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丫鬟身子小姐命,穷人……
下午在沈妙的医馆忙完,姚恒和何曼茹就急着走了,明天下午何曼茹要参加湖省电视台的试镜,所以今天就要提前赶过去。
经过一番治疗,她的嗓子好了不少,唱歌是没什么问题,但平常还是要多注意休息,想着她跑来跑去地饮食不规律,沈妙还特意给她开了一些养胃的汤饮。
“下午给开的茶饮和汤饮再多包几副吧,等我们过两天回去了给你钱。”
到了晚上,姚恒又给沈妙打了个电话,“汤饮多开一点,明天就有人去拿了。”
“汤饮不能天天喝,”沈妙回答说,“我下午不是跟你说了嘛,两三天一副就好,喝得太多了也会伤身的。”
姚恒解释道:“不是曼茹要喝,是曼茹帮她朋友买的。”
“晚晚?”沈妙试探地问。
“嗯。”
下午在医馆闲聊的时候,何曼茹没少提到这个“晚晚”。
高慧芬给她炖的乌鸡汤,留给了晚晚喝;
前两天从海市带回来的漂亮耳钉,给晚晚送了一副;
这次去湖省,她还说晚晚爱吃辣,要带点泡椒酱回来给她……
听她提起晚晚的语气,她们好像是很要好的朋友,虽然沈妙很好奇何曼茹一直挂在嘴边的晚晚,但这毕竟是人家的隐私,所以她并没有主动去问。
知沈妙者莫过姚恒,沈妙既然都猜到是晚晚了,姚恒也就主动跟她说了关于晚晚的事:“晚晚是高阿姨的女儿,她和曼茹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是关系很好的发小。”
晚晚跟着高慧芬的姓,名叫高知晚。
她的父亲是个不敢负责任的王八蛋,把高阿姨的肚子弄大后就人间蒸发了,还好雇了她的何家好心,并没有因为她意外怀孕就辞退她。
也正是念着这一份恩情,在过去的十几年里,高慧芬对待何家一直是尽心尽力,把何家人当成自家人,把何曼茹当成自己的亲女儿。
而对自己的女儿呢?
高慧芬当初是准备打掉她的,可是月份大了,手术有风险,不得已才把她生下来。
没结婚就带着个孩子,谁还敢娶?
就因为高知晚的降生,彻底毁了高慧芬的一辈子。
高慧芬原本也有一个追求音乐的梦,想着先在何家做工赚钱,等攒够了钱就去大城市打拼,但因为高知晚的拖累,她只能磋磨了自己的一辈子。
所以对待这个女儿,高慧芬没有爱,只有恨。
何曼茹和高知晚同岁,从小一起在何家的屋檐下长大。高慧芬十分疼爱主人家的孩子,事事以何曼茹为先,但对于自己亲生的孩子却是十分刻薄。
何家人觉得孩子是无辜的,跟高慧芬讲了许多次道理,希望她能够对自己的女儿好一点,毕竟她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
可高慧芬每每说起这件事,都会说只要看到她,就会想起那个王八蛋,是她的出生耽误了自己的一辈子,还说自己心里苦、自己……总之,哪怕对高知晚的态度会有所缓和,但过不了几天又会变成老样子。
幸好,何家一家子都是大善人,不仅对高慧芬好,对高知晚也好。
当初高知晚出生后,是何先生帮着解决了户口问题,后来到了上学的年纪,也是何先生帮忙安排着进了何曼茹的学校。
同一个小学、同一个初中、同一个高中,甚至是同一个大学,她们俩就像是亲姐妹一样,何曼茹是姐姐,高知晚是妹妹,她们人生的每一步都走得几乎一样,直到大学毕业后,她们的人生才有了不同。
何曼茹选择当歌手追逐自己的梦想
,高知晚选择工作赚钱,赡养自己的母亲、报答何家的恩情。
尽管从小就受到母亲的苛待,但高知晚从来没有恨过高慧芬。
她知道,是自己拖累了母亲,让母亲失去了追逐梦想的机会。
毕业后,高知晚和姚恒一起找了份销售的工作,看他们的工作那么累,何曼茹原本是让他们一起来给自己当运营的,还说可以给她多发工资,不过高知晚拒绝了。
最后是何太太再三坚持,她才同意到商场当楼面经理。
楼面经理的工作强度不比销售小,尽管工资很高,但是加班是常有的事。
何曼茹向来惦记着高知晚,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妹妹,所以在从沈妙这儿拿到好的药方后,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她。
姚恒:“那啥,这两天要是高姨去你那看病了,你也别收她的钱,都先记在曼茹的账上。”
高慧芬的身体向来不太好,或许是操劳了一辈子的缘故吧,所以何曼茹也把沈妙家的地址告诉了她,让她有空的话就来检查检查身体。
沈妙应了一声,“好。”
说曹操曹操就到,晚上九点多,沈妙正在收拾着药房的时候,忽然听到门口有人在敲门。
“这是沈氏医馆不?”
是高慧芬。
擦着手里的火罐,沈妙下意识瞥了眼挂钟上的时间:九点五十二……
她还真会找时间的,白天不来,大晚上快要关门的时候来了。
不过既然是来看病的医患,沈妙自然没有要赶人的道理,便还是拉开了椅子招呼着她坐下,“阿姨,好久不见啊。”
“欸?你是那天晚会上帮我的那个姑娘?”
顺势将挎包放在桌子上,看到这张熟悉的面孔时,高慧芬的脸上也堆满了笑意,“曼茹跟我说这儿的医生我认识的时候,我还不信呢,想不到是你啊!”
沈妙浅浅一笑,把收起的脉枕又拿了出来,问道:“这么晚来,是身体哪里不舒服吗?”
高慧芬:“现在倒是没啥不舒服的,不过平常的血压和血糖一直高,曼茹说你这儿看得好,我就想着来看看,能不能开点降压降血糖的药,没事了喝一副。”
提起何曼茹的名字,高慧芬的眼里满是笑意。
一边说一边从包里拿出手机,同时拿出一张写满了拼音的纸,对照着编辑起了要发给何曼茹的短信:
——我已经到医馆了,谢谢你,曼茹!
高慧芬用手机还不是很熟练,每打一个字都要在嘴里念叨一遍拼音。
她不像是来看病开药的,倒像是来打卡签到的。到何曼茹介绍的地点才重要,至于这个地点是干什么的,她完全不在意。
她的手机上也挂着一个和何曼茹手机一样的吊坠,只是这个看起来要陈旧一些。
“想不到您还有手机啊。”沈妙随口说了一句。
一说手机,高慧芬不禁又拿起来炫耀了一番,“曼茹之前给俺妞的,俺妞用不上,就交给我了。说是家里没装电话,联系我方便。”
高慧芬手机里的号码不多,加起来只有五个:曼茹、曼茹家、太太、曼茹工作、办公室。
五个电话里只有最后那个“办公室”代指着高知晚的办公室,其他四个都是和何曼茹有关的。
而且说着方便联系,但高慧芬的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里最多的,也是“曼茹工作”和“曼茹”,数十条的记录里,只有四五条是“办公室”,并且还都是对方呼入。
高慧芬认真地编辑着短信,担心时间太晚会打扰到何曼茹,所以她一般都会给“曼茹工作”这个号码发信息,平常也不会轻易拨通何曼茹的电话。
等了半天也没见她把短信写好发出去,沈妙便委婉地提醒道:“阿姨,要不咱先看看?时间不早了,我们医馆也该关门了,或者你明天来也行。”
“你们这儿太远了,我走都得走一个多小时呢,还是今天看吧,省得再折腾,”高慧芬的语气挺快,手上的速度却还是慢的要死,“快了快了,再有几个字就完事了。”
嘀嘀噔~嘀嘀噔~
好不容易快把字打完了,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屏幕上也显示出一个陌生的号码。
啧!
高慧芬嫌恶地咂了一声。
这该死的电话,她的短信还没发出去呢!这下又要重新写了!!
“喂?谁呀?”接通电话,高慧芬没好气地问了一句。
电话那头是个低沉的男人声音:“这里是省人民医院,请问你是高知晚的家里人吗?”
是医院?
高慧芬皱起的眉头倏地松了一下,“是,我是,俺妞咋了?”
“高知晚营养不良晕倒了,这会在医院打点滴,请你来医院一趟接她回家。”
“哦。”
挂断电话,高慧芬刚刚缓和了几分的脸色又耷拉了下来。
她不知道沈妙其实已经听到了电话那头的内容,把手机收起后,高慧芬忿忿地埋怨道:“天天都是一堆破事,一点都不让我省心,真是恨不得把我给气死啊!”
沈妙:???
那可是你女儿,在医院打针不关心就算了,当妈的,怎么还能这么说她?!
*
沈妙再次听到高知晚的名字,是在临过年的前几天。
过年忙啊,家家户户都在忙着准备年货。
这几天来看病的人很少,趁着天气不错,沈万山和沈妙正想着好好大扫除一番,把这些吃饭的家伙事儿们好好地擦洗一下,结果上午正忙着,就看到那辆熟悉的黑色小轿车火急火燎地停在了楼下。
来的是何曼茹和高知晚,听说前两天陈秀兰要回来过年了,所以姚恒没有陪着一起来。
“不用看了吧,我平时喝点枸杞就行。”
“哎呀!听我的,必须得好好看!”
都来到楼下了,跟在何曼茹一旁的女生还是心有怯怯,好几次想打退堂鼓都被何曼茹给拉了回来。
为了彻底断了她想逃跑的念想,何曼茹又朝楼上喊了两声搬救兵:“沈大夫?妙妙?你在吗?我又来了~!”
“哎,在呢,来了来了。”
听到是何曼茹的声音,沈妙连忙放下了手里的抹布开门去接。
看到何曼茹今天还带了一个女生来,上楼时,两条手臂关心又急切地缠在她身上,沈妙一下就猜到了她应该就是高知晚。
高知晚穿着一套商场的制服,胸前的铭牌都没来得及摘,看样子应该是正在上班的时候被何曼茹给拐来的。
高知晚长得不算漂亮却很干净,梳起的马尾被发带固定着,鼻梁上顶着一副金丝眼镜,虽然穿着统一的工装,但她却将制服熨烫得很平整,里里外外都找不到一个褶子。
乍一看,不像是商场的楼面经理,倒更像是大学校园里教书育人的高级教师,就是脸色不太好。
尽管长相不同,性格也是一个像冰、一个似火,不过她们靠在一起时的亲昵模样还真像是一对亲生姐妹。
“妙妙,这就是我之前跟你提过的,晚晚,”扶着高知晚的肩膀把她推到了楼上,何曼茹又补充了一句,“我妹妹。”
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镜,已经被推上梁山的高知晚只得放下心里的顾虑,叹了一口气后,礼貌地伸出手向沈妙打招呼道:“你好,我叫高知晚,知识的知,夜晚的晚。”
“你好,我叫沈妙。”
因为爷爷还在药房里打扫着药架子,屋里有些乱,于是沈妙便带着她们暂时来到了自己的房间。
“瞧着你脸色泛黄,这两天是不是睡醒后身子很沉,没什么精神?”沈妙在倒水的时候,随口问了一句。
“对。”
把水放在桌子上后,沈妙又说:“手脚冰凉?睡觉容易做噩梦?嘴里也经常发苦发涩?”
高知晚惊讶地点点头,“嗯。”
“应该不止是营养不良吧,上次你妈接到电话说你在医院打针,医生有没有跟她说你贫血?还有些神经衰弱?”沈妙又问。
高知晚被沈妙的这番话彻底震惊了。
不是说中医都要摸脉吗?怎么连碰都没碰自己,就能知道自己身体哪里不舒服?!
扭头看向身旁的何曼茹,不等她开口,何曼茹就说:“我说得没错吧,沈大夫是神医,你身体有点什么不舒服她都能知道。”
说完,她又再次叮嘱道:“所以啊,一会沈大夫问你什么你都得说实话,咱们来是要给你调养身体的,可不能再瞒着掖着了。”
高知晚点点头,“好。”
听沈妙说起上次医院打针的事,何曼茹又问道:“那天高姨是从你这儿去的医院吗?”
沈妙:“嗯。”
“难怪,我妈说高姨快十一点才到医院,估计又是走着去的。”
身为晚辈,不好背地里说长辈的坏话,更何况高慧芬以往一直把她放在手心里宠着,对她比对待高知晚还要好,所以更不能说她的不是。
但抛开这层关系不说,一想到当妈的毫不顾忌女儿的身体,何曼茹就气得不行。
高知晚是加班加到晕倒的。
过年前的这一个月是商场最忙的时候,楼面经理的本职工作并不多,只需要跟各个商家沟通,保证他们的收入,同时达成自己每个月的业绩就够
了。
但是高知晚为了能够多拿一些奖金,每天都自愿留下来加班,而且不止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连不是她分内的事情她也会主动包揽。
于是这么连轴转了快一个月,她的身体终于是扛不住压力,在晚上去仓库帮忙的时候晕倒了。
送她去医院的是搬运工,搬运工当时第一时间通知了上司,考虑到她是董事长何太太安排来的,于是上司又赶紧给何曼茹的母亲魏本霞打了电话。
听说高知晚出事,魏本霞赶紧来了医院看望。
原本高知晚是不想通知高慧芬的,怕她年龄大了会担心,是魏本霞坚持让医院给高慧芬打电话,说是要让当妈的体谅女儿的不容易。
结果可倒好,高慧芬不仅来晚了不说,来之后还把高知晚劈头盖脸地教训了一顿。
“营养不良?我是哪点亏着你了?”
“好吃好喝地供着你长大,恨不得把所有好吃的都留给你,是你自己挑食不爱吃,现在身体不舒服倒怨上我了。”
“能不能体谅体谅我,别天天没事找事了,我身体本来都不好,让恁娘省省心,多活几年行不行?”
总之,高慧芬并不觉得高知晚是真的病了,而是太娇气。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哦对,丫鬟的身子小姐命,穷人爱生富人病。
这样的话,高知晚从小就常听她念叨,早就没什么感觉了。打完针后,医生原本给她开了一些药,但是因为太贵了,高知晚一盒都没买就回家了。
女孩长大了都有自尊心,魏本霞不好再像小时候那样,直接把东西买来塞给她,这才让何曼茹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帮到她。
高知晚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尽管亲妈不疼她,但还有别人心里有她。
接着,沈妙给高知晚把了把脉,和她的面色一样,她的脉象虚浮,确实是气血两虚型的贫血,而且营养不良,再加上最近的工作压力太大,精神也很紧绷。
“你的情况不算特别严重,但也不能耽误,”从隔壁拿来纸和笔后,沈妙一边写药方一边叮嘱她道,“从今天开始你需要好好休息,补充营养,尽量别熬夜了,多让脑子休息休息。”
“你现在的情况就像是花盆里缺乏肥料的花,赶紧浇一浇肥水还能补过来,要是拖得太久了,枝干一直缺乏营养,那中间可就空了,到时候再补就来不及了。”
“这么严重啊?!”何曼茹惊讶道。
眼神在她们俩只是打转了一圈,沈妙又说:“你们都太拼了,不过一个是在拼嗓子,一个是在拼身子。”
拼身子?年纪轻轻的,有什么可拼的?
何曼茹看向高知晚,问她道,“晚晚,你这么拼,是不是很缺钱?”
高知晚淡声回答说,“我妈的年龄大了,身体不好,小时候一直在照顾我,身体落下了不少毛病,所以我得多攒点钱,好给她养老啊。”
何曼茹:“那也不用这么急吧,我记得我妈当初不是给了你妈十万吗?养老还不够吗?”
高知晚没搭茬,只是笑着回道:“那是魏姨的心意,我这个当女儿的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
拉着何曼茹的手,高知晚安慰她说:“好了好了,大夫不是说了嘛,我好着呢,就是最近过年事情有点多压力大,等过年放假我好好歇几天就好了。”
高知晚没告诉她真相,但沈妙或许能猜到原因:
追星可不是什么省钱的爱好,高知晚没日没夜地这么努力挣钱,八成就是为了满足高慧芬给何曼茹当粉丝的心愿。
想想上次联欢晚会的票,少说也得几百块呢,而且之前听姚恒说,高慧芬为了支持何曼茹,几乎每场在豫市的线下活动都会去,
这么多门票钱加起来,想想就知道肯定不可能是一笔小数目……
不过,就像高慧芬年轻时念叨的那样,都是因为生了高知晚,自己才失去了追求梦想的权力,所以,假如能在何曼茹熠熠发光的舞台下实现当年的心愿,那高知晚愿意成全。
满足高慧芬追星的行为,也算是间接成全了她年轻时的梦想吧。
“晚上你有事没?跟我去一趟商场吧?”
何曼茹假装绷着脸,“怎么?不会是要我跟你一块加班吧?我可不要。”
“不是!”
高知晚戳了一下她腰间的痒痒肉,“魏姨上次说想吃信市的糕饼,正好我们办公室的小李前两天去信市出差,我就托她给带了几盒,还带来你爱吃的椰蓉酥。”
听到有吃的,何曼茹的脸色这才稍稍缓和了一点,说:“好吧,那我就跟你去一趟。”
“快过年了,我给我妈买了一副新的手套,你能替我送给她不?”
这才是高知晚喊她去的真正原因。
快过年了,就算再忙,高知晚也没有忘记给身边的人准备礼物,有些礼物她能够亲手送出去,但有些礼物还是假手于人比较好。
“为啥不自己送?”何曼茹反问道,“这是你的心意,你得亲手送。”
高知晚苦涩地抬了下唇角,“好久没见你了,她挺惦记你的,如果知道是你送的话,她肯定会很高兴的。”
高慧芬向来不喜欢自己,比起自己女儿的心意,怕是“偶像”的关心才会让她高兴吧。
第102章 好一个大义灭亲
大年二十八那天,好多商场都举办了春节大酬宾的活动。
趁着过年的优惠力度大,沈妙一家也去了亚西亚商场采购,想着多买几套全新的布艺,等着来年开了医馆,好把医馆布置一番。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几个月前城边村拆迁,大家全都搬到了同一个区,在逛商场的时候,沈万山见到了好多的熟人。
牵着孩子、抱着孙子,逛累了就坐下聊聊这几个月的生活,好像又回到了在村里生活的日子。
他们大人们逛大人们的,沈妙在碰到村里的几个姐妹们后,就和她们去了卖女装配饰的二楼。好几个月没见,大家都憋了一肚子的八卦急着相互分享。
沈妙过去的半年只顾着学习了,不像她们,个个的怀里都揣着大瓜。
谁家的儿子不争气,刚拿到拆迁款就做生意,结果短短几个月就赔得血本无归,还欠了人家两套回迁房,把老爹气得当场晕倒送去了医院;
谁家的女儿识人不清,以为嫁给了城里的体面人,结果扯了证后才发现对方是婚骗,离婚硬是分了对方一半财产,一家人悔得肠子都青了。
还有那个谁家的大哥,想着小弟在南方打工,就在拆迁时偷偷换了两家房产的名字,以为能多占十几个平方,结果房产连带着地产一起换了,白白把家里的半亩地给了小弟……
沈妙吃瓜吃得不亦乐乎,只恨自己少长了两只耳朵,不能一口气把她们的八卦全部听进去。
“妙妙?”
正聊着,忽然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一扭头,就看到姚恒正拎着两只鼓鼓囊囊的购物袋站在不远处跟她打招呼。
商场二楼卖女生配饰的比较多,很少能看到什么男人出现在这一层,余光看向他左边那只敞开口的购物袋,最上面放着的是两条丝袜,还有一条深色的打底裤。
“恒哥?你怎么还买丝袜啊,不会是要……”
沈妙指了指那条渔网的丝袜,脸上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死丫头,想什么呢!”姚恒戳了她一眼,“谁说买丝袜是要自己穿了,我是给曼茹买的。”
“哦~”
“是买给别的女人啊~”
这下轮到沈妙身旁那些姐妹们瞎想了。
姚恒又疲惫地叹了一口气,解释说:“曼茹她总是丢三落四的,这不是马上快过年了嘛,我得经常给她备着点。”
姚恒现在真的和她的经纪人差不多了,不仅要安排她的工作,还要照顾她的私人生活。
除了丝袜、发带、打底裤这些东
西之外,姚恒还买了许多,比如白色的打底衫和抹胸,全都是何曼茹平常要穿要用的。
何曼茹每次上台前都要换演出服,可演出服毕竟不是自己的,在她之前不知道有多少人穿过,所以她会带几件自己的打底来穿。
每次穿完就扔,就不怕沾上什么不干净的细菌了。
姚恒陪着她的时间最久,所以这些贴身衣物的尺码,他比公司里的任何人都要清楚,何曼茹没时间来逛商场,这采购的重担自然就落在了姚恒的肩上。
瞥了一眼沈妙敞开的口袋,姚恒用购物袋轻轻碰了一下,嘲讽道:“还这么把钱放浅兜里?大过年的,你是真不怕被小偷惦记。”
沈妙下意识摸了一下口袋,刚才聊得太投入了,叠在一起的几张票子果然从口袋里露出了一小截。
见其他人也跟着摸了摸自己的钱,姚恒好心提醒她们说:“最近出门尤其得小心着点,现在的小偷猖狂得很,前两天曼茹刚丢了一块好几万的表,你们也注意点。”
沈妙:???
“啥情况?”
具体情况姚恒也不清楚,当时公司里都忙着排练晚会节目,曼茹记得把表摘下后放进打底裤的口袋了,结果换完衣服就发现打底裤和手表都找不到了。
打底裤丢了没关系,反正每次穿完她都会扔,可她的表是去年魏本霞送她的生日礼物,三万块钱呢。
公司里都是内部人员,东西都能在众人的眼皮底下不翼而飞,更别说是在这样鱼龙混杂的商场了。
过年家家户户都图喜庆,所以更要注意好自己的口袋。
“对了,初二咱们市电视台要办晚会,想来看不?”姚恒又说。
“好啊!”沈妙忙不迭地把手伸了出来,“是前排吗?这次有没有花生瓜子可以吃?会发什么东西吗?”
姚恒抬手在她脑门上敲了一记暴栗,“你还挺贪,我们发的内部票都是靠后的,前场票都是得掏钱买。能进去看都不错了,还想发东西呢?发你两个嘴巴要不要?”
沈妙失望地撇撇嘴。
唉,果然第一次参加晚会的起点不能太高,一旦去过内场前区的位置,就不想坐后排了。
不过人嘛,还是要懂得知足的,都已经有免费的票了,还要什么自行车呢?
“好吧,后排也行,只要能看得到就行。”沈妙再次把手伸了出来,“票呢?”
姚恒:“你等会,等晚晚一会把票拿来就给你。”
沈妙愣了一下:“她给我?”
今天商场的人多,高知晚负责的是四楼,等到各个商家巡视一番后,这才抽空来到了二楼约定的地方找姚恒。
“不好意思啊,等得久了吧。”
快步朝着姚恒跑来,高知晚从口袋里拿出了两张票和一沓钱递给他:“麻烦你了,还特意跑一趟。”
姚恒接过她递来的票子和钱,把钱抽出来收下后,将那两张票交给了沈妙,同时又从胸前拿出一张新的票子交还给她,“不麻烦,反正也要来商场帮曼茹买东西,顺道的事儿。”
姚恒早几天就给高知晚送过一次票,虽然是比较靠后的位置,但因为晚会是在演播厅里进行,能容纳八百人的大厅,所以哪怕是坐最后一排,也能看到台上的人。
偏偏高慧芬不乐意,说什么也要买前排的票去支持何曼茹。
高知晚不想她去买高价的黄牛票,只能联系姚恒想想办法,看有没有什么便宜的渠道。
尽管姚恒买的票一张也要五百块,可总比高慧芬从黄牛贩子那买得便宜。
两张免费的票变成了一张五百的高价票,看到高知晚接过票时心满意足的表情,沈妙不解地问:“高阿姨想见曼茹也不是什么难事,毕竟你们两家都认识这么多年了,为什么一定要买高价票去看呢?”
高知晚也不清楚母亲是怎么想的,只能靠着自己的理解来解释:“嗯……可能是觉得身份不同吧。”
平常和何曼茹见面,是长辈和晚辈;在舞台上见面,是偶像和粉丝。
或许只有后者,才能让高慧芬更有走向梦想,一点点实现梦想的感觉吧。
“可是这代价也太大了。”沈妙还是不太能理解。
高知晚微微一笑,“没事儿,只要我妈能高兴就好,前几天我们刚发了年终奖,这张票就当做给我妈的新年礼物吧。”
提起新年礼物,姚恒又说:“对了,你说的DVD我已经让俺爸找人买了,年前就能送到你家里。”
“谢谢啊!麻烦你这么多次,一定要好好请你吃顿饭。”
姚恒摆摆手:“客气,都是同学,没什么谢不谢的。”
这也是高知晚要送给高慧芬的礼物。
高慧芬之前录了好多光盘,都是何曼茹的一些演出片段。
买一台DVD回来,她就可以时常在家看了。
今年的年终奖她拿了一千三百块:五百块给高慧芬买票,六百块买一台南方最时髦的DVD,剩下两百块,正好等大年三十给她包一个大红包……
一千三百块,每一分都花得刚刚好,每一分都花在了高慧芬的身上。
而她做了这么多,不过是希望高慧芬能够高兴而已。
想想她,再看看自己……沈妙也决定给王冬梅买几样像样的新年礼物。
口红?护肤品?沈妙不太懂这些,只好拜托高知晚带她去楼上看看,请她帮着挑上几样,最好是能拼成一个大的礼盒。
正在卖化妆品的专柜挑着,就看到几个穿着和她同样制服的人快步朝这边走来,身后还跟着几名神情严肃的警察。
“晚晚,警察找你。”
“你好,我们是清风路派出所的民警,”亮出证件之后,警察继续道,“我们接到举报,说你涉嫌几天前河盛娱乐公司的一起盗窃案,我们是来找你了解情况的。”
周围的人不少,一听说盗窃两个字,纷纷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看她的眼神也多了几分嫌弃。
“盗窃?什么盗窃?”
高知晚看向了身旁的姚恒。
何曼茹正是河盛娱乐的艺人,姚恒也是河盛娱乐的员工,何曼茹的表是在公司丢的,所以公司格外重视,并以公司的名义报了案。
姚恒也纳闷了:“警察同志,你们是不是找错人了?高知晚不可能是小偷,她和何曼茹是认识了二十多年的好朋友,而且高知晚最近也没来过我们公司。”
两名警察面面相觑,解释说:“我们是接到了群众举报,说是有盗窃案的线索,所以才来问一下情况。”
“请问,高慧芬跟你是什么关系?”
听到“高慧芬”这三个字时,高知晚的喉咙莫名被堵了一下:“是,是她报的警吗?”
警察没有回答,但他们的反应已经告诉了高知晚真相。
小偷?自己的亲妈竟然觉得自己是小偷?
不止是高知晚,警察同志在接到报案时也有些惊讶。
亲妈状告女儿是小偷,这么“大义灭亲”的举动不像是开玩笑,所以警察才特地出警一趟来了解情况。
商场里的人有点多,为了避免误会,高知晚带着警察去了办公室协助调查。
回办公室的路上,不少人都侧目看她,好几次她都差点没忍住眼泪,但深吸了一口气后,还是把眼眶的湿润给收了回去。
“你妈说你最近新买了一部手机?但是你的工资每个月都上交,买手机的钱是哪来的?”
“手机不是我买的,是曼茹送给我的,说是新年礼物。”
“衣柜里的新衣服也都是何曼茹送的吗?”
“对,不信的话,你们可以给曼茹打电话确认。”
“既然是好朋友送的,那为什么不直接跟你妈说?”
“我还没来得及告诉她,她就……”
高慧芬从小就教育高知晚,做人要有骨气,不能总伸手接受何曼茹的礼物,过去的十几年里,何家已经照顾她们很多了,再拿东西就是厚脸皮。
前几天何曼茹好不容易休息半天,碰巧也赶上高知晚休假,想着好久没有出去逛街了,于是何曼茹就带着高知晚好好地玩了一圈。
高知晚每个月赚得钱全都给了高慧芬,平常她的兜里只有几十块的应急钱,别说是买新衣服了,就算吃一顿饭都要好好考虑一下。
见她还穿着去年的旧衣服,脚上的鞋子也旧了,何曼茹便拉着她去店里买了好几身衣服,又重新给她买了一部新的手机,说是以后方便联系。
高知晚当时推辞了,她坚持着不肯收下这些东西。
可何曼茹的态度同样强硬,还说如果她如果不肯收下,那她们以后就不再是姐妹,再也不跟她联系了,高知晚没办法,这才不得不收下。
想着快过年了,高知晚就暂时把新衣服和手机都收起来,这样等到新年那天就可以说是何曼茹送自己的新年礼物。
没想到她都藏在衣柜的最下面了,还是被高慧芬给翻了出来……
何曼茹手表丢失的事,高慧芬也听说了,看看这些均价几百上千块的衣服,还有时髦的翻盖手机,她认定了是高知晚偷的。
因为高知晚的工资都在自己手里攥着,她不可能买得起这些衣服和手机。
她是小偷,一定是!
弄清楚是个误会后,警察们纷纷有种很无语的感觉。
来之前,他们还以为碰上了“大义灭亲”的正直母亲,结果现在只觉得高慧芬的行为让人无法理解。
当妈的不先了解情况就状告自己的女儿,确实有点不像是正常人的脑回路。
合上手里的笔,警察对她说道:“你也别怪你妈,可能她也是太急了,怕你走上歧途做什么违法的事。出发点是好的,就是行为欠妥当。”
高知晚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着点了点头。
这话也只有警察会说了,像了解她们家情况的姚恒就不会这么想。
出发点是好的?
呵,以高慧芬的性子,她巴不得偷东西的人是自己的女儿吧,这样她就真的能为何曼茹讨回公道了。
“给你妈打个电话吧,我们帮你跟她说明一下情况。”另一名警察建议道。
高知晚:“好。”
嘟嘟……嘟嘟……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嘟嘟……嘟嘟……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一连打了几个电话,都没有人接。
高知晚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来到办公室外面,用其他人的座机又给高慧芬打了过去。
嘟嘟……嘟嘟……
“喂?”
这次,高慧芬接了。
“妈,你为什么跟警察说是我偷了曼茹的东西?你觉得我是个小偷对吗?”
高知晚实在受不了了,满腔的委屈让她没有办法冷静下来。
原本她还想着过年要给母亲一个惊喜,要给她准备一份新年礼物,但是还不等礼物送出手,她就迫不及待地想要送自己一双银手镯。
“妈,你对我有什么不满意可以直接跟我说,我改,我会改,但你为啥要跟警察胡说八道?咱们都一块生活这么多年了,你但凡问我一句,我有啥话会不告诉你吗?”
那一刻,高知晚把这些年憋在心里的委屈,全部倾吐了出来。
可是,高慧芬似乎并不想听下去,不等她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嘟嘟……嘟嘟……
高慧芬急着逃避的反应让高知晚彻底崩溃了,忍了又忍的眼泪还没没能控制住,哗啦啦地从眼眶里涌了出来。
她也顾不得周围那些人的眼光了,只想着把憋闷的情绪一股脑地宣泄掉。
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她这样的母亲?
她真的是自己的母亲吗?!
*
大年初二那天的晚会,沈妙在演播厅又见到了高慧芬。
和上次不同,这次高慧芬没有带什么荧光棒和应援板,只带了一束鲜花。因为这次的晚会要更加正式,所以会对台下观众的管控更严格一点。
不过对高慧芬来说,能来现场近距离地听何曼茹唱歌,她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阿姨,过年好啊~”
散场的时候,沈妙主动跟一同离开的高慧芬打了个招呼。
高慧芬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她似乎不太想跟沈妙说话,点头应了一声后,就急匆匆地走了。
她的态度让沈妙有些懵。
奇怪,上次见面还好好的,对自己也十分热情,怎么一下子就变得这么冷淡了?
拿着姚恒给的工作证来到后台,沈妙见到了正在收拾东西的姚恒,何曼茹还在更衣室里换衣服,要等一会才能出来。
沈妙来后台,是想跟着姚恒要签名的。
沈妙不追星,但是听说她来市里的电视台看晚会,身边好多人都请她来帮忙要明星的签名,她这才来找姚恒,看能不能要到一两个。
沈妙把刚才的事告诉了姚恒:“恒哥,我刚才看见高阿姨了,我跟她打招呼,她竟然没理我。”
姚恒撇撇嘴,回了两个字:“正常。”
高慧芬已经知道了沈妙和姚恒的关系,而姚恒又是高知晚的大学同学,姚恒向来是瞧不上高慧芬这副做派的,自然以为沈妙和他是一路人,也是偏帮高知晚的。
余光看向桌子上摆放的配饰,那一条镶嵌着钻石的表在其中格外显眼。
“这是曼茹之前丢得那块?什么时候找回来的?”沈妙随口问道。
提起这块表,姚恒也有八卦要告诉她。
“准确来说,不能算是找回来,应该是还回来的。”
偷表的人不是外人,正是之前负责带何曼茹的经纪人。
而经纪人一
开始的目标,也并不是何曼茹的表,是她原本就打算丢掉的穿过的打底衫。
只是因为他当时拿得太急,没有发现里面装着一块表,等到后来发现的时候,公司已经报案了。
几万块的东西,够他蹲好几年的牢了,经纪人又不敢随便处理掉,就想着找个机会放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装作是不小心掉在地上了。
结果就在他放回去更衣室之后,紧接着就被后来进去的人发现了,偏偏那天就他们两个人进去了,于是偷表的人自然就锁定是经纪人了。
“他不偷表,偷衣服?唔……不会是变态吧?”沈妙猜测道。
姚恒想了想,回答说:“应该算是变态吧。”
经纪人偷衣服是要卖的。
有那么一类特殊的人,就喜欢别人穿过的衣服、丝袜,用上面的味道来满足自己的恶趣味。
那经纪人的手下有好几个女艺人,于是他就趁着工作的便利,经常顺走一些她们穿过的衣物、丝袜,然后高价卖给那些变态的人,以此来牟取暴利。
不止是衣物,有时候还会拿一些艺人们用过的口红、唇膏,但凡是跟艺人们相关的小物件,都能成为他高价贩卖的噱头。
要不是这次不小心把衣服里的表给拿走了,怕是没有人会知道他这么“变态”的行径。
虽然他偷拿的衣物不值钱,也把何曼茹的表还了回去,但他的行为恶劣,公司还是把他给开除了,并让姚恒升做经纪人,代替了他的位置。
事情,总算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那晚晚怎么样了?高阿姨有跟她道歉吗?”沈妙又问。
“道歉?”姚恒哼了一声,“她可一点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还说是晚晚不跟她解释,说是晚晚的问题才导致了她误会,什么事都是别人的错,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
“至于道歉……别做梦了,你觉得像她这样的人,她会低头跟晚晚道歉吗?”
第103章 这不就是一大片瓜田吗……
过完年后,沈家开始继续寻找合适的门面来开医馆。
有医师证在手,沈妙有底气多了。
原本想着在城中村开一个五六十平的小馆就够,后来想想,还是应该开一个大的医馆,才能担得起沈家这超过百年的老招牌。
可等她真的开始找之后才发现,不管是大是小都不太好找。
面积太大的门面太偏僻,基本都是在七拐八绕的犄角旮旯里,要转半天才能找得到;面积差不多的门面房租又太高,地处黄金地段,周围都是饭店和商店,开医馆怕是要亏本……
更何况近几年豫市发展得越来越好,好多人都想用手里的钱做一些小本生意,门面房更是成了比住宅楼更抢手的香饽饽。
所以啊,想要找一处靠近居民区、周围没有其他中医馆、面积一百多平、房租合适的门面房,难度还是很高的。
“这次咋样了?”
老远看到沈妙朝这边走来,坐在收银台后面的男人主动从旁边的保温锅里拿出一瓶热豆奶,用起子轻轻一撬,瓶盖就掉在了那一只塑料盒里。
接过男人递来的豆奶,沈妙失望地叹了一口气,随后“咕咚咕咚”地喝了好几大口,身上的寒意这才散去了几分:“不太行,那家的户型有点别扭,开医馆不合适。”
“不会吧?我看里面就半堵墙,敲了不就中了?”男人又说。
沈妙摇摇头,“那是承重墙,敲不了。”
“这样啊……”说着,男人就拿出了抽屉的小本子,用笔把那条信息给划掉了,“不急,等老三一会来了我再跟他说说,让他再帮你寻摸几家。”
沈妙笑着说道:“中!谢谢哥~”
喝着手里的那瓶豆奶,沈妙不禁又打量起了他家的这间超市。
这家超市差不多有一百八十多平,距离最近的马寨就隔着一条马路,平时来往的人又多,更重要的是距离警察局也近,有警察在附近坐镇,绝对是最安全的门面。
而且警察局天天有打架斗殴、惹祸犯事的人……
唉,可惜啊,要是能用来给她开医馆就好了。
“咋?还想着我这地界呢?”男人打趣道。
沈妙也不隐瞒:“是啊,你这门面实在是太好了,而且是越看越好。”
男人又撕开了一包面包递给她:“那你可得再惦记惦记了,我们租了十年,这才刚过了四五年。”
接受着男人的投喂,沈妙咬了一大口的面包,把心里的羡慕嫉妒一同给咽了下去。
男人姓魏,沈妙没问他真名叫什么,只知道他超市里的那几个兄弟叫他大哥,所以沈妙也就跟着叫他魏老大。
他家兄弟多,从老大一直排到了老八,沈妙庆幸自己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因为大哥二哥三哥这样的称呼可比他们的名字要好记得多。
沈妙跟他们认识一个多月了。
听说马寨这边空置的门面房比较多,所以沈妙经常往这边来,每次从马寨出来都会来他家的商店买一瓶热豆奶。
有一次来的时候,正好碰到魏家老三在搬货的时候,几十斤的箱子把胳膊被压脱臼了,沈妙便顺手给他正了个骨,于是就这么跟他们熟络了起来。
魏家的这八个兄弟,各个生得五大三粗,面相也瞧着不是好惹的主,一开始沈妙还有些害怕,但认识之后才发现其实他们人还不错。
他们的商店开得挺大,经常要进货、送货地跑,听说沈妙想租个店面开医馆,就顺便帮她的忙,留意着市里各处空置的门面,有什么合适的就会告诉她。
“上次给你拿的药,你照着喝了没?”沈妙问道。
“喝了,开始那几天确实是好了点,但是吧……”男人面露难色,“也不知道是为啥,感觉效果不是很大。”
魏老大今年快四十了,晚上总是睡不好觉,沈妙上次给他把脉发现他肝火和心火都很旺,就给他开了一点降火安神的药。
按理说只要喝上几副就能调过来,怎么会没什么效果呢?
沈妙又搭上了他手腕上的脉,仔细摸了一下。
嘶……好像确实没有什么变化?
“不应该啊,”沈妙自言自语道,“你真的每天都喝吗?一定得是饭后喝。”
魏老大点点头,“是啊,担心熬药的时候串味,我还特地拿了个新锅。”
沈妙:“……不会是铝锅或者铁锅吧。”
“是啊。”
沈妙把手收了回来,“难怪呢,熬药哪有用铝锅的?得是砂锅才会有效果。”
很多味中药在熬煮的时候都会和铁、铝发生反应,所以一定要用砂锅才能保证药效。
继续吃着手里的面包,沈妙又说:“明天吧,明天你来拿药的时候顺便拿个砂锅走,刚好前几天俺爷买了好几个新的,以后你们再熬药也好有个家伙事。”
“中啊。”
魏老大一边说一边从身后的架子上拿下几包烟,“正好,昨天来了点南方的新烟,一会你回去了给咱爷带回去。”
“不用不用,他抽不惯这商品烟,就好抽点自己剪的烟丝。”沈妙推辞道。
魏老大:“那中,那过两天我再给咱爷找点好的烟丝。”
这会儿回家有点早了,沈妙想着干脆先在商店里坐着看会电视,一会再去马寨后面的那条街转转,等到中午吃饭的时候再回家。
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看着电视,沈妙坐靠在椅子上的时候,简直像是在自己家一样随意自然。
“这是警察局!你再动手试试?”
“咋了!别说是警察局,就算是到法院我也得揍你个鳖孙!”
“停手!都赶紧停手!”
“我看今天是谁想在拘留室过夜!”
魏家的商店确实是块看戏的风水宝地,沈妙这才呆了不到半个小时,就看到几个打架的人相互扭扯着被带进了警局。
唔,瞧着还挺严重的。
又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几个一同来的家属灰头土脸地从警局里出来,左顾右盼后,径直来到了魏家的商店。
魏老大:“买点啥?”
男人:“拿包红旗渠。”
见男人的脖子上有一处划伤,沈妙主动帮着推销道:“大哥,你的脖子伤了,要不再拿个创可贴?”
男人伸手摸了摸脖子,果然手指上沾上了一抹殷红。
“好。”
拿了烟后他们并没有急着回警局,而是点了根烟后,站在商店门口聊起了刚才的事。
为了能够听得清楚,沈妙默默用遥控器把电视的声音调小了一点。
听着他们话里话外聊得那几句,好像是和女人有关:
两个男人同时跟同一个女人交往,发现彼此后,都以为彼此是小三。一个恼羞成怒后把女方给打了,另一个则是为了替女人出口气,把对方也暴打了一顿。
来商店买烟的几人都是动手打人的那男人的家属,一提起这事儿,几人就直叹气。
分明他才是感情中的受害者,又是先动得手,偏偏就属他伤得最重……一会他们还得想办法,赶紧找个医生来给他看看。
唉,真晦气!
“这位大哥,你们要找大夫吗?”沈妙主动出来自荐道,“不如让我去?我学的是中医,最擅长治疗跌打损伤了。”
见几人狐疑地打量着
自己,沈妙又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医师证来自证。
瓜还得是一手的才好吃,难得有这样能近距离吃瓜的机会,沈妙怎么可能放弃?
看到沈妙有医师证后,他们也放心不少,于是在吸完手里的那根烟后便带着她一同去了警察局。
等沈妙从警察局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瞧沈妙走路轻快,脸上还挂着喜滋滋的笑容,魏老大还以为她赚了多大一笔钱呢,结果刚坐下沈妙就说自己又吃到了一个大瓜。
“我跟你说,那个女的有脏病,但是那俩男的没有,你知道这意味着啥不?”
“那个动手打人的男的也是挺惨的,给那个女的花了几千块,全被那女的用来养别人了。”
“那个替女人出头的男人,知道真相的时候哭得那叫一个惨啊,啧啧~”
乐呵了半天,魏老大这才问她:“那你给人家看病赚了多少?”
“六七十吧,”沈妙从口袋里拿出了二十块的订金,“男的身上的伤不重,回去给他拿贴膏药就行,女的除了脏病还有点妇科病,一会回去给她配点洗剂。哦对,还有刚才旁边那个偷家里钱被发现的小孩,屁股也被打烂了,也得弄点药给抹抹。”
魏老大:“这也不多啊,还高兴成这样?”
数着手里不多的钱,沈妙悠长地叹了一口气:“唉~你不懂。”
赚钱不重要,吃瓜才是最有趣的!
谁不想快快乐乐地把钱给赚了?尤其是在现场一边帮人正骨,一边听着他声泪俱下的哭诉……
抬头看向商店的天花板,沈妙越发觉得这儿的地理位置好了。
要是真的能把他家商店改造成自家医馆,那她岂不是相当于守着一大片瓜田吗?
唉!要是这附近能有多余的门面房就好了……
*
“今天中午买了啥?”
“老蔡家的蒸饺和捞面条。”
“嗯,真香哎~他家是在哪?下午回去我也跟俺爷捎一碗。”
“三大街知道不?三大街往右拐几十米,绿色那个招牌就是。”
帮着从屋里拿出几个碗出来,又拉来几张椅子,顺手还从柜子下面拿出一头蒜,沈妙完全把老魏家的商店当成了自己家,他们的东西放在哪,自己比他们记得还要熟。
吃面不吃蒜,香味少一半。
还有蒸饺,得蘸着醋和辣椒油才香呢。
商店的后面除了仓库外,还有一个用来做饭的小房间,可沈妙找了半天也没找到醋在哪,想着应该是在下面的橱柜里,结果柜门是锁着的,拉了半天都没拉开。
“找啥呢?”
“你们把醋放哪了?厨房里咋连瓶醋都没?”沈妙指了指空荡荡的灶台道。
“前天吃完了,我再去开一瓶,”魏老三把她从厨房带出来后,随后往货架那走,“快坐那吃吧,再不吃面可就坨了。”
今天在店里看着的只有老三和老六,其他几个人好像是去进货送货去了,一上午都不见人。
沈妙刚认识他们的时候,一直很纳闷,平时来店里的客人不算特别多,整天进那么多的货难道不会积压吗?
后来才知道他们接批发的活儿多,常在市里各处跑,商店收入的大头也是在批发上,就像是厂家到零售中间的一个中转商,赚得就是差价。
“一笼够吃不?”见沈妙那笼蒸饺吃得快,魏老六主动把自己的那笼倒给了她一半。
沈妙嘴里塞得满满当当,口齿不清地回答说:“够了够了。”
把自己剥干净的那几瓣蒜放进他的碗里,还没等反应过来,魏老三又给她的碗里夹了一大筷子的面条。
完了,这下是真吃不完了……
魏老三:“一定得吃饱啊,天天到处跑不多吃点会行?”
说着,他又把自己碗里的肉挑了几块丢进她的碗里。
看着重新被面条装满的碗,沈妙无奈地笑笑,“我吃的饱,哪天我在恁这是空着肚子走的啊?”
“对了,我昨天给你说的那几个地界去了没?咋样?”魏老六调了几个台,随口问道。
沈妙摇摇头:“柳林里面的那个不错,但是租金太贵了,水电要改不说,还不让还价。”
“租金贵?那不是事,”魏老三咬下一半蒜,说话时,像是在嚼肉似的,太阳穴的青筋都一下一下地凸了起来,“回头我让老大去帮你谈,一个月降个一两百不成问题。”
魏老三那随口一句说得轻松,在沈妙听来却像极了嘿社会老大那种无所谓的语气,好像谈个租金对他们来说是什么很容易的事。
“不了,我还是再看看吧,反正那周围的环境也不太行,就是面积看着可以。”
沈妙找医馆的门面一找就是小两个月,一开始她还一天跑两三个地方,巴不得早点找到早点结束任务,最近却没这么急了,一天就去看一个地方。
上午去看门面,中午在魏家的商店吃顿饭,下午有事儿就忙,没事儿就回家坐诊,这样的生活节奏也挺惬意的。
毕竟这医馆一旦开起来至少也得几年起步,自然要好好地比较比较。
当然,找门面的事儿自然少不了魏家的几个哥哥们帮忙,他们简直比房产中介还要万能,好多连中介都找不到的门面,他们都能拿到房东的联系方式。
作为回报,沈妙则会经常给他们带一些治疗跌打损伤的药膏,或者调理身体的中药,他们整天做体力活,关节和肌肉难免会损伤,这样一来,也算是各取所需。
不过沈妙倒觉得,他们的关系要比普通朋友更好一点,更像是兄妹。
“嘶……”
咯!
魏老三起身时,腰好像扭着了,离得两米远沈妙都听到了骨头传出来的那一声响。
腰疼的这一下让魏老三彻底不敢动了,生怕动一下自己的腰会断掉。
“昨天又搬重东西了?”沈妙戳了他一眼,质问道,“不是说了嘛,正完骨的这几天得静养。”
放下手里的碗筷,沈妙顺手掀开了他的上衣,前天还好端端的腰上,一下子多了好几块淤青。
“这是咋回事?被人打了?”沈妙惊讶道。
魏老六帮忙扶着他慢慢坐下,“没,昨儿晚上老四跟他闹着玩,结果俩人打急眼了,老四就给了他几拳。”
沈妙:……
都三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还跟十几岁的小孩一样爱打架玩呢?
魏老三刚才起得太猛了,再加上腰上本来就有伤,才会猛地一下拉伤腰椎附近的肌肉。
“我的针放哪了?”捋起袖子,沈妙用纸巾擦了一下嘴巴问道。
魏老六:“放仓库里了,我去拿。”
魏老三有点害怕:“啊……得扎针吗?”
沈妙慢悠悠地从柜台下面拿出一只打火机,试了打了打火,“针灸好得快,你现在这情况已经没法按摩了。”
把桌子清空后,沈妙示意他趴上去
,说道:“放心吧,一点都不疼,不信等二哥回来你问问他,上次我给他的腿扎了几针,你看他现在的腿脚多利索。”
魏老三虽然有点害怕,但还是相信沈妙的医术的,于是便像白条猪那样,老老实实地趴在了用来吃饭的桌子上。
这是魏老六第一次看沈妙针灸。
啪,咻!
啪,咻!
沈妙的手法极其娴熟,用打火机燎一下针头消毒,随后就刺在了魏老三的腰上,一根接着一根比下田插秧的速度还要快。
看着每一下都刺在了皮肉里,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疼痛,只有一些酥酥麻麻的感觉,类似于蚂蚁咬在了麻筋上,非但没有不舒服,还有一点点的爽。
“沈妙?沈妙在不?”
沈妙正在收针的时候,对面警察局的人急忙朝商店跑了过来。
以前他们来商店都是买水、买零食,现在来商店十次有八次都是找沈妙的。
看到沈妙在,警员这才松了一口气:“幸好有你在,有个犯人好像发羊羔疯了,又是抽抽又是吐白沫,你赶紧来帮忙看看吧!”
这就是沈妙平常需要“忙”的事。
沈妙最近经常在魏家的商店呆着,警察局里闹出点什么动静她都能知道。
一般能闹到警察局的,大多都是打架斗殴这样的事,也有受了伤要为自己讨个说法的,这样的事情最需要医生来帮忙鉴定伤情。
可是警察局离医院的距离并不近,未免来回折腾浪费时间,以往都是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两头劝。
但自从这段时间沈妙经常在警局门口晃悠,帮着他们处理了一些事后,他们就像是找到了“救命恩人”,不管是谁有个头疼脑热都会立刻来找她,让她帮着判断一下病情如何。
离得又近,收费又不高,有时候甚至是免费……好几个警员都想把她收编,单在警局里给她开个医务室了。
“好,”把针收起来后,跟着警员离开时沈妙又对魏老三说道,“你先休息会,我去去就回。”
跟着警员来到警局的审讯室,躺在地上的那个男人还在抽搐个不停,旁边有三四个人又是按着他的腿,又是扶着他的脖子和嘴,生怕他在发癫的时候会咬到自己的舌头。
“我们就是偷了点东西,你非得把我们逼死是不是!”
“今天我男人要是有个好歹,你们,你们都给我等着!”
门口那个衣衫褴褛的女人应该是那男人的老婆,听她话里话外的意思,好像是他们偷东西的时候被抓住了,而且还是惯犯,于是警察就对他们分别进行了审讯。
可是男人的身体似乎不好,还没审几句就开始犯病抽搐。
见男人又是翻白眼、又是蜷着手,沈妙随手抓起一块桌子上的毛巾叠成卷,眼疾手快地塞到了他的嘴里。
刚想着帮他检查,就在手触碰到他肩膀的那一刻,心头的紧张瞬间就消失了。
装的,不用检查都能确定他是装的。
犯羊癫疯的人应该会肌肉痉挛才对,但他手臂的肌肉明显是由自己控制的,还有他翻白眼的动作……怎么还带暂停的呢?
沈妙没说话,只是看了一眼身旁的警员。
警员也明白了她的意思,叹了一口气后,随后回她一个眼神,示意说:你看着办。
有了警员的同意,沈妙也就不客气了,拿起桌子上的那根圆珠笔,朝着他手臂内侧的曲池穴戳了下去。
“啊!”
突如其来的一阵疼让男人瞬间“清醒”了一下,可也只是片刻而已,随后他又抽得更夸张了,还象征性地发出了几声“咿咿呀呀”的怪叫。
嗯,看来他的戏瘾还挺不好治。
站起身后,沈妙对那几名警员吩咐道:“大家都按好了啊,这个病可不好治呢。”
他们也明白沈妙的意思,于是默契地压住了男人的四肢,异口同声道:“好!”
举起男人的小腿,此时的沈妙,如同屠夫揪住了待宰羔羊的蹄子,它踢踹得越激烈,沈妙握着圆珠笔的手就越兴奋。
找到三印交穴的位置,瞄准,用力,戳!
“嗷!哇!啊啊啊!!”
刚才听他吱哇乱叫的动静怪难听的,可现在……唔,莫名还挺顺耳呢。
第104章 自由万岁!
礼拜三的早上,天气不错,沈妙收拾好东西刚准备出门去看门面,就听到楼下传来几声车笛声。
顺着窗户往楼下看去,在看到是骆嘉麟的车子时,隐隐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不会是来找爷爷告状的吧……?
这两个星期,她去警局的次数比他这个副局长都勤,吃过的瓜怕是比他吃的饭还要多。
听警局里的警员们说,骆嘉麟每天都很忙,上次见他是礼拜六,他也只是远远地看了自己一眼,又跟几个组长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爷爷向来很反对自己掺和病人们的事,治病就是治病,除了治病之外任何事都不要管。
闲事莫理、闲言莫听、闲话莫说……这些话她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同为长辈,沈妙隐隐觉得骆嘉麟的想法和爷爷是一样的,肯定是觉得自己在警局管闲事管太多了,所以跑来跟家里人告状来了。
沈妙在屋里犹豫着是直接出门,还是去隔壁跟骆嘉麟问声好,结果还没十分钟,就听到隔壁沈万山叫了声自己的名字。
“妙妙?醒了没?来我屋里一趟,恁骆叔找你有点事。”
沈妙:……
沈妙的心里咯噔了一下,只能认命地应了一声:“好,这就来。”
沈万山的教训她从小听得多了,早就免疫了,只是不知道骆嘉麟会用什么样的口吻来训斥自己逾矩的行为。
来到沈万山的房间时,沈万山正在烧水准备沏茶,看他的表情似乎心情不错,而坐在椅子上的骆嘉麟也不像是来兴师问罪的。
沈万山放下手里的布,淡淡地道:“你直接跟她说吧。”
骆嘉麟点点头,随即从桌上的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我听说你最近经常来警局帮忙?治了不少的病患?”
“唔,算是吧。”沈妙点点头道。
治病是治,整治也是治,差不多嘛。
说着,骆嘉麟便把那份文件递给了她:“我们分局准备筹备一个医务室,你有没有兴趣来?”
“医务室?”难道不是来跟爷爷告状的吗?
沈妙只是愣了一下,并没有把后半句话说出来。
低头看着那几张A4纸钉起来的文件,原来是一份拟定好了的合同。
沈妙没有注意里面密密麻麻的条款,只看到了薪资那一栏是空着的,好像是在等着自己往里面填一个心仪的数字。
“不止是我们分局,市里的其他五个分局都要组建医务室,以防应对一些特殊情况。”
“警局离医院不算近,有点什么事去医院折腾路上容易出问题,不如在警局设一个医务室,不管是警员还是谁都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治疗,也能及时给出一些伤情的判断。”
这个项目其实豫市的警局早就在着手计划了,只是因为涉及到医护人员的调配,所以一直没有完全落实。
毕竟医务室不是只有一间房、一张桌子和几个人就够的,还要能对一些紧急的突发情况进行快速地处理:
比如斗殴的两人突然再次动手,一方受伤后要进行包扎;比如像上次,碰到装病的嫌疑人要及时应对;甚至在扣留一些受了伤的凶犯时,也要确定他们有没有别的不适……
分局的医务室原定是五个人,每天三个人轮流值班,而沈妙手里的这份聘请合同,不止是骆嘉麟一个人的意思,也是警局好多警员共同点头的结果。
骆嘉麟继续说:“民办组的小刘上周就跟我提了,说你不仅医术好,脑子还灵,那两家人吵个不停,你三两句话就帮他们把事情理清楚了。”
“还有重案组的老王,也说多亏了你,才把装病的人给制住了,要不真的折腾着去医院肯定要耽误不少破案时间……”
说着警局那些警员们对沈妙的夸奖,骆嘉麟的眼里满是赞许。
爱吃瓜怎么了?他可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
八卦是人的第六大本能,只要不耽误正事,甚至是能帮得上忙,那有瓜的话该吃就吃嘛,也算是一举两得的事。
听到沈万山的屋里有骆嘉麟的说话声,王冬梅和沈山生也跟着来了。
在看到沈妙手里的那一份合同时,两人都像是看到了金元宝一样,两眼冒光。
“进警局的话,是算体制内的还是劳务派遣?”
“干满三年的话,是可以有正式编制的。”
“工资待遇应该不错吧。”
“目前定的基础工资是七百块一个月,还有奖金和绩效,。过要是觉得少可以加,毕竟妙妙学的是中医,更全能一点。”
“平常工作时间怎么样?需不需要值晚班?”
“上三休一,平常下午六点下班,有时候需要值夜班,早上八点下班。”
在警局工作,干上几年就能拿到编制,可以说是个铁饭碗了。
而且警局离得也不算远,平时骑车也不过二十来分钟,每个月七百块的工资更是比自己开医馆要赚得多,想想之前一年到头才能赚几个钱?
真要进了警局,生活
基本就很稳定了,将来找对象也能……
王冬梅和沈山生想得长远,沈妙还没答应呢,两人就想着看不见摸不着的以后了。
“怎么样?还有什么问题吗?”骆嘉麟又问沈妙道,“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来,我想办法帮你解决。”
于公于私,骆嘉麟都希望沈妙能够来警局的医务室任职,所以不管有什么问题,他都会帮忙解决。
看着薪资的那一处空白,沈妙微微一笑后,把合同又推了回去:“谢谢骆叔,医务室的工作确实很好,但是我不想去。”
这话一出,沈山生和王冬梅都愣了一下。
这可是公安局的医务室,工作肯定不像医院那么忙,也不用经历科室之间的勾心斗角,算是一份美差了。
拒绝?
为什么?
“为什么?是觉得待遇不好,还是……?”骆嘉麟问道。
沈妙摇摇头,悠长地舒了一口气,回答的语气依旧轻松:“待遇是很好,是我单纯不太想去而已。”
沈妙从小跟在沈万山身边,早就习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即使之前每天也要在医馆坐诊看病,但她的时间是自由的,生活是自由的,她可以随时安排自己下一步想要干什么。
如果去了警局……
上三休一的福利是不错,但也意味着她的生活被框住了,她只有在固定的时候才能休息。
早上八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这样的生活是很规律,可并不是她喜欢的。
比起无拘无束的自由,她允许自己赚的少一点,反正家里现在不差钱,就算以后开医馆后每个月赚不到七百块,她也不用担心饿肚子。
沈妙稍稍颔首,向他道歉:“谢谢叔,这么好的差事第一时间就想到我,可我还是要不得不辜负你的好意。”
看着沈妙推回来的合同,骆嘉麟有些意外,不过还是接住了。
他以为沈妙每天往警局跑,不止是想吃瓜,也是需要一个更安稳的地方可以呆着,不过现在看来……嗯,是自己想多了,没有那么地了解她。
“爸,你觉得呢?”沈山生又向沈万山问道。
沈山生支持沈妙学医,但身为父亲,他更希望女儿能够稳定。
开医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光是找个合适的门面房她都忙活了快两个月,以后的装修呢?后续的接诊呢?
沈妙才二十多岁,这么多事情她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的,更何况她还是一个小姑娘。
沈家的招牌太重了,以她现在的肩膀肯定挑不起来,倒不如先在警局的医务室丰富几年经验,长长见识,等到年龄大一点了、有了自己的家庭了、家庭稳固了再出来单干。
沈万山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把沏好的绿茶倒进了不同的杯子里,最后闻了闻壶里的茶香后才轻描淡写地说:“随她吧,她都二十多岁了,知道自己想要的是啥。”
和沈山生想得不同,沈万山倒没有太操心沈妙的未来。
俗话说得好,儿孙自有儿孙福,就算当长辈的替她把未来的路都规划好了,也是会出现意外的情况,倒不如放开手,让她自己闯闯。
反正有家庭给她做后盾,就算摔倒了,她也会有能力重新爬起来再选一次。
骆嘉麟赞同地点点头,虽然有些遗憾,但还是笑着回她说:“好,那这份合同我就先带走了,你也可以再考虑考虑,要是哪天想来警局了,还是有机会的。”
沈妙:“嗯嗯,谢谢叔!”
坐下又聊了一会天后,骆嘉麟就准备去警局了,沈妙也准备出发去看门面房。
和他一起下楼时,骆嘉麟随口问道:“听说你和老魏家的那几个兄弟处得不错?每天都在他们的店里呆着?”
“嗯,那几个哥对我都很好,我找门面房的事也都是他们帮着操心。”
“他们是一块开商店的?”骆嘉麟又问。
“是啊,不过瞧着应该不是一家的,只是亲戚。”沈妙又问,“怎么了?”
骆嘉麟想了想,还是没继续问下去,只是回了一句:“没事,就是随便问问。”
今天骆嘉麟来请她去警局的医务室任职,倒是提醒了她,总是这么一天天地耗着也不是个办法,得快点找个可以开医馆的门面才行。
好在魏家的那群哥哥们有的是本事,当沈妙把每一项要求都细化之后,他们还真的只用了两天时间就找到了一处门面房:
面积在二百平左右,最少有三间房,能开到四间房最好;
可以接受复式,但楼上的空间不能太逼仄,最好能放下四五张病床;
朝向不重要,一定要有窗户,能保证屋里能晒到阳光;
在不在城中村都无所谓,位置不能太偏僻,方圆三四公里最好没有别的中医馆
……
最后找到的门面房,是在桐花区的一处居民区里,是个开商店的二房东。
因为他的生意做不过周围那些小卖部,便想着去别处开个更小的店面,至于现在这个二百平的店面,要是能租出去的话最好,起码能回一些本。
也多亏了魏家的哥哥们消息灵通,沈妙这才能第一时间来看看店面。
商店的位置确实不错,紧挨着的就是砖厂家属院,往东走一个路口还有一个小区和烟草局的家属院,这条路上有不少做生意的门面,却没有一家是中医馆,只有一个比较小的药店。
马路两边的绿化也好,种的是两排桂花树,不是一到春天就会飘白絮的法桐,开在这里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沈妙循着地址找到“白鸽超市”时,二房东正在写着特价甩卖的告示。
附近的每个家属院门口都会开一个小卖部,什么粮油零食都应有尽有,所以他的生意瞧着确实不怎么好。
“大哥,你的店面是要转租吗?”沈妙试探地问道。
“嗯,”男人放下了手里的笔后,上下打量了她一番,“你要租?”
沈妙点点头,“对,我们家世代行医想找个地方开中医馆,是魏家老四介绍我来的。”
沈妙表明了身份后,男人随手把那张告示放在桌上,招呼着她进来:“要开中医馆啊,那我这个地界还挺合适的,来,我带你各处看看吧。”
超市的内部空间被分割成了三部分,像是葫芦一样,由外向内、由大变小,最外面的房间摆满了货架,卖的是常用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掀开里面的帘子,则是一些枕头、拖鞋、痒痒挠这些日用百货,再往里则是一个带门的仓库,旁边还有一个洗手间。
而从仓库出来,还有一个十米见方的小院子,院子通向砖厂家属院,大早上的,还能听到墙壁那头孩子们追逐打闹的声音。
在超市里走了这么一圈,沈妙的脑海里都跟着规划好每个空间要怎么用了:
外面最大的那一间无疑是接诊看诊的地方,西面靠墙的地方可以放药架子和药具;中间这一间可以放几张床,让艾灸、针灸或者拔罐的病患有个可以休息的地方;最里面的仓库不变,至于这个小院子,可以用来煮药,这样味道能散得更快一点……
看了这么长时间的门面,这绝对是沈妙最满意的一处。
“租金的话,大概多少一个月?”
从仓库回来时,男人拍了拍手上粘着的灰,“我当初租的话是两千一个月,剩下还有不到两年的合同,你要真想租的话……一个月两千二吧,等合同到期的话,你再跟房东继续谈。”
沈妙:???
“两千二?”
她还以为从别人手里转租会便宜一点,怎么还贵了二百块钱?
男人一边洗手一边解释说:“妹妹,我这价真不贵,你也看到了,我这个地段是真的好,每天来来往往都是人。我也是租得早才有两千的价,换成现在,房东能给你两千才怪呢。”
话是这么说,这房子也确实对得起这个租金,可……
沈妙一开始的预算是一个月两千块,一下子多了二百块,一年下来相当于要多付一个月的租金。
“哥,能便宜点不?我是诚心租的,要是能降点,咱立马都能签合同。”沈妙试着同男人还价道。
竖
起一根手指头,沈妙忽闪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轻声地央求道:“你也不用降太多,两千一,就降一百块,你看可以不?”
看着沈妙那张干净的脸蛋儿,男人动摇了。
男人咽了咽口水,试探着往前迈了一小步,“想便宜的话,其实也不是不行,不过……”
“不过什么?”
沈妙起初还没明白他的意思,可她的话音刚落,男人的手就握住了她方才竖起的食指。
一瞬间,沈妙仿佛被雷击了一般,浑身一阵痉挛后,赶忙把手指头收了回来。
她现在才反应过来,自己在把他当成可以讲价的二房东时,在对方的眼里,她却是一只主动跳进虎口的猎物。
看着对方那张恶心的脸,沈妙瞬间没有了想谈下去的想法。
不租了不租了,哪怕这个地方再好,她也不想租了。
沈妙向后退了几步,没有说话,而是低着头快步朝门外走去,生怕走得慢一点,这个猥琐男又会做出什么更恶心的事。
“别走啊,咱们可以再谈谈。”
“两千一也行,还租不?”
“喂,你别怕啊,我也没什么别的意思。”
沈妙才不想听他在说什么,甚至还做好了他要敢再碰自己,就扇他一耳光的准备。
从超市跑出来后,沈妙在路上一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来平复心情。
这段时间她看过的门面房不少,也接触过不少房东,却没有一个像他这么猥琐,竟然……
呕!
沈妙不敢再回想,越想越恶心。
她有点后悔了,刚才就应该在他伸手的时候,立刻扇他一个嘴巴子才对,最好再给他来上一脚。
可是如果真的打他了,那他会不会再倒打一耙,把事情给闹大?
真的恶心,不能报警发泄这口气,又不能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就像是吃了一只苍蝇,是死是活都恶心。
回去的路上,沈妙的脑子里一直在想这件事了,完全没听到身后有人在喊自己。
嘀嘀!嘀嘀!
开车的人按了几下车笛,沈妙才回过神来。
“想什么呢?叫你几声都没应。”手臂搭在车窗上,魏老五嘴里叼着一根烟对沈妙说道。
沈妙还以为又是哪个不长眼的耍流氓的,回头一看是魏老五,这才松了一口气:“没什么,就是刚才租房的事。”
“上车吧,正好顺路送你回去。”
沈妙没有拒绝,“嗯”了一声后就拉开了车门。
见沈妙的脸色不太好,坐在副驾驶的魏老七问道:“怎么?不顺利?”
上车后,沈妙咬了下唇,犹豫片刻后还是把刚才被那男人行骚扰的事告诉了他们。
嗤!
刚过完红绿灯,魏老五就一脚踩在刹车上,随后调转车头拐向了另一条街。
这不是回家的路,是去警察局的方向。
沈妙:“要去警察局吗?算了,不用去了,他就是摸了一下我的指头,警察也没办法说啥。”
魏老五没说话,只是继续踩着油门。
他们没有去警察局,而是将车子停在了商店门口,沈妙原以为他们是要回来搬什么货,结果魏老五进去没一会,魏老大和魏老二他们就出来了,随口把嘴里的口香糖一吐,就坐在了驾驶座的位置上。
“碰你的是白鸽超市那小子?”魏老大向沈妙询问道。
“嗯。”
沈妙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还不等她开口问他们想干嘛,就看到魏老二从袖口里溜出的半根甩棍。
沈妙:!!!
“哥哥哥,没必要吧,要是给他打出个好歹,他报警了咋办?”沈妙拉着魏老七的袖子劝说道。
魏老二哼了一声,“报警?我借他几个胆子这鳖孙也不敢报警。”
魏老七:“我们介绍的人都敢碰?必须得给这孙子长点记性!”
车里的气氛稍微有点不太对,他们是为了自己出头不错,但从他们的字里行间,沈妙却又品出了一些不一样的意味。
沈妙平时以为他们只是长得凶,毕竟平常在商店闲聊时,每个人对她都是客客气气的,也从来没有跟什么人发生过口角。
可此时此刻,她才隐隐觉得他们好像真的是那种不太好惹的人物,有种撕掉了身上伪装的羊皮,露出一直隐藏着的锋利獠牙的即视感。
十几分钟后,他们的面包车停在了白鸽超市的门口。
打折促销的公告已经写好挂在外面了,只是老板却没在收银台坐着。
几人陆续从车上下来,只见魏老二慢步走上前,“咚”地一脚将促销的摊子踹翻。
“谁啊?!”
听到外面传来动静,男人急忙从卫生间出来想找人算账,但在看到来人是魏家的那群兄弟后,脸色立马“唰”地一下子变白了,像是一只想要守护领地的公鸡碰到了天敌。
别说是驱赶了,连说句话都不敢。
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塞进嘴里,魏老大笑着问他道:“听说,你刚才碰俺妹了?”
第105章 三个女人一台戏,四个……
具体发生了什么,沈妙并没有看到,只听到了男人被拖进卫生间后,里面“砰砰乓乓”的动静,还有接连不断地几声哀嚎。
还好来商店买东西的人不多,就算门口放着搞促销的牌子,路过的人也没怎么在意,所以并没有发现商店里的事。
最后,当沈妙听到男人的哭声时,想进去劝一劝,却再次被魏老六拦在了外面。
几个人轮番揍他一个,男人少说也得伤筋动骨,弄不好还得去医院躺上十天半个月,沈妙倒不是担心他的伤情,主要是怕男人报警,万一真鉴定出个轻伤,魏家的哥哥们怕是要负责任。
不过等几位哥哥们出来后,他们倒一点都不怕,说男人绝对不会报警,还说以后再出来看房子,一定要跟那些房东说自己是他们兄弟们的小妹,这样才能避免麻烦。
沈妙没有追问原因,但隐隐也猜到了他们估计是市里比较有声望的“地头蛇”。
虽然在想到他们的身份时,心里多少有些不安,可想到魏家的哥哥们平时对自己这么照顾,也就没有那么害怕了。
下午,魏老三、魏老五和魏老八三人来到了沈妙家做理疗。
一个拔火罐,一个做针灸,还有一个在用艾条熏腰……看到沈家坐着三个凶神恶煞的男人,一个个身上还有青龙白虎的纹身,好几个医患都不敢进门,往里面瞥一眼就赶紧走了。
有几个倒是胆子大,去了沈万山的屋里让他给把脉,但也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生怕惹得这几个人不开心。
“轻点轻点,疼疼疼!”
“你别动,要不该走针了。”
“瞧你那样吧,扎两针就受不了了?”
“还笑,等你扎你两针,看你疼不疼!”
接受了他们的身份后,沈妙感觉跟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更近了一步。
魏老大再三叮嘱她,不要问太多、不要有好奇心,知道太多对她不好,她也是难得听了一次话,并没有细问下去。
不过她之前就看到过他们身上有不少的刀伤,再加上今天上午的事,沈妙也猜到了七八分,所以其实根本不用问。
地头蛇又怎么样?他们没有带坏自己,也没有强迫自己做坏事,甚至平常还特别照顾自己,和他们做朋友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掀开魏老八的衣服时,沈妙看到一块膏药被“贴”在了腰上。
不是普通的那种贴,而是用透明胶带贴着。
沈妙“噗嗤”一下笑出了声,一边说一边把膏药撕了下来:“八哥,哪有你这么贴膏药的?不闷得慌吗?”
“不这么贴它光掉。”
下意识摸了摸后腰,突然没了那块膏药,他只觉得皮肉变凉了不少。
膏药一直被透明胶带封着不透气,里面捂出了不少汗,药膏混合了汗水后,味道也变得更加刺鼻了。
沈妙:“这个膏药是晚上贴的,你白天贴在身上又是干活、又是搬东西,一出汗它肯定会掉,你晚上睡觉的时候往腰上一放就行。”
“白天不用贴吗?”魏老三问道,“你这膏药挺治的,我们拿回去后都是一贴贴一天,没劲儿了再揭下来。”
沈妙解释说:“不用二十四小时贴,贴一晚上药效就能维持一天了。”
这药膏是沈家秘制的,药方从来不外传,也正因为是秘制的止疼膏药,里面放了很多种不常用且少见的药材,所以效果极佳,刚敷上去皮肉就能感受到药效在向身体里扩散。
虽然表面上说膏药贴一段时间就可以扔掉了,但这么小小的一片,其实贴两天都还能有效果。
魏老八这一片估计贴了都一天多了,腰上那块皮肤都染上了一块黑。
沈妙用镊子夹了块酒精棉球,一边帮他清理着腰上的膏药,一边说:“觉得有用的话,等会多拿几片走,赶明我再多做点。”
“中,”魏老三没有拒绝,“我看里面有好几种药都挺不好买的,要是买不到记得给我们说,我们帮你找。”
沈妙有些惊讶,“这你都知道呀?”
魏老三:“小时候俺村里也有个郎中,看他治病多了,也认得几味药。”
膏药做起来不容易,要把所有的药材碾碎成粉,有的要熏蒸、有的要煮,
最后还要调和到一起加入其他的药水混合,最后再晾晒……
秘方里有几位药材的味道比较冲,份量也比较多,所以依稀能闻得出来,不过并不是不好买的那几味。
真正难买的是硬塑壳,不过加进其中后是没有味道的,他说的难道就是这一味吗?
那天骚扰沈妙的男人果然没有报警,他伤得不轻,当天就去医院躺着了,商店也暂时关了门。
未免再发生这样的事,尽管魏老大交代了她要表明自己和他们的身份,但后来的几天,每天上午沈妙出去找门面的时候,都是由魏家的兄弟开车去送,等到房东和她聊上了,才会去办自己的事。
接触的次数多了以后,沈万山和沈山生也逐渐意识到,魏家的这群兄弟不是什么善茬儿,可他们对沈妙不错,时常又来家里帮一些小忙,所以也就慢慢不介意他们地头蛇的身份了。
直至那天……
早上八点,沈妙正在洗手间刷牙洗脸,就听到有一串急促地脚步声赶了上来。
“等我一下,马上洗好了。”
附近的门面房沈妙几乎看得差不多了,所以今天她要去北边的梧桐区看门面,魏老七说今天要开车顺带送她去的,想着可能是他们来了,沈妙就赶紧漱了漱口出来。
可是,等在外面的人并不是魏家的兄弟,而是骆嘉麟和两名正装革履的警察。
“骆叔,这一大早的,你怎么来了?”
“嗯,有点事。”
骆嘉麟勉强抬了下唇角,因为有正事要办,所以他的表情十分严肃。
招呼着他们来到客厅坐下,沈妙一边给他们倒了杯水,一边问道:“怎么了?是警察局那边需要我帮忙吗?”
骆嘉麟没说话,是他旁边的警员从包里拿出了一只透明的证物袋。
“这膏药是你们家的吗?”
沈妙接过来看了一眼,又打开闻了闻味道,“对,是我们家秘制的止疼膏药。”
一旁负责记录的警察把沈妙的话记下后,又问:“那你还记得,你都把这些膏药卖给过谁吗?”
“唔……那可太多了。”沈妙想了想后,回道。
之前在清河村的时候,沈家最出名的一共有三样:针灸、推拿正骨、膏药药贴。
尤其是膏药,就算是身上没什么不舒服,也一定要来买几贴回去。
把那厚厚的一本病历拿给他们,几乎每隔几页都会看到有止疼膏药售出的记录。
警察面面相觑,似乎刚找到什么线索就又走进了死胡同。
早上骆嘉麟拿到证物的时候,一眼就认出了这是沈家的膏药,本来以为顺着这个线索可以挖到什么,没想到……
“是发生了什么吗?”沈妙又问。
具体案件骆嘉麟不方便跟她明说,只告诉她说:“这起案件很恶劣,影响很严重。”
再次把那片膏药拿过来,沈妙又仔细研究了一番。
膏药是从泥水里捞出来的,大部分的药膏都被弄脏了,里面粘了不少碎石子和灰尘,已然不能用了,但是却还能闻到上面浓郁的药味。
“这膏药像是我给魏家哥哥们的。”沈妙用镊子挑了挑,说道。
骆嘉麟:“你确定?”
沈妙点点头,“魏家的那群哥哥们腿脚经常不舒服,我之前给了他们好多膏药。他们知道膏药制作起来不容易,所以用得很省,我也跟他们说,可以掺一点白酒进去,药效会更持久一点。”
沈妙闻到了这膏药里有淡淡的酒味,所以猜到这应该是自己给他们的那些。
得到沈妙肯定的答案后,骆嘉麟和那两名警察当即起身准备离开。
见他们的神色有异,沈妙便问道:“叔,是他们犯什么事了吗?”
“他们……”
在案件勘破之前,骆嘉麟还不能跟她说,可沈妙既然帮了这么大的忙,他又不能一丁点信息也不透露,只好用食指做了个在脖子上划过的动作。
沈妙:???
送走他们之后,沈妙仔细想着这个动作的意思。
完了完了,骆嘉麟不会是要把他们都鲨了吧!因为他们是为非作歹的地头蛇?所以警察要替人民除暴安良?
不对不对,他好像不是这么个意思。
仔细想了想那片膏药,沈妙又想起跟着骆嘉麟一同来的警察,好像都是警察局里重案组的成员……
他的意思,应该是有一场出了人命的案子,跟贴了这片膏药的人,也就是魏家兄弟有关。
那天上午,说好要一起去梧桐区的魏家兄弟一个都没有来,在家一直等到了中午,沈妙这才听到了房东从外面带回来的八卦。
“天老爷哎,出人命了!”
*
沈妙再次来到魏家兄弟的商店时,店已经被封了,兄弟八人全部被带去了警局调查。
不止是他们八个,连带着还牵扯出了不少人,有的是卖牛奶的、有的是当裁缝的,还有几个是在家属院里开小饭桌的妇女……乍一看每个人都毫无关联,但却有一根无形的线把他们都串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