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到A市时是七月末,正值暑热天气,每天烈日炙烤形如火炉。
太阳烤得人不乐意出门,只想缩在室内吹空调。我在A大附近的商场里做销售员,男女老少来来往往,一大半是进商场躲凉的。
经理刻薄地说:“又不买东西,东看西看的。”
“小甄,你去把地拖一下。”经理吩咐我。
这份工作兼顾搬卸货物、打扫清洁,一天一百五,虽然累,但两个月下来能攒出近一年的生活费,而且比起在工地上死晒着,至少舒服一些,因此虽然总被经理折磨刁难,我还是咬牙一直干到了开学。
“开学哦。”结工资的时候,经理拿他的小眼睛瞧我,漫不经心说,“C大吗?也是,读个二本有什么前途,不如早早出来工作,给家里减轻压力。小甄,我看好你,你以后毕业了还可以来这儿工作。”
我沉默不语,只是点点头。
我的大学是A大,无数人向往的TOP1,我是我们市里的状元。这些事没必要告诉经理打他脸,不然我的工资可能就发不出来了。
工作放假的时候,我偶尔会进A大逛逛,因此虽然是新生,已经非常熟悉校园。
报道的时候,我拒绝了学长学姐的帮助,一个人提着箱子办完手续,来到寝室。
室内窗明几净,宿管阿姨提前打扫过,省了我很多力气。
我找到床位,铺好了床。
这里就是接下来四年,我绝大部分时间生活的环境。看起来还不错。
班会、破冰活动、选课、吐槽食堂……刚入大学的适应期,就这么平静无波地过去了。
一天深夜,我失眠了,不好辗转反侧打扰别人,只能硬躺着酝酿睡意,但越是想睡脑袋越是清醒。这时,隔壁室友忽然大叫一声:
“我靠,好牛逼一张脸!”
整个寝室都被他这一声吵醒了,原来大家都没睡,一个室友在跟女友聊天,一个室友熬夜看小说。
看小说的室友拍拍对床板子,不怀好意地笑:“看什么呢?什么美女让我们罗少爷都看呆了。”
我们干脆都坐起来,拉开床帘聊天。
罗寄云半捂着手机,屏幕光从他指缝间泻出,映亮了半张脸。他脸通红,说道:“不是,是一个学长。”
“……”夏良沉默半晌,然后小心翼翼开口,“这个啊,先说不是歧视,个人问题没什么好歧视的,就是想确定一下,你就当我好奇,毕竟以后介绍对象也得到点上……你是弯的?”
罗寄云砸个枕头过去,怒了:“滚!”
没好气地翻个白眼,说道:“这哥们儿是真好看,不信我发给你们。”
在宿舍群里,我第一次看到了他。
那是几张仓促的连拍照,晃荡的镜头中,青年半个身子都被雨水打湿,薄薄的衬衫紧贴肌肤,身体曲线若隐若现。
照片的主人公抱住书包,呈现跑动的姿态,黑发荡起,露出一张堪称惊艳的面孔。
老实说,点开的一瞬间,我被震得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飞扬的浓眉,清冽的眼珠,笔挺却又秀丽的鼻骨,连唇色都恰到好处。
斜斜雨幕,和挂在卷翘睫毛上的水珠,使得略显锋利的面容平添一股忧郁气质。
这张脸,无论什么角度都无可挑剔。
“我靠,确实牛逼。”夏良老实了,问,“这学长是谁啊?”
然后我知道了,他叫冷芳携,一个很奇异但美丽的名字,他这个人跟名字一样漂亮俊美,去年一踏进校门就引起全校轰动,火速取代上一个私生活很不检点的炮王登基,校草之名传遍A市,就连隔壁市也有所耳闻。
罗寄云说:“照片刚传上论坛就有星探联系他,他进娱乐圈就是乱杀。”
原来世界上真有素人长得比明星还出众。
我稍稍感慨了一下,就关掉手机。
之后,罗寄云更加频繁地提起冷芳携,说他今天被人告白,说他今天上课迟到了,说他今天在课上不小心睡着。
夏良嘲笑他是真沦陷了,指不定哪天就被学长掰弯。
罗寄云不屑:“我笔直,钢笔都没我直好吗!只是好奇一下校草的日常生活而已。”
我冷眼旁观,有时候当局者迷,旁观者才看得清楚——罗寄云从一开始的好奇,到后面逐渐认真起来,他提起摆花阵的告白者时,戏谑的口吻中分明隐藏着敌意。
显而易见,罗寄云沦陷了。
他依旧嘴硬,其余两名室友没看出来,总拿这件事开玩笑,我没掺和进去,一方面对感情上的事不感兴趣,一方面我每天疲于奔波,无暇参与娱乐。
罗寄云一个月的生活费够我一年使用,他们可以悠闲度日,我不可以。我必须在下学期前挣够第二年的学费。
也是因此,我跟室友们并不熟悉,通常他们三个插科打诨,我光看着。除了上课时会走到一起,其他时候我都是落单的那个。
所以我没完全发现罗寄云的感情变化,一天上完夜班回来,进门嗅到浓烈的酒味,罗寄云的桌上满满当当全是酒瓶,空了一大半。
他默默喝酒,看起来像喝醉了,又像没有,眼底清明得可怕。
夏良坐在一边朝我使了个眼神,我默默掏出手机,他私信我说,罗寄云表白被拒绝,失恋了。
他问我有没有解酒药,我说没有。他说他在宿舍群里问到了,让我出去拿一下,他陪着罗寄云。
等拿回解酒药,罗寄云喝酒终于上脸,夏良一开始小心翼翼不敢开口,这下怕他给自己灌死,开口安慰说:“没事,不就被拒绝了吗?被拒绝的又不止你一个,他看样子不打算谈恋爱。天涯何地无芳草啊哥们,冷芳携除了长得好看,其他方面都配不上你啊,他现在一直兼职,就算答应你,也没时间谈恋爱……”
罗寄云给了他一拳:“放屁!”
夏良拍桌子:“我知道是放屁,这不是安慰你吗!”
两个人吵吵闹闹的,随后罗寄云吃了解酒药,恢复清醒,礼貌地向我道谢。
他给我转了红包,说谢谢我的照顾。
我没收。
我这才知道,原来冷芳携跟我同病相怜,我和他是A大出了名的打工皇帝。
我第一次主动了解他。
出生福利院,从小拿竞赛奖和奖学金当生活费,进入A大以后,各大奖学金和助学金足以覆盖日常生活,冷芳携还奔波在各个兼职场所,是因为他要给福利院寄钱。
说起来他比我更惨,我还有沉默寡言的家人,他们虽然什么都不懂,但会在我需要的时候为我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冷芳携的背后却什么也没有,只有他自己。
莫名的,他在我这里不再是一个校草符号,而是更为具象的存在。
我还惊讶的发现,我们很多兼职场所都是重合的,只是班次不一样,导致我们从没碰过面。
第二天晚上,我就在酒吧里看见了冷芳携。
因为晚上驻唱乐队临时有事,他被老板拉来救急。
同事吹口哨,说:“哇奥,帅哥。”
她的同伴笑嘻嘻的:“早跟你说了单天班有个超级大帅哥,你还不信。”
同事两眼放光:“我信了我信了,所以——联系方式在哪里?”
冷芳携换了一件烟粉色衬衫,抱着吉他上台,客人们纷纷投来惊艳的目光,窃窃私语,询问新来的驻唱是谁。
老板骄傲地跟熟客说:“这是我们家台柱子,人不仅盘亮条顺,歌唱得也好听。”
熟客问:“谈朋友没?”
“滚啊。”老板翻白眼,“人还是个学生,你个社会老油条别想了,配得上吗。”
在这之前,我不知道冷芳携还会唱歌,显然学校里的人也不知道。
灯光渐明,衬衫颜色衬得他肤白胜雪,他半垂眼睫,自弹自唱。
很好听。
声音轻柔,混着点不明显的沙哑,极具质感,让人想起夏日里在酒杯间碰撞的清冽冰块。
一首接一首,客人们热情地要求更多,冷芳携从开场唱到了谢幕。所有人沉醉在他独特的嗓音里,倾听他的曲调。
我也沉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