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4章(1 / 2)

沙克尔怀疑自己看错了——他竟然在‘疯眼穆迪’脸上看见了笑容?

“当然不是憎恨…”

这一切的一切,不可能是憎恨。

方步绕过轰隆挪动的悬梯,男人一瘸一拐的走到泛着铁青色的长椅前坐下,舒舒服服的揉起腿。唐克斯帮他把拐杖放好。

“我并不憎恨血咒兽人,或…其他神奇动物。”

穆迪望着夕阳,那颗滴溜乱转的魔眼终于在蜜色的光辉下享有片刻的安宁。被刀刃、火烧或腐蚀过的疤痕丛生的脸也陷入了短暂的回忆。

“夕阳真漂亮。以前,我在臭壳港看见过比这还漂亮的。”

臭…壳港?

尼法朵拉·唐克斯满头雾水。金斯莱·沙克尔倒似乎听说过这个名字…

在很多年前,早就在傲罗的打击下被覆灭的地点。

「臭壳港」一词仅存在事务司厚厚记录簿中某一页的某个很短的词条中,要不是他记性好…

事实上,已经鲜有巫师愿意去了解以前的历史了。

“我不讨厌神奇动物。倒是你们两个。”穆迪忽然话题一转:“你们两个,对那些看起来像人,但不被魔法部承认是‘人类’的生物怎么看?”

尼法朵拉摇摇头。

她太年轻了,在她生出类似意识的时候,什么混血媚娃、混血巨人已经可以满大街走了。

她没经历过那段黑暗的时期。

“我是一位傲罗。”

金斯莱·沙克尔皱着眉头回答。意思就是——我的看法重要吗?

傲罗是魔法法律的执行与维护者。

遵守它更是前提。

这个回答非常标准,因为只能这么答:

血咒兽人不像媚娃或其他生物的混血,无论长得漂亮还是有颗精打细算的好脑子——这些不被巫师们承认的下贱生物总有点用。

这使得它们能够正大光明的走在街上。

只要…别太晚去那些偏僻的地方,它们就享有在巫师界‘活着’的权利。

虽然艰难了点。

不过,比死强。

血咒兽人则不同。

它们没活路——随着诅咒日益加深,最终的结果都是被处死。

最多,最多了,在死前能让大老爷们赚点金加隆或让高贵的纯血们爽一把而已。

这种由人转化而来的‘动物’,一直处于魔法界的最底端。

大概…一只容貌不错的血咒兽人,还没他现在穿的这双靴子值钱。

除非特别漂亮。那就…能多额外搭上两根鞋带?

穆迪‘哈’了一声,掏出小酒壶往嘴里咕嘟咕嘟灌。“魔法部…我是说,那群白痴看见了报告,金斯莱。你猜他们会怎么做?”

金斯莱·沙克尔很清楚这些大老爷的做派。

“几个‘捞油水’的要出发了。”

去‘处理’那只卑贱的脏种。如果真派傲罗接手,大概率结果是处死——老爷们可不能眼睁睁看着人形金加隆山落于这群不懂事儿只知道挥舞魔杖的莽汉们。

所以,部门里必然得经过一轮猜拳或其他什么配得上它们低下智力的游戏,选出几位幸运儿——

血咒兽人的皮、眼球、血液、甚至她们的身体都是上好的材料。

最后,提交一张「已击杀并销毁」的报告就行了。

你看,金加隆总是来的莫名其妙。

金斯莱叹气。

“没错。”穆迪把酒壶靠近耳朵晃了晃:“当他们发现派出的老爷们有去无回…”

“当某个被邓布利多极为推崇的强大存在被魔法部激怒…”

“当她的仆人被侮辱…”

尼法朵拉·唐克斯和金斯莱·沙克尔对视了一眼——他们终于将今天发生的一切连起来了:很抱歉的是,由于老穆迪通常都这副做派,以至于最亲近的学生都没意识到他的不正常。

比如——试探对方的实力,却挑选了一种最容易激怒人的魔咒:

摄神取念。

谁会喜欢自己的隐私暴露在陌生人眼中?

接着,口述报告…

却模糊了最关键的部分:那只血咒兽人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