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妙妍便对忠武将军小姐点头笑道:“岳小姐也去换一身?”
岳铃木着一张脸,从自家婢女手里接过一件披风,随手裹在身上:“谢过沈二小姐,我便不必了。”
将军家的小姐,好容易来一回宴席,和人起了冲突不说,还弄脏了一身衣裙,此时心中正恼。宴席刚刚过半,已然准备离席归家了。
沈妙妍目送岳铃提前离席,随后扭头对孙涟漪说道:“你且瞧,我今日回家又要被关起来。”
孙涟漪从鼻尖挤了一点气出来,哼哼两声:“明知道沾上了就甩不脱,还要往前凑,我有时候真怀疑你是故意的,不会是很喜欢被禁足吧?说罢,这次又想我帮你干什么?”
沈妙妍的眼睛一直盯着那蓝色的衣角,直到它从那处消失,此时抬头,一脸无辜地眨眼:“过几日来我家做客罢。这阵子云儿要回来了,我准备在京城也置办些嫁妆。”
常言道,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沈妙妍会和喜爱经商的女子成为手帕交,并非没有理由。
孙涟漪是喜欢做生意,她是成日在攒嫁妆。
当今世道,有头有脸的夫家是不会动女子嫁妆的,若是女子嫁人后有个什么事不愿让夫家知晓,或者被休弃,或者想要和离,手中的嫁妆便是底气。她早年在老夫人身边时,便觉她家中亲人不可指望,这些年手中抠出来的银两,尽数在锦州置办了产业,一点点给自己攒齐了嫁妆。
谁曾想,盘下来的铺子刚在锦州扎稳脚跟,有了些起色,自己便被送回了京城。
她将华云留在了锦州,叫她负责打理看顾,等到本钱收回,有了一定盈利后,再变卖掉一部分,过来京城这边。
算算时日,也就这几天的事情。
孙涟漪:“这好说,这京城里哪个地段适合卖绫罗,哪个地段适合卖脂粉,我早都打听清楚了,你尽管说手中有多少银两,我给你找的铺子,保你只赚不赔。”
沈妙妍眨眨眼:“我还没有想好,所以你过来看我,记得给我带吃食和话本。”
孙涟漪笑着点了一下沈妙妍的鼻尖:“小贪心,要得还怪全!”
*
两人嘀嘀咕咕许久,突然,一道男声插了进来。
“沈二小姐,别来无恙。”
声音貌似温和,但沈妙妍如坠冰窟,一瞬间绷紧了后背,脑中一片空白,身上寒毛倒竖。
她对这个声音的印象深入骨髓,前世,无数个从噩梦中惊醒的深夜,她会想象自己在喝他的血,嚼他的肉。
当朝皇帝魏昌与贵妃齐婕之子,未来皇位的有力竞争者,魏麟。
他竟然出来与她说话。
沈妙妍深呼吸一口,转身,行了个毫无破绽的礼:“臣女问六殿下安。”
“可快免礼,本殿是来道谢的。”
魏麟唇角带笑,神色温和,手中执一把折扇,对她行礼,任谁看去都是一副谦谦君子的好模样。
倘若她不是重生,怕也看不清这面具之下的狰狞面目。
沈妙妍忍着恶寒,反问道:“道谢?”
“把三小姐带回京城后,她便对本殿有些依赖,侯爷便托本殿照顾一二。今日本殿原是该在的,临时有些公务处理,来得晚了些,没想到就出了事。刚在路上碰到沈三小姐,她与讲本殿了,还好有你圆场,否则本殿还不知如何与侯爷交差呢。”
闻言,沈妙妍心中一阵古怪。
什么叫“她有些依赖”,“托我照顾”,“与侯爷交差”,难道魏麟和沈微月难道不是两情相悦么?如果她不是早就知道此事,叫他这样一说,倒好像是他只是碍于情面,才对沈微月有些照顾一样。
“殿下言重,照顾妹妹本就是臣女的分内事。”
“不言重,本殿该当好好谢你,二小姐可有何想要之物?本殿为你送一份谢礼。”
说话间,魏麟还向前迈了一小步,两人的距离拉得更近了些。
沈妙妍气血上头,甚至有些头晕目眩,掐着自己指尖,才忍住了没冲上去掐他的脖子。
等了一小会,她才冷静下来。
且不提魏麟话里话外和沈微月撇清关系,单说这道谢,就已然十分古怪。前几次她或许是在给沈微月收拾烂摊子。但这次,她分明是帮着岳铃把沈微月压了下去。沈微月眼中的怨恨她又不是没有看见,沈微月不可能跟魏麟说她的好话。
她所猜测恐怕正中红心。魏麟当真是不愿得罪岳铃,或者说,不愿得罪忠武将军。
他对沈微月的爱,似乎也不过如此。
“臣女常年待在家中,衣食住行都有份例,已经绰绰有余,并不缺什么东西。”
“也罢,那本殿不便勉强,再过些日子,便是诗会,若你参加,本殿为你送上一朵金花。”
诗会献金花?
诗会上的金花,代表一百两白银,通常是表示那位小姐才学使其倾倒,以金花相赠。所赠银两会作为赈灾或者施粥钱款,送去当年灾地或是贫穷的州。
但实际上,除了那些富有的皇商为了讨某些喜欢才名的主家小姐欢心之外,金花,常常是男子送与自己心爱女子,为其彰显才名的。
用这个来表达谢意,虽说也不是不行,但终究是不太寻常。