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晚一夜没睡!”
叶柠看着我,却流露出了委屈巴巴的眼神。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答道:“那你先睡会儿?”
“我今晚想去你家!”
叶柠的神情变得更加委屈了。
我无奈地看着他,问道:“所以你叫我来就是为了说这事儿?”
“老板彻夜未眠,这还算不上是大事嘛!”
叶柠强调道,“我从前总是住在国外,如今回来没地方住,你总不能天天让我在办公室打地铺吧?”
“你们叶家那么大,还没有住的吗?”
“离公司太远,开车得好久呢!”
“那就重新买一个离叶氏近的房子。”
“装修需要时间啊,这半年多我总不能住大马路吧?”
……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一种进了贼窝的感觉。
话说叶柠没有地方住跟你有什么关系?他的确是我的老板而已,就算是金主爸爸,也断没有让我供在家里的说法吧!
我是一个向往爱情的女生,自然不希望自己沦为别人争夺利益的工具,奈何叶董事长拿出了当年资助我以及让我进入叶氏的事情,而我也想报当年之恩。
后来他们答应我等三年后便容许我们离婚,届时我可以自主抉择是否留在叶氏。
不过是三年而已,1096个日夜,既然我无法在选择自己的爱情,那就用这段时间来完成事业。
毕竟事业和爱情,总得有一个把握在自己手里吧!
等下午下班的时候,叶柠说他开车送我回家,实质上却是找不到我家的委婉说法。
坦白说,我很介意跟一个陌生人共处一室,尤其是自己喜欢上顾筱风以后,我会极力地避免喜欢上别人,总觉得那是对他的不忠诚;可如今我却没有这种负担了,我所爱之人拥有他的幸福人生,这个世上似乎再没有人值得我跟旁人划清界限了。
叶柠也不喜欢这种强行捆绑的婚姻,说等三年以后便桥归桥路归路。
就这样,我们不谋而合,于是便有我们的约法三章:第一,只领证,不结婚,感情互不干涉;第二,同一屋檐不同居,我们止步上下级关系,最好连朋友都不做;第三,事业上的搭子,只在必要场合扮演恩爱夫妻!
叶柠住在我家的八个月时间里,他得支付我房租,而我也得支付上下班时的路费,这一切都算是意料之中,可他却不想让任何人知晓自己住在我家的事,包括叶董事长。
“为什么?”
我不理解。
作为父亲,担心子女的衣食住行乃事常理之中,可叶柠为什么不肯回家,也不想让爸爸知晓自己住在我家的事情。
我想知道答案,然而老板的话向来只有服从,没有提出质疑的权利。
“今晚约了几个朋友,我们很多年没见面了,想出去聚一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