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接过周昊的话头,“一位挑山夫,他不会将狗寄养在一家宠物店里。”
“对。以挑山夫的身份、地位、经济水平、掌握的社会资讯,哪怕他有一只非常爱的狗,他不想养了,或者狗已经太老了,任狗老去就好了,但去这么远的地方,花费一千来块安置狗,这实在奇怪。他这样做的动机,在我看来,更像是为了制造一个不在场证明。”
大象赞同,“嗯,只是目前这个不在场证明无懈可击。”
“难道法医判定的死亡时间搞错了?”我反问。
大象看我,眼神嫌弃,“这是客观事实,是公式中的常数,质疑这个没有意义。”
“还有疑点。”周昊说,“我们之前对嫌疑人做的一些画像,力气大,他是挑山夫,虽然已经40岁,但浑身肌肉,符合。身高大致一米七,符合。身上布满蚊虫叮咬红点,符合。身患绝症,这个目前证实不了,看身体是非常健康的。当时我们还提到,会随身携带看时间的工具,但是,他不仅没戴手表,连手机也没有。他是聋哑人,不需要手机,这个可以通过山上的商户证实。”
“会不会将手表藏起来或扔掉呢?”我问。
“没有这样做的理由。首先,就算戴手表,也是一种很正常的行为,没必要为了躲避调查,将手表处理掉。其次,‘时间工具’是我们讨论出来的附加嫌疑点,凶手心思再缜密,也不会连这个小细节都料到。最后,如果有戴手表的习惯,手臂上一定会留有晒痕,何况他经常在日头下干活,但他双手都没有痕迹。”周昊说,“包括其他时间工具,他都没有,因为他本身就没有看时间的需要,这是侦查人员对比大量他干活时的监控中得出来的结论,他的生活轨迹就是取货、上山、下山,非常固定。”周昊回。
“难道关于割脚的推断,我们想错了?”大象皱眉。
“但除了是作法的步骤之一这个假设,很难有其他符合犯罪逻辑的解释。”周昊说。
“目前哑巴常理的凶手嫌疑可能性是你列的五人里面最高的,我们基本可以先定位他。”大象提议。
“以他是凶手反推的话,目前这三个疑点待解决:他的不在场证明,割脚原因,尸体附带的味道。”我说。
“时间紧急,我们分头行动。阿雷,你跟侦查人员去宠物店走动一下,查查哑巴之后的行踪,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发现。我去哑巴出租屋看看。周昊,麻烦你问问跟哑巴打过交道的人,顺便了解下受害者情况,应该能问出一些东西。现在是晚上六点四十分,我们大概十点回到这里碰。有情况我们随时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