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闻有洁癖,酒店他住不惯。”陈欢为难道。
“行。”我点点头。
“那我住酒店。”
我摔门离开了家。
......
陈欢给我打了无数通电话,发了无数条短信。
这是我第一次已读不回。
从前,如果我敢不秒回陈欢的信息,那她就敢跟我大闹一场。
现在已经无所谓了。
我约了好久不见的兄弟决心大醉一场。
哥们久不见了,大家都絮絮叨叨地说起了这些年的生活。
有的结了婚,有的生了子。
只剩下我了。
“川儿啊,你和陈欢怎样了。”
我也顺着话头说起这十年来和陈欢的点点滴滴。
其实都是些琐事。
有笑有泪的,和寻常人的爱情并没有什么不同。
我们是校园情侣。
大一加入校歌队,我们就认识。
那时她虽然素颜,但依旧是一群朴素的女大学生中最亮眼的存在。
她也习惯了周围人的众星捧月。
所以唯独不买账的周闻,就这么走入了她的心底。
因为周闻不缺女人。
他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从来没有人能留得住他,陈欢也没有这个自信。
所以她一直不告白,只默默地在旁边,以好朋友自居。
直到周闻出了国。
陈欢彻底死了心,才接受的我。
我一直都知道。
但我不介意,我总以为,痴心换情深。
只要我对她足够好,总有一天,我的分量就会变得足够重。
十年了。
我用了十年的时间证明了当初的自己是一个傻瓜。
还是生物没学好。
爱情明明是荷尔蒙和多巴胺的产物。
哪可能是什么日久生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