云道:“我看书房挺宽的,可以放得下一张床。当家的你整天要写小说,基本都是待在书房里,床放在那里,也比较方便。”她笑了笑,又接着说道:“你整晚整晚不睡觉,得开着灯,我也休息不好哇。所以,倒不如咱们各睡一间房,互不打扰,这样不好吗?”

嘴上这样说着,但其实,她的内心,根本不是这样想的。像她这样以夫为天的女人,怎么可能嫌弃自己的丈夫呢?之所以这么说,都是为了周大有着想。

她发现,自从……那改变她命运的那一天之后,丈夫再跟她躺在一起的时候,就会非常的不自在,总是避免挨到她。看起来,他从前,是习惯一个人睡觉的人。似乎,就没有看到他睡得很沉过。稍稍有一点动静,就会惊醒他。

既然这样的话,现在有了这个条件,何不成全他呢?反正,她要的,是平稳安定的生活,而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爱情。实际上,在她的脑子里,根本就没有“爱情”这个概念。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在她朴素的观念里,这就是嫁人的全部概念了。

艰辛的生活,教会了她脚踏实地。也同时让她,成为一个容易满足的人。她对于自己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不觉得有任何不足的地方。

实际上,大部分旧时代的女人,对于生活的要求,真的不高。这,也是因为几千年男尊女卑压制的结果。只要日子稍稍过得去,她们就感到非常满足了。

可能,这也算是一个时代的悲哀之处吧。

按照我们现代人的眼光看来,现在的周大有确实是一个好爸爸,但是,他还算不上是一个好丈夫。最起码,他不愿意履行丈夫在床上的职责。但是在这个地方,在旁人看来,他已经是一个难得的好丈夫了。就连关翠云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哪怕与她分床而居,她也没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甚至,未免丈夫难做,自己主动提出来,还将责任揽在了自己身上。

这其中的缘由,自然,周大有稍稍一想,就明白了。他的心里,涌上来暖意与感动。暗自决定,以后要对关翠云更加好才行。

原本他承担的,只是原主的责任。但是现在,他与关翠云和三个孩子之间,渐渐的,已经生出了亲情来。原本心里一丝丝的不甘愿,现在,也已经逐渐消散了。

……从回忆中走出来,他打了一个呵欠,终于起身了。

推开窗户,清新的空气夹杂着草木的气息,飘了进来,令人感到心胸爽朗。

院子里墙根底下,明珠正在照顾她的花圃。看到他打开窗户,连忙站起身来,乖巧的说道:“爹,我给你端水进来洗漱。”

周大有摇头道:“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你继续做你的事就好了。”

他穿好衣服走出书房,在旁边卫生间里面洗漱完毕之后,脑子顿感清醒无比,精神也好极了。

搬家,果然是个极其正确的决定。

他慢慢散着步,走进宽敞的厨房。顿时,闻到了令人垂涎的食物香味。

他还记得从前那个杂居院落的厨房是什么样子的。低矮狭窄,光线黯淡,墙壁上糊满了黑漆漆的油烟污渍,瞧着十分肮脏。尤其是,那个厨房还是公用的。用完了,厨具等东西还得再搬回家里去,非常的麻烦。而时不时的丢一些调味料和食物什么的,更是常见的事,非常的烦人。

而现在这个厨房,就显得干净宽敞很多。由于灶台正对着宽大的窗户,油烟都飘了出去,因此墙壁上也不怎么显得脏污。橱柜和米缸等物件儿被关翠云擦得亮亮的,东西都摆得整整齐齐。令人一见,就感到心情愉悦。

现在,灶台上的蒸笼正冒着白汽,散发出一阵阵的香味来。关翠云正站在灶台前忙碌着,心情很好的哼着小曲儿:“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实在难留。提起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泪花流……”(出自歌曲走西口)

他微笑着开口道:“唱的什么歌儿?还怪好听的。”

关翠云见到他,更加高兴:“你起来了?刚好,包子也要出锅了,正好趁热吃。”

“什么馅儿的?”他随口问了一句。

“香菇猪肉馅,你喜欢吃吗?”

“嗯,喜欢。”

明玉牵着小宝走进来,笑嘻嘻的说道:“我也喜欢吃,最喜欢香菇了!”

小宝傻乎乎的笑着,嘴角有亮晶晶的口水痕迹:“小宝也喜欢,嘿嘿……”

周大有伸手摸了摸明玉的脑袋,然后弯腰抱起小宝,在他胖乎乎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笑道:“好,咱们一起吃早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