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限制战略核武器谈判(1 / 2)

第二次激光拦截试验成功,苏联没有第一时间公布消息,美国也没出声,中国当然也不吭声。

世界看似一片平静,不明真相的群众都以为这是各国在备战1965年的南斯拉夫世乒赛呢。

平静当然只是表面上的。美国这边,白宫和五角大楼的一部分人这几天忙得连轴转,在头3天,他们纠结的问题是“空军情报局SX-1小组的结论正确吗?这到底是不是苏联的导弹拦截卫星在做试验?”

卫星的观测记录很清晰,两次导弹发射,那颗叫做SX-1的神秘卫星都过顶,因为卫星和导弹的速度差异,卫星基本是在导弹的头顶,从身后追赶到身前。

除了每次SX-1都过顶,美国空军情报局还发现,每次过顶的时候,在SX-1的附近都有一枚低轨道通信卫星在场,而且SX-1卫星、低轨通信卫星、地面站之间存在着密集的甚高频通信。

吕宋雷达站的数据空运回美国,一大堆导弹专家和火箭专家聚在一起重新仔细研究,熬了一天,得出的结论是“这很可能是外界对导弹施加了影响,如果只是导弹第二级残留推进剂发生爆炸,那导弹断裂的时间、两截断裂残体的大小都不对。”

“头儿,14日和19日出现在南海的3架中国巡逻机我们搞清楚了,是它。”

SX-1分析小小组的组长拿起手下整理成册的资料,“运输机改造的红外探测侦察机?”

“在1963年12月,菲律宾基地起飞的巡逻机在南中国海北端与这种飞机有过中等距离的接触,我们记下了这种飞机的基本外貌特征和雷达信号特征。”

去年12月,美军发现了这种飞机,看到它机身侧面装了广角的红外搜索装置。从红外装置的尺寸看,可能灵敏度还挺高,当时美军研判这可能是一种探测潜航深度小于100米的核潜艇的搜潜装置。

核潜艇反应堆时刻需要海水冷却,少许升温的海水如果能用红外探测仪识别出来,那潜艇的大概位置也就能发现了。

现在再想一想——如果导弹拦截卫星使用的是红外波段的激光,光束打到海面上,或是打在飞行中的导弹上,大部吸收、极少数散射出去,那这种红外探测仪就能接收到,这就可以知道激光卫星有没有照准目标。

……

在莫斯科,虽然官方什么消息都没有透露,但米高扬已乐疯。

由主管科技和武器装备出身的官僚担任部长会议主席,现在没人觉得不对了吧……

北京。

“两次试验证明天基激光器可以拦截飞行中的弹道导弹,这就是南海试验最大的价值,毕竟我们需要一次试验来最终证明这种武器系统的可行性。”

唐华得到试验成功的消息,写回复的时候也是竭力按捺住内心的激动。

原来80年代的星球大战计划不全是战略忽悠;原来A-60激光器确实具备拦截能力;原来苏联的TKS计划和“Polyus”(SKIF-DM轨道武器平台)也是玩真的。

“死光一号从开始照射到摧毁目标经历了28秒,这证明ЛА-2激光系统确实是一个用于验证原理的小型样机,未来如想拦截更多的弹道导弹,或是直接照射摧毁导弹战斗部,必须制造和发射死光二号/ЛА-3。”

“同时我们还必须注意到,一个全面完善的天基反导体系规模极其庞大,如以美国为假想敌,至少需要部署上百枚死光二号、数十枚预警卫星和探测卫星,再加上足够带宽的通信卫星体系,才能对核平衡产生明显的影响。”

“南海试验还证明,拦截上升段的弹道导弹较为容易,这应该也是今后死光二号卫星/ЛА-3激光系统的主要拦截模式,尽量不要去拦截在中段飞行的战斗部。”

助推火箭全部烧完后,在太空中作中段飞行的导弹只剩一个小圆锥体核弹头,这就不太好瞄准。而且这个小圆锥体外面有厚厚的烧蚀吸热层,用来应付再入大气层时产生的巨大热量。这就让激光很难烧坏核弹头。

根据苏联和中国自己的导弹战斗部耐热层厚度估计,死光一号从开始照射到烧坏战斗部可能需要80~100秒,这太难了。

唐华也必须提醒苏联,这东西真要想全部部署开,耗费的资金可能是海量的:百吨级别的死光二号卫星要发射上百枚,这才能保证时刻都有10枚以上的卫星处在拦截位置。

而且死光卫星轨道不能太高,这意味着它的寿命不长,即使带了可供一次升轨的燃料,也就是6年左右就要坠落。

这东西的最佳用途,是作为美苏之间的核竞赛筹码:要达成外太空非军事化协议可以,但美苏中应该签署核裁军条约。

比如把核弹头数限制在美苏中5:4:1,或者美苏中英法10:10:3:2:1,而且核弹头总数要砍,砍到中国觉得自己这个份额的核弹头造起来不伤国力为止。

……

有关死光一号的专线邮件发出,唐华总算可以搞点轻松愉快的事情。

“璇,我和几个国外的音乐朋友在通信,通信地址就留你北京电影学院的信箱啊,”唐华说。“赵教授去瑞典领诺贝尔奖的时候,有几个外国搞音乐的想和我通通信,交流切磋。”

周璇:“是不是都跟你一个类型的音乐家?”

“没错,大家都是非主流的类型,难得遇到个知音。”

唐华把几封信拿出来:“约翰·列侬,英国人,他和四个人组织了一支小乐队,这个乐队非常厉害。”

“鲍勃·迪伦,也是个很厉害的流行歌手,唱功一般,但是写歌写词都特别牛,这有点像我。”

“这个叫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美国人,绰号猫王,他不会写歌,但是唱歌跳舞都很强……”

约翰·列侬表示,美国政府真不是啥好鸟,这我理解。但是,唐华你不能出国这太遗憾了,我们披头士能不能申请访问中国?要是能允许在访问的时候在中国开开演唱会就更好了。

唐华回复,披头士要是来中国访问巡演那就太棒了,但是可能现在不行,估计等一两年时间条件就成熟了。

鲍勃·迪伦则很认真地询问,唐华你的音乐是不是在美国留学时受了乡村音乐、布鲁斯尤其是黑人节奏布鲁斯的影响。

唐华装模作样地回答,是呀是呀,我在弗吉尼亚军校就没干正事,连早上跑操都逃,平时就爱自个儿看点书、出门逛街听音乐。然后唐华还和鲍勃·迪伦交流了30到40年代中期美国黑人音乐的看法。

猫王就比较开门见山了,在信里直接问能不能翻唱《光辉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