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女杂志》诸位编辑:
我荣幸地为贵刊奉上一篇文稿,并希望你们对此稿能比我理解得更为透彻。这篇稿子是我朋友马丁·范布伦·梅维斯(有时又叫作托基普西预言家[76] )根据我大约一年前发现的一份看上去很古怪的手稿翻译的。当时那份手稿被密封在一个瓶子里,瓶子曾漂浮在那片黑暗的海洋上,那海曾被那位努比亚地理学家[77] 详细描述过,但今天除了超验主义者和一些耽于奇想的人之外已很少有人涉足。
你们忠实的
埃德加·爱伦·坡
在“云雀”号气球上
2848年4月1日
好吧,我亲爱的朋友——现在你得为你的过失而受到一封说三道四的长信的处罚。我明确地告诉你,我打算把这封信尽可能地写得单调乏味、杂乱无章、语无伦次而且不得人心,以此来惩罚你的傲慢无礼。再说,我此时被关在一只肮脏的气球上,和一两百个贱民 挤在一堆,正在进行一次愉快的 旅行(多滑稽,有人竟然觉得愉快!)。至少在一个月内,我绝无希望脚踏实地 ,没人交谈,无事可做。当一个人无事可做之际,那就是该给朋友写信之时。你这下该明白我为何要给你写这封信了吧?这是因为我的无聊 和你的过失。
那就准备好你的眼镜,安心接受骚扰吧。我打算在这次可憎的航行期间天天给你写信。
唉!什么时候人类才会想出新的发明 ?难道我们注定要永远享受这气球的种种不便?难道就没有人 能发明一种更快速敏捷的飞行方式?据我看来,这样慢吞吞地飘行比直截了当的折磨也好不了多少。实话实说,自从我们离家以来,时速一直都没有超过100英里!连鸟都比我们飞得快——至少是有些鸟。我向你保证我一点儿没夸张。当然,我们的航行显得比实际上更慢——这一是因为周围没有任何参照物供我们估计方位,二是因为我们一直顺风 飘行。诚然,每当遇上另一只气球,我们便有机会感觉到我们的速度,而这时我承认,事情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糟糕。虽然我已经习惯这种旅行方式,但每当有气球直接从我们头顶飞过,我依然会感到头昏眼花。我总觉得那似乎是一只巨鸟正向我们扑来,要用它的利爪把我们抓走。今天早上日出时分有一只气球从我们上方经过,它离我们的头顶太近,结果其拖绳实际上擦到了悬吊我们吊舱的索网,使我们感到了极大的不安。我们的球长说,如果气囊的质地是五百年或者一千年前那种中看不中用的涂胶“油绸”,那我们早就不可避免地球毁人亡了。那种绸,他向我解释说,是用一种蚯蚓的内脏制成的一种织物。那种蚯蚓被人用桑葚——一种像西瓜的水果——细心喂养,它们长胖之后就被送进作坊压碎。这样压出的糊状物被叫作原始浆 ,然后再经过多道工序,最后才成为“丝绸”。说来也怪,这种丝绸曾作为女人的衣料 而受到喜欢!当时的气球绝大部分也是用这种材料做的。好像后来在一种植物的下部囊皮中发现了一种更好的材料,那种植物俗称大戟 ,当时植物学上称之为乳草。这后一种丝绸因为经久耐用而被命名为“白金汉丝绸”[78] ,并且通常使用前被涂上一种树胶液——一种在某些方面可能与我们现在普遍使用的马来乳胶 相似的物质。那种树胶偶然也被称为印度橡胶或弹性橡胶,而且无疑是许多种真菌 中的一种。请别再对我说我本质上不是一个古董爱好者。
说到拖绳——似乎我们自己这根今天上午就把一个人从船上撞到了海里。当时我们下方的海面上有许多小小的磁力螺桨船——拖绳撞上的是一条大约6000吨重的小船,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那船上都挤得很不像话。应该禁止这些小船装载过多的乘客。当然,那位落水者未被允许重返甲板,他和他的救生圈很快就不见踪影。亲爱的朋友,我真高兴我们生活的时代如此开明进步,以至于不应该有个体存在这等事。真正的人类所关心的应该是其整体。说到人类,我顺便提一下,你知道吗,我们不朽的威金斯在论及社会状态 这类问题时并非像当代人所认为的那样有其独到的见解。庞狄特使我确信,大约早在一千年前,一位名叫狐狸叶的爱尔兰哲学家[79] 就以几乎同样的方式提出过同样的见解,因为那个哲学家开着一家卖猫皮和其他毛皮的零售商店。庞狄特无所不知 ,这你知道;所以这件事绝不可能弄错。真令人惊叹,我们居然发现那个印度人亚里士·多德[80] 深刻的见解每天都在得到验证(正如庞狄特所引用的)——“于是我们就必然看到同样的主张在人类中循环,不是一次或两次,也不是若干次,而几乎是永无止尽地重复。”[81]
4月2日 ——今天谈一谈那条管理水上电报电缆中段的磁力船。我听说当这种电报最初由霍尔斯[82] 投入使用之时,人们认为它根本不可能把电文传过大洋,可今天我们却完全弄不明白这有何难处!这就是人世沧桑。世事变迁,人则与时俱进 ——请原谅我引用这句伊特鲁里亚语格言。要是没有太西洋电报我们该怎么办?(庞狄特说太西洋在古代被叫作“大西洋”。)我们停下来向磁力船问了一些问题,除了其他一些好消息,我们还获悉阿非利西亚内战方酣,瘟疫在尤罗巴和阿细亚[83] 的流行正值绝妙状态。可在人类使哲学升华高尚之前,世人竟习惯于把战争 和瘟疫 视为灾难,这在今天看来,难道不觉得奇怪?你知道吗,实际上我们的祖先曾在古老的神庙里祈祷,祈求这些灾难 (!)不要光顾人类?我们的祖先究竟是按照什么样的利益原则行事,这难道不是真的令人费解吗?难道他们真有那么愚昧,竟然看不出这个如此昭彰的事实:无数个体的消灭只会对整体有益!
4月3日——从绳梯登上气囊之顶,然后再环顾周围的世界,这可真是一种极好的消遣。你知道,若在下面的吊舱,眼界不会有这般开阔,你很少能看到头顶的景象。可坐在这儿(我就坐在这儿写信),坐在这囊顶有豪华气势的无遮无盖的广场上,四面八方所发生的一切都一览无遗。现在我视野内正飘行着数不清的气球,它们呈现出一幅生气勃勃的画面,同时空中正回响着好几百万人的声音所汇成的嗡嗡声。我已经听说,当我们所认为的第一个气球航行家耶洛,或者(照庞狄特所说是)维奥利特[84] ,当他坚持认为只要凭借升降去顺应有利气流,气球便可朝各个方向飞行之时,他同时代的所有人几乎都对他不予理睬,只把他当作一个有发明天才的疯子,因为那个时代的哲学家们(?)宣称这种事绝不可能发生。古代那些聪明的学者 为什么对任何明明切实可行的事都视而不见,现在看来这真 令我莫名其妙。不过在任何时代,技艺 进步的巨大障碍都遭到所谓的科学家们的反对。当然,我们 今天的科学家完全不像古代科学家那么固执:——哦,说到这个话题,我有一件非常 奇怪的事要告诉你。你知道吗,直到不足一千年前,形而上学家们才同意打消世人那个古怪的念头,即认为获得真理只有两条可行之路 !请相信这一点,如果你可能的话!好像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在没有史料记载的年代,有一位名叫亚里士·多德的土耳其哲学家(也可能是印度哲学家)。此人大力推广,或姑且说竭力鼓吹,一种叫作由因及果式 或演绎式 的分析方法。他从他坚持认为的自明之理 或“不言而喻的真相”开始,然后通过“逻辑的”过程得出结果。他最了不起的两个门徒一个叫流口利得[85] ,一个叫侃得。且说亚里士·多德一直独领风骚,直到一位叫什么霍格的人出现,此人有一个别号叫“埃特里克的牧羊人”[86] ,他提倡一种截然不同的分析方法,并将其称为由果溯因法 ,或者称归纳法 。他的方法完全涉及感觉 。他是通过观察、分析和归类,最后把事实——即他爱拿腔拿调地说的自然事例 ——总结为普遍规律。一言以蔽之,亚里士·多德的方法以本体 作基础,霍格的方法则以现象 为依据。对啦,后一种方法在提倡之初赢得了世人的高度赞美,亚里士·多德顿时声名扫地。不过他最后终于东山再起,被允许在真理 这个领域与他的现代对手平分秋色。当时的学者们 坚持认为,只有亚里士多德式和培根式 的道路才是可能获取真知的途径。你肯定知道,“培根式”这个形容词是作为“猪猡式”的同义词而发明的,它听起来更悦耳,看上去更高贵。
我亲爱的朋友,我向你保证,最断然地保证,我所讲述的这件事绝对有最充分的根据;而你很容易就能看出,如此明显的一种荒唐观念那时候肯定起过作用,从而阻碍了真正的学问发展——真的学问几乎总是以直观飞跃的方式向前发展。这种古代的观念把分析研究限制在蜗行牛步的速度;尤其是对霍格的迷恋狂热了好几百年,以至称得上正常的思想实际上完全停止。没人敢说一句真话,而为此他只觉得有负于自己的灵魂 。真情真相是否能被证明 为真理,这一点并不重要,因为当时那些愚顽不化的学者 只看他获得真情真相所通过的途径 。他们对结果甚至不屑一顾 。“让我们看方法,”他们高嚷,“方法!”若发现被调查的方法既不属于亚里士(也就是说公羊)的范畴,也不归于霍格的领域,那学者们就会立即停止调查,并宣布那位“理论家”为白痴,从此对他和他发现的真理再也不予理睬。
我们当然可以断言,凭这种蜗行牛步的方法,哪怕是经历非常漫长的岁月,人们也不可能发现许多真理,因为对想象力 的约束是任何古代分析模式的稳当性 都无法补偿的过失。那些尤耳曼人、伏兰西人、英格利人和亚美利坚人[87] (顺便说一下,后者便是我们的直接祖先)所犯的错误完全类似那种自作聪明的白痴所犯的错误,那种白痴以为,他把东西拿得离眼睛越近就肯定会看得越清楚。那些人被细节蒙住了眼睛。当他们按照霍格式方法分析问题时,他们所依据的“事实”通常绝非事实,而是堆鸡零狗碎的破烂,只不过一直被假定为是事实而且肯定是事实,因为它们看上去像是那么回事。当他们沿着公羊之路分析问题,他们的那条路简直还不如公羊角直,因为他们压根儿就没有什么不言而喻的自明之理。他们肯定都丧明眇目,甚至在他们那个时代也看不见这点;因为甚至在他们那个时代,许多早就“被确认的”自明之理也已经被否定。例如——“无中不生有 ”,“物体不能运动于它不存在之处”,“世间绝没有恰恰相反的事物”,“黑暗不可能来自光明”——所有这些和类似的另外十几条早被世人断然而正式地承认为自明之理的命题,甚至在我所说的那个时代也显然站不住脚。由此可见,那些坚信“自明之理”为真理之不变基础的人是多么愚蠢!可即便从他们最有判断力的推论家口中,也很容易证明他们的自明之理大体上是一堆莫名其妙的废话。谁是他们最有判断力的逻辑学家呢?让我想想!我得去问问庞狄特,一会儿就回来……啊,有了!这儿有一本差不多写于一千年前的书,最近刚从英格利语翻译过来——顺便提一下,英格利语好像就是亚美利坚语的雏形。庞狄特说,就其主题“逻辑”而言,此书无疑是最为精妙的一部古典论著。这位(在当时被认为很了不起的)作者叫什么米勒,或者叫穆勒;我们发现了一条关于他的重点记载,说他有匹推磨的马名叫边沁。[88] 不过让我们来看看这部宏篇大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