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加纳克里他留在那里,折身回家。明天早上再来看情况不迟。即使夜间笠原may又跑来抽走绳梯,也还是有办法把加纳克里他从井底救出。回到家,我立即脱衣上床。拿起枕边一本书,翻开看到的那页,毕竟情绪亢奋得实难入睡。不料刚看一两页,我意识到自己已处于半昏睡状态。遂合书熄灯,睡了过去。
醒来已是翌日9时30分。我放心不下加纳克里他,脸没洗便匆匆穿衣,顺胡同来到空屋前。云层低垂,空气潮乎乎的,像随时都可能下雨。井口不再有绳梯悬垂。看样子有人从树干解下拿到哪里去了。井盖也两块盖得好好的,上面压着石头。我打开一半往井里窥看,呼她的名字。但无回音。隔会儿又唤一次。如此连续几次。想她可能睡了,往下扔了几颗石子。可井里似空空无人。加纳克里他大概今早爬出井口,解下绳梯带去了哪里。我重新合好井盖离开。
走出空屋院落,靠篱笆往笠原may家那边张望了一阵子。笠原may很可能像往日那样瞧见我出来。但等了一会儿不见她露头。四下阔无声息。不见人影,不闻响动,蝉亦一声不鸣。我用鞋尖慢慢抠掘脚前地面。我有一种陌生感,仿佛置身井内几天时间里原有的现实被另一现实挤走并由其取而代之。自我从井里出来回家时起心底便一直有这样的感觉。
我沿胡同返回家来,在浴室刷牙刮须。胡须几天没刮,满脸黑乎乎的,活像刚刚获救的漂流者。长这么长生来还是头~遭。这么留下去也无妨。但沉吟一下,决定还是刮去,觉得还是保持久美子离家时那副面容为好。
我先把热毛巾捂在脸上,然后在上面厚厚涂了一层刮须膏。为防止伤皮,我刮得很慢很小心。刮下额,刮左脸,继而刮右脸。刮罢右脸对镜一照,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右脸竟有一块青黑色污痕样的东西。一开始我以为有什么阴差阳错地贴到了脸上,于是洗去刮须膏,用香皂细细擦洗又拿毛巾猛援。不料那污痕似的东西竟不肯退去,且无退的迹象,似已深深沁人肌肤。我用手指摸了摸其上缘。较之面部其他部位似乎略微热些,此外并无特殊感触。是清!有病那里正是在井内感到发热的那个部位。
我把脸凑近镜子细瞧那块德。位于右颊骨偏外一点儿,婴儿手掌大小,颜色青得发黑,同久美子常用的勃朗峰蓝黑墨水差不多。
作为可能性首先可以设想的是皮肤过敏。可能在井底给什么搞中毒了,如漆中毒那样。但井底什么能引起中毒呢?我曾用手电筒在井底每个边角照了个遍,那里有的只是土和水泥井壁。况且过敏以至中毒竟会弄出如此显眼的疼不成?
我陷入轻度恐慌之中,就像被惊涛骇浪卷走一般,一时手足无措,分不清东南西北。我忽而把毛巾丢在地板上,忽而推翻垃圾篓,忽而脚磕在什么地方,忽而不知所以地哺前有声。后来总算镇定下来,靠着洗漱台冷静思考该如何对待这一现实。
我想先这样观察一下再说,不急于找医生看。或许只是一时性的,顺利的话说不定如漆中毒那样很快不治而愈。既然短短几天就生了出来,那么消失怕也轻而易举。我去厨房煮了咖啡。肚子早已饿了,但一真要吃什么,食欲便如海市蜃楼转眼不知去向。
我在沙发上躺下,静静望着刚开始下的雨。不时进浴室照次镜子。但那病不见有丝毫变化,在我脸颊奇迹般染出一方蓝黑地带。
作为起因,唯一想得出来的便是在那场梦一般的幻觉中由电话女郎牵手钻过墙壁7事。那时门开了,为了避开进入房间那个危险的什么人,女郎拉我的手把我领去墙壁。在穿壁的正当口,我感觉脸颊上明显发热,位置也正是病那儿。问题是破壁同脸颊生病之间能有什么因果关系呢?我当然无从解释。
那个无面孔的男子在宾馆大厅对我说:“现在不是时候,你不能在这里!”他向我警告。然而我置若罔闻,只管前进。我对绵谷升愤愤不平,为自己的一筹莫展窝囊憋气,结果使我领受了这块病亦未可知。
病也可能是那场奇异梦幻给我留下的烙印。他们借助清告诉我那不单单是梦,那是实有之事.你必须每次照镜子时都予以想起。
我摇摇头。无法解释的事情委实太多。而我仅仅明了一点:即我对什么都感到困惑。头开始胀鼓鼓作痛。没办法再想什么。什么都不想做。我喝口冰镇啤酒,继续看外面的雨。
偏午时分,往舅舅那里打了个电话,聊了一会儿家常话之类。有时候我很想找人说说话,跟谁说都可以。否则觉得自己同现实世界距离越拉越远。
舅舅打听久美子是不是还好,我说还好,眼下出公差去了。一切和盘托出也并无不可,但是把一系列事件原原本本讲给第三者几乎是不可能的。连我本人都如坠五里雾中,如何能向别人说清道明!于是决定暂把真相瞒着舅舅。
“您是在这里住过一些年头的吧?”我问。
“啊,一共在那里怕是住了六七年吧。”他说,“慢着,买的时候是1960年,住到1967年——七年。后来结婚搬来这座公寓。那以前一直单身住那里来着。”
“想问您一句:在这里住时可发生过什么不好的事?”
“不好的事?”舅舅似有些费解。
“就是说,生病啦和女人分手啦什么的。”
舅舅在电话另一端不无好笑地笑道:“在那里住时同女人分手确实有过一次,不过那种事在别处住也是完全可能的,我想也算不得怎么不好。况且老实说来又不是很让人舍不得的女人。至于病嘛……记忆中没生过病。脖子生过一个小包,去理发时师傅劝我最好割掉,就找到医生那里。不是大不了的东西,无非想让健康保险公司开销一点,荒唐!住那儿期间找医生那是最初也是最后一次。”
“没有什么不愉快的回忆?”
“没有,”舅舅稍想一下问道,“喂喂,干吗风风火火地问这个啊?”
“真实也没有什么的。只是久美子最近见得一个算卦先生,耳朵装了不少风水方面的话回来,这个那个的。”我扯谎说,“这种事我是无所谓的,可她偏叫我问问舅舅。”
“晤——,我对风水什么的也完全是门外汉,问我也说不出个究竟来。不过就我住时的感觉来说,房子不存在任何问题。宫胁那里情况倒是那个样子,可离那里远着哩。”
“您搬走后有什么人住过这里?”
“我搬开以后,像是有位都立高中老师一家住了三年、接着是一对年轻夫妇住了五年。年轻的大概做什么买卖,什么买卖记不得了。至于他们在那里过的是不是幸福愉快我可不知道。管理方面统统委托给了不动产商。没见过住户,什么原因迁走也不晓得。不过不好的消息却是根本没听说。估计是嫌房子窄而出去自己建房了吧。”
“有人说这地方水脉受阻。这点可有什么想得起来的?”
“水脉受阻?”舅舅问。
“我是不明白怎么回事,只听人这么说。”
舅舅沉思片刻。“想得起来的什么也没有的。不过胡同两头堵死,可能不大对头吧。没有人口和出口的路,想起来是不大正常。因为路也罢河也罢根本原理上是流动的。堵塞必然沉淀。”
“果然。”我说,“还有件事想问:您可在这儿听见过拧发条鸟叫?”
“拧发条鸟?”舅舅道,“什么呀,那是?”
我简单讲了讲拧发条鸟。说它落在院里的树上,每天像拧发条似地叫上一遍。
“不知道,那玩艺儿没看过也没听过。我喜欢鸟,过去就很留意鸟叫,但这鸟名都是头一次听得。这也和房子有什么关系?”
“不,没什么关系,只是以为您知道,随便问问。”
“你要是想详细了解井啦我以后住过什么人啦,只管去站前世田谷第一不动产公司去问,说出我的名字找一个姓市川的老伯问他就是。房子一直由他管来着。他是那里老户,或许能告诉你很多风水方面的事。实际上我知道宫胁家那么多情况也是从老伯那儿听来的。那人喜欢聊天,见见会有好处,说不定。”
“谢谢,见见看。”
“对了,工作进展如何?”舅舅问。
“还没找到。说实话,也没怎么用心找。眼下久美子工作,我在家搞家务,反正过得下去。”
舅舅似乎在思索什么,稍顷道:“也罢。要是实在有难处,到时说一声就是,或许我可以帮上忙。”
“谢谢。有难处一定找您。”说罢,我放下电话。
本想给舅舅说的那个不动产商打个电话,打听一下房子的由来以及以前住过什么人等情况,但终归觉得这念头有些傻气而作罢。
下午雨也还是一味悄然下个不停。雨淋湿房顶,淋湿院里的树,淋湿地面。午饭我吃的是烤面包片,喝了个汤罐头。整个下午一直在沙发上度过。想出门采购,但想到脸上有病,便懒懒地没了兴致。我有些后悔,胡须留着不刮就好了。不过冰箱里还有点菜蔬,橱里放着若干罐头食品,米和蛋也有,只要不那么讲究,两三天还是可以应付的。
在沙发上几乎什么也没想。看书,用磁带听西方古典音乐。再不然就愣愣看院里的雨。也许在黑漆漆的井底总想东西想得太久了,思维能力已经枯竭。每要正经想点什么,脑袋便像给软钳子扶住似地胀痛;每要回忆什么,全身肌肉和神经便吱吱作响。我觉得自己仿佛成了《奥兹魔术师》里油干生锈的白铁皮人。
我时不时去一次洗脸间站在镜前观察脸上的病。可惜毫无变化。病没再扩张,亦未缩小,颜色深浅也一成本变。我发觉鼻下尚有胡须未刮净。刚才右脸颊发现病时头脑大乱,忘了刮没刮完的部位。于是我再次用热水洗脸,涂上刮须膏,将残留胡须刮除。
几次去洗脸间照脸时间里,想起加纳马尔他在电话中的话:我们只是先验性地相信联在镇中的图像是正确的。您要当心!出于慎重,我进卧室对着久美子穿西服用的立镜照了照,清同样在那里,不是镜子关系。
除了脸上的德,没感觉出身体有别的不适。体温也量了,~如平日。除去三四天没吃东西而又无多大食欲以及偶有轻度呕吐感——恐是井底呕吐感的继续——之外,身体完全正常。
一个安静的午后。电话铃一次没响,信一封没来,无人穿行胡同,不闻附近人语。没有猫从院子走过,没有鸟飞来鸣哈。时闻几声蝉鸣,但不似往常聒噪。
快7点时,肚子有点饿,用罐头和青菜简单做了晚饭。相隔许久听了次广播里的晚间新闻,世间未发生什么变异。高速公路上汽车超车失败撞墙,车上青年死了几个;一家大银行的分行长伙同手下职员非法贷款受到警察传讯;叮田市一名三十六岁主妇被一过路青年用榔头砸死。但这些无不发生在遥远的另一世界,我所在的世界只有院于下的雨,雨无声无息,不张不狂。
时针指向9点时,我从沙发移到床上,拿书看罢一章,熄掉床头灯。
正做一个梦时,忽然睁眼醒来。什么梦记不得了,总之梦境有些凶险,醒来胸口还怦怦直跳。房间仍一片漆黑。醒来好~会儿都记不起自己现置身何处,好些时间才弄明白原来在自家床上。闹钟指在后半夜两点。大概在井里睡得颠三倒四,以致作息程序整个乱了套。脑袋好歹镇静下来时,想要撒尿。睡前喝啤酒的关系。可能的话,很想再就势睡上一觉,但事不由己,只得支撑着从床上起身。这当儿,手碰上旁边一个人肌肤。我并未惊讶,因为那是久美子常睡的位置,我早已习惯身旁有人躺卧。但我旋即想起,久美子已不在——她已离家出走。是别的什么人睡在我身旁。我毅然打开床头灯:是加纳克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