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她和林家栋就带着专业的律师和合同来到了我的公司,我怀着滴血的心情把自己手里的股份转让给了林家栋。
值得一提的是,本来李可欣是想让我把股份转让给她的,但林家栋却以李可欣不会管理为由,把我手里的股份要了过去。
他跟李可欣说这些股份意味着责任,到时候如果公司出了事,持股人还得承担责任,他不愿意让李可欣承担责任,到时候公司有了收益,他会直接把钱转给李可欣。
李可欣想了想觉得林家栋说的有道理,便同意了下来。
但我当时一听就察觉到了林家栋这话有问题,他明显是在忽悠李可欣。
这让我觉得有些奇怪,按理来说林家栋对李可欣这么喜欢,哪怕是知道她做过鸡都不嫌弃,所以肯定会尽量让李可欣得到足够多的好处才对。
但公司股份这件事明显是他想把这些好处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说到时候会给李可欣钱听上去也更像是在画大饼。
难道林家栋对李可欣的感情,也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真诚?
这个家伙心里边也藏着某些猫腻?
我想不通,这种时候也没心情去想这些了,毕竟公司已经不是我的了,之后林家栋和李可欣之间如何分配,跟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不过好在当初我和疯狂小朱哥兄弟俩还有董志辉成立公司的时候,都给了他们股份,这样哪怕我离开公司,他们的利益也不会收到什么损失,而且也不用看林家栋和李可欣的脸色。
只是他们想不通我为什么会突然把公司股份转让出去。
这种事我没办法解释,只能跟他们说了抱歉,之后便离开了公司。
把公司的股份转让出去之后,我接下来要做的事儿,就是去和沈清言分手了。
这对我来说才是真正艰难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